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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血之暴走(1 / 1)

不管这几年的生意做得多红火,巴恩斯都不曾放下这把刀。事实证明,他的坚持无比正确。

扭动自己的手腕,巴恩斯用手中弯刀甩出几段漂亮的弧线。

“来啊!你这个怪物!我不会怕你的!”

看着已经到了面前的敌人,奴隶主用最大的声音为自己鼓劲。

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他要提醒自己,此刻他面前的不是城堡里的骑士,也不是受过册封的爵士老爷。

那只是1个两手空空,饿了3天3夜的臭奴隶。

他之前还用棒子狠狠敲过这奴隶的脑袋,所以他1定不能被这样的奴隶吓倒。

“嘿!”

随着1声厉喝,巴恩斯劈出了第1刀。水手弯刀自上而下,直劈罗绩的脸。

因为手上还带着木枷,罗绩的唯1选择就是举着那两片木头格挡。

刀子砍在木枷的侧面,立刻就砍进去了将近1厘米,罗绩的身体也因此后退了好几步。

他的这1刀不是白挨的,凭着这1刀,罗绩对巴恩斯的力量和速度就有了更准确的预估,所以他就更有底了。

在接下来的几个回合里,巴恩斯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他1直都在追砍罗绩,而罗绩却只能用木枷疲于应付。

这种用来限制奴隶自由的木枷做得相当结实,除了厚厚的两块木板外,上面还有加固的铁环和铁箍。

也是因为如此,巴恩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痛恨做这种木枷的人。

为什么他们要把这东西做得这么结实,这使得他每1刀都只能劈下1些木屑,却就是劈不到拿着这玩意的奴隶。

趁着罗绩再次退让的机会,巴恩斯1个跳劈,弯刀再次砍在木枷的正面。

这1刀他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所以他都隐约听到木板发出的悲鸣,但这也让他的刀深深陷在了木板上。

承受住了这1刀后,罗绩知道差不多了。

他之所以要这么溜着巴恩斯,除了消耗这人的体力之外,主要是想借助这个人的蛮力,破坏手上的木枷。

就在巴恩斯拼命往回拽刀时,罗绩也奋起仅剩不多的力量,朝着相反的方向猛力1绞。

在这两股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之前1直牢牢卡着罗绩手腕的木枷从中间裂开,分成了两半。

因为铁环的缘故,它们还套在罗绩的手上。但此时罗绩的双手已能垂下,不像之前只能保持举着的姿势。

握住那两片木板,罗绩对着嘘嘘带喘的奴隶贩子微微1笑。

此刻他的目光里倒是出现了表情,但那却是赤裸裸的嘲讽。

这样的目光顿时就让巴恩斯从头凉到了脚底心,在这1刻他真正生出了大祸临头的感觉。

为了他的奴隶生意,巴恩斯需要时常觐见城堡里的长生种,平时他也少不了和各大庄园的绅士们打交道。

在外面的人看来,他们这种能够承上启下的人物已经算是很体面的人物。

可是巴恩斯自己却很清楚,他在那些血族的眼中,还不如那条趴在地毯上的卷毛狗。

虽然他们在和自己说话时也很有礼貌,但他们的眼神其实是无礼的,因为他们根本不把自己当回事。

巴恩斯很熟悉这样的眼神,但是他从没想过,有朝1日自己会在1个奴隶的眼中看到类似的眼神。

“这人是巴托尼亚人?早知道他这么麻烦,我就不该去惹他的。”

在这1刻,巴恩斯突然想起了罗绩的来历。

每年这个时候,海岸线附近的气候就会发生紊乱,所以这段时间里很容易出现海难。

只要有船倾覆,侥幸未死的人就有很大可能被洋流冲到这片沙滩上。

这些外来者对做奴隶生意的人来说,就等于是白送的,所以巴恩斯才会带人来这里捡尸。

把外来者绑了当奴隶卖,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

每个做这种生意的人都会这么做,可是谁能想到,他巴恩斯却会因此惹上麻烦。

今天他不但遇上了该死的铁路,现在他还被1个巴托尼亚的狠角色给缠上了,这实在是倒霉到家。

看着双手分持1片木板的罗绩,巴恩斯心中越发后悔。

虽然手中还握着刀,但他却没了再战斗的勇气。

“长牙!长牙!你在哪里?该死的,你快给我过来!”

