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从军的事就这么敲定了,随着酒力的上涌,几人也熟络起来,就连一直不怎么开口的罗士信,偶尔也会抢白几句。程咬金搂着富贵吹牛,罗士信大着舌头回答着王小麦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秦琼偶尔也插几句。都说齐人善饮,这话一点都不假,喝到最后,众人的酒坛都见了底。
“那个谁……呃……”程咬金打了一个酒嗝,唤过来自己的亲随,“你再去城中买几坛酒来。”
不过马上被秦琼阻止了:“咬金,如今虽然不是战时,但你我皆在军营之中,今天还是到此为止吧。”
程咬金不满的嘟囔了几句,不过还是依了秦琼的话。
“小麦哥……”
“睡觉。”王小麦生硬的吐出两个字,吹灭了油灯。闭上眼刚要睡着,就听帐里有响动的声音,睁开眼,一双黑眼珠举着油灯滴溜溜看着自己。
“吓……”王小麦吓了一跳,“大晚上不睡觉干什么?会吓死人的。”
“小麦哥,你别生俺气了。”富贵站在在床边巴巴的说。
“你先把油灯放下,一回再走了水。”好家伙,这个季节举着火瞎晃荡,一个不慎再把营帐都点着了,估计自己还没见到李密,就被军法从事了。
“唉。”富贵答应了一声,赶忙把油灯放下,“小麦哥,你别生俺气了好不好。”
“我怎么敢生你富贵将军的气,你以后都是将军了,说不定哪天做了侯爷封了王,我这个田舍汉怎么高攀得起啊。”王小麦阴阳怪气的挖苦道。
“小麦哥,要不你揍俺吧,俺娘生气的时候就老揍俺,揍了俺气就消了。”富贵说完就拿起地上的鞋子递到王小麦手上。
王小麦被气笑了,从床上爬起来指着富贵的鼻子:“你这厮真是鬼迷心窍了,你以为将军真是这么好当的,会死人的,你死了,你那老娘怎么办?拜托你好好动脑子想一下好不好。”
富贵低着头,半天不言语,良久,他才抬起头:“小麦哥,俺知道你不让俺从军时是为俺好。可是俺觉得程将军的话说的有道理,俺爹种了一辈子地最后死在了战场上,俺娘种了一辈子地,这些年好不容易才把俺拉扯大。俺想孝敬俺娘,可是每年下地干活,俺累的和一头牲口似的,却没有一年吃饱过肚子。俺又不像你这么有学问,只靠一膀子力气除了当兵能出人头地能干点啥呢?小麦哥,你有啥吃的都留给俺一半,你是这个世界上除了俺娘之外,对俺最好的人,这些俺都知道。你说想了个主意,能让咱俩都吃上肉,俺信你。可是俺想凭自己的本事孝敬俺娘,让庄里人知道,王寡妇家的傻儿子能有大出息。”
“行了,这么大个子了还哭,也不怕别人笑话。”王小麦起身帮富贵擦着眼泪。
“小麦哥……你不生俺气了不?”富贵抽泣着说。
“不气了,赶紧自己拿着擦擦。”王小麦把手中的抹布丢给他。
“唉!”富贵利落的接过麻布,胡乱地抹着脸。
“不过有一点你得千万记住了。”王小麦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啥?”
“下面我说的每一个字你都给我记清楚,”看到富贵点头,王小麦才接下去,一字一顿地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打仗的时候你都必须紧跟着程将军,不能离开一步。记下了吗?”
富贵小鸡啄米般的点着头:“那俺想拉屎撒尿呢?”
“也得在程将军面前。”
“哦。”
“好了,天色不早了,赶紧睡觉!”
