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1 / 1)

想到那些过往,赵沅忍不住眼眶发热。

上一世也是如此,沈如溪害得她掉入湖里,整整伤寒了半个多月。外祖母震怒之下,将她送回洛邑老家为祖宗点长明灯。

白氏猜她有意将沈如溪的婚事定在洛邑老家。

沈如溪从小在繁华的云京长大,出了云京,她的眼里哪哪儿都是乡下。

她不甘心一辈子囿于洛邑老家。

所以白氏暗中帮她周旋,不知道怎么搭上了六皇子李承佩。

沈如溪自甘堕落,与李承佩暗通款曲,私下往来甚密。

沈如溪生得年轻美貌,李承佩倒真的很宠爱她。甚至在外祖母送她回洛邑时,半道将她劫走,养在外室。

——李承佩已有正妃,正妃秦菁之父乃是当朝丞相,其势不下国公府。

同年,外祖母开始为赵沅议亲。

满京城的清贵子弟,她一个都没看上,她的心给了不受皇帝待见,十三岁便出宫封府的七皇子李承煦。

七皇子诗文不通、武艺不精、六艺平平,但他那双眼很清澈明亮,看着她的时候,眼里全是星星。

赵沅嫁给李承煦,但,不过两年便没了。

起因便是在喜宴上,沈如溪端给了她一杯带毒的酒。

同是国公府出来的姑娘,一个光鲜亮丽嫁给了皇子,一个这辈子只能躲在黑暗的角落做见不得光的外室。

那杯酒里,有沈如溪的恨,有沈如溪的妒。

她将自己遭遇的所有不公都算到赵沅头上。

赵沅新婚之日中了奇毒,之后两年,都泡在药罐子里。

李承煦“精心调养”,她吊了两年命。虽然这两年,她过得生不如死。她几乎不能下床走动,就连喝口水吃口饭这种小事,都能随时要了她的命。

所有人都以为她定活不长久。可她还是活了下来,两年时间里,李承煦日日亲自照料她,待她极好。

临死前,李承煦还守在床边,拥着她的肩,温声哄她,说来世还要同她做夫妻。

闭上眼睛那一刻,赵沅都是幸福的。

世间之时,大抵都因一个“缘”字。

赵二和李七之间的缘没有随着她的香消玉殒而消逝,反倒嵌得更深。

赵沅死后,成了阿飘,困在王府三年。

正因如此,她得知了李承煦的秘密。

也知道了日日他端给自己的甜汤里,李承煦关照,放了特别的东西。他要她清醒时,她便清醒;要她严重时,她病情就严重。

到后来,她没了利用价值,便要了她的命。

赵沅眨了眨眼睛,朝镜子里的少女弯起眉眼笑了笑。

少女一身素净衣衫,乌发如云,衬得肌肤白若凝脂,笑容粲烂。

她许久没见自己这么笑过了。

幸好,上天给了她重新来过的机会。

这一次她不会再重蹈覆辙,如那春日短暂绽放的花,急雨一过,凋零谢落。

她不但要好好活着,还要好好孝敬外祖父母。

是的,重新活过来,她才知道外祖父母待她的心有多好。

缠绵病榻那两年,自不必说,外祖母往王府走的趟数早已数不清。若非李承煦坚持恳求,她早将赵沅接回国公府亲自照拂。

外祖父更是四处寻医问药,每每听说哪里有神医,马不停蹄亲自去寻去请,就为给她续命。

上一世赵沅去世后,李承煦派人到国公府报丧。

老夫人得知讣闻,怄得三月食不下咽,熬得身子油尽灯枯,不过半年就溘然长逝;老国公更是当着王府信使的面吐了两口血。

想到这里,赵沅眼睛低垂,眼眶又湿了。

以前她活得有多糊涂,才会觉得自己住在国公府是寄人篱下。面对外祖父母的关心和爱护,她不仅没有回应,反而一直在逃避。

这一次,她一定要护好自己,守好国公府,孝顺外祖父母,让他们安享晚年。

*

国公府书房宽敞明亮,雕花门拱边角圆润,没有棱角。

墙上挂了好几幅画,画工参差不齐,有笔法稚嫩的,也有技艺卓越的,各不相同,唯一相似的便是画的右下角都印有一枚相同的印章。

画作作成时间不同,印章颜色也深浅不一。

老国公沈乔坐在书房扶手椅上,老夫人杨氏给他倒了杯茶,道:“老爷,华家那边的人又来了几次,我都拒了。”

沈乔接过那杯茶,小啜了口,抬头对杨氏道:“华家做事不爽利,先定的姐姐,见了妹妹之后,又想要妹妹。我不喜,以后不必往来了。阿沅现下如何了?”

半个多月前,沈乔接到消息,与他同僚三十余年的旧友,因病逝世。他南下吊唁,今早上方归。

一回来,便得知了沈如溪和赵沅的事。

“性命无虞,只是她身子太弱,张太医说要好好休养一段时日。”杨氏笑道:“不过这回落水,她性子倒是变了不少。”

“哦?”沈乔喝口茶,想起这个肖似女儿的小外女儿,心中又疼又爱:“怎么变了?”