1边往后退,巴恩斯1边发出这样的大叫。

还没等他叫上几声,罗绩就听到呼呼的风声,那是有人奔跑的声音,那人正全速朝这里冲来。

“这人来得好快!”

听着不远处传来的动静,罗绩皱了皱眉。

本来他是打算上去敲烂巴恩斯的脑袋,但现在他却驻足不前。

因为此刻正有强敌靠近,那是需1个要他竭尽全力才能对付的强敌。

在巴恩斯1叠声的叫喊声中,1个人影在远处出现。

上1秒时,他好像还在天边。但下1秒时,他便已经冲到奴隶主的身旁。

这是1个身披黑色罩袍的男人,此前这套黑色的衣服把他遮得严严实实。

但现在罩袍却有多处扯烂,从而露出了那人贴肉穿着的1身身铠甲。

“居然?居然是个吸血鬼!这个奴隶主竟然能使唤吸血鬼!”

才看到那个狂奔而来的男人,罗绩就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竟然看到了1个吸血鬼。

在外表上长生种可以说和普通人类几乎没有区别,但人类与吸血鬼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物种。

现在罗绩可不用看牙齿才能确认对方是不是吸血鬼,他可以只凭感觉就能找出混在人群里的血族。

通常来说,出现在人类面前的吸血鬼都有很有迷惑性的皮相。

男性的血族基本上都是高大英俊,女性则是性感迷人。

而且他们还都是气质高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着所谓的贵族气息。

也正是因为这种特质,才会有那么多无知的少男少女疯狂迷恋他们,渴望能成为他们中的1员。

当然也不是所有吸血鬼都是这个样子的,现在出现的这个就是如此。

这个身材高大的家伙此时瞪着1双血红的眼睛,就像是1匹马1般,不断打着响鼻。

随着他发出那哼哼哈哈的声音,大量白色的唾液从口中流出,打湿了他的前襟。

这个样子的吸血鬼只能让人联想到疯狗,而不是什么暗夜中的贵公子。

在看到此人如此反常的模样时,罗绩就悚然1惊,因为他突然想到了1种很糟糕的状况。

“长牙!长牙!你真是头没用的蠢猪,我居然养了1个像你这样的废物!

我好吃好喝供着你,是让你保我平安的。

可是你却没有提前发现那些铁路的疯子,我叫你过来时,你还这么拖拖拉拉的,你说你还能干什么?

现在不要再像1根木头桩子般戳在那里了,看到那个奴隶了吗?给我杀了他,现在就上去杀了他!”

此时的巴恩斯还沉醉在大难不死的快感中,所以他完全没有察觉自家吸血鬼手下的异常。

长牙就是巴恩斯商会的武力保障,是无往不利的王牌。

不管是对付暴动的奴隶,还是对付黑吃黑的其他捕奴队,长牙都能起到1锤定音的战术效果。

在长牙没出现之前,罗绩的确让巴恩斯感到害怕,可是现在奴隶贩子却是挺起了胸膛,1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你真吵!”

“什么?”

当巴恩斯听到长牙的这句嘟囔时,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所以他忍不住问了1句。

“我说,你真吵!”

没有让自己的老板再发疑问,已经快要爆炸的吸血鬼狞笑着举起了狼牙棒。

他的这1棒没有急着敲向罗绩,而是转个半个圈,准确打在巴恩斯的头上。

“噗!”

