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将近一年过去了,我已经向灵求婚,两人的关系有所回转,起码表面上是。
我约稿的杂志越来越多,所以现在每天的大部分时间我会跑步去型男栖息的公园,我去的次数并不多,也不是每次都能见到它,但是每次见到它的时候都会惊讶地发现:这小子好像停不了长个,它已经是一条大到足以让成年人感到害怕的狗了。
公园一如既往没什么人去,自从大量的死猫被发现后,那些原本跳广场舞的老人也不敢来了,这些老家伙们虽然老烛残年,但无比珍惜自己的生命。
“作孽哦!也不晓得谁这么狠心。”
楼下的老阿姨说到这里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却忘了她曾经养的一只猫因为年纪大了被她扔在了那个公园。现在如果没有老死,估计也变成了型男的食物。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看见猫尸的震撼随着型男对我的亲近而逐渐淡化。我不知道狗是不是吃猫,但是狗曾经是狼,狼是标准的食肉动物,它对肉的种类应该不挑。事实上,我也见过型男吃老鼠。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么天经地义的事在这帮自以为文明慈悲的老女人那里竟然变成了残忍,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有一天跟型男玩得有些晚了,我告别型男,一个人往公园门口跑去,快到公园门口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披头散发穿着睡衣也在遛一条大型的金毛,没有牵绳子让狗自己散步,她自己挂在健身器材上晃悠着。金毛是很温顺的品种,但是没有想到我经过她们的时候,金毛忽然冲我狂吠,还在我面前来回冲刺,跃跃欲扑。
真是讨厌,我不禁想,为什么单单欺负我?难道我的脸上写着“老实人”三个字吗?
“阿姨啊,拉拉你们家的狗呀!”我有点儿害怕,冲那个中年妇女喊了一声,没想到她理都不理我,我又喊了一声,她慢悠悠地说:“做啥啦?happy是乖仔,不会咬你的。”
他妈的老*样子。我恼羞成怒,假装要踢那条狗,没想到金毛也不逃,反而伏低了身子,一副想要进攻的样子,我急了,要是被咬上一口就麻烦了。这时候,我听到了一声咆哮,看到了一道黑色的闪电,冲向金毛,金毛来不及躲闪,一下被那东西咬住了脖子,它脖子上流出血来。那是型男。
“哎呀!happy呀!你个臭小子!跟你拼了!”中年妇女撒起泼来,竟然朝着我来了,还没等她近身,型男已经迈着步子挡在我面前,纯黑的眼睛里分明准备好了再一次进攻。
我看到过很多都市里的大狗,它们都体格庞大,吼声足以震撼任何想要接近它们的人,当主人拿出项圈和棍棒时,它们便显露了奴隶的本性,但是型男不一样,它不在乎咬伤一个人或者杀死一个人,甚至吃掉一个人。
我还没来得及呵斥型男,就看到了中年妇女屁滚尿流的背影。
我蹲下来安抚型男的杀意,它懒洋洋地看了我一眼,舔了舔我的手,慢悠悠走开了。它走到还没有死透的金毛那里,低下头嗅了嗅,再一次咬住了金毛的脖子,金毛剧烈地挣扎了一会儿,终于不动了,型男松开口,换了个角度又咬了下去,然后费力往公园深处拖。我明白,它是在储存食物。记得狗是不会猎杀同类的,更不会吃狗肉,但这一切在型男身上好像都得不到印证。鬼使神差的,我竟然也帮着它把金毛拖进了公园,型男今天没有吃东西,它要开餐了。
在公园深处,型男开始进餐了,它锐利的牙把金毛的腹部咬破,拽出了一根滑腻的肠子,用前爪捧着开始咀嚼,金毛的体液混杂着血流得到处都是,但出人意料的并不腥臊,反而有一种类似麝香的味道弥漫开来,我默默看着型男吃完那根肠子,又把嘴探进了金毛的肚子里,又往外拉扯着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咽了咽口水。
“型男,好吃吗?”我走得更近了一些。它懒得理我,吃得不亦乐乎。
我吃过狗肉火锅,味道非常好,同样我也吃过生鱼片,但是,生的狗肉是什么味道?
