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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阿琅的靠山【捉虫】(1 / 1)

家裕检查完琴房中的所有乐器,仍没等到家汇打理好的消息,他走进衣帽间,就见自己的三弟正窝在衣服堆里唉声叹息。

家裕催促道:“你还不快点,爸爸回头免不了又要骂你。”

“大哥,没有合适的衣裳。”

“哪里没有?这些可都是你陈叔亲手设计的衣裳,外面的人想买都排不上号,你竟然还嫌弃?”

家汇向他说出自己的烦恼,他正处于男孩与男人之前,要穿得太过成熟,会让同龄人产生距离感。

可他已快十七岁,再打个幼稚的蝴蝶结领带,他也是一千个不乐意的。

家裕放眼望去,略一思索,“也不是没有,是你一根筋。”

家汇打起精神,“那你帮我挑件,大哥的眼光一定比我的好。”

他这话,说得叫家裕心下开怀。

他是个受过艺术熏陶的人,少时便读马洛、格林学管弦乐,大学选的是剑桥美术系,硕士又修的人文哲学,一旦得空,就会飞往全世界看歌剧、时装,自认与那些浑身铜臭味的富二代不同。

他上到色彩搭配,小到生活中的每一处细节,都要求极高,是个极其优雅且富有诗意般的人物。

擒着笑走到第四排衬衣前,家裕替他选了件法式荷叶边的中领衬衫,搭卡其色的背带裤,领带不必中规中矩,蝴蝶结是世界上最土的发明,他看不起,用边上那条暗红色的爱马仕丝巾,鞋子,自然要穿芬兰产的圆头黑皮鞋。

家汇逐上穿上身,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转了个圈,他现在散发着这个年纪该有的气息,却也仍旧着装得体,竖起拇指夸赞道:“大哥不愧是大哥,将我的烦恼一下子就解决了。”

“平时没事多看看画报。”家裕抬手看表,“走吧,宴会晚上八点开始,再拖就要迟到了。”

家汇嘴上应着,不忘拿手机和柳静姝留言,他要出门,有徐盛年在场,他不好带着手机,提前祝她晚饭吃得香,睡觉……可以做梦,但只能有他一个人(拥抱)。

柳静姝看到消息后,脸上没过多表情,耳根却红了。

她没回复他,回了,就算是变相答应了他的要求。

家汇小跑下楼,家裕已不在,他看到阿琅,匆忙上前交待,“妹妹你在家别害怕,哥哥要出门一趟,很快就会回来。”

阿琅摘下耳机,“家汇哥哥去哪?”

“杭州,想要什么?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

“没有。”阿琅邀功似地说:“哥哥,我会说刘奶奶不是牛奶奶了。”

“真棒!”家汇露齿笑完,定定地看着她那两颗像黑葡萄似地眼珠子,认真地说:“阿琅,等你的衣裳做好了,下次我一定带你去玩,你比那些女孩子都漂亮。”

“嗯。”

外间,家裕在车上像是等了三个春,眼见家汇慢悠悠地走近,他气得叫司机往前开了十来米。

家汇只得加快速度跟上去,“大哥,你急什么?我就算不迟到,爸爸也会找机会数落我学习成绩不佳,再者就是厌烦我睡懒觉打架。”

“那你还不改?”家裕搞不懂他,“爸爸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你不能气他,你气死他,就要轮到我来当这个家。”

想到这里,家裕浑身都开始难受,先是指甲发痒,紧接着,手腕上也泛起了红疹,他不忍直视,闭上眼睛,将手伸过去,“家汇,快,替我往死里掐。”

家汇猝不及防,这大哥的病似乎越来越严重了。

他捏住他的皮肉,用力扯拽,温声询问:“大哥,好点了么?”

家裕忍得额头上全是汗,“不行,还是痒得要命。”

家汇给他死劲地抓,家裕连头皮都开始发作,没有手,他倒在椅背上蹭了两下,那么得体的人,此时已显得十分狼狈,“家汇,你二哥家珣是不准备回来了,算大哥求你,爸爸退下来你到时替我顶上去。”

家汇是家里唯一知道他患病的人,为了缓解他的症状,只得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敷衍地点了点头,“我那个……尽量争取。”

他实际上,很想劝劝这位大哥,讨厌俗气,那就克服嘛,钱其实不是那么恶心的东西。

没有钱,哪有大房大车和高定绸缎?更不会有苏富比的拍卖品任他挑选珍藏。

家裕得了他的准信,身上起的红疹消失地比吃了特效药还要快。

他用手帕巾擦掉汗水,像个没事人一样,拿起了书架上的《圣经》,放在胸口吟诵道:“金钱是万恶之源,必须离我远一点。”

家汇摸了把鼻子,已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他的大哥,在十八岁那年,就由心理疾病引起了急性过敏,家庭医生上门开了药,后来红疹就退了,爸爸妈妈理所当然觉得是海鲜所致。

后来家汇发现并非如此,每当徐盛年有意将大哥当作接班人来培养时,他就会躲在书房抠地板。

高中时期说是为了追求创作自由,逃到了温哥华,大学躲在美国,硕士又挪至英国,现仍在爱丁堡大学读博,读完一个,还准备再来一个,就为了永远待在他的理想国。

前面的司机,将后面的谈话声悉数听到耳中,古井无波的眼眸中荡起了一层涟漪,家珣不回来么?他转动方向盘,往沪杭高速驶去。

那原定的计划岂不是行不通了?

