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当他某天出去打猎,结果满头是血的回来了
她还没来得及担忧他的伤势,他就又满脸歉意地说:
他名为长孙策,是王府的世子……
王府的世子?
他问她,要跟他一起上京吗?
她顿了顿,先反问道:
如果她不上京,琅儿呢?
他却道,琅儿是他的孩子,更是王府的血脉,他是一定要带走的。
白怜如今回想才明白,长孙策骨子里到底是个什么人——凉薄,自私自利。
她不可能抛下琅儿。
可她也听长孙策说了,
他已经有妻有女。
她暗暗地还有些自得——还好只是一个女儿。
可到了王府,一切都跟她想的好不一样。
那位夫人——那么地美。
不是容貌上的美丽,而是浑身的气势,
她,一点也不怕长孙策。
第一面,就扇了他一巴掌。
长孙策也丝毫没有发怒,甚至当晚就将她和儿子送走了。
先是送到了上京外,再是又送回了江南。
结果没多久,就又要接他们回去。
王府——这就是王府?
想送走他们就送走,想接回来就接回来?
她是跟长孙策正正经经拜过堂,成过亲的。
如今却成了个玩意似的!
白怜感觉心底有股怒火,无由来的怒火。
这股怒火,却不是冲着那位高贵的夫人和小姐去的。
若不是她心地善良,说了一句话,叫她得以进宫,她的儿子,可能已经死在了宫中!
她恨的是襄王妃,她既然看不上她,又为什么要将她生的儿子擅自带进宫里?
不然,琅儿怎么会变成如今这样?
她也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没有办法从长孙策的手里抢走琅儿。
因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百姓,而他是王府的世子,她无权无势,根本无法反抗他的任何决定。
可为什么,
她的儿子都成了这副模样,
凭什么那个害了她儿的老不死,还能活得好好的?
——
陆府。
陆明月已经来来回回地把那封圣旨看了数十遍了,脸上的笑是怎么收也收不住。
陆二哥笑道:
“哥哥去帮你裱起来?”
陆明月瞪了他一眼,把圣旨珍重地收回,道:
“不必,哥哥帮我去买两本书就好了。
“正好上次的兵书我已经看完了。”
陆二又笑了:
“咱家妹妹真是家里最有出息的一个,
“爹的聪明才智和娘的武功,都被你继承了。”
陆明月愣了愣,下意识道:
“怎么可能,无忧才是家里最有出息的,再不济大哥也很厉害啊。”
陆二道:
“之前为了个男人跟娘闹矛盾,我们也都觉得你不懂事。
“可自从世子失踪之后,你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不仅仅把你小时候最喜欢的枪法又捡起来了,还敢跟婆婆对着干,直接跑回了陆家。
“这次更是以一己之力保护了太后和娘,咱娘虽然没当面夸你,背地里可为你自豪骄傲了!
“哎呀,别人家妹妹都是出嫁的时候忽然长大了,你却是孩子都生了七年了,才忽然醒悟过来。
“有个词特别适合你,什么来着,哦……大器晚成!
“妹妹,你这叫大器晚成!”
陆明月忍不住笑了,杏眼弯弯,
只有她心里清楚,她的变化是因为谁。
她是上天赐予她的珍宝,也是她最重要的人。
为了她,她什么都愿意做。
她能做些什么呢?
她的脑子比不上无忧,武功虽然也比不上,但却不算太差。
于是,原本就有天赋的她比以前更加努力了,除了练武外,还会额外搜集许多兵书来看。
常常跟宋惊鸿在沙盘上演练兵法。
而陆铭呢,他早就不喜欢干这些事了,他得让脑子歇一歇,他宁愿在家养养花,逗逗鸟。
他这老妻和小女,还真是一刻也闲不下来。
更别说他那出息得不得了的孙女了。
如今圣上隔三差五总是有一两件差事给她。
她没有一次是出了差错的。
她越办得好,圣上就越喜欢让她干活。
就这么过了三年,
前朝之上,镇国公主不再只是一个尊贵的名号和封号。
而是变成了,让人闻之就心生敬佩与畏惧的尊称。
又是一日早朝。
放眼望去,乌泱泱的官员们,多数都头发花白,胡须飘飘。
而在最前方的右侧,却站了一位女子。
身形高挑挺拔,从外表上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没有年轻人的那股稚气,更是因为气势太过迫人,让人不敢直视。
她没有穿官服,也没有穿裙子。
而是一身黑色的劲装,系着一根红色的腰带,腰间还别了一把剑。
长发如男子一般束成了马尾,却又没有带发冠,而是插了一根长而尖利的银簪。
众人却看都不敢多看一眼。
那银簪……可是杀过人染过血的。
一双丹凤眼睥睨之间,皇家的尊贵气质显露无疑。
三年过去,无忧如雨后的春笋一般,长成了坚硬的竹。
而皇帝的老态却比之前更重了,甚至就连身躯都不再那么地笔直。
一场大朝下来,他已经有些精力不济了,
无忧视力极好,能看到皇帝脸上的疲态,和微微发白的脸色。
太监尖细的声音响起:
“退朝——”
可朝字还未说完,皇帝的身子就不自然地晃了晃。
无忧的瞳孔一缩,下意识地将手按在了剑上。
下一刻,皇帝忽然吐出了一口血,刺目的红,染上了黄袍。
众人都没有来得及反应,无忧率先有了动作,她两步并作一步,冲到了皇帝面前。
“唰——”
长剑出鞘,她挡在了皇帝面前,以防有人在这种时刻发难。
旋即,她又对彻底呆愣住的太监冷喝一声:
“叫太医!”
冯忠才醒过神来,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去跑走去喊太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