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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第一百二十三章(1 / 1)

这一番折腾下来,朱雀着实累的不轻,重黎替他简单的清理了一下,就见他微眯着眼睛正怨气冲天的盯着自己,“现在是白天!白天!这是白日宣淫懂不懂!”

“不懂。”重黎当即摇头,一脸坏笑,“我向来不学无术,对书本一类的敬而远之,怎么会懂这么复杂的词,什么叫白日宣淫,听都没听过。我只知道什么情难自已之类的,其余的都不懂。”

朱雀:“……”

果然不要脸!

于是朱雀扑过去照着他的肩膀狠狠的咬了两口。

“死流氓!臭不要脸!让你再欺负我!”

“嘘……”重黎竖起一根手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你也说了现在是白天,外面可还有人呢。”朱雀瞬间住了嘴,仔细听听,外面的走廊里确实有人在走动,一想到自己刚刚那些非礼勿听的低吟,一张白玉似的脸唰的红了一片。

重黎表示赞许的点点头——我家宝贝儿真是一点就透,十分聪慧。然后把他抱到床上休息,再回身去收拾那些散乱的衣物。

“这是什么?”正收拾着,突然在朱雀衣裳里发现一个信封,看起来跟书院接功德的一模一样。

“哦,我刚刚去后土殿就顺便拿了一个。”

其实他能看得出重黎这段时间并不开心,景玄三人给他的打击太大了,哪怕他不曾宣之于口,但朝夕相伴的枕边人又怎会看不出来。反正青龙那边暂时没什么消息,倒不如趁此机会接个功德出门走走,也免得在书院里触景生情。

重黎哪里会猜不到他的用意,微微一笑,拿着信封坐在床边,“接功德向来是个运气活儿,不知你去后土殿的时候看没看到,有些人接到功德之后都会双手合十祷告一番,希望自己一定要接到个简单点的。”

“你也祷告过?”那场景想想有些吓人呢。

“当然啊。”重黎老实承认,“不过我是希望能够难一点,这样才有意思,要知道我以前抓鬼抓了两千多次,无聊的要死。”

“嘁……”朱雀朝他丢个白眼,“人们都说不作不死,你却是主动作死。”说完便翻了个身趴在床边,结果正好看见他小腹下的起伏,“啧,看来得打盆清水洗眼睛了!”

重黎轻笑出声,“现在才想起来嫌弃我是不是有点晚?”他伸手重新将其抱在怀里,贴近耳边,暧昧道:“咬都咬过了,嫌弃也没用。”

“你你你你你……”朱雀红着一张脸死活不承认,“是你强迫的!不是我自愿的就不能算!”说完不等重黎反应,一把抢过他手里的信封,嘀咕道:“一天天的脑袋里都在想些什么无耻下流的,就不知道先办正事!”

不过经由重黎刚刚的叙述,朱雀手握信封竟然有种赌大小最后揭盅时的感觉,心里还默念了好几遍一定要拿到个简单的,然后才拆开来看。

一处极北的村庄,自打几个月前开始,不断的有人在睡梦中死去,而且好似死前都经历了十分可怕的噩梦,经常是夜半时分突然大呼小叫惊醒了家人,待到他们过去查看之时,那人已经咽了气,一些老仵作检查完尸体后什么异样都没有发现,不是被人害死也不是因为隐疾暴毙而亡,官府也没办法受理。

可奇怪的是只要离了村子再入睡就一觉天亮,别说噩梦,睡得香甜到雷打不动,村民们无奈之下只好晚上出去搭草棚子睡,白天再回村子里劳作。但时已入冬,今年雪又下的格外早,村民们实在是没有了办法,既然官府受理不了,只能是祈求上天大发慈悲了。

朱雀看完的第一反应是:极北啊,路途好遥远,而且好像很冷的样子。他本就喜欢暖烘烘的,稍冷一点都不想出门,这次偏偏选到个这样的地方,只能说自己手气非一般的差。

倒是重黎对这个地方颇有兴趣,“正好可以带你去看雪,而且北方还有不少吃的,酒水也烈,就当顺便去游玩吧。”

吃的?

