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李尚书岁数不小,一辈子都是个读书人,但教训儿子可是真的不含糊。
李寻欢原本就受了重伤,人还没好利索,就跑去喝酒解愁。大醉五天五夜后又挨了一顿毒打,虽然腿没折,但也差不离了。他老爹动了真火,拿着带倒刺的鞭子给他后背打得皮开肉绽,现在还在床上趴着呢。
林诗音心疼不已,想给人过来上药,都被余怒未消的李尚书拦住了。还放出话来,说谁也不许管他!
凌秀知道李寻欢跑不了一顿揍,却没想到李尚书真下了狠手。
作为导火’索的公主殿下挠挠后脑勺,心情有点微妙。当时她也是气狠了,又觉着自己怎么说也是一个外人,过多插手不好。这才转头告了家长。
“唉……”凌秀叹了口气,从系统空间里拿了瓶伤药出来,嘀嘀咕咕走进李寻欢的小院儿:“我怎么觉着我有点儿矫情呢?”
一进屋,凌秀便把手里的伤药又收回去了。无他,李家大哥正在给李寻欢上着药呢。她就说嘛,亲生的儿子,哪能不管呢。
见她进来,李家兄弟齐齐转头看她。李家大朗李千承动作一顿,刚要起身,却听自家二弟跟对方十分熟稔地来了一句:“秀妹子,你来了?”
李千承:“???”
这位新晋的户部侍郎险些把手里的药瓶摔在地上。
“啊,那什么……我就来看看,”凌秀对他一摆手,觉着有点儿尴尬,干干巴巴朝李寻欢道,“你没事就好。”
李寻欢见状一笑。他自然是知道凌秀今天为什么这么别扭,宽容道:“这次,多亏父亲打醒我。否则,我还不知要浑浑噩噩到什么时候。”
“秀妹子,此事是我犯了糊涂,并不怪你。你千万别放在心上。”
李寻欢这人就是这样,他这一双与常人有异的眼睛仿佛只看得到他人的好,从不见别人的坏。虽然他听大了个人了,还被父亲打,有些窘迫。但他们又不是几岁小朋友,你朝我家长告状让我挨了顿打,我就跟你绝交了。
这世上,能做知心朋友的人不多,他李寻欢绝对算是其中一个。
见人家正主儿都这么说了,凌秀还能说啥?
“既然如此,我再说什么也都矫情了。”
“你好好养伤,我先走了。”龙啸云这家伙还等着她料理呢。
“秀妹子……嘶!”李寻欢刚想把人叫住,问问龙啸云如何了,却被背上冷不丁加重的力道疼得倒抽一口冷气。
“大哥,你轻些。”
“现在知道疼了?”
“父亲打你时怎么一声不吭?”
李家大哥瞧上去斯斯文文,是个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但一开口,这语气跟李尚书像了七分,老阴阳了。
“若不是你还为那姓龙的说话,父亲也不至于一直不停手。”总之,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
自家大哥怼了一句又一句,老二李寻欢半点不敢还嘴,甚至委屈巴巴。
可李大哥却没半点心疼的意思,甚至还怕他不够长记性,继续敲打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刚才想做什么。那龙啸云救助于你,我敬他是个豪气干云的汉子。可他如此做为,说是挟恩图报都算夸奖。我不管他是谁,在江湖上又有什么身份。就算日后他人说我们李家恩将仇报,苛待恩人,我也直言不讳地认下。
只要你还认我这个亲大哥,就和你那个龙大哥断了来往!”
李寻欢微微一叹,他知道自己新交的这个小朋友的暴脾气。听说龙啸云被凌秀带走,他也只是出于最后的情分,劝凌秀别真的砍了人家。毕竟是条性命,也权当还了他当日的救助之恩。
“大哥。你误会我了,我方才叫住秀妹子……呃!”
李寻欢脸一皱,只觉得自家大哥又来这一下比刚才的还疼。
“方才就想提醒你了。你怎可如此称呼那位?”
“什么?”李寻欢这回是真懵了。
“凌秀她怎么了吗?”他疑惑眨眼,茫然无辜。
李大哥板起脸来,喝斥道:“你这几月在外头,是把脑子也耍丢了吗?”
“既然知晓人家姓甚名谁,为何还这般愚钝?凌乃皇姓!”
