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此刻,沈冬月才觉得眼前的凌王妃,还是自己的堂妹冬素。她那些压抑在心底的话,令她痛苦纠结的事,也只有冬素能说了,她也只能在这里哭一哭。沈冬素想握住她的手,沈冬月却是猛地一抽,脸上还挂着泪,却因羞愧而红了。“我,我长了冻疮,脏。”冻疮流黄水,她来之前特地拿萝卜水洗过,也涂了药,可比起冬素那精心呵护的手,她真握住的时候,会脏了她的手。沈冬素现在是真的心疼这个女孩子了,她算起来还不到二十岁,发生在她身上的事,若是在后世,根本算不上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却是能要一个女孩子的命的!若没有沈爷爷,沈冬月现在也是生不如死。沈冬素轻叹一声,起身拿出冻疮药膏和棉签,这一次沈冬月没有拒绝,任由她为自己涂抹。她一边涂一边轻声道:“丁启是知道你的过去的,他之前常去沈家村,对你和你家里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他既然向你求亲,自然是你在食肆这一年多,与他一起做事,让他发现你身上的闪光点,认定你是个好姑娘,愿意与你厮守一生。”“你看,他都不在乎你的过去,冬月姐你为何自己要把自己困在过去之中?”“男女之间,只要两情相悦,就不存在配不配得上的问题。要这么说,我配得上凌王吗?”沈冬月忙道:“自然配得上!冬素你很好,好的,能配上天下任何一个男儿。”这是她的真心话,经历了这么多事,见过了各种各样的人,沈冬月才明白,自己的堂妹有多好。沈冬素失笑:“你也很好,同样配得上天下任何一个男子!”沈冬月红着脸,微微低着头,感觉着手上冻疮的火辣转为丝丝凉意。这样清凉滋润的药膏她也有一瓶,是丁启花大价钱买来送给她的,她本不愿意要,太贵重了。丁启就说,她不要就扔了,反正他不会送给别人。沈冬素轻声问:“冬月姐的烦恼就是这个吗?那我的意见是,你若喜欢丁启,就接受。若不喜欢,就跟他说明。若觉得在一起做事尴尬,我跟贾掌柜说,把你调到宜州的火锅店去。”沈冬月忙道:“不,我不是不喜欢他。”沈冬素失笑:“我就知道!”她边吃烤馍片,边把当初结识丁启的事说了,那时候丁启还是少年,可为了救姐姐,却敢跟张家一家对抗。那时她就知道,这个少年是有胆子且有责任心,是个有担当的男子汉。见沈冬月一直欲言又止,沈冬素明白她其实也倾心丁启,她想请自己帮忙的事,并不是这件事。耐心地等着她自己说,拿了两个岭南运来的柑桔,放铁架子上烤的温热,再剥来分一半给沈冬月。两人慢慢地吃完,甜米喝完了,煮一壶桂圆红枣奶茶,给沈冬月倒上一杯。虽然还没回到沈家村,但吃着家乡的食物,和家人聊天,让沈冬素全身心地放松下来,已经开始享受真正的假期了。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当你真的忙的时候,其实你是没时间累的。只有闲下来的时候,那种疲惫感袭来,想想自己之前忙的脚不沾地的感觉。真恨不得骂一句,我特妈这一年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沈冬素在这吃着橘子喝着奶茶,把一年的疲惫都给卸下,静静地等着沈冬月开口。没有沉默太久,吃了半个橘子沈冬月就轻声道:“冬素,我确实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沈冬素又递她半个桔子:“你说。”“我,我想离开光州。”沈冬素愣了一下:“先说清楚,是你一个人离开,还是你和丁启一起离开?”她的脸在炭火的照映下显得更红了:“本来是我一个人的,但是丁启说,不管我去哪,他都愿意一起。”她这才敞开心扉说起自己一直以来的计划,她很清楚,只要她人在光州,不管是嫁给谁,不管她要过什么样的生活,过去的事都会像附骨之疽一样缠着她。她不能抛头露面,一露面就会被人指指点点,就算在食肆做事,也只能在后厨,偶尔前面忙不过来,她送个菜,也会拿头巾包着脸。毕竟冯文生那场官司,数十年难遇一回,当时县城里见过她的人太多了,很容易被认出来。只要被人认出来,她以后就不得安生了,还有一个疯婆子肖氏,绝对会找过来吵闹的。若只关自己,她能忍,但她不想丁启被人指指点点,骂他捡破鞋,戴绿帽子之类的。她的情况,毕竟和二嫁还不一样。故而她想离开光州,到一个谁都不认识她的地方生活。丁启知道后,决定跟她一起走。姐姐自从嫁给贾大厨之后,生活美满,衣食无忧,她和小囡囡已经不需要他的照顾。并且,他也不想一直在二姨母的食肆帮工,他攒了一笔钱,和沈冬月到一个大点的城市,两人一起开个食肆,开启新生活,完全没问题。沈冬月想请沈冬素帮得忙其实很小,很简单。但对沈冬月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她想让沈冬素给她和丁启安排路引,并且让两人顺利到一个大州城。没错,这年头普通人出远门是很麻烦的,要路引和户籍证明,到另一个州城生活,若没人接应,自己找官府办公文啥的,也是很麻烦的事。沈冬素笑道:“没问题!你们想好去哪了吗?”沈冬月这才精神一振,彻底放松:“宜州、扬州都行,要我说,还是远些得好。”那就是更想去扬州。沈冬素点头道:“那就去扬州,刚好我大鱼哥在扬州,你们去那也有个照应