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臻见着愁眉苦脸的半夏,笑得不行,“照你这么说,我倒是对你们家少爷还是挺好奇的,想看看他是不是有三头六臂!”
半夏怂拉着头,不敢说话。
还是林臻看不下去了,只道:”你们少爷也算是我们林家铺子的头一批客户了,怎么找也得算个大客户,今儿我就为了你们少爷这个大客户破个例好了,你们少爷平常饮食有什么喜好没有?我给你们少爷做道菜,你回去也算是能交差,这样他也不会骂你打你了!“
半夏面上一喜,怎么止都止不住,”我们家少爷好像就没什么喜欢吃的,从小到大他都吃惯了好东西,也就不稀奇了!“
可见这人是真的挑剔!
林臻想了想,起身道:”那我就给你们家少爷做一碗蛋炒饭吧!“
刚好昨晚上她们还有没吃完的米饭,被阿魏给遗忘了,好在天气冷,隔夜饭也不会坏,方才阿魏才想起来,还惋惜了一阵,说这米饭只能拿去喂野猫儿野狗儿了。
如今这碗剩饭也算是物尽其用!
蛋炒饭?半夏脸上的笑容滞住了,”姑娘,这……这……这我回去可不好交差啊!“
蛋炒饭搁在寻常百姓家都算不上好东西,更别说那等高门大族的公子哥儿,谁稀罕吃这些?
林臻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道:”你可别瞧不上,我这碗蛋炒饭与你们少爷从前吃的蛋炒饭味道可完全不一样,你们少爷吃了要是骂你半个字,你只管带人过来把我这招牌砸了……“
笑容顿时又浮现在半夏面上,他连说不敢。
林臻则下去准备了。
她今日做的这碗蛋炒饭,并不是普普通通的蛋炒饭,而是黄金蛋炒饭,一来是因为色泽鲜亮,宛如一颗颗黄金,二来则是昭告了众人这碗蛋炒饭在炒饭界的尊崇地位。
前两日花大娘为了恭贺林臻铺子开张,送了一筐咸鸭蛋来,别看花大娘做馄饨的手艺不错,腌咸鸭蛋的手艺一样没得说,鸭蛋腌的咸咸的,一筷子戳下去,油就淌了出来。
林臻就着厨房剩的几根小葱,竹笋,胡萝卜和青菜,则开始准备起来。
在此间隙,她还煮了三个咸鸭蛋,此乃这碗蛋炒饭的关键之所在。
两勺猪油下锅,滋滋冒着香气,林臻将碎鸭蛋黄下锅,小火炒香,盛出来备用,又下了两个鸡蛋,将鸡蛋炒成半凝固状则下了米饭和将才盛出来的鸭蛋黄。
接下来的顺序和寻常蛋炒饭没什么区别,不过又加入搅碎的咸鸭蛋/蛋白,到了最后撒入一把小葱,这一碗喷香无比的黄金蛋炒饭则出锅了。
说难吧,其实一点都不难,这是林臻原先自己琢磨出来的,如今这世道并没有蛋黄酱这么一说,她将流油的咸鸭蛋/蛋黄炒一炒,口感沙沙的,香香的,一口下去,是蛋炒饭,却又带着多种层次感……她敢打包票就算是当今皇上吃了也得赞上一句好吃。
一碗黄金蛋炒饭端出去的时候,闻着香的半夏眼睛都直了,咽了口口水才道:”林姑娘,这也太香了吧!“
他这反应,林臻并不意外,她倒是有些意外和半夏坐在同一张桌上的叶七,喊了声”小叶管事“,”您今儿怎么来呢?可真是稀客啊!“
哪怕是宁国公府上的管事,搁在京城里那也是个有头有脸,身份尊贵的人物。
叶七笑着道:”林姑娘所开的林家铺子尚未开业众人就已经传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今儿怎么着也得过来看看。“
他生的儒雅,不说话时看着带着几分冷峻,一笑起来却又带着几分文气。
其实吧,没几个人看好这位林姑娘开的这家铺子,他也是这样,这几日京城之中的风言风语,他也是听说一二的,只觉得这位林姑娘还是挺聪明的。
循规蹈矩,一板一眼之人,生意啊是很难做大做好的。
林臻这次看到叶七手边放着一个锦盒,想必是他带过来的贺礼,心中不由感叹一句,不愧是年纪轻轻就当上宁国公府管事的人,做事还真是滴水不漏,“小叶管事也不说早点过来,都没菜招待您了!”