“这……”李寻欢心中先是一惊,想到和凌秀这些天相处,又笑了出来。“大哥放心。我与秀妹子是江湖结识,她为人热心善良又平易近人,不会在乎这些繁文缛节。”
谁知,听了这话,李大哥却更气了。
“那位殿下是我朝唯一的长公主——长乐帝姬!你竟叫她妹子?嫌命长了不成!”
凌秀这位长公主,能唤她一句妹妹的只有当今皇帝和太平王。就连南王见了他,也得乖乖称一句长乐帝姬。没别的,只因为他怂。
李寻欢?
李寻欢面色讪讪,内心微妙:“今上仁善,应是不会和我计较……的吧?”
因为不自信,他后面又加上两个字。
李大哥深深看了自家这个蠢弟弟一眼,给了他一个冷笑。父亲打得还是轻了。此次暂且给他攒着,等人养一养再来算后账。
李寻欢:……
凌秀并不知道因为自己,小李探花又“预约”了一顿打。
她此时已出了李园,去寻龙啸云了。
龙啸云这货,对李寻欢确实有救助之恩。但对林诗音“一见钟情”,张口就是求娶一事,处处都透着违和。细想一下,哪个男人相中了一位姑娘,不会去像人打听?别说家世品性,恨不得把她的爱好习惯都一一问得一清二楚。
既然都知道林诗音父母双亡,那怎么不可能知道她身上早已有了婚约。再者,他是迟钝到了什么地步,才会对李寻欢林诗音这对青梅竹马见的粉红泡泡视而不见?
咱们公主殿下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都会因两者不经意间撞上视线后那露出的甜蜜温柔而感到牙酸。他龙啸云难道还是个瞎子不成?
公主殿下过了两条街,来到了保定城中最火的一家……青楼。
“哎呦!您来啦!”老鸨子见了凌秀,像是瞧见了一位财神爷,登时眉开眼笑地把人迎了进去。
凌秀迎着一些嫖客诧异的目光,大大方方走进青楼。
“姑娘,您来了。”青楼的头牌红儿举着一杯酒袅袅娜娜迈着步子过来。她白嫩如葱手指柔若无骨,勾了勾凌秀的衣袖。再配上那一双传情的媚眼,片刻便能把在场的任何男人的心魂儿都勾走。
“别闹。”凌秀扯出袖子,伸手接了红儿的酒,一饮而尽。
“你今日怎么在外头?我让你们看的人呢?”
红儿抱着凌秀的胳膊,委屈道:“那人把奴的床占了也就罢了,还对着奴和妹妹们发了好大的脾气呢!那一张脸黑得可怖,人家害怕,出来躲躲。”
“辛苦你了。”凌秀拍拍她的手,以示安慰。借着宽大的袖子遮挡,塞给她一个分量十足的荷包。
见着里头的金色,红儿嘟了嘟嘴。她是楼里的头牌,自然是不差这点钱的。她自幼被父亲卖进青楼,算是在这里长大。楼里平日里也来女人,但大多数都是来找自家的臭男人的。唯有这位,小小年纪,却出手阔绰,成了楼里的贵客。这位贵客十分好伺候,只叫姑娘陪着喝酒聊天。昨日,她却带了个不能动弹的客人过来,提了奇怪的要求。她一连问了好久,都没问出个缘由,简直好奇死了。
红儿觉得自己被打发了,可她却见凌秀侧过头来,小声对她道:“快收起来。让那眼尖的老鸨瞧见,可就没了。”
半开玩笑的话让红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娇声道:“还是您心疼我。”
“这还有其他漂亮姐姐的份儿呢,可别自己独吞了。”
闻言,红儿娇嗔道:“那您给得这些可不够。”
“放心。若你们做得好了,事后还有报酬。”
“是什么?”
“到时你就知道了。”
两人几句话的功夫,已经上了楼。
到了红儿的房间。也不知屋里头的几个姑娘是怎么搬得动的,被她点了穴道动弹不得的龙啸云已坐在了酒桌前,臭着一张脸。一见凌秀进来,他双目瞪得猩红,恨不得杀人一样。
“你到底要做什么?!”
“这么激动做什么?”凌秀被几位姑娘迎着入桌,接过美人倒好酒的杯子,朝他摊手示意:“这还看不出来,带你来见世面啊。”
龙啸云却紧紧咬牙,仿佛受了什么奇耻大辱:“杀人不过头点地!你为何这般羞辱我?!”
