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晚,阿丰并没有睡着。辗转反侧了一阵,他便趴在窗前看了很久的月亮。他觉得,这晚的月亮格外美。
曾芸芸和肖平则是倦了,睡得很香。
搬回家宅后,他们搜索了很多地方,甚至在庭院里挖了很久,却什么都没有发现。随后,王本财派人送信来说,省城的来人已经回去了。
曾芸芸和肖平都是恬淡的性格。既然省城的人走了,一边读书,一边寻访肖山的下落,这就成了最紧要的事。
自从跟随了肖平和曾芸芸之后,阿丰的生活仿佛是在天上。就拿眼下来说,肖平家的宅子很大,他们三个人一人一间。睡得如此宽敞舒适,这对阿丰来说还是头一遭。
不过,阿丰还是记挂着山谷里的亲人、伙伴和乡亲。
前两次回去,他待得时间都很短。可是伙伴们看到他衣衫整齐的样子,是那样羡慕;大人们看到他带回来那么多精盐,又是那么激动……他们的表情都印在了阿丰的心里。阿丰希望过好日子,也希望带领他们过上好日子。
明天,就是阿丰随肖平去谷中一起迁移他们这些流民的日子。肖平告诉他,知县已经同意,在鉴湖边上给他们划一大块地,由他们种植苞粟、番薯等。收获后,他们可以用苞粟和番薯和县衙换米面等粮食。另外,知县保证他们安顿之后,帮助他们摆脱流民的身份,并且只要他们愿意,可以把户籍落在吉水县。
前几日,阿丰已经回了谷中一次,告知了大家这个消息。整个山谷中人们雀跃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至今想一想,阿丰都觉得激动。
这个夜晚,和阿丰一样激动未眠的,还有很多人。
府城之中,春香楼上,临街的一个房间依然灯火通明。
“小姐,已经很晚了,休息吧。”丫鬟月儿道。
“你先睡吧,我不困。”纤纤一手持着一卷书,可已经很久没有翻页。她另一只手托着香腮,怔怔地望着窗外的夜色。
“小姐,你是在想那位曾公子吗?”月儿忍不住问。
“你怎么……你别胡说,我哪里是在想他。”纤纤的俏脸上泛起了一抹红。
“城里姓曾的公子那么多,小姐怎么知道我说的是哪个?”月儿不由笑了。
“你这小蹄子,敢戏弄我了?”纤纤佯怒,将手中的书卷丢了过去,落在床上。
“小姐,你既然想他,我们就去寻他。反正鉴湖社学离这里也不远。”月儿道。
纤纤没有言语,但是去寻他的念头一旦出现,便在脑海中萦绕不去。
少女未眠,未必都与相思有关。距离文峰村几十里之外的刘美,正趴在路边。
此时月朗星稀,夜色融融,正是红·袖添香或者酾酒临江的好时候。只是,刘美来此却是要做一件不是很风雅的事情——抓人。
她要抓的是一个贼人,确切说是一个马贼,一个自诩来去如风、官府拿他都没办法的马贼。
刘美在马贼的必经之路旁的草丛中藏好身形,她就等着雷霆一击的那一刻。
为了这一刻,她做足了准备,自信万无一失。然而,此刻她仍然静不下心来。
刘美长得并不美,但也不丑,长相很普通。她的身份是一个镖师。自她曾祖父起,他们家就始终吃这碗饭,一直从她祖父、父亲传到哥哥和她。
比较幸运的是她有这个哥哥。在镖局里,她可以只挂个名,多数时间都是四处闯荡。当然,她倒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家学渊源,她自小习练了一身非凡的武艺——寻常的大汉,三五个都不是她的对手。
半年之前,她就盯上了附近山中的这群马贼。这群马贼几乎无恶不作,偏偏行踪诡秘,很难捕捉到他们的踪迹。渐渐地,无论是府衙还是县衙的捕快,都放弃了,只有她这个不吃公家饭的还在坚持。为了获得对方的讯息,她专门乔装改扮在山中活动,最后终于得到了马贼的二头领今晚将从这里路过的消息。为此,她便早早地藏在了这里。
刘美往远处张望了一番,又趴在地上听了听声音,慢慢地在草丛中坐起来。蚊虫在她的脖颈处叮咬,她浑然无觉。
刘美善使刀剑,也会一些内家功夫。调理了一阵气息,她又检查了自己的兜囊。摸到兜囊中的一块块石头,她心里踏实了许多。这些石头,是她的底气所在。
据刘美了解,这个马贼的二头领,本事不错,但在所有的马贼中并不算突出。之所以他能坐上第二把交椅,与他狡猾多智有关。这些年马贼在附近的声势日壮,与他的筹谋布局有很大关系。若是今晚能擒获他,便相当于打瞎了恶狼的一只眼。
又过了有两个时辰,路上仍悄无声息。只有曲折的小路在月光的抚摸下,散发出了柔柔的光。刘美从身旁拔了几棵艾草,搓出汁液涂抹在皮肤上,用艾草的味道来驱赶蚊虫,随后开始琢磨。难道是把消息弄错了?或者是走漏了风声?
