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和方鹤轩派来的律师见了一面后,许灿森的命运就发生了急转弯。
中年律师走后,就有警察进入审讯室告诉他,入室偷窃香港首富名下公司财产,已经震动港督尤德。
不出意外,他将面临长达至少十年以上的监禁,且不得保释。
许灿森虽然不知道方首富是如何搞定香港警察的,但也知道警察这番话百分百是威胁和恫吓。
接着没过两天,那名中年律师再次和他见了一面,要许灿森亲自签三份协议。
一份是他欠兰桂坊文化创意公司1000万港币的合同,一份是同意为alphabet集团合作来偿还兰桂坊欠款的合同,还有一份是双方谅解合同。
虽然他很不爽被方首富讹诈了,但除了低头,也再没别的办法。
三份协议签完后的第三天,他终于从警局走了出来,并且坐进了一台早就等候在门口的轿车里。
这次,和他见过几次的中年律师没有再出现,轿车后排坐着的反而是一名一看就是混社团的断眉男人。
眉毛处有明显刀疤的中年男子没有跟他说一句话,只是吩咐了前排司机开车。
没过多久,车队就停在了柴湾一处屋邨大门口。
被推着下车的许灿森面色苍白,眼睛死死的盯着断眉中年男,咬着牙问道:
“你想干什么?祸不及家人。”
断眉男压根就不在意对方的凶狠质问,而是冷漠的说道:
“你这种扑街搁仔我们社团就是该死,当了窃贼就不要结婚,结了婚就该金盆洗手,以为和老婆孩子分居就能保护她们?痴线!”
许灿森听完只感觉遍体生寒,他牙齿咬的咯咯响,愤怒问道:
“方生到底怎么才能放过我家人?”
断眉男哼了一声,用手掌拍了拍许灿森的左脸,嗤笑道:
“你当方生跟你一样没品?我们不会伤害你妻儿,但如果你不听话,那就别怪没有提前警告你。”
许灿森此时眼睛一片血红,他抽着鼻子,心脏跳的飞快,听完对方的话,脸色一片惨灰,如斗败的猎犬般说道:
“我一定不胡乱来。”
就这样,在被迫签下欠方鹤轩1000万港币的债务以及被拿捏住他很在乎的妻儿后,许灿森终于暂时不敢再有别样的心思,只能等待着听候下一步的命令。
······
其实方鹤轩不是非要收服许灿森这种有点本事的小人物不可,大眼明被他派去欧洲,本身就带去了不少好手,其中开门撬锁的就有3个人,一般情况下足够驱使了。
但他注意到,许灿森能破解他从瑞士买到的最新科技的保险箱,可此人却异常低调,在港没有任何名气,至少说明此人不仅醉心于技术,也更聪明。
这就有点类似金庸武侠小说里的扫地僧,看着平平无奇,可却是惊为天人的武学大师。
这样的人,送到大眼明那里,说不定就能帮上大忙。
至少,他一分钱没花,白捡一个盗中之王,何乐而不为呢。
为了妻儿的安危和正常生活,许灿森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梁上君子也不得不乖顺的在四名看守的陪同下飞去了腐国。
大眼明早就收到了消息,虽然还没亲眼见过许灿森的绝技,可依然展现了惜才之心,亲自到机场接机。
见到对方,大眼明哈哈一笑,然后很自来熟的给许灿森来了个拥抱。
“哈哈,许老弟,早就听方生讲你技艺高超,我可是日夜盼着伱过来助我一臂之力啊。”
许灿森一路上的情绪都不怎么好,被大眼明这么一抱,有些愣神,但他很聪明,这才勉强展颜点头道:
“承蒙明哥看得起,但有吩咐,只要我能办得到的,我一定尽力。”
大眼明多聪明的人,听出他这话里的保留之意,也没生气,反而将对方引向等候的轿车。
在回去住处的路上,大眼明先是嘘寒问暖的打听了一下许灿森的基本情况,然后心生感慨的说道:
“许老弟有这般手艺,却甘愿寂寂无名,着实让人钦佩。”
“我手下也有几位你的同行,日后你们可以多切磋切磋。”
许灿森心中虽然充满了被抓以及命运不受自己掌控的沮丧,可他毕竟是真的热爱翻墙入室的“事业”。
要说对方首富把自己弄到伦敦来的目的不感兴趣,那肯定是假的。
既然用到自己,那肯定也是撬门开锁之类的活计,可具体是什么,他也好奇得很。
毕竟,这可是方鹤轩这种几百亿身家的超级富豪弄出来的阵仗,能小的了?
稍微多想一下,压抑住心中的愤懑,他还是会感觉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他知道,这是一种干大事业见大场面的兴奋和激动。
“呃明哥,我可否知道,咱们到底远离香港万里来到腐国,到底是要做什么?”
大眼明善意的瞥了他一眼,眉眼带笑的说道:
“我暂时还不能告诉你全部,但可以先跟你透露一下,腐国只是咱们的第一站,而且,我们近期的目标也不大,你听过‘永乐宝剑’吗?”
许灿森就一个开锁的,他哪能知道这些关于古董和收藏的事,也不觉尴尬的摇摇头。
大眼明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永乐宝剑锻造于1420年,是明成祖朱棣赐给XZ活佛的礼物,一直被奉为当地至宝,明灭清立后,XZ将这柄宝剑献给了满清皇帝,直到1900年被入侵BJ的八国联军劫掠而离开中国。”
“根据我们查到的消息,这柄剑如今存放在伦敦郊外的一座贵族庄园中。”
“方先生已经要求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将这柄宝剑带回香港。”
许灿森大概明白了自己的第一单任务要干什么了,他有些兴奋的点了点头:
“明哥你要是说其他的重物可能还有点麻烦,但是偷一把宝剑,肯定不会有多大问题。”
大眼明笑呵呵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纠正道:
“许老弟,咱可不是偷,这叫物归原主!”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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