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林堇知道像灯节这种热闹的场合,正是小偷和拐子活跃的大好时间,因此,这次出门赏灯,做好了安全措施,安排好多家丁和护卫跟随,特别是对琳哥儿的防护,更是重中之重。
天黑了,伴随更夫的更声,街边的一盏盏灯笼随即被点亮,霎时如同一条火龙一般亮起,道路两旁做的灯棚也被点亮……天色越来越暗,点亮的灯在黑夜中越发的璀璨,很有几分“火树银花不夜天”的盛景。
第一次看到这样美景的琳哥儿看呆了,整个人看着眼前一整条街上的花灯回不过神来,在酒楼上坐不住了,闹着要上街。
原本杨婉是打算等街上的灯火点燃之后就阖家去赏灯的,谁知在酒楼上不仅碰到了林如海的同僚和女眷,甚至一些商户收到林家在这里的消息,带着女眷跑了过来,以致林如海和杨婉脱不开身,只能把琳哥儿交给林堇,让她带他出去玩。
看着按捺不住性子,恨不得马上跑到街上的琳哥儿,林堇安排好跟随的人员,带着他到街上去赏灯。
……
“别跑,你跑不掉的!”
“给我抓住那个小贱/人!”
……
在身后家丁的护卫下,走在最前面林堇看到一个身影往她这边跑过来的时候,下意识的往一边躲了一下,但因为反应稍微慢了一些,再加上,那个跑过来的身影看到有人挡在她前面,下意识的往她旁边的空隙跑去,结果两人方向一致,导致那个跑过来的身影和林堇撞个正着,因此对方冲力过大,林堇仰面朝天倒在地,而那个身影则呈叠罗汉的方式压在她的身上。
“哎呀!”被撞倒在地上的林堇忍不住痛呼出声。
跟在她身后的长随王佐和王佑,小厮紫毫、研墨、捧砚以及其他几位仆人不约而同的惊呼出声:“爷!”围了上来,将压在她身上的少女拉开,忙将她扶起。
身为成人的王佐和王佑紧张兮兮的打量着她,关切的问道:“大爷,没受伤吧?前面不远处就是医馆,要不,我们去哪看一下?”
林堇摇了摇头,目光落在被研墨和捧砚抓住的,容貌秀丽的小姑娘身上,在眉心中那颗米粒大的一点胭脂记停了几秒,目光微凝,心中暗道,她果然没有看错。
确定了自己没有认错之后,林堇把视线移开,落到站在自己前边不远处,因为追这个小姑娘而来的那伙人身上,吩咐王佐和王佑:“你们俩谁去问问,是怎么回事?”
王佐到前面打听过后,回禀,原来这个名为“大丫”的小姑娘被她父亲卖给了他们寓所,因为看守的疏忽,大丫从里面逃了出来,寓所的人追了出来,没想到遇到了林堇。
虽然王佐说的含糊,只是用“寓所”两个字代替了小姑娘的被卖之地,但林堇又怎么会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地方,闻言皱了皱眉,道:“你和他们交涉一下,就说这个丫头我买了。三百两,不,五百两银子之内将事情给我办好。”
听到林堇这么大手笔,王佐不由得咋舌,不过他跟在林堇身边已经好几年了,知道她说一不二,既然她这么说了,显然已经做了决定,不容置疑,因此乖乖的答应了下来。
把事情交给王佐去办之后,林堇没有多做停留,留下几名仆役跟王佐办事,剩下的跟着她继续带琳哥儿赏灯去了。
虽然林堇面上反应很平淡,但她内心可是波涛汹涌,狂叫不已:眉心有胭脂记,年纪在十二三岁,应该是甄英莲吧?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她!
