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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二章 爱情使人盲目(1 / 1)

方梦白笑了。

“不是。”

他看叶惊阑越发顺眼。

顺眼到不自觉地为他在严肃山庄里挑了一块地,时刻准备着挖一个大坑,把叶惊阑塞进去,再拿上铲子掘土给他埋得严严实实。

方梦白很认真地思考着这块地该在屋前还是屋后,亦或是茅坑旁。

良久,他总算是想通透了这块地该在什么地方,就在……

就在……一个不可以对外人透露的,正常人绝对想不到的地方。

方梦白笑道“我还不能说个三分话,带着七分虚情假意?真是笑话。我就是个正常人,惜命,惜命的人为了保命,这个答案,叶大人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至极。”

“那就好,我还怕叶大人不满意呢。”方梦白的笑意不减半分,他就喜欢这样以退为进,逼得别人走投无路,“言多必失,我想叶大人很清楚这个道理,我若是说得多了,听在别人耳朵里又是怎样的一种意思,我可不知道,更不想知道。”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知道的多了,了无趣味,还可能把自己给赔进去。”

叶惊阑自然不是省油的灯,上扬的唇角有几分讥讽的意味,“方公子这话说的,若是真的惜命,自当是全盘托出求庇护,而不是藏一半露一半让别人摸不着头脑,线索全靠猜,破案全凭想?”

“杳杳和此事无关。”方梦白正色道。

“你是如何确定甄姑娘和此事没有一点干系?”

方梦白沉默了。

堂内气氛凝重。

没人愿意打破这静默。

只能听见……

仅剩一半茶水的茶壶离开小木几的细小声响。

茶水从茶壶细口倾泻至瓷杯中的轻灵。

茶壶再度和小木几相依偎的沉寂。

有纤纤玉手把着瓷杯小口抿茶水的窸窣之声。

瓷杯落在小木几上的“砰”。

除了沉静,其余一切正常。

就连屋顶上有猫儿踩瓦上青草的细碎脚步声都能听见。

方梦白不耐烦地将瓷杯砸向屋顶。

杯中剩余的茶水未洒一滴。

瓷杯硬生生地将屋顶砸出了一个大洞,透进了天光。

严肃山庄所在的山头雾气很浅薄,像随时可消散一般。

明媚的天光倒映在方梦白的眸子里。

方梦白终是长叹一声,率先破了功。

“杳杳不是那样的人。”

“哪样的人?”一向随意的叶惊阑竟开始了刨根问底,他知道要是此时不问清楚,就会失了许多关键的线索。

直觉告诉他,甄音杳,不会是一个简单的人。

他忽而一笑,什么时候以直觉来判断一件事了?

“像万翎楼里的那些人一样的人。”

“甄姑娘和万翎楼究竟有什么关系?”

方梦白迟疑着,犹豫着,他要不要一口咬定毫无关系。

心上仿若横亘着一座桥,桥的这一头是甄音杳,桥的那一头是叶惊阑,他站在中间,胡思乱想。

他的拳头握紧了又放开了,内心的挣扎可见一斑。

“杳杳……”方梦白还在挣扎,话到嘴边,咽下去还是说出来,这是一个问题,“她应当是其中一只鸟儿吧……不过我也不确定。”

叶惊阑颔首道“我自是相信方公子的话。”

方梦白一惊。

他决定打哈哈糊弄过去“被别人相信,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他苦笑着,相不相信又有何用,他本就不确定甄音杳的身份,他甚至给予自己一个暗示——甄音杳就是一个普通富余人家户的女子,家中虽不至于富可敌国,但富足的生活让她远离了吃苦,更有爱她的父母,疼她的姐姐,娇生惯养出的女孩儿性子刁蛮些也是正常的。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又怎会和万翎楼扯上关系?

“方公子,民间有一句话是——说出来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没有收回的道理。”叶惊阑为云岫添满了瓷杯。

云岫瞟了他一眼,这人眼尖得很,瞅见了她的杯中空了少许,就添满,她见着太满了,忍不住又端来喝上几口。一来二去她快要把这壶茶水全部倒进肚子里了。

想到这里,檀口轻启,伴着她的思绪打了一个小嗝。

再喝下去,晚膳都不需要用了。

要是别人问起啊,就说喝水喝饱了。

方梦白瞧着叶惊阑自然而然的动作,立即拿起杯子将杯中茶水洗漱倒进嘴里,“水要是喝进了肚子里,算不算收回?”

