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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拾贰、莫非推理(下)(1 / 1)

伍拾贰、莫非推理下

莫非即是一种接近又远离真相的假想,可以依照自己所知道的零碎材料,或是完全无凭无据的天马行空。

「假想」一词本就代表无法归纳的定数,正因其中有着「假」,因而使得「想」变得更加不真实。

可是「推理」就不是这样了。或许该说,正在於它是推理,所以受到了b前者还要更加严谨的局限。

当然也不是说推理是全然遵循情、理、法、事模板嵌凑的科学作为,推理JiNg确来讲更像是理X下一种自我满足的浪漫。

它跟假想一样,可以接近或远离真相,可是它必须就与事件核心相关的现有现实、既定事实与关连事物去推导出背後故事。

它当然也可以天马行空,只是以推理作为基础下的天马行空与其说是假想,更接近是一种浪漫。

毕竟故事是需要富有情感的人去建构推动,以便能在这之中找出事件动机。

至於成就推理的具现则取决於一个人的行动,不管是亲手验证或是选择不作为,将其丢回浪漫的cHa0水中。

而如我前面所说为求自保,我选择後者。

宛如大梦初醒,也有可能是从原本屈就於求生本能下的释放,待那名以莫名其妙理由带来故事的nV警官离开後,我很快的浮出漆黑深沉的浑沌cHa0水,再深x1一口气潜入其中。

回头细数那些充斥违和感的两则出自不同人之口的故事情节,试图回归世俗法则下进行归纳,我想凿眼鬼事件,又或者称都市传说的背後真相是这样的──

毫无疑问,日前先一步带来凿眼鬼故事的男人就是整起事件的凶手,只是,对方也Si在他口中的「凿眼鬼」手下。

这个结论乍听之下耐人寻味,彷佛它将被拉回科学面的事件,又丢回怪力乱神的帘幕下,但其实这整段话并没有冲突,倒不如说,它从一开始就没有披戴不可思议的外衣。

没错,在我看来,整起事件根本没有鬼怪,只有扮演鬼与魔互相吞噬的「人」。

回到前面结论上,可以看出其意味着两则故事虽然为同一件事,但两人分别带出的「凿眼鬼」实际上存在於各自的故事中。

「凿眼鬼」有两个,就是那名前警察、凶手──最後Si去的男人,以及前一步离开的nV警官。

简单来讲,两人分别在我面前阐述了他们所见到的「对方形骸」。

这麽看来,我不就连续两次暴露在丢失X命的危险之中?当然,如前面所说,这些不过是我基於「莫非」给出的推理,也可说它几乎是Si无对证。

只是我倒不认为自己的猜测完全偏离事实,尽管考虑到自身安全,它也必须是偏离事实。

为了方便理解,我决定先从nV警官所带来的「案件报告」说起。

首先,对方钜细靡以的将警方所知道的资讯告诉了我,目的除了是要我主动供出该男子之外,另外也是藉此观察我所做的试探。

nV警官当然知道Si者曾经来找过我才上门,可是为了什麽目的?说了什麽?就属於心理话术攻防上的学问。

先是以警方身分与查案交换情报的心理,换取对谈者卸下内心芥蒂。

在此之前,对方全然未知我和男子的谈话内容,且从对方离开後我还活着这件事认定我可能是共犯或是知情者,采取这样的策略十分合理。

但重点是,要如何从我这里获取自己想要的情报呢?除了前面提到以对等立场,对方还利用了我身上独有的条件,卸除了我的情绪防线。

即便知道上门者会谈起自己经历的奇闻轶事一部份因素在於《搔耳》,然而对方可是一名警察,而且又是面对一个可能知道自己是「第二名凿眼鬼」身分的人,怎麽可能没有事先做功课呢?