我用手指沾了沾金毛腹部的组织液,放进嘴里吮吸,嗯!不赖,看到型男扯断的半截肠子拖在地上,我犹豫着拿了起来。
“就当吃狗肉刺身吧。”我说服自己将那半截肠子放进了嘴里。除了有一点点粘稠,还蛮滑腻的,我想起了我在哪个地方吃过的一种粉。轻轻咬下去,温热的狗肉体液竟有一种烧了很久的高汤的味道。
型男看了我一眼,发出“haha”的声音。
“你这家伙,不是那么小气吧?”我说,我也学着它”haha“了两声,仿佛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驱使我伏低了身子,向狗一样在金毛身上撕扯起来、、、、、、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迷上了生食。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些日本料理和三分熟的牛排,但渐渐的,这些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开始吃一些超市新批发的鲜肉,或者从市区那里的烧烤店直接购买的没有涂料的肉料。
或者是新鲜的肉和血滋养着我的灵感和才华,我的稿子开始被一家高端的杂志盯上,他们雇我给他们写一个专栏,并且通过他们我认识了一个靠谱的出版商,出版商表示我的文风很认可,给了我一个命题,让我一个月内给他一个写作的大纲。
一切一切,都是从那天晚上开始的好运,我无比怀念那条金毛略带温热的血和肉,还有内脏、、、、、、
我每天都会腾出时间去看型男,给他带去大块鲜肉,公园里的流浪猫流浪狗已经不多了,而型男的体型也逐渐定格成为一条让人不寒而栗的食肉猛兽。我喜欢看它把嘴抵在地上发出压抑的嚎叫声,那一刻,我的血液也开始沸腾,无穷的灵感和精力也在那一刻融入我的体魄之中。
灵和我的关系也不错,虽然她偶尔发发大小姐的脾气,但比起从前她心里厌恶我的那种状况,已经好得多了,我开始筹划今年年底和她结婚的事情,两人有一天一起去看了婚纱,灵并不中意,她说要去另一家婚纱店看看,恰巧那天我要交一篇稿子,便没去,独自一人回来了。
刚走到小区门口,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也认出了我,只见她凶狠地跑过来,抓住我的衣领,说:“臭小子!总算找到你了。”
是金毛的主人,这种四五十岁的大妈最难缠了,我一边挣扎一边辩解:“阿姨,你狗的事情我也很难过,但是我不认识那条黑狗,他凶得要死,我也差点被它咬一口。”
型男分明是一条没有被家养过的猛兽,她也不得不接受我的说法,但仍不放手,“我不管,你赔我的狗!不然我就上你们家去闹,我已经查明了,你家就住在这一栋的503号,你不赔我,我天天去你们家坐着!”
你他娘的无赖!我也恼怒起来,一把甩开她的手,她居然不屈不挠又冲了上来,手脚并用的跟我扭打起来,开始我只是招架不让她打中,直到她把我的眼镜一把打飞了。
我忘记了我当时是多么愤怒,只记得我的右拳结结实实击中了她的脸,她往后退了几步,还想冲上来,但终究无力倒下了,我走上前去,抬起脚,猛地踩在她的肚子上,她吐出一口胃液,艰难地摆摆手对我求绕,说:“不打了,不打了、、、、、、”可我什么也听不见,如果不是闻声赶来的小区门卫抱住了我,我敢保证我会活活把她打死。
我在警局被关了一星期,通过律师获悉中年妇女的脸上轻度骨折,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她狮子大开口,要索赔二十万。
“怎么可能!”我不忿地骂出声来。
律师脸上挂着职业的微笑,慢条斯理地告诉我二十万确实太多了,但是为我的前途着想,还是积极赔偿比较好。最后通过律师跟她谈判,给了她五万元,事情才暂告一个段落。
回到家,灵对我好生怜惜,抱着我哭啊哭,说不知道没有了我该怎么办,我感动地吻她,和她一次又一次。
第二天,灵还在睡觉,家里的电话响了,我接起来一听,竟然又是这个阴魂不散的中年妇女,她声称自己脑部出现淤血,要马上去医院治疗,让我带钱过去。
“你有病啊?有完没完!”我压低声音,咆哮着。在心里我*了办案阿si
祖宗一万遍,一定是他把我家电话给了这个无赖的女人。
“臭小子,不来是不?那你以后出门要小心了!还有你女朋友,让她当心点!”
