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还是不去?”这是一个大问题。
小五不善言辞,我也不想说话,一路上都在心里做着斗争,不去有点舍不得小李学长,去了又如何向警察、向亲人、向朋友、向未来的自己交待?
走的慢,并未偏离前进的方向。
快到派出所门口了,电话响了,一看还是小李学长。
我知道手机的那头已经换了角色。
“哦,马上就到了,都看到大门了。”
“哦。”就这么一声,我就分辨出这个不是陈警官了。
“学长,是你吗?”我急迫的问。
“你还真的来了啊,你要是没来就不用来了”小李学长不紧不慢的说到。
脑中的念头飞快的像走马灯似的闪过,怎么小李学长可以接电话了,是放松管制了还是自己承认罪行后获得和家人朋友沟通的机会?
如果是前者,那就是警官听说我要来作证,就不再那么严苛,这也是我所想象的,发条上说一年偷盗三次才算盗窃,如果我说最后一次是我让他帮取,然后他拿错了,会不会就少了一次,这样就等于二次订不了罪?
有了这次教训,以后的路,小李学长应该就不会再犯错了。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承认的所有的罪行,那就没有任何机会了。
无论哪种都不是什么太光彩的事,在电话里是听不出任何情绪的。
既然都走到这里了,那就进去吧。
反正这一路我也想明白了,我去了就咬定我让小李学长帮我取餐,证据是我和他下午通的大概有4个电话,当然我知道当时是为了说传单的事情,但警官不知道啊。
还有一个关键的证据是,我今天真的定了一份麻辣烫,且真的没有收到,到了地方,我保证不能和警官说我没收到,又投诉之类。只能说我是让小李学长帮我取的,平台上都有下单记录。
唯一有点瑕疵的地方就是,我和小李学长通话的最后时间是下午一点二十四分,而订餐则是晚上四点五十六,要是真的抓到这点不放,就说我们提前约好,五点多会到餐,去取就行,结果学长拿错了,真的不是偷。
在我脑中的沙盘里,倘若陈警官再问:"为何小李不坦白,而非要你说呢?”
我就讲:“可能小李学长也觉得弄错了,不好意思直说吧!”。
这些说辞至于警官信不信,采纳不采纳,那就是他的事了,我能做的也就只能这样了。
推门进去,说明来意,门卫的保安先打电话给陈警官确认是有这么回事,让我们在旁边搜身过安检,将我的拐棍看了半天,问清楚我的腿确实是摔断了,又请示了领导,确定这个不属于武器,才输入密码,打开铁门放我们进去。
见到陈警官,陈警官很年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肃。
我就把我在路上现编的故事说给陈警官,还把通话还有下单记录展示给他,陈警官笑了笑:“这些我都给你记下来了,我也不做评价。我也刚从黑警院毕业,咱们年龄都差不多,你的所作所为你我都心知肚明,他的情况我也了解了,确实挺不容易的,你和他之间的关系他也说了,你能帮他开脱,确实挺让人佩服的,还是那句话,我不做评价,你俩回去吧。”
“这就回去了?然后呢?”
“然后过来签个字,每一页都摁个手印,证明这就是你说过的。”
“不是,那个李伟宏..”
"他已经回学校了”
“啊?不是说会被判刑吗?”
"这不是只有两次吗?补缴罚款,批评教育就行了。”
“两次?”恍然大悟。
赶紧鞠躬感谢,“谢谢陈警官谢谢陈警官!”
“以后是你的,你去做,不该做的,别做,别引火上身。”听到陈警官的话,真的是长出一口气。
我望望小五,小五望望我。
我俩要打个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