话音方落,便听门外小厮道:“老爷,二姑娘过来了。”

“你见了她就知道。”杨氏笑得神秘。

赵沅从屋外走进来,月白的衣裙干净平整,只有袖口绣了几枝折枝海棠,穿的软底绣鞋,鞋头缀了一颗圆润的东珠。她身形纤细,有温婉柔弱的女儿态。

“听说阿翁回来了。”赵沅走到沈乔面前,老人两鬓霜白的发先入了眼,她眼圈兀的红了。

遥想前世,初见阿翁时,他头上青丝白了一半;另一半,在她卧病的那两载,全白了。

沈乔位极人臣数十载,早就练得面向冷肃,不苟言笑,身上一股青正气,儿孙都怕他。

此时见赵沅红着眼圈就要在自己面前跪下,心里一软扶住她:“身子刚好,不用行此大礼。”

沈乔平时最是遵守礼法之人,不许儿孙放纵,儿子孙儿在他面前,衣衫皱了褶子,都免不了一顿责骂。

眼前人和赵沅临死前印象中的那个老人不大一样。她病的两年,这个老人不知走了多少路,四处寻访名医,救她的性命。最后一次见他,是他从山西道回来,他在那儿得了一支千年人参,亲自送到王府。

那时的阿翁头白完了,脸上爬满皱纹,腰弯了,背驼了,身形佝偻了。

双腿因为奔波,骨头变形,拄着拐杖才能行走。即便能走,也走得极其痛苦。

他话不多,和外祖母一起去看她,也只坐在一旁,听外祖母絮叨。从头至尾,他只说了一句话——“阿沅珍重,我们下次再来看你。”

“这回南下,得了样东西,叫什么‘鱼胶’,听说对女子身体好。”沈乔道:“等会儿我让阿福给你送过去。”

听到这话,阿沅眼泪如注,转而埋在老夫人的肩头,吞声呜咽。

小丫头哭得可怜委屈,沈乔以为她是落水受了惊吓,忙安慰:“阿沅不哭,那池子我已叫人填了,往后再不会跌进去了。”

阿沅拿帕子捂着脸,慢慢擦干水渍,久久才将帕子挪开,唇角勾了勾,朝沈乔挤出了一个笑:“阿翁,我不哭了。你回来,真是太好了。”

太好了,他们又团聚了。

沈乔看着小丫头带着泪的笑意,心想,果真变了。

三人正在书房说着话,阿福穿庭走到门前,道:“老爷,宋二爷来了。”

阿沅乍闻阿福通传,愕然。

竟然这么快就要见到他了吗?

阿沅跟做梦似的。

宋二爷名唤宋霁,是外祖母杨氏的一个远方表亲。

宋家落难之时,宋霁才八岁,满门只剩他一个人。杨氏心慈,怜他孤苦一人,暗中斡旋,将他接到府上,养了他八年。

沈乔身居高位,怀有奇才,多年来为皇上分忧解难,是皇上最信任的官员之一。

唯一的遗憾是他几个儿子都资质平平,入仕为官数载,却始终没什么建树。

宋霁天资聪颖,刚进国公府便崭露头角。沈乔喜欢聪明的孩子,将他接到自己身边,言传身教。

十六岁那年,宋霁参加科举。

其文文辞锋利,观点尖锐,皇帝赞不绝口,钦点为当科状元。

宋霁以状元之才入仕,先是入了翰林院,做了三年翰林,极得皇帝器重。

宋霁之才,远非如此。

在他入翰林三年后,北边战事起。镇守固城边疆的徐长青将军战死沙场,朝中一时间可担大梁者寥寥无几。

这时,宋霁自请去固城平乱。

一匹汗青马,一杆红缨枪,执笔的宋翰林将自己磨成了镇守一方的宋将军。

宋霁身后有兵,掌中有权,真真正正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他不忘本,始终和护国公府保持来往,闲来便上沈家,陪沈乔下一局棋,喝一盏茶。

他不比沈家孙辈大多少,有时也和晚辈闹在一处。

上一世,赵沅还在金陵,就听说父亲说了那年的金科试子,年十六,一手锦绣文章名震天下,他亦为之折服。

父亲夸赞过的人不多,宋霁算阿沅印象较深的一个。

因为父亲笑话她说:“阿沅不常说喜欢有文采的,状元郎如何?”

不过八九岁的小姑娘还不知害臊,说:“长得也得俊俏才行。”

若干年后,阿沅在国公府见到宋霁,那时他已经是威名在外的将军。

边关的风沙吹得他皮肤黝黑,劲瘦腰肢与手臂之间便收束出一个极好看的对称的线条,让人感觉有力。

他手持弓箭,抖了抖弦,冷脸射出一支箭。

阿沅混在姊妹里,看到他目光锋利,嘴角轻抿,不怒自威。

她一下就怕了。

不仅是她,沈家孙辈除了喜欢舞刀弄枪的沈五郎,别人都怕他。

阿沅避之唯恐不及。

她记得,自己和宋家二叔情属泛泛。

直到她做阿飘的第三年,宋二叔提着剑杀到王府,染血的箭尖抵着李承煦的心窝。

他声音沙哑,问李承煦:“赵二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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