”你!”我不知道如何应对,一时无语,从律师那里知道她是这一带有名的无儿无女老寡妇,叫徐玉兰,守寡几十年了,心理恐怕已经扭曲畸形,是个不要命的货色。她平时完不和人来往,就养了一条狗,靠低保过日子,她家的狗伤人好几起了,受害者上门她就脱了衣服撒泼,谁都拿她没办法。
她还在那边兀自骂着,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我握着话筒的手开始颤抖,那是激动的!
“哎呀徐阿姨,不要讲那么吓人的话好不?”我谄媚的声音连自己都吓了一跳,她那边估计也没料到我这边态度的360度大转弯,愣了一下,继续气势汹汹地说:“那你过来。”
“徐阿姨,我们打开天窗说亮化话,你就是要钞票,没必要还跑去医院折腾,到时候钞票都花在医药费上,你难道真吃那些药?”我嘿嘿笑着,语气温和地说,“这样吧,你就给我个数目,只要不太过分,我都答应你,现金直接给你。我要跟女朋友结婚了,吃不消再有麻烦,你老人家就放过我吧。”
话筒那边传来她按捺不住的得意,恨得我只想一口浓痰吐过去,她说:“其实我看你个小青年也蛮斯文的,就不为难你了,两万吧,少一分别说阿姨翻脸。”
我心底的魔鬼开始狞笑了,温顺的说:“好啊,就两万,这样吧,这附近都是邻里邻居的,麻烦你别到处说,不然我女朋友又说我软弱没用了。”
她钱没到手,自然一口应承下来。
我接着说:“那大后天下午,还是上次那个公园?”
她犹豫了一下,担心地说:“那天那个大狗会不会还在哦?咬到谁都不好。”
我哈哈一笑,说:“阿姨,那狗早就被城管处理掉了,我那天看见的,不然我哪里敢经常去散步。”
她这才放下心来:“好!就那个地方。”
两万块人民币,对现在的我真的不是什么大数目。对她来说也是,死人需要的只是冥币罢了。
趁灵还在睡觉,我准备了一把大号的榔头和切割刀,放进一个大黑色背包里,再去超买了几大袋子洗衣粉。超市的小姑娘一如既往地对我微笑,我也礼貌地和她打招呼,然后拎着购物的战利品跑去了公园。
公园其实很大,在它深处有个公共厕所,偶尔来光顾的人却不知道讲卫生,蹲厕里糊满了风干的粪便,洗手池布满了灰尘,模糊不清的镜子上竟然有抹上去的粪便,因为天长日久,已经看不出粪便原本的颜色,无论什么样的粪便最后都会统一成暗褐色。“谁他妈这么变态!”我忍不住骂那个往镜子上抹大便的人。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打扫,直到它崭新如初建。我试了试厕所的灯,居然还可以打开,我像中了彩票一样,在焕然一新的厕所地板上躺下,肆无忌惮地大声唱歌。
型男突然冲了进来,他嘴里叼着一只半大的野猫,那野猫还没死,发出细微的哀嚎。我忽然觉得忙活了一天,有些饿了。
“嗨!宝贝!”
我爱怜地抚摸着型男耸立的鬃毛,用手握住流浪猫的后退拉了拉,型男很慷慨地松了口,我用刀插进猫的脖子,旋转刀刃,猫的头在一阵颤抖中被割了下来,我丢给型男,它咬住用力咀嚼起来,发出嘎嘣嘎嘣的声音。我抓住猫的两条腿,把它撕至脖子处,我的舌尖凑上去细细品尝鲜活的猫血,他妈滴太棒了!我用力把猫腿上的皮撕开,露出粘稠血丝的嫩肉,我贪婪地咬上去,猫的骨头有点硬,但我不愿意输给型男,反复咀嚼后,我把一整根猫腿吃了下去。生肉的美味不是任何烹调可以比拟的,我和型男满意地停下来的时候,地上只剩下一滩皮毛。型男舔舐着地上的残血,我用胳膊抱住它的脖子,就像好哥们儿那样,我对它说:“想不想换换口味?”