相信应该还有人记得我过去曾经因为《无的悲剧》事件被警方列为重点关切对象吧?我想这名nV警官肯定事先从单位得知我作为故事记录者的特殊身分,还有这间书店的背景。

顺带一提,在这样的前置作业中,nV警官亦可从中先判断我作为共犯的可能。

前述完成後,她先将凿眼鬼事件包装成一桩超自然T验,扮演与过去一样的说书人。

可惜我还是得说,对方虽然扮演说书人这点考虑得不错,但她并不会知道《搔耳》再强大也不可能让一桩现实案件变成民间怪谈,所以才会有我前面提到的违和感。

可是,对方的准备并非白费功夫。

我得承认自己的确在这过程中卸下心理与情绪两层防线,成功联想到某人日前已带来一样的故事。尽管假设我作为共犯还是把反应掩饰的很好。

的确,基於保密各个说书人ygsi,我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情绪反应,然而,关键就在对方离开前,那句提及男子的话脱口而出刹那。

「除了跟你讲这些,我也知道那个男人曾经来找过你,对吧?他向你说了什麽呢?也是来找你讲什麽都市传说吗?例如,关於日前刚结束的凿眼事件?」

相信就算是再有心理准备的犯嫌,面对这看似已来到尾声却迸出的「关键话语」,多少还是难掩反应上的动摇。就算自认为完美,我相信仍会被经验丰富跟善於观察的警察给看穿。

所以当下我着实中了计,演变成我的惊诧失态反映在那双无机质的眼眸中,也选择毫无保留的把日前男子告诉我的故事脱出。

这里我不免想起男子来到我这里讲过的那段话──「凿眼鬼」快要找上自己了;「那个人」根本就不是人!是真正鬼!

可惜,nV警官没有如愿。因为男子确实没有在我这里留下什麽有价值的线索,尽管我相信那个人仍会认为我语带保留。

因此我认为接下来有一阵子还是会处在被对方监视与观察的名单中。

不过,假如对方相信我说的,也确实让对方松了一口气吧?因为从男子留下的话中就可以得出──另一个凿眼鬼的身分没有被他知道。

注意!我这里所说的被知道,主要意思可以分成「男子无法判断对方是谁」,以及「男子不知道对方是谁」两种。

之所以会这麽说,在於虽然男子最後没有讲出要找上自己的凿眼鬼是谁,但他还是说了──接下来就是他了吧?他就快要被处理掉了。

配合前面男子所提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人!是真正鬼!来看,不难看出男子对於这一名「凿眼鬼」并非心理完全没底。

既然有底却说不出对方是谁,基於男子为真凶这一点去推断的话,就会得出他知道追着他的人的身分,但是不知道那个人何姓何名这层推想。

另外基於他本就是罪犯情况下,他也不能直接表明那个人的身分,因而留下像是有说却没说的「故事」。

相信男子来到古蝉坊的时候早方寸大乱。既然他都已经用这种方式讲出故事,那自然也不可能说明自己为什麽会惧怕那个人。

因为这只会使我更容易联想到他就是「第一名凿眼鬼」,另外我也可能就此没了X命;不管是Si在他还是nV警官手上。

他无疑也是《搔耳》诱导而来的可怜人,结果就变成我帮不了他、他也杀不了我的微妙状态。该说这是《搔耳》保护主人的机制吗?这点我现在不想谈论。

如今透过nV警官既然知道男子就是凿眼鬼事件的凶手,便能更容易推理出那一直追着他,想要处理掉他的人,同是警方的人。

从知道身分,却不知道对方何姓何名,这里也可认定男子曾听闻nV警官的传闻,实际上并不知道这个人的姓名。

也因为曾耳闻对方的作风,揣测出自己恐怕要被处理掉的结论。

男子会这麽想,除了传闻也跟nV警官连日来的行为有关吧?