朱雀眼眸亮了亮。

对于他的这些小动作,重黎向来觉得可爱的紧,是打心底喜欢,于是胳膊又收紧了些,“那我们何时动身?是要再休息几天,还是尽快。”

“当然是尽快。”那么多吃的呢,能早去为什么还要耽误几天,而且万一吃到什么称心意的,还可以打发某人跟人家好好学习一下,所谓技多不压身嘛。

“好好好,都听你的。”

从大荒回来之后,朱雀明显的感觉到重黎比之前又温柔了许多,虽然原来他也总喜欢这样搂搂抱抱的,但两厢比较来看,现在更像是单纯的肌肤相亲,就连那些亲昵的动作都显得充满爱意,与欲望相比仿佛只想要这样一直抱着守着,一辈子不放手。

想到此,朱雀抬头看向他的眼睛,却发现对方也恰好在看着自己,眼中满是浓郁到化不开的温柔,突然间心口一滞,然后一把揪住他的衣领,瞬间将他带到了床里。

朱雀反身将他压住,细碎而炽烈的吻从耳畔一路顺延到了小腹,重黎微微喘了喘,笑道:“刚刚不是还说白日宣淫不可取吗?这走廊里可是来来往往的不少人呢。”

朱雀:“让那些没人疼没人爱的羡慕嫉妒恨去吧!”

重黎:“没错,羡慕死他们。”

……

极北之地的冬天来得格外的早,在别处还是秋风萧瑟的节气里,这里早就是一片皑皑白雪,再兼这几日大雪不断,积雪已几近没膝。就连人口颇多的镇子上,青砖路上的雪也是扫过一层又落一层,人来人往的留下一串串脚印。

街边的一个小摊上,全身上下都包裹在狐裘里、就露出个脑袋的朱雀,正眼巴巴的看着面前的小铜锅,见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的已经滚开,他便将一旁用竹签串着的蘑菇放了进去,“这要变成什么样才能吃啊?”

重黎一边弄着蘸料一边回道:“先放着吧,一会儿好了我夹给你。”

“哦。”然后朱雀又顺手放了几串肉片。

没一会儿的功夫,锅里的食材就已经熟透,为了照顾朱雀的口味,重黎还特意问老板要了些糖,掺在已有的蘸料里又是另一番风味,吃的朱雀笑眼弯弯,连连感叹这一趟果然没白来。

至于那个做恶梦的村子,重黎则事先打听过,离这个镇子还有大半天的路程,且一遇大雪十分难走,不过好在这年头有不少的商人愿意收一些山货,为了方便他们镇上特意安排了雪犁,每隔三日便有一趟,重黎与朱雀颇为赶巧,雪犁正好明日出发,所以今儿个就难得的可以休息一天,顺便好好尝尝这边的美食。

二人边吃边走吃遍了大半条街,弄得朱雀一直在暗暗的揉肚子,毕竟还有吃的,得赶紧消化消化才是。

“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朱雀的目光顿时被吸引过去,只见一个老汉手里拿着一个硕大的草把子,上面插着一串串红彤彤的果子,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不过四下里再一看,一群在街边玩耍的小孩子人手一串,吃的颇为开心,他的心情一下子转晴为阴。

重黎:“好像味道不错,买两串?”

朱雀目光看向别处,“不要,都是小孩子吃的东西。”

“说的也是。”重黎忍笑,指着那群正在玩耍的小孩子,“不过你看别人家的宝贝儿都有,我家的也不能少了呀。”说完便上前买了两串,“放心,我陪你一起吃,要丢人的话就一起丢人咯。”

“那好吧。”朱雀眼中止不住的笑意,伸手将自己那串递到他面前,“先丢个人给我看看。”于是重黎从善如流的咬下一个,嚼了两口,蹙眉道:“好硬。”

朱雀也吃下一个,不过酸酸甜甜的正和他的口味,至于什么硬不硬的,根本就不重要。

“哦对了,明天早上几时出发啊?”

“辰时,在镇子口集合。”

朱雀点点头,一串已经吃完,就顺手把重黎没怎么吃的那串也拿了过来,“浪费可耻!”

重黎:“可是吃了这么多,晚上要怎么吃?”

朱雀:“这你就不懂了吧,这东西是酸的,酸的开胃,晚上照样还能吃。”

重黎:“这东西是酸的,那之前那些呢?”

朱雀:“小吃而已,并不占肚子。”

重黎:“……”

难道我的肚子和你的不太一样?想到此,他伸手摸进朱雀的狐裘里,却发现除了最近养出的一点肉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宣宣软软手感依旧非常好。

真是十分不理解。

二人忙了一天,足足吃遍了整个镇子,天都黑了才慢悠悠回到客栈休息,按照重黎的话说再顺便活动活动有助于消化,于是乎后半夜才入睡。

翌日辰时,二人准时到达了镇子口,却发现此行真是热闹,除他二人外竟然还有六人。

一个穿着官服的捕快,一个提着药箱的大夫,一个身高九尺的虬髯大汉,一个衣着华美眼睛里却冒着一股子精明,看似是个商人,还有一个背着琴的年轻男子,身旁还跟着个十多岁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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