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许攸家的屋子,若是原本不是用来住人的,仓促间塞进两个人,居住体会也一定好不到哪去。
墙面结成一层厚厚的白霜,在夜里散发着刺骨的寒气,到了太阳升起时又会慢慢融化,钻进草席里。虽说是暴室,住起来却阴冷非常。
但这也是甄氏必须忍受的。
她每日里都费力将席子搭在窗洞上晒一晒,再用从衣服上撕下的粗麻当做抹布,一点点擦拭掉地上的水,最后她还要努力劝说刘氏,不要将席子撕碎扔进炭盆里。
木炭自然是不足的,准确说这间囚室里能有一个小小的炭盆,已经算是袁氏众女看在甄氏的份上,小心翼翼劝说兵卒送进去的,想要每日送个十斤炭进去,舒舒服服地烤火是不可能的。
刘氏只能趴在儿媳的腿上,畏缩着问她,夫君怎么还不回来?
“哪一位夫君?”
刘氏怔忪地想一想,“自然是你的,二郎据守幽州,只要他不曾降,刘备就要拉拢他……”
她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愤恨,起身狠狠地推了甄氏一把,“二郎若是心中有你,怎么会令你我陷入如此地步!”
有风自缝隙钻进来,恶狠狠地刮在甄氏的脸上,像是婆母的耳光一样。
甄氏低了头,一动不动,于是刘氏更加得意,也更加愤怒了!
——都是甄氏的错!若她能够将丈夫牢牢抓在手里!若她能够柔顺而妩媚地获得刘备麾下某位将军的好感,自己能落到这步田地吗!
囚室这样冷!草席这样潮湿!她骨头缝都在疼,疼得她连美梦也做不得!疯一阵,又被拽回来一阵!可这不是她的错!她只是一个妇人,她已经将丈夫,将儿子牢牢住在手中,她!
这位婆母忽然又捂着脸哭了起来。
甄氏仍旧是一言不发的,当脚步声走近,有人推开这扇门时,这个憔悴的年轻妇人依旧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寒风不能令她动容,尽管她连身上的粗麻衫也让给了一侧的婆母。
走进来的人端了个炭盆,里面的炭火烧得旺,一送进来,整个囚室立刻变得暖洋洋的。
但这还不足够,后面还有人端了上好的饭食进来,有鱼羹,有炙羊肉,有碧绿的鲜菜,有洁白的米饭,甚至还有一壶筛好温热的酒。
刘氏的眼睛里立刻亮起了光芒。
“我儿,我儿果有信至?!”
那些人不答,只是一桩桩一件件将吃喝放置在她面前,这个老妇立刻开始拢起蓬松的发髻,甚至还不着痕迹地瞪了甄氏一眼。
若是以往,儿媳立刻就会上前替她梳妆整理,只有这一次,这个乖顺的儿媳像是一尊石像,任由她瞪了又瞪,也没有任何反应。
儿媳那双眼睛很大,里面藏着幽蓝色的光,直直地盯着这一队仆役中最后那人,神色奇异极了。
刘氏放下了鬓边的手,也疑惑地望过去,想要看一看是什么样的珍馐美味令这个出自河北名门的媳妇这样没见识。
最后那人手里没捧任何饭食,只有一条素帛。
那个仆妇面无表情,居高临下地望着她昔日的主人,像是望着一条死去的狗。
刘氏忽然浑身战栗,她最后一次环视四周,依旧不曾发现一个男子,于是她只能用尽全力地破口大骂起来!
“贱妇!贱妇!”这个老妇尖叫道,“待我夫归来,必赤汝族!”
有人在墙外捂着嘴,一声也不敢出,只拼命地流泪。
死亡又一次离她们这样近,尤其那囚室里关着的不仅是刘氏,还有一个她们都十分喜爱的甄氏。
可哪怕搭上一个甄氏也不知够不够啊!那条素帛自她们面前穿过时,那样柔软,那样轻薄,却像一把利剑,将她们的心也扎穿了!
直到一个小姑娘突然跳起来。
“阿嫂不当死!”
母亲吓得一把将她的嘴捂上,“慎言!贵人杀伐决断,岂有你置喙余地!”