今天我的心情特别好,晚上回到家和灵好几次。灵也讶异我的勇猛。我想大概是吃生肉的关系吧。
又过了一天,我在公园附近晃悠,这里人烟稀少,居民区离这里较远,除了傍晚那会儿,基本不会有人来,公园要想繁闹起来,得等若干年后盖楼计划规划到这里吧?我发现我真的像猛兽一样喜欢单独待着了。明天下午就要实施我心中演练了若干遍的行动了,我有点儿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我不再是以前的自己,我仿佛有巨大的力量,将横在面前的一切阻碍撕得粉碎。
新买的手机忽然响了,我接起来一听,果然是她。
“喂,你的钞票准备好了吗?”
“当然了,早就准备好了,就等你来拿了。”
“呵呵,那就好,我还担心你变卦呢!”她的语气缓和下来,好像在约一个老朋友打麻将。
“哎呀!阿姨,你就放心好了,但你拿了这笔钱,就不准再骚扰我和我的家人了。”
“这个你放心,我也没人说去,我只要钱,拿到了我就永远在你视野里消失。”
“那我就放心了,那就明天下午两点半钟吧。”我说。因为这个时间公园里绝不会有人。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我给了灵一千块,让她出去逛逛,然后我坐在客厅沙发上闭目养神,我能感觉的到,那股力量已经被我唤醒,并且蠢蠢欲动。
快两点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我们简短地聊了几句,各自准备出发。我穿上运动鞋,背着一个黑色的大背包(里面不可能是钱的),打开门走了出去。从我家慢跑到公园要20分钟左右,但今天我刻意加快了速度,从另一条更加偏僻的路前往公园,10分钟左右,我就在公园看见了那个让我憎恨的身影。
“来了?”她的态度很和善。
我点点头,故意说:“真是麻烦啊阿姨,你又不会用智能手机,要不然我就转账给你了。”
“我老了,不会啊。”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
“从银行提现金很危险的,你知道吗?刚才我从银行出来,有两个长得比我还猥琐的人跟上了我,我害怕极了,好不容易摆脱他们。这个钱我是肯定给你的,你用不着再叫人跟我过不去吧?那两个人是你的人?”我故意说,明知这句话不合情理,但还是要诈她一下。
她一愣,说:“这是哪里的话,我怎么知道你何时取钱呢?即使知道我也不会那么做,我发誓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有可告诉的人。”
我装作心有余悸地摇摇头,说:“要不是你的人就更麻烦了,一会儿你拿了钱他们又会跟上你,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甩掉他们,也许他们就躲在暗处。我们还是去公园里头吧,拿到钱后你从公园另一个门出去,他们就找不到你了。”
看我说得煞有介事,她有一丝惊慌,连忙点点头,接受了我的建议。
我们走进公园,我走在前,她走在后,我往厕所走去,她也跟着我。我说:“那边有个厕所,安,去那里面我拿给你,然后我再出来查看有没有人跟踪,如果没有你就可以回家了,如果有,我就护送你回家,我还有事要去办呢,真有图谋不轨的人,我也不能坐视不管。”
“好好!小伙子你心真不错。”她感激地说。
我心里直冷笑,倾听她的脚步声,听她一步步走完人生最后一段路。
我身高175,体重140,微胖,头发很短,显得我的头更大了,我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脸上总是微微笑着,我知道我的样子很不起眼,而且看上去就是一个好欺负的人。没有人知道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用砖头把一个同学的头砸得头破血流,不得不换了一家学校;高中的时候有七个高年级坏学生把我叫到操场,逼我交出一个月的生活费,结果就是我用钥匙插进了其中一个坏学生的眼睛,幸好当时我已经被打得不成人形,我的施暴就成了正当防卫,没有进少管所;之所以现在还是自由职业,也是因为之前一家公司的主管被我干净利落的一拳头打碎了鼻梁,所以我被开除了。所以说,我驯良的性格同时也有残暴的一面。
所以,当我一记榔头敲到这个女人的后脑勺时,仿佛只是在重复我人生中最喜欢的事情而已,温热的血点喷射出来,在空中飞舞。人的头盖骨是很结实的,但我没有用尽所有力气,因为我不想让她那么快死掉。她向前扑倒在地,还是有意识的,我上去把她翻了个身,她的眼睛瞪得很大,嘴唇颤抖,她想大喊,却只喊出微弱的声音,在这样空旷无人的公园一切都是徒劳的。不知什么时候,型男悄悄站在了我的身后,它仰头看着我,我蹲下身抚摸它的鬃毛,它的头友好得在我手上摩擦,难道它预感到面前这个女人将是食物?我用手在地上的血污里抹了一把,把手放在它的鼻子下,它嗅了嗅,瞳孔一瞬间放大了,那是喜悦。