“方公子既然想收回,那便收回吧。我就不再叨扰方公子了。”

叶惊阑作势起身要走。

方梦白出声阻拦“哎!我没有收回,叶大人是在怨怪我不讲信用,说好坦诚相待还隐瞒,我也知,这实在不该。但是我有我的顾虑……但望叶大人能理解则个。”

“好。”

方梦白把自己所知道的事交代了。

先从甄音杳这里说起。

甄音杳本就是在花朝城中的人。

方梦白原本也是,只是幼时因拜师学艺,在外面待了好多年。

待他回到花朝城中,那时甄音杳的父母已亡故。

甄音杳的长姐出嫁,嫁到了别地,一年回不了两次娘家,这天远路远的,回一趟就得耗好些时日。长姐也劝说过甄音杳要么遵照父母遗愿嫁给方梦白,要么就搬到她所在的城中,互相有个照应。

甄音杳有自己的主见,自然是没有同意二选一。她对一别久矣的方梦白不大熟悉,要她嫁给一个只知出处,在一块儿待了几年,而后一切都与她无关的男子无异于将她往火坑里推。

而这时,方梦白打算在花朝城中扎根了。

他盘下了一个没人要的山头,就着山头上原有的庄子造了这座严肃山庄,纯粹是为了自己的快乐。

而后方梦白接了甄家长姐的书信,存着少许玩闹之心,按照约定上了门,毫不意外地被赶了出来。

甄音杳觉着方梦白没有变,还是像儿时那样有趣。

这种人可以托付终身吗?

甄音杳在心底悄悄给“方梦白”的名儿划了一道斜杠。

被赶的次数多了,方梦白渐渐了解了甄音杳的性子,担心起她这个性子要是得罪了人,会不会被别人给欺负了……

事实上,只有甄音杳欺负别人,没有被人欺负的说法。

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心动。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后知后觉的方梦白做了无数啼笑皆非的事。

他在城中四处寻觅“良人”,提二两肉登门拜访,造出了“名声”,为的就是引起甄音杳的注意。

这种无聊且无耻的行径除了博甄音杳一笑之外,也就做了花朝城里的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可是有些人就是越接近,越了解,就越让人困惑。

方梦白发现了翎羽花。

在甄音杳的院墙外。

当天晚上,甄音杳失踪了。

方梦白在她的屋顶上睡了两夜。

直到第三日的清晨,甄音杳才回了家中,疲倦不堪,手上留下的还没结痂的伤口着实醒目。

一连几次,甄音杳出门的时日或长或短,长到十天半月,短到几个时辰。

方梦白选择做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

“然后,我留了心眼,发现城中还有一处有过翎羽花的出现。”方梦白突然嗤笑一声,“董婆婆的院子里。”

“你早就知道董婆婆不对劲了?”云岫蹙了蹙额,她对这个牵红线的董婆婆的印象不算深,但也不算浅。

当街摆摊促成姻缘,背地里杀害年轻姑娘。

方梦白的目光闪躲,他琢磨了一阵才说道“我有天夜里去找她,想让她给我出出主意……”

出什么主意,大家心知肚明,无非就是怎么和甄音杳结成良缘。

看来,董婆婆的罪恶勾当在很早之前便在做了。

“我知道她在万翎楼里叫什么名儿。”

“喜鹊。”云岫勉强笑起,这么好的鸟儿,把名儿落在人的身上,怎么就变得像畜生了呢。

“杳杳的名,我不知道。”方梦白苦着脸,捧着瓷杯,呷一口润了润嗓子,“我想过许多次,我会以什么方式死在她的手中。没想到我到现在还活着。”

没看出方梦白的庆幸之意,反倒听出了自嘲与无奈。

他只觉把话说得差不多了,脑子空荡荡的,整个人都空荡荡的。

他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在鸟儿们的手里,只好把每一日当成最后一天来活,他越发追求极致。