——

家汇出门,陈伯立即知会了徐家的女主人,方毓女士。

徐盛年昨天将阿琅带回来,还存了另一副心思,他的夫人方毓,因早年目睹自己的儿子在胎胞中吞噬了自己的女儿,已变得愈发不理世事。

她平日不仅对家汇,连带着对他,都透着一股恨,就怪他,没有让她打掉家汇这个杀女仇人。

为了补偿,阿琅,这个只比家汇小三天的女孩,模样乖巧可爱,应该是能弥补那场永世遗憾。

白色的埃尔法驶进徐家大宅,方毓女士昨晚就回了上海,因不想看见家汇,住在黄浦江的那栋老式洋式中,她和徐盛年一样,都是在香港出生,爸爸妈妈是老上海人,家中彼此相当,从未穷过吃穿。

五十多岁的人,精气神不佳,有骨相撑着皮相,又配一身丝丝不易的宝蓝色云锦旗袍,隔远看,就知道是个端庄贵气的妇人。

陈伯带着老张过来运行李,梅婶给她撑伞。

方毓女士痴声问道:“那孩子叫容琅,对吧?”

梅婶应答:“嗯,家汇常阿琅阿琅地叫她。”

方毓女士脸色一沉,她讨厌家汇,听到他的名字就烦,平日他一放假,她便外出度假,免得忍不住去用言语伤害他。

她曾经多想拥有一个女儿,老天仿佛在和她作对,让她在b超时,亲眼目睹了女儿被儿子吃光的画面……

“一只山羊咩咩咩,两只松鼠咬松子,三只小鹿迷了路。”阿琅跟着电视上的小狮子念起来,叫方毓看过去,心脏刹时间被击中了般。

这一幕在她脑海中浮现过太多遍,要是她的女儿还在世,她也会这般牙牙学语,做她的乖囡囡。

阿琅眼角扫到来人,她摘下耳机,懵懂地抬起头,想喊人,动了动唇,却不大好意思开口。

“阿琅。”方毓半蹲下身,将她扶起来一寸一寸地打量,“好孩子,你愿意不愿意当我们徐家的四姑娘?”

阿琅摇头,“我、我和家珣哥哥有婚约的,当他妹妹,不大好。”

“你想当我的儿媳?”方毓一把抱住她,“好,不管是当你的妈妈还是婆婆,我都愿意。”

厨房的人已将晚餐送到桌上,方毓牵着阿琅的手,到卫生间,帮她手抚着手,揉搓泡沫。

“乖囡囡,手上有细菌,要洗干净。”

阿琅见徐家的帮佣们一副见怪不怪地样子,她虽局促,却不敢表现得太过明显。

方毓很多年都没有对某件事这么上心,阿琅长得娇小又可爱,像极了她的女儿。

她潜意识觉得她需要人照顾,便自然而然地拿起了饭勺喂她。

阿琅迟疑地张开嘴,方毓欣慰地笑起来,“多吃点,这样才不会让他吃光。”

梅婶站在旁边,听得是心惊肉跳,她不禁对阿琅生出了怜悯之心,小小的一个孤女,就这样成了那个孩子的替代品。

阿琅细嚼慢咽,拿筷子加了块鱼肉,怕落下来还用左手虚托着,“伯母你也吃。”

方毓是不吃晚饭的人,但阿琅送来的她没有理由拒绝,“喊什么伯母,叫妈妈,你迟早都要嫁到我们家。”

阿琅想了想,顺从地叫了声“妈妈。”

“哎~”方毓拿手帕给她擦嘴,将她照顾得细致入微。

“会不会弹琴,我给你聘请上海一等一的专业钢琴师。”

阿琅弹琴给她听,被她连声称赞。

“舞蹈怎么样?”

阿琅穿上舞鞋,在瑜伽室,像只黑天鹅,仰着额头,挥洒手臂,冒了一身汗才算完。

方毓愈发满意。

阿琅回房,抱着睡衣进浴室洗澡时,方毓还想要跟进来。

阿琅害羞,“妈妈,我自己会洗。”

“好,妈妈在外面等你。”

阿琅被她溺爱,洗了头发,她靠在她腿上,任由她帮自己吹干,用牛角梳替她得根根顺滑。

方毓还唱起了摇篮曲,阿琅眼皮打架,很快就躺在她身上沉沉睡去。

方毓把人放在床上,亲吻她的额头和脸颊,激动到眼角泛泪,如果她的女儿顺利出生,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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