“怎么样?味道很好吧?比死猫死狗的味道更好吧?”我说。
虽然这个女人怎么也反抗不了,但我还是本着万一的想法,用绳子把她的手绑了起来,并用早就准备好的麻布塞住了她的嘴,那是我和灵用来擦桌子的抹布,已经好几天没有洗了,上面的味道比大便好不了多少。型男在这个过程中一直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它大概也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加工工序。
“你呀,就是太古怪了。”我毫不费力把女人娇小的身子抬起来,让她的屁股坐在洗手台上,“我们人类活着可不光是为了填饱肚子,人呢,离不开*,你要是早找个老伴,性格也不会这么古怪,也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女人嘴里呜呜的,天晓得她在说什么。
我脱掉女人的裤子,没想到她的皮肤还真不错,只是赘肉很多,身上发出难闻的气味,不过那味道很带劲。我第一次看见老妇人的身体,是有些新鲜感,我脑子里出现了灵的身影,她到这个年纪会是这个样子吗?哈哈,应该不会,她是会保养的人,如果我拿不出钱来给她保养,我一定会像皮球一样被她踢出去。
我用榔头轻轻在女人膝盖那里敲了敲,“呐呐,这里和头骨相比,孰硬?”
女人眼里露出了恐惧的光芒,她挣扎着,从洗手台上滑了下去。
我重新把她抬上去,为了防止她再次滚落,我又用绳子把她的手固定在了水龙头上面。我先是审视了她一下,突然抡圆了榔头,一下子敲碎了女人的膝盖骨,她的膝盖骨瞬间凹了下去。女人发出痛苦的哀嚎,不过闷在臭臭的抹布里了。她的痛苦的叫声不过是本能的反应,钝器造成的剧痛通常要比那些锐器刺入人体的痛感传递稍慢一些,让我有时间放下榔头,两只手牢牢地按住了她。
她开始剧烈地颤抖,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脑袋大幅度地摇晃,好像一点都不担心脖子会折断,我不得不连接请她吃了十几个耳光,让她慢慢平静下来,她的目光里满是乞求,乞求我放过她。
“求我?服软了?你不是很厉害吗?”我想起来她威胁我的话,又是一记耳光甩在她的脸上。臭抹布真是个好东西,让她不能发出声音,也不能在剧痛的时候咬掉自己的舌头。
我扯着她的一捋头发,开始用力撕扯,慢慢地,她的头已经弯到了极限,我突然发力,头发连着一块头皮被撕扯了下来。
女人嘴里依然发着“呜呜”的声音,我听在耳朵里,觉得爽快极了,这是无比悦耳的声音,比天籁之音还要美妙,这是一种复仇的快感。
型男站立起来,后退了几步,嘴里发出“haha”的声音,像是排斥我这么做,但我更愿意相信它是对我的表演感兴趣,因为我不愿意承认其实我连个畜生都不如。
有这么捧场的观众,我自然不能懈怠,我蹲下身,按了按女人已经坏掉的膝盖骨,手上传来质感,好像摸在了一包饼干上,那棱棱的骨茬就像饼干的边缘。她痛苦地扭动,这时她感觉的是最疼痛的时刻了,钝感的痛已经弥漫开来。正当我沉浸在虐待的快感中时,一股湿热的液体泚到了我的脸上,我抬头一看,哈!女人失禁了,那骚臭的浓黄液体、、、、、、女人小便的样子,连灵我都没有见识过。
哈!太他妈带劲了!我开始对她那里狂踹、、、、、、
在我的人生中,每次发生类似的暴力事件,周围人都将原因归结于“老实人的爆发”,老实人?不爱说话的就都是老实人?就算是吧,但老实人就都是懦弱好欺?真是无知!人呐,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自认为睿智、洞悉一切,对强者卑躬屈膝,对弱者亮出獠牙。孰知,沉默寡言不代表就是弱者,更不代表可以任由你欺负,他们也许更有内涵,有普通人没有的认知,就因为内敛安静就把他们归为劣类,实在是肤浅又卑陋,人非得像菜市场那样咋咋呼呼就是好性格、就高人一等吗?有此想法的人必是可笑又无知的,而且自身素质绝对不怎么样,这些人给别人贴上“好欺负”的标签,试问,有谁会容忍别人的欺负?欺负别人不是作死吗?等这些人中的某一个真的死了,又来扯什么“老实人都是闷屁臭,会咬人的狗不叫”,这是对一个老实人最后的嘲讽,老实人和所为的“优质人”鱼死网破,明明是受害者,却成为被骂的一方,难道安静的性格就这么遭人唾弃和恶心吗?老实人还真是悲哀啊!