往上攀援到达顶峰后如潮水般袭来的空虚之感占据了他的脑子,他的身子。

他不求死,也不怕死。

“甄姑娘压根儿不想杀你。”叶惊阑一语点破。

方梦白想笑又笑不出,“她不杀我,不代表别人不想杀我。我这条命是她护下来的,她要拿便拿去好了。”

“你明知甄姑娘对你有心,所以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

“她有心无心与我何干,我能做的不多,若能为她好,那我愿意。”

“暮家家主之事,你怎会想着掺一脚?”

方梦白怔住。

半晌后回神说道“暮家家主早死了,他的腹中全是水银,为了保尸身不腐。我是追着杳杳去暮家的。”

在十月初九的那天夜里,方梦白流连在花朝城中,他隐隐觉得十月初十会有大变故。在甄音杳偷摸着出门之际,他也紧随其后,到了暮家摆的灵堂之中。

甄音杳弄出了声响吸引了暮家家丁。

有另一个人把暮家家主的遗体装进麻袋里扛走了。

他出手截下了扛麻袋的蒙面人,夺了暮家家主的遗体回了严肃山庄。

次日暮府大门前的事,满城皆知。

“为何你会绑了星错。”叶惊阑问道。

方梦白朝他笑笑,“那时星错已被人打晕了,她就躺在长明灯旁,我顺手带走了她,想来她定是知道些什么,万一我被冤枉了,说不定她能替我作证。”

“如果星错没有见着歹人的面貌呢?”

“自认倒霉。而且星错在那处定是有深意的,我顺手改变他们的局,岂不美哉?”

叶惊阑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也成了局中人,岂不美哉?”

方梦白并不可怜,他是自愿为了甄音杳担了罪,爱情使人盲目。

没有昏头的方梦白不愿承认他所为之事是为了另一个人,如此般,简而言之——死鸭子嘴硬。

“正好,还没体验过被人当做杀人凶手的感觉,如今试试,感觉不差。蹲大狱也未尝试过,如若有机会,定当在狱中躺躺稻草,吃吃牢饭,挨几顿没理由的打。这样才好。”

方梦白脸上的笑像在诉说天塌下来也砸不死他,这种无畏无惧的笑有些扎眼。

叶惊阑侧过脸看向云岫,调笑道“要不云姑娘给方公子传授一下蹲大狱的心得体会?”

毕竟云岫是蹲过大狱的人,没杀人,被冤枉偷了军饷而蹲大狱的她此时对方梦白这洗不清嫌疑的人没有半点儿同情之心。

“花朝城的大狱应是要舒服的多,馒头不至于一咬就磕掉牙,老菜梆子不会那么咸涩。方公子去了,应该会觉得不虚此行。”

“承姑娘吉言,我就盼着去大狱里睡几日,出来之后万事消弭。”

“难道方公子想要蹲大狱是为了逃避?”云岫眨眨眼,探究的目光在方梦白脸色打了个旋儿。

方梦白仰起头,从屋顶上的破洞看了出去,天色正好,适合蹲大狱。

“是,我不想掺和了,不管是暮家还是万翎楼。”方梦白打了个哈欠,他的腿麻了,屁股墩儿上快要起茧子了,“还请叶大人下令将我收监。”

“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想必方公子见了他,指不定要引以为知己,当场拜把子。”叶惊阑轻笑一声。

“谁?”方梦白来了兴趣。

“不知方公子前段时间可听过江枫城里两个大盗偷镇南王府的宝贝一事?”

方梦白太阳穴突突地弹跳,他大抵上是想到了。

“此事闹得沸沸扬扬,江枫城和花朝城只一江之隔,我是知道的。”方梦白又觉得眼皮子跳动,俗话说得好,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这右眼跳……岂不是灾祸将临?

他喝下半杯茶水,一抹嘴角,“叶大人说的人不会是柳无色吧?那人脑子有毛病,之前还给我递过帖子,要同我拜把子。”

“……”云岫忽觉无言,她想到了一句俗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脑子拷伤的总会凑到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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