我猜测,在推敲出真凶是男子後,nV警官估计没有及时上报,就这样开始自己独自追踪男子,只为了贯彻自己认知下的「正义」的行动。

只是我不认为那是基於私人对於公权力不信任下的私刑,反而是有着这样的信仰下的肃清。

关於nV警官的「独自行动」,试想在所有线索指向某个对象时,警察实在没有理由不接近对方。

鉴於男子最後找上我的时候指出对方只有一人,那几乎也能确认他清楚只只有那名nV警盯上自己。

假如跟踪自己的人是一群警察,就算你是犯人,也不会是用「单数」来形容吧?肯定有更多贴切的用词。

另外则是nV警官独自行动下遵循的「正义」,我相信在对方心中这词应该有别於世俗的普遍认知。

我猜,她所认知的正义即是「社会的秩序」。

这样的认知其实与她的职业毫无冲突。实际上,对於「正义」的解读也早不同过往的单一含意,综括而论,正义是被涵盖在社会秩序面向中的。

简单来讲,为了让这个国家与社会能持续运作,就算是「必要之恶」有时也得实行。

这里我必须声明,为人处事仍得建立在绝大多数的普世价值跟法律之下,所谓的「必要之恶」乃至於私刑,其实都和前两者的崩坏脱不了关系。

当然这里并没有要继续探讨社会学与道德学。

正是基於前述的理由,nV警官决定化身成「第二名凿眼鬼」且顺利的将真凶给处理掉了。

考虑到男子作为前警务人员对於警界威权与形象的伤害,又或是这之中有什麽更大的丑闻必须先一步杀人灭口。尽管男子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但其身分肯定还是会牵连到警界必须做出通盘X的挞伐声浪。

想想现在的新闻媒T只要嗅到血腥味,那阵子便会不断出现类似的爆料、内幕、追踪等系列报导,不难想像公众人物如何活得胆战心惊。

至於是否真有丑闻,这里就不得而知;不过,我想那应该也会是男子为了让自己活下来的最後谈判筹码。

在知道警界令人闻风丧胆、极其崇拜秩序信仰,曾经无情开铡或处理掉不少同僚的人物准备对自己出手,那麽避免被抓到把柄与接触绝对是必要的。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办法阻止警方上门调查,因而让nV警官顺利进到屋内。

当下,深知自己可能活不过当天的男子决定放手一搏,丢出了自己知道某个内幕作为恫吓,尽管知道对方不太可能跟自己合作,但至少也能争取到逃脱时间。这里算是呼应了nV警官提到男子作为前警察且愤世嫉俗的个X。

过程中两人可能是勉强和颜悦sE,而因应最坏的打算,男子一开始就把凶器带在身上。

随後趁着对方稍有松懈男子出手攻击,岂料却被反过来杀害,还将现场布置成自杀的样态。

当然过程中也可能是两人发生扭打,但无论如何,nV警官不会遗漏扭打过程会留下的痕迹,并将屋子营造成密室。

对於密室,以我这颗不算聪慧的脑袋,顶多也只能想像出最老套也最简单的手法了。

首先是nV警官考虑自己先行到男子住家应该会被监视器捕捉到,回报给单位的第一手讯息指出自己入内劝说未果,也来不及阻止对方自杀的情况,只是这里就无法构成现场密室,当然也不排除那是警方的对外说法。

但如果密室为真,最老套也最简单的手法就是nV警官离开前先以对方的钥匙锁上大门,等到招来的警方破门而入後,再趁他人不注意把钥匙放到某处,随後再配合会被信任的说词,来完成後设密室。

至於Si者住家内外是否有什麽监视器影像就不得而知了。考虑到日後我可能还会被对方「关注」一阵子,我想就打消去现场确认的想法吧!但如果假设密室为真,至少我住家附近是没有监视器的。

以上就是我基於「莫非」假想下的推理。当然我也只能就有限的线索去做有限的推敲,绝非什麽安乐椅侦探一辈。

估计这也只是我一时突发奇想的想像力大开,又或者是基於自保本能的cH0U丝剥茧。它可能是第一次,我也希望它是最後一次,我的脑袋瓜这麽灵光仅此一次也说不定。

反正我的人生已经够诡异莫名了,还真期望不要再惹祸上身会b较好。

尽管我很清楚只要跟《搔耳》扯上就不会真的如愿。

至於男子带来的「凿眼鬼」故事,经过考量,我还是把那纪录了故事内容的纸页给撕下来销毁了。如此一来,除了我之外的人就不会读到那篇故事。除非《搔耳》有防止内容被抹消掉的能力。

只是我也不禁思考,或许《搔耳》带来的故事不光只有玄怪一类,其中亦涵盖人心的恐怖吧?

人的可怕往往不亚於鬼神,这是普世认知,也是世俗的崩坏。

我想我应该不至於Si在nV警官手上,毕竟在她杀Si男子的时候,「凿眼鬼」就已经消失了。

可是,对方又是从哪里得知了男子曾经来找过我呢?这里我还是又忍不住对这本怪奇笔记心生怨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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