带着尖刺的狼牙棒敲在人类头盖骨上,发出碎裂的声音。巴恩斯先是浑身1震,随后他脸上的神情就此冻结。

“我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1天……”

带着这样的感慨,巴恩斯旋转着倒向地面。

而那只他1直豢养着的吸血鬼却伸出手臂,将巴恩斯拽到了怀中。

伸出长长的舌头,吸血鬼舔舐着那些刚淌到巴恩斯颧骨处的鲜血。

无论怎么说,巴恩斯的血都属于品质极差的那1类。

这个人平时只知花天酒地,因此身体早就是1团糟了,所以巴恩斯的血是酸臭的,但长牙却舔得津津有味。

舔舐这个奴隶贩子的血对他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这意味着他已摆脱了两人之间的束缚,他终于又是自由身了。

看着那1边舔舐鲜血1边嘎嘎狂笑的吸血鬼,罗绩知道自己走运了,他居然遇上了1个暴走的吸血鬼。

新纪元的人类都知道,血族以其他生物的血为食。

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这却并不妨碍人类与血族1起共事。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那是因为血族表现出了足够的自控能力。

长生种的大人们不会动不动就抓起身边的人类狂饮其血,所以人类也就逐渐接受了与血族共处。

当然这种状况也是慢慢形成的,据说在新纪元刚开始时,长生种的大人们还无法忍受鲜血的诱惑。

别说是尝到鲜血的味道,哪怕只是嗅到新鲜的血腥味,他们就有可能发狂,然后他们身边的人类就会遭殃。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血族很难将自己的族人组成严守纪律的作战部队。

如果非要把血族士兵和人类混编在1起,那唯1的结果就是1地鸡毛。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长生种们找到了保持理智的方法。

时至今日,哪怕是嗅到了新鲜的血腥味,他们也不会马上就狂性大发,把身边的人类摁倒了喝血。

正是因为这种进步,巴托尼亚的长生种就又有了1种可以夸耀的资本。

不过罗绩知道,这种所谓的自制力并非是绝对的。

1旦陷入过度兴奋的状态,血族还是会丢弃所谓的自控,完全暴露他们的野兽天性,这种状态就是所谓的血族暴走。

为了解决长生种的吃饭问题,巴托尼亚的血族创造性地建立了缴纳血税的制度。

这个制度能却保吸血鬼们获得常年稳定的鲜血来源,但并非所有的吸血鬼都喜欢这种旱涝保收的局面。

1旦有血族进入暴走状态,他们就会在黑液里游荡,4意捕杀每1个遇到的猎物。

处于暴走状态下的吸血鬼和通常状态时是判若两人的,暴走下的他们会更加敏捷,而且也会更加残忍。

有的时候他们可以1个人就屠灭人类的整个村庄,而这只是因为吸血鬼觉得好玩,而不是因为饥饿。

对于吸血鬼来说,死亡,恐惧和鲜血都能诱发他们进入暴走的状态。

罗绩不知道巴恩斯的吸血鬼是否就是如此,不过现在这里的满地尸体和大量的鲜血确实让那吸血鬼愈发兴奋了。

看了1眼那粘着人类头发的狼牙棒,吸血鬼毫不犹豫地将其丢开。

这时的他的确不再需要这1个铁疙瘩,吸血鬼当然是要用自己的爪子,这样才会让他觉得过瘾。

就在不知不觉间,长牙的十根手指已经完成了异变。

他的每根手指都至少暴涨了1倍的长度,顶端的指甲更是闪着类似于金属的反光。

“啊!阿啊!”

在体内那股滚滚热浪的刺激下,吸血鬼忍不住伸手去抓挠自己的胸膛。

作为1种身份的象征,他的身上也披着铠甲。

那些金属的甲片层层叠叠,1看就是精工打造的佳品。

可是随着吸血鬼的指甲滑过,闪亮的甲片上先是出现深深的划痕,随即就被他攥在1起,抓成了破烂玩意。

“他在这里!我们找到他了!”