富贵还要说话,却被王小麦直接堵了回去:“你不用管为啥,需要牢牢的记住这句话。”
再一次熄了灯,王小麦枕着手臂仰在床上,却没有了困意。瓦岗军到底是什么时候失败的?好像就在洛阳城这,时间应该不远了,不过李密好像是投降了唐朝,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反唐被杀了。程咬金和秦琼他们最终还是投靠了王世充,让富贵跟着程咬金,不出意什么意外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愿这个傻小子能牢牢记住自己的话……
第二天,天刚朦朦亮,王小麦就被帐外的动静吵醒了。穿好衣衫走出帐外,就看到秦琼正在就着一盆清水洗漱,旁边一个军士牵着马候在一旁,似乎要出军营的样子。
“叔宝兄,这么早啊。”王小麦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正好,你也赶紧洗漱,随我一同进城。”秦琼边说话边让旁边的军士帮他披上甲胄,“魏公急召我等进府。”
“哦?”李密这么早就叫诸将进城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王小麦心里想。可是究竟发生了什么呢?突然,他脑中灵光一现。李密现在和洛阳城里的这个皇帝与其说是臣子,倒不如说是政治上的盟友。在政治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两个月前,两军还打得你死我活,只因为宇文化及率领叛军北上,两方才联起手来对付宇文化及。如今宇文化及十万大军已经烟消云散,那么促使两军联合的因素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这就翻脸了?王小麦揣测道。
有军士给他端来一盆清水,王小麦看着水中自己的影子才发现,昨天坠马时摔伤的脸经过一夜的休养不仅没有消肿,现在反而更严重了,水中的这张脸明显有种不对称感。虽然没有伤口,但是手一碰却是火辣辣的疼。
王小麦洗完了脸,秦琼也披好了甲胄,他也明显发现了王小麦左脸的异常:“回头叫人给你拿些消肿去痛的药物,富贵你不用担心,一会咬金会派人来接他过去。”
两人上了马,跑了不到两刻钟,又来到了昨日的那栋宅院前。把马交给门口的卫士,一进门才发现,院里面已经站了不少人,程咬金罗士信皆在其中。几人打了招呼,秦琼便趁着人还没到齐的功夫带着王小麦去见魏公。
这栋宅子很大,原本是隋军镇守金墉城的将领所住的地方,瓦岗军攻下此处后,便作了李密处理政事的场所。俩人穿过前院来到后院,来到一处有兵士把守的房间外。俩人与兵士见过礼,秦琼便让那军士前去通报魏公。兵士进了屋没大一会儿,就又出来说魏公同意他的觐见。秦琼让王小麦先在屋外等候,独自一人进了房内。
王小麦垂手站在屋檐下,正四处打量着这座院子的布置,一个人影却急匆匆的从前院走了进来。那人约四十来岁,肤色有些黑,上唇角和下巴上留着寸长的短须,由于走的太急,胡须被带起的风都吹歪了。这人走到门口也不停留,径直的就要往里闯,却被门口的军士拦下了,被告之为魏公正在接见秦琼。那人忙叫军士进去通报,两只脚不停的走来走去,一副很焦急的样子。转过身,这才注意到同样伫立在屋檐下的王小麦,王小麦向他拱手施了一礼,那人看了一眼王小麦的短发,还了一礼。
王小麦正待开口说话,那军士就从屋内出来,说魏公让两人都进去。
俩人一起进了屋,王小麦就看见屋内的桌案后着坐一个身影,正在案前站立的秦琼说着话。
“草民王继开(属下魏征)参见魏公。”王小麦和那人一起向李密躬身施礼。
魏征?王小麦听到这人的名字顿时吃了一惊,卧槽,劳资竟然和一代人镜站在一起。这家伙可厉害了,以后要当宰相的,还经常给太宗皇帝李二甩脸子看,动不动就以死相谏,搞的李世民好多次都下不来台,不过官却越做越大。君臣二人的关系活像一对虐恋情侣,不管魏征再如何的讽刺挖苦,李世民都是一忍再忍,直到李世民晚年,好像出了个什么事牵扯到了已故的魏征,大概是想起自己多年的感情付出挺傻的,李二头脑一热,亲手把魏征的墓碑砸了个稀巴烂,不过后来又想起了魏征的好处,重新给他立了一块。牛人啊,这得好好结识一下,不能得罪,要不然单凭一张嘴就能把你骂死。
“属下昨夜听闻洛阳城中大变,今日特来为魏公献计。”刚施过礼,魏征便迫不及待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哦?不知玄成有何良计?速速讲来。”书案后的李密说道。王小麦偷偷打量着书案后的李密,第一感觉是身材矮小,只有胸口以上的躯干露出了案几,肤色甚至比如身旁这位黑脸魏征还要深上几分。不过他的眼睛却是又大又亮,神态也是从容不迫,虽然穿着上比较朴素,但整个人坐在那里却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直面而来,让人心生赞叹。
来的路上,王小麦向秦琼打听了不少关于李密的事迹,看得出来,秦琼非常佩服这位出身公侯世家但却走上造反道路的魏国公。李密这个人可谓是专为造反而生的,早年就和杨玄感一起起兵反隋,是杨玄感最为倚重的谋士,失败后四处流亡,最终投了瓦岗军。后来在瓦岗军新晋将领的拥护下执掌了大权,杀掉了原来瓦岗的首领翟让。最后投降唐朝之后还不安分,意图东山再起,结果兵败被杀。当然,李密最后的结局现在只有王小麦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