说着,她掂量了自己手中的海碗,想着半夏的主子是用过晚饭的,就算是头猪,也吃不下这么多蛋炒饭……
可谁知道她话还没出口,极有眼力见的半夏忙将海碗接了过去,开始是原本一口一个“林姑娘”的,如今也变成了“林姐姐”,“这碗沉,我就帮林姐姐您端着好了,那……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就先回去了,银子我已经给阿魏姐姐了。”
话音还没落下了,他就撒丫子跑了,一副生怕林臻要和他抢蛋炒饭的架势。
林臻见了是哭笑不得。
叶七瞧着他绝尘而去的身影,笑着道:“林姑娘不必麻烦,我方才是用了饭过来的,没想到林姑娘做的饭菜居然入了承恩侯府小少爷的眼。”
其实他今儿本打算过来尝一尝这位林臻、姑娘的手艺的,厨艺这种东西天赋固然重要,但更多的则是勤学苦练,天香楼那些大酒楼的大师傅哪个不是四五十岁?
可如今见着半夏抱着一碗蛋炒饭像抱着宝贝似的,得了,这位林姑娘的手艺他不必尝了,一定是没话说。
承恩候府?
林臻虽不知道承恩侯府是什么来历,可“侯府”二字意味着什么,她还是清楚的,“那半夏口中的少爷就是承恩侯府的少爷?”
叶七点点头。这位魏少爷在京城之中可是出了名的混世大魔王,如今年纪不大,胆子却是大得很,可谁叫别人有个当姑母的皇后呢?就算是他把天给捅了,一样是有人替他撑腰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
林臻沉默了,要是能选择的话,谁不愿意当肆意妄为的小少爷?
不过她也是知道点规矩的,不好和叶七私底下议论旁人。
吃了一碗茶,林臻就送叶七出了门,出门之前叶七将手边的锦盒往林臻面前推了推,只道:“今日是林姑娘开业的第一天,我给林姑娘送来了贺礼,还望林姑娘莫要嫌弃!”
世人讲究含蓄,林臻光看那锦盒就知道不是俗物,连声道谢,送了叶七出门。
等着她回来时候,见着阿魏一手攥着半夏刚给的银子,一手抱着锦盒,脸上笑眯眯的,眼睛放光,“姑娘,这承恩侯府还真是有钱,将才半夏一出手就是一两银子,姑娘,你做的一碗蛋炒饭卖了一两银子咧!要是人人都像是承恩侯府那么有钱,咱们什么都不用做,光卖蛋炒饭就够了!”
说着,她又看向了自己怀中的锦盒,“还有小叶管事送来的东西,你猜是什么?姑娘,是一块奇怪的石头!”
她是个俗人,对这些向来没什么研究的。
林臻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块如行人侧卧形状的绿松石,品行不错,想必也是花了一番心思的。
她笑着道:“这块绿松石难得,将它摆在我们的多宝格上。”
阿魏应了一声,笑眯眯下去了。
今儿生意虽不怎么样,但林臻也是累了一天,早早洗头洗澡躺在床上歇下了。
明明是挺累的,可躺在床上她却是一点睡意都没有。
她这一趟来京也算是顺利,只是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到姐姐。
想到这里,她微微叹了口气。
当初的她本是一个美食博主,没事在微/博上发发自己做的菜,写写杂志,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只是一场车祸将她带来了这个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朝代。
她成为林臻的时候刚五岁,那个时候她正病着,跟着官妈妈逃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大她六岁的姐姐便主动承担起照顾她的重任。
那一年发洪灾,老百姓没吃没喝的,便是官妈妈身上带着银子也不敢露富,每日只跟着那些灾民一起去挖树皮,谁知道一场暴雨将上头的堤坝垮了,她们躲雨的寺庙被淹,她那个时候烧的迷迷糊糊,只记着一双手死死攥着自己,而姐姐一手抱着枯木一手攥着她……
等着她醒过来的时候是依偎在官妈妈怀中的,姐姐却不见了,她听见身边的人说当时洪水来势凶猛,差点将她们姐妹俩儿卷走了。
好在她姐姐抓住了一棵树的枝丫,只是水势太大,根本支撑不住两个人的重量,眼见着树枝要断了,她姐姐自己松开了手。
当时那些难民攀着一旁的树,也是想救她姐姐的命,只是洪水太猛,根本没人敢过来。
水势小些后,林臻这才得救,赶回来的官妈妈差点疯了,没日没夜找了几天,根本没有在下游找到她姐姐的尸首,四处打听,这才知道她姐姐是被人救走了。
这么多年,林臻已经快忘了她姐姐的模样,却只记得她松手之际惶恐害怕的哭声……京城是最繁华的地方,也是她们的故乡,她想,要是姐姐还活着的话,一定会去京城的。
而自己,一定要找到她!
她的直觉告诉自己,姐姐一定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