就在罗绩严阵以待之时,从那吸血鬼来时的方向就传来这样的叫声。

随着这些吆喝声,几个手持枪械,1脸紧张的人类就出现在不远处。

才看到那个吸血鬼的身影,他们就发出更大声的喊叫,就好像生怕吸血鬼不知道他们已经追来。

看了1眼面前的渺小罗绩,又看了看那些紧随自己而来的人,长牙做出了选择。

在下个瞬间,吸血鬼突然就4肢着地,像1匹恶狼般,朝着那些人中的1个扑了过去。

“他来了!大家小心!”

被长牙挑中的是1个留着络腮胡的男子,当吸血鬼咆哮着冲过来时,络腮胡虽然脸上的肌肉狂跳,但还是稳稳地站住了。

1边大声提醒自己的同伴,男人1边抬起手中的霰弹枪。

“砰!”

在这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1条长长的火舌从霰弹枪的枪口中喷出,子弹已经落到目标的身上。

看到原本急突猛进的吸血鬼差点就翻身栽倒时,络腮胡的同伴们发出了欢呼,罗绩的心却是蓦然1沉。

虽然络腮胡打中了吸血鬼,但他用的却是普通的霰弹。

新纪元人类的枪械都是源自于旧时代,所以12号口径便是最常见的霰弹枪口径。

所谓的12号铅弹,指的是将1磅铅均分12等分,12颗小铅丸再聚合在1起,就是1发12号霰弹。

每颗12号霰弹的枪子直径都在1.8厘米左右,因此若是挨上1发12号铅弹,就意味着被12颗铅弹同时打中。

霰弹枪的子弹枪口初速只是略低于音速,所以这12颗小弹丸加在1起,其威力就可想而知。

若被它射中手脚,就有很大可能将肢体撕裂。若是射到身上,那更是能把人打成马蜂窝。

可是若这样1枪是轰在吸血鬼的身上,哪怕射中的是他的头脸部位,这也只能让吸血鬼出点血罢了。

对付吸血鬼却不使用银弹,这就等于是在自杀。

罗绩原本以为铁路组织的成员知道这1点,但现在看来他们好像并不清楚。

在被射了1头1脸的铅弹后,原本就癫狂的吸血鬼这下就彻底毛了。

他的体型虽然庞大,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灵活程度。1旦溜起来,堪比水中的游鱼。

在那吸血鬼打起精神之后,虽然络腮胡手上不停连续射击,但他却没能再碰到吸血鬼的身体。

络腮胡才刚射出第3发子弹,吸血鬼就已经近身了。

那个东西只是随便碰了他1下,满身都是腱子肉的络腮胡就扎手扎脚地飞了出去,那把霰弹枪则是到了吸血鬼手里。

举起那支还有子弹的枪,吸血鬼朝着络腮胡的同伴扣下扳机。

这连续两枪1下就破坏了他们想要聚在1起的企图,络腮胡的同伙们不得不分开闪避。

也是因为如此,原本处于最后面的那个女孩就不幸凸显出来。

她只是稍微愣怔了1下,就成了最显眼的目标。

丢下已经没有子弹的霰弹枪,吸血鬼迈开大步,直奔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而去。

此刻那女孩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状况,她已经被吸血鬼盯上,同伴们却无力救援,这让她立刻生出难以形容的恐惧。

“多么美妙的恐惧啊!我喜欢!”

凭着吸血鬼的超人感知能力,巴恩斯的恶兽已经能清楚听到那个女孩如同擂鼓般的心跳声。

他知道那女孩被自己吓坏了,而这正是最有趣的部分。

正是因为这种恐惧,那个女孩的血才会变得格外美味,而这也正是吸血鬼热衷于捕食活人的原因。

人类这种生物实在是太过神奇,他们的情绪能在体内生成微妙的化学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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