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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道友请留步(1 / 1)

“我军虽然连战连捷,但与宇文化及一战将士伤亡甚重,况且之前我军已围困洛阳多日,王世充困守孤城,誓不能久,必求速战。我军当深沟高垒,占据险要,与敌军相持,待敌军粮尽而退时,率军追击,此为取胜之道也。”魏征这番话说的当真是字字铿锵,掷地有声。

“好,玄成果然妙计。”书案后的李密拍案叫绝,“昨日我等本欲奉旨入东都辅政,行至半途,惊闻洛阳城中大变,王世充率军攻入城内,内史令元文都等一干文臣武将皆被王世充所杀,如今城内的大小一干事宜,皆为王世充所左右,皇帝变为他手中的一个傀儡。王世充此人,不甘久居人下,不动干戈的入主洛阳已是不可能。当时,裴将军就对我说,我军只需围困洛阳,绝其粮草,便可不战而胜。玄成的计策和裴将军的看法颇为一致,实乃上上之策。”

王小麦在旁边听着,这才明白王世充原来是靠兵变上的位。而魏征给李密提的这个建议虽然不是什么奇兵诡计,但却正好切中王世充军队缺粮的要害。

魏征见李密接纳了他的计策,心中大定,便要拱手告退。不想李密却挥手留下了他:“玄成且慢,正好今日我为你介绍一位同僚。前几日秦将军去历城押送军资,正好碰见你身边这位王先生。”

王小麦闻言又分别向李密和魏征拱了拱手。

“王先生不必多礼,听闻秦将军所言,王先生的算学造诣极高,实乃我军所需之大才,如今就暂且委屈先生做我府中的录事参军事,不知王先生意下如何。”李密一开口,便给王小麦封官了。这个录事参军事王小麦听说过,实际上就是主将手下的幕僚,权力可大可小,完全就在于你提的建议人家能不能听的进去;有时还做点起草文案、掌管记事的杂活。职责就一句话,全看领导给你安排什么任务。

“多谢魏公提拔,”王小麦再次躬身施礼,“只是在下对经史子集一窍不通,兵家战法也是知之甚少,实在难当大任。只不过对算学有一些涉猎罢了,而如今家中祖父祖母年事已高,我虽然不是他们的亲骨肉,但二老的恩情对我如同再造。希望魏公能怜悯我的孝心,让我回家侍奉二老终老之后,再出来为您效力。”王小麦本来打算先做上几个月官,和李密混熟之后再提出这个要求的,没想到却从刚才的魏征和李密的谈话中得知,一场大战似乎就近在眼前了。如果自己没有记错,这一仗李密会输得很惨,直接从势力最大的反王盟主变为丧家之犬。乱军之中,自己一个马都骑不好的人,拿什么来保命?因此便豁出去了,直接拒绝了李密的封赏,虽然这样做让大家都没面子,但没面子总比没命强吧。

屋子里的声音静的让人能听到自己的喘息声,王小麦的拒绝大大出乎了在场三人的意料,三道吃惊的眼光同时落在他身上。秦琼是因为王小麦的突然变卦,魏征则是震惊此人竟然如此视功名利禄如粪土,毕竟在他心里,现在的李密是最有可能最终收拾天下乱局的人。反倒是李密最先镇定了下来,他这一辈子经受的挫折很多,早年困顿之时,也曾人被人拒绝了无数次,只是他如今大权在握,最近两年已经少有人拒绝他的要求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布衣田舍汉竟然对他说不。

李密稍微思考了一下:“既然王先生不愿意于军前效力,那我也不再勉强。只是王先生刚才已经听闻了我军的秘闻,未免节外生事,还请王先生暂时接受录事参军事一职,一旦我军拿下洛阳,我便调任你回济州府任职,以便侍奉双亲。先生以为如何?”

王小麦的心中叫苦,李密这话说的很明白了,怕自己是奸细,所以暂时把自己扣在军营里,等过几个月拿下洛阳城之后再放了自己。可是这根本有违自己的初衷啊,你要是能拿下洛阳,劳资干嘛还要辞官啊?可是看现在李密看向自己的眼神,如果一旦不答应,就会被安上一个奸细的罪名,就是秦琼也救不了自己了。“多谢魏公成全。”想到这,王小麦只能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个差事。

“小麦兄弟,刚才为何你突然拒绝魏公封赏?”刚从李密那里出来,秦琼就迫不及待的开口问起王小麦原因。

王小麦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魏征,低声说道:“叔宝兄认为此战胜算如何?”

“此战?”秦琼疑惑的看着王小麦,“难道你认为我军会败?”