在林堇看来,红楼里的金陵十二衩,十二副钗,十二又副钗这样一帮人,命运最惨的就是甄英莲。
好好一个大家闺秀,被拐子拐走之后,被冯渊看中,明明眼看着就要脱离苦海,结果拐子不老实,一女两卖,结果连累得冯渊丢了一条命,落到薛蟠这个混球的手里。
作为害得薛蟠背负人命官司的罪魁祸首,她在薛家能有什么好待遇?给薛蟠做妾,就薛蟠那个大傻子,怎么可能会珍惜她?况且薛蟠未娶妻,先纳妾,完全违背这个社会的规矩,她生得又好,就算不是夏金桂那个泼辣货嫁进来,其他人家的姑娘嫁进来也容不下她,只不过不会像夏金桂那么把事情直接做在明面上罢了。所以,她在薛蟠娶妻之后不久就会死的命运早已经注定。
正因为她的命最惨,所以,不管是看书,还是看剧,林堇最同情的对象就是她。毕竟,黛玉虽然也命苦,可是比起她来说,至少还有宝玉,还有贾母,而甄英莲真的是什么都没有。
虽然如此,但是在知道自己处于一个什么世界的林堇这么些年来都没有去救她,不是没想起来,也不是不想救,而是不知道怎么去救。
要知道,她恢复前世记忆的时候,英莲已经被拐,谁都不知道拐子将她带到了哪里。虽然她知道拐子是在金陵将英莲发卖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拐子就带着她一直生活在金陵。茫茫人海,让林堇怎么去找?
就算她让家里的仆人到金陵守株待兔,但是金陵城那么大,每天发生的卖儿卖女的事件并不少,如果不是发生了人命,其实像英莲被卖这种事,根本不会引人注意,因为实在是太寻常了,世人已经习以为常。所以,就算她命人守在金陵,想找带着英莲的拐子并不容易。
况且,因为红楼的时间线并不明朗,她并不清楚这事具体发生的时间,让家人就这么在金陵守好几年,对她来说,太难了。
因为林家和甄家无亲无故,没有任何瓜葛,而且英莲被拐是在姑苏,被卖是在十几年之后的金陵,她拿什么借口向家人解释她的行为,以及她是如何未卜先知的?
为了救英莲而把自己搭进去这种事,她绝对不会做。因此,她左右衡量一番,知道事不可行之后,关于救英莲这事就这么搁置了。但当事情恰巧被她碰到,她愿意伸出援手,不遗余力。
……
办完事的王佐来给林堇回话。
听说只花了一百两银子,林堇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这么少?那边竟然没有狮子大开口,敲上一笔?”
王佐神色诧异的道:“大爷,一百两已经不少了。市面上这么大年岁的小丫头,一般身价银子在五两左右,好点的撑死二十两,哪怕是卖到青楼楚馆,五十两也顶天了。
那个丫头是他们刚买来的,也没什么投入,而且就冲这个不驯的模样,想要调教出来,恐怕比别人都要花功夫,甚至一不小心就折进去了。
我们身价银给的足,而且咱们家是官,借给他们一百个胆子都不敢和咱们要高价,甚至如果能攀上咱们林家,哪怕是价值千金的红倌人都不会吝惜,更何况一个这么才刚买来,没调教过的黄毛丫头。要不是我一定要给钱,在知道咱们家的身份之后,这个丫头人家就白送了。”
听了这话,林堇再一次认识到这个社会,官员凌驾于其它阶层,超然的,高高在上的地位,失笑叹道:“我还以为会很难呢?我听说每个青楼楚馆背后都有靠山,原本以为他们可能不会卖咱们家的帐,没想到这么容易。”
王佐惊讶的看着她,笑道:“大爷,除非不要名声了,不然,这做官的,绝不会给做他们这种生意做靠山,顶多就是扬州城府里诸位官员的府里有从他们那个地方出来的人罢了。
虽然这‘枕头风’是厉害,但也要看值不值得吹这个风?那个小丫头,虽然是个美人坯子,可他们那个地方采买回来的女孩子都不错,最终能出头的,百不足一。为了一个前途未明的小丫头和咱们家对上,他们除非是昏头了,不然,才不会有这种不智的行为。”
帮林堇解完惑,王佐又回禀道:“对了,大爷,我遵照你的吩咐买下那个女孩的时候,因为那个女孩子的坚持,没经大爷你的同意,我就擅自做主,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下和这个女孩一起逃跑,被抓回去的另一个女孩。我没经大爷同意就自作主张……”
“回头你带着那两个丫头去我的奶嬷嬷家,让她们先在陶家安置下来。”林堇并不在意王佐多买了一个人的事,打断他,对买回来的那两个小丫头做出安排。
人既然已经救下,在没送她和她的家人团聚之前,这人还是要留在扬州一段日子,但林堇并不打算把人留在府里,因为对方的身份,留在府里必然会被当做丫头看待。
出于对甄英莲的怜惜,她不想她在逃离苦海之后,继续被人轻视和低贱,因此安排她暂居陶嬷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