刘美想了想,又摇了摇头,将这两种可能都否定了。马贼今晚从这里通过,是她亲耳听到的消息,而且这条路,是附近通往山中的唯一路径。马贼只要行动,就没有错过这里的道理。至于说走漏风声,更不可能。她独自一人出来,势单力孤,却也让她的身份很隐秘。她不说,不会有人知道她的意图。
这种等待,很烦躁,很无聊,也很辛苦。可是刘美还是希望再继续等等。这些日子,她看到了很多被马贼戕害的百姓的惨状,内心充满了让马贼付出代价的冲动。
衙门管不了的我来管,这是刘美乐意做的事。
大不了白熬一夜,算不得什么。刘美想。
就在刘美宽慰自己的时候,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了。
骑在马上的崔康之,心情颇为愉悦。
他今年三十七岁了。早些年前读书的时候,他还不会骑马,但每每读到孟郊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总是浮想联翩。从孩提时就开始苦读,及至少年、青年,金榜题名的荣耀,是他最大的梦想。
除了孟郊的诗句,最让他印象深刻的就是从小就从先生那里学到的汪洙《神童诗》中的句子:“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在这种信念下,他学得很刻苦。他也相信,自己必定将出人头地。
只是参加了几次县试,无一例外地落第。那些看起来不如他的人,慢慢地成了秀才,甚至举人,还有一两个,成了进士,达到了他梦想中读书人可以做到的极致。
渐渐地,崔康之的心态就难以平衡了。再加上常年供他读书,他的家境越来越差。当父母带着遗憾病逝之后,崔康之觉得自己终于认清了这个世道。于是,他不服气。他认为读书耗费了他太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他要把这一切弥补回来。为此,他走上了另外一条路。
一介书生,乱入江湖。起初,他受过骗,也受过伤,不过,他有一股子狠劲,更有一些奇谋诡计。渐渐地,他混出了一些名堂。只是,在道上混,名气太大并不是好事。最终他所在的团伙引起了朝廷的注意,被官兵打散了。他流落到这里,加入了这群马贼,成了二当家的。
他的日子过得还算舒坦,但又觉得自己有点怀才不遇。可是,没有更好的去处,他还是耐心地在这群马贼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当他觉得日子缺少刺激,已经近乎无聊的时候,他遇到了如今马上驮着的另外一个人——本地盐商之女蓝灵。
崔康之是在府城的庙会上偶然看到蓝灵的。乍一见面,蓝灵的风姿便把他征服了。蓝灵的气质很奇特,既有大家闺秀的端庄,又有小家碧玉的俏丽,一双闪亮的眸子似乎蕴藉了这个世界山河湖泊所能孕育的所有灵气。
崔康之混迹江湖这么久,一直没有娶妻。可是看到蓝灵第一眼,他就想让她做自己的妻子。
不过他的身份很糟糕。明朝的商人地位虽然不高,但是在掌握了巨大的财富之后,便能够撬动许许多多的力量,拥有寻常百姓难以企及的威势。更何况,蓝灵的父亲还是本地首屈一指的盐商。
崔康之知道,走三媒六聘的路径,他和蓝灵是无缘无分的。没办法,崔康之只好采用自己心中的巧法。
又是一次庙会,崔康之早早雇了几个地痞无赖,引走了跟随她的下人,把蓝灵迷倒了。如今,失去自由的蓝灵伏在马背上,无论如何挣扎,都难以返回家中了。今晚之后,她就是他的人了。
虽不曾中进士簪花游街,但是把一个佳人绑在马上带回去,崔康之有中进士的欣喜。没了功名,但也少了束缚,也算惬意。
对方终于来到,之前还略略紧张的刘美反倒是彻底放松了下来。
按照预先的设计,刘美蜷缩在路边的树丛间,手伸进了兜囊,取出了三块圆石攥在手中,眼睛注视着前方的路面。
四围很安静,刘美的心也很静了。当年习武,父亲就对她说过,惊慌不会带来一丝益处。一切片刻之后即将分晓。
“哒哒”的马蹄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刘美听了听马蹄的声音,猜测这马贼还带了不轻的财物。
眨眼之间,一匹雄俊的黑马就到了眼前。马上坐着的是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只看体型,刘美就知道他是马贼的二头领。不过,她还发现,马贼身前,还伏着一个女子。因为头发披散,看不清面容。
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思索,刘美扬起手,三颗石头已经飞出,两颗袭向黑马,另一颗则奔着马贼而去。
投掷飞石,便是刘美的底气。
随着一声马鸣和一声闷哼,黑马和马贼同时中石,各自负痛。
受惊之后的黑马猛然抬起前蹄,将马上的女子掀落下来。饶是如此,马贼却没有掉下马鞍,正试图稳住黑马。
刘美一把接住落下的女子,同时又是两颗飞石击出。
马贼惨叫一声,额头中石,已然流出血来。黑马再中一石之后,愤然奔走,带着马贼不见了踪影。
刘美有些遗憾:这种情况下,还是被他跑了。
就在她刚刚解开女子身上的绳索,取出女子口中的布团没多久,一阵更加嘈杂的马蹄声在前方出现。刘美站起身一看,竟然有三人骑马奔来。他们的装束和马贼一样。
“不好!他们有人来接应!”刘美来不及惊叹女子的花容月貌,拖着女子就直奔路旁的树林而去。
只有到了林中,才有机会躲开马贼的追击。
马贼看到她们二人入林,果断下马,道:“追上她们!”
此时,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正是肖平和阿丰带着两个衙役前往山谷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