王小麦当然不能说“是”,他只好故弄玄虚的说道:“无论从天时地利还是人和,我军似乎都已稳操胜券。只是在下心中稍有些不安,秦将军熟读兵法,古今的战例想必也是了熟于胸。可是你想想,自古以来,似乎所有的战争认为自己必胜的那一方最终必败。比如淝水之战,苻坚动用百万兵力,自夸能够投鞭断流,结果一战败亡,传下风声鹤唳的笑谈。还有最近的例子,隋帝杨广动用百万兵力征伐高句丽,没有胜过一次。苻坚和杨广都是战功赫赫的君主,他们不能说是不通军事,但是为什么都失败了?自古以来都是骄兵必败,哀兵必胜,瓦刚全军上下都认为此战必胜,这便是骄兵;而王世充屡战屡败,如今又被围困于洛阳城下,朝不保夕,这是哀兵。叔宝兄觉得如何?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浅薄的见识,不足为外人道。”

秦琼摇了摇头:“无论从任何军事的角度出发,我都不能接受你的看法。”

“都说了,这只是在下一点浅薄的见识,况且我确实想回家乡侍奉二老。叔宝兄的一番美意,在下心领了。”王小麦告别秦琼,快步追上了前面的魏征。

秦琼叹了口气,这个王小麦,总有些与别人不一样的想法,也罢,看来自己强拉他入伙是强人所难了。

“玄成兄,玄成兄,等等我……”王小麦紧赶慢赶,总算追上了前方的魏征,听说魏征早年做过道士,他就差说一句道友请留步了。这家伙年纪也不小了,还是一副火急火燎的性子,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的。

魏征闻言停住脚:“不知王先生有何见教?”

“在下初来乍到,对府中的事物不甚熟悉,劳烦玄成兄给带个路。”王小麦恬着一张脸说。

魏征觉得眼前这个家伙一点也不懂礼数,一口一个“玄成兄”叫着,我和你很熟吗?不过他是个读书人,心里觉得拒绝别人不是一件美德,于是便给他指了指路。

“不知玄成兄现在官居何职?”听完魏征的指路,王小麦好奇的问道。

“文学参军事。”魏征不情愿的回答,他倒不是觉得自己的官职太小,而是耻于和眼前这家伙为伍。

“原来咱俩是同僚啊,失敬失敬。”王小麦自然不知道魏征心中所想,还是恬不知耻的往上凑,“那咱俩就是同路喽,玄成兄贵庚啊?婚否?唉唉唉……玄成兄,你慢点走……”

“对了,我叫王小麦,玄成兄不要一口一个王先生的叫我了,太见外了,直接叫我小麦好了。”一路上魏征已经快被旁边这只乌鸦吵死了,这家话各种白痴的问题层出不穷,甚至还问起了自己的家事。魏征觉得他刚才在魏公面前的那番话真的是一点也没有自谦的意思,这个人真的没有什么才学,甚至连基本的礼仪都不懂。

“郑长史就在这里面。”魏征来到一座偏房前指道:“在下还有一些公事就不陪你进去了,请自便。”说完头也不回的疾步离开,他真是被这个人搞怕了。

“哎,玄成兄……”王小麦刚要道谢,却发现魏征已经跑没影儿了,“真可惜,还没问到他和他娘子是怎么认识的呢。”王小麦摇了摇头。

长史大人是个年过半百的老者,他唤过手下一名小吏:“你去为王参军安排打点一切,不可轻慢。”

小吏称“是”,王小麦谢过长史,便随这名小吏出了屋子。

那名小吏办事也是极为利落,没大晌的功夫就为王小麦安排好了食宿,这小吏得知王小麦身无长物后,又带他到账房提前支取了一贯铜钱作为日常用度。金墉城本来就不大,现在瓦岗军的领导层都在这里,所以王小麦只有一间瓦房可住,不过好在是正房,旁边的屋子也都是住了些同等级的官员。

“王参军,现在府中用房紧张,因此公务都是两人共用一室。现在只有这间屋子还有空闲,不过请恕我提醒一句,里面这位大人脾气大的很,好几位同僚都被他言语挤兑走了,所以现在他的屋子至今只有他一人,等有了空房,我立马给您安排调换,请您谅解。”打点好了一切,小吏便把王小麦带到一处房前说道。

“如此,就多谢了。”对方脾气不脾气的王小麦倒没什么,反正自己都是打定了主意在这混日子,谁也不得罪。

“在下张詹,王参军日后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找我,告辞了。”张詹摸着怀里的二百文大钱心满意足的走了。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件事无论放在古代还是后世,都是一样的,王小麦之前在工地上跑各种签章的时候早就悟出了这个道理。

王小麦推开房门,却发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坐在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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