我究竟是天生的恶魔,还是被那些人逼迫成这样,我也不明白了。
我发泄完怒气,对女人笑着说:“阿姨,今天水喝多了?想尿尿说一声,怎么能把别人的脸当成尿壶呢?这是不文明的行为哦~”
女人一直颤抖,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剧痛,还是恐惧,大概是剧痛吧,毕竟我踢了她108脚。
我想赋予她更多的绝望,越多的“佐料”才能烹调出最可口的美味。
我猫下身子,从女人的脚趾开始敲打,就像给桌椅钉钉子那样,看似没怎么用力,其实力都集中到了一个点,一下下力道不一般,这就是“巧劲儿”。骨头碎裂的声音不绝于耳,最后她的双腿变成一小节一小节,无力地从洗手台上垂下来,就像面条一样。
她的嘴虽然被臭抹布塞着,但是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依然很震撼,那闷闷的吼声是歇斯底里的。她的眼睛睁得好大,像乒乓球一样鼓出来。
有那么一瞬间,我对她产生了恻隐之心。
“你不是个老寡妇吗?在你临死前,再让你感受一下被男人征服的滋味吧。”我说。
我剪掉了她的上衣。她的裸体实在是不堪入目,看她50多岁的样子,脸已经够丑了,身上的赘肉像沙皮狗的脸。
我看到她的眼睛里有了松懈温和之色,唉!你很乐意吧?你是不是愿意用生命换取一次*体验?其实,*本来就比命重要,没有了*,生命其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是死的了。
她的额头又沁出细密的汗珠,痛苦与享受的神色交替着。最后她晕了过去,不知是因为腿部的疼痛还是别的什么。
”你去死吧。”
我说着抡圆了榔头,一下一下砸她的头颅,她的头像西瓜一样爆裂开来,溅到我的脸上,溅到洗手台上的镜子上,我停下了手,看向镜子里的自己,那不是我,是住在我身体里的恶魔。
“型男上!”
我打了一个响指。
型男闻到血液的味道,兽性大发,也许它可怜这个女人,但在血腥气的刺激下,这个女人便成了食物。
“人死如灯灭,人怎么死不是死?死后怎样又有什么值得在乎的?人就是动物嘛,动物可以被吃掉而亡,人又何不可呢?什么寿终正寝,不过是人类给自己立的一套规矩而已,突破了这套规矩就是境界了,高境界就是归于大自然,大自然里有杀戮,有血腥,看透了就不觉得胆怯和震撼,你就会平心静气躺下来,接受任何死亡的方式,最后像落叶一样,与大地融为一体。我想,天葬的存在缘由就是在这里吧?”
在型男对女人的尸体大块朵颐的时候,我在一旁絮絮叨叨,嘴里还咀嚼着女人一块看起来还算干净的胸脯肉。
我和型男吃得很开心,剩下的尸体残渣我收走了,为了不让型男扒拉出来,我选择了公园外一片草甸子里掩埋,毕竟是人类文明社会之中,吃人是犯法的。
老徐玉兰阿姨,再见了,我站在草甸子边沿,冲里面的她挥手告别,然后潇洒地拂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