“哎呦,这你可冤枉我了。”公主殿下吃了一口红儿夹过来的菜,十分自然地享受姑娘们的伺候。
“你这不是患上相思病了吗?作为李寻欢的朋友,我自然得帮帮他的救命恩人了。”那四个字,她咬得格外清晰。
“既然是病,那就有得治。”
“相思病说是心病,说白了就是心理疾病。嗯,这话你可能听不懂。不过不要紧,你一看就是没见过什么世面,多和美貌的姑娘接触接触就好了。”
哪里有什么一见面就患上相思病的?呸!无非就是见色起意然后耍赖碰瓷儿罢了。
相思病放到现代,纯属是偏执的精神疾病。可凌秀又不是心理医生,更不知道这龙啸云是不是家里头遗传,所以她只能对症下个“猛药”了。
“瞧瞧这里,温香软玉,哪一个不是貌美如花的大美人?为了把她们凑齐,老鸨子可从我那里掏了不少银子出来。”
听到这里,龙啸云嗤笑一声,轻蔑鄙夷的眼神扫过全场的姑娘。
“她们怎么能跟诗音相提并论!”
一时间,所有的姑娘面色都不太好看。他话中的不屑歧视,再明显不过。而那眼神,更像在瞧什么不堪入目的脏东西。
凌秀亦是冷下面色,回讽他一句:“那你又哪里来得脸来看不起她们!”
“告诉你——龙啸云,别给脸不要脸!”
“你是帮过他,但我可不欠你什么。”
“我不动你,也是看李寻欢的面子。”
“但我若是真不高兴了,就算是李寻欢在场,我照样也能一剑砍了你!”
少女的眉目凛冽,语气森然。一身杀气毫不遮掩,铺天盖地地便朝龙啸云压来。后者只觉得仿佛置身于寒潭之中,哆哆嗦嗦,窒息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一刻,龙啸云终于明白——如果惹怒面前的少女,她真的会让自己死。
没有人会想死,尤其是在知道自己还有生路的时候。
在自身性命面前,那一身“相思病”,就不算什么了。仿佛不治而愈了一样。
“你……到底想做什么?”龙啸云忌惮地看了眼她腰间的金色长剑。
见人怂了,凌秀心中冷笑这人的“一见钟情”也不过如此罢了。
“啪!”
她丢出一张十万两的银票。
“你什么意思!?”龙啸云又是那副受辱的模样。
“我知道李家已经给过你一笔钱,作为答谢,与你划清界限。”
“但我这张,是买你今后的命。”
“若让我知道你日后敢出现在诗音面前,纠缠恶心,我便取了你的项上人头!”
龙啸云?
龙啸云咬牙切齿,目带嫉恨却不敢太过显露出来。
“听懂了吗?”凌秀无事他的神色,身子微倾,眼眸眯起。危险得仿佛一只随时对猎物发动攻击的凶兽。
“……懂了。”
“很好。”她直起身,面露满意的微笑。
“咻!”
凌秀飞掷出一粒花生,解了龙啸云的穴道。
“那么现在……”
“拿着钱——给爷滚!”
作者有话要说: 龙啸云:我还会回来的!
唉,回来ps:我看有宝贝说只看过电视,没看过原著的。其实吧……唉,如果时间点放在之后,最后悲剧的酿成三个人都有错。某乎上甚至还有恨诗音妹子的,觉得她没心没肺,自私自利,只知道为自己的事情抱怨。我写这段之前也重新翻了翻原著,怕被古大的文风带跑,只是挑着三人的纠葛看了。
客观因素讲,李寻欢确实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但在感情方面……说实话我感觉他在男女□□的处理上特别让人……费解。可能对一个男人来说,兄弟喜欢上自己的未婚妻,他左右为难,想到了一个折中的方法,退了一步。两人公平竞争(?),让诗音自己来选。但是吧……在诗音妹子的角度,又何尝不是心爱的男人放弃了自己呢?谁踏马会受得了自己未婚夫堂而皇之地把名妓带回家里,还举止亲密的?
说得远了。总之一句话,或许是时间不对,或许两人真的不合适。
她幼年痛失双亲,却也是闺房中娇养的大家闺秀。
他当年高中探花,父兄相继去世,厌倦了官场。
那时候,
她想要的是一个安稳平淡的生活,一位良人相伴。
而他想要的,却是江湖策马,自由潇洒。
那时候,他们也彼此相爱,却并不合适。
或许,隐退时的李寻欢才是诗音想要的表哥。
当然,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了表明一句话:小李飞刀追妻火葬场了马上!能不能修成正果全看你们投票发言!哪边说得对我听谁的(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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