小姑娘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有泪珠将落未落时,院门突然又开了。
有人抬了一具尸体出去,还有人跟着仆妇们走出来了。
甄氏怔怔的,像是将魂落在了那间囚室里,连走路都踉踉跄跄,几次差点要摔倒。
所有人也是这样怔怔地看着她,直到一名相貌很陌生,她们都不曾见过的妇人向她们走过来:
“大将军有令,只诛首恶,其余不论,”她说,“还有,你们从今起若有亲人可投奔,自去便是,若无亲族,亦可留居此宅,虽无仆役,但大将军遣五十女卒守卫门庭,可保无忧。”
那风还是很冷,院落也依旧空空荡荡,只有这些妇人,不曾多出一件她们昔日熟悉的金贵器物,但她们忽然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只有甄氏依旧站在那里,试探性地看了一眼天。
在许久之后,她的脸上现出了一缕崭新的神情,不似囚室里的灵魂回到她的躯壳上。
那是一个游走在街头,在田间,在荒野,在世上任何一处地方,不受任何羁绊,自由自在的灵魂,悄悄钻进了她的躯壳里。
人总是会变的,而且过去许久后,回头看一看,甚至会惊异于自己这种变化。
就像郭图如果还活着,一定会惊异于袁谭的改变。
他像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人,至少躯壳里有了一个陌生的灵魂,因为他的性情和喜好都与之前有了极大的差异。
先是中军帐里那些品位高雅的摆设不见了,而后是床榻上柔软的丝帛,木箱里美丽的绸缎,再然后是薄如蝉翼的精巧玉佩,镶嵌了珠宝的带钩,以及工匠精心打造出的发冠。
大公子惯常用的黑漆水杯不见了,美貌而乖顺的少年也不见了,帐篷上厚重而散发着熏香气息的羊毛挂帘不见了,地上开满鲜花的地毯不见了。
再后来,连每日里端进帐中的饭食与点心汤羹都不见了。
士兵们中间出现了一个陌生而熟悉的同袍。
他与他们吃同样的饭食,睡同样的草席,穿同样的衣衫。那些能令贵人食不下咽的掺了稗子的麦饭,他大口大口地吃下去;潮湿而散发着霉味的草席,他躺上去睡得很香;粗糙得能划破贵人娇嫩肌肤的短褐,他满不在乎地穿在身上。
他甚至会坐在他们中间,听他们絮絮叨叨地讲话,他也会同他们说些什么,就像每一个粗鲁的老兵那样,骂一句陆廉。
“可我的伤还真不是她留下的。”他挥了挥自己那条受过伤的胳膊,露出一个龇牙咧嘴的痛苦神情,“拉不开弓哪!”
这些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旧伤的老兵立刻於我心有戚戚焉,有人同情地劝他一句:
“大公子,你既是刘备的佳婿,不必这般拼命啊!”
有熟悉袁谭性情的亲兵立刻不安地看向自己的主君,不知道他被这样冒犯后,是不是会像以往那样,粗暴地下令将老兵拖出去砍头——如果只是敲几军棍,那他真是改了脾气。
但袁谭那张被风霜磋磨得黝黑的脸上没有一丝愤怒。
他微笑着看向那个老兵,“我虽是平原公之婿,但我也是我父亲的儿子,父亲的家业和埋骨地,我是不能让人的。”
当他拿出这个理由时,所有人都被他打动了。
他们也为人子!他们哪怕自己不曾经历过,也一定听说过孝子的故事,而袁谭的话就是这样容易被他们代入进去!如果刘备不愿意让出邺城——那几乎是一定的——大公子作为袁公的长子,他当然有义务夺回父亲的坟茔!
可是仅仅得到他们这样的应和,对袁谭来说似乎还不足够。
那些被他更换下来的东西,都被他分给了士兵们,连同他在平原城那个家中的每一只杯盏,每一匹丝帛,甚至是每一张田契,都被他拉了来。
其中最昂贵体面的一小部分,被他派人送给了幽州的袁熙,剩下的则都分发给了军中士兵。
在火光映照下,堆成小山般的珠宝金帛散发着璀璨夺目的光,与它相比,站在它身边的人就显得极为寒酸了。
袁谭依旧是有几套做工精细的铠甲的,穿在身上明光如镜,自然替他立起统帅的威仪,但他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场合里不仅不曾着甲,还特意穿上了一身士兵的戎服。
甚至有心细的亲兵发现,他连胡须都不曾打理,乱糟糟的,看着十足是一个经历风霜的老兵模样。
但士兵们不曾有一人用轻视的目光看着他,他们的眼中满是对他的爱戴。
袁谭看了一眼他全部的家产,又看了看他面前攒动的人头。
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战争,他想,他自然是可以小心活下去的,刘备瞧不起他,但只要他交出兵马与地盘,刘备也不会吝于留他一条命。
若是不舍得嫁一个亲女过来,或许也可以收养哪个宗室女嫁给他,他一样不失为富家翁。
可袁谭还是不甘!
他的前路上所有的光亮已经熄灭了,他也并非真为了自己的父亲……父亲,父亲,这个词在他心里反复咀嚼着,从熟悉变得陌生,从亲爱变得可憎。
可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他没有了父母,没有了妻儿,没有了名声,他连一个亦师亦友的谋士都没有了,他走到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代价还能再失去,那些家赀也变得不再重要——他只能走下去!
袁谭察觉到有目光在注视着他,于是转过头去,冲那个人和气地笑一笑。
独臂的匈奴少年侍从似乎感到惊讶,立刻低下头。
这位大公子已经变成一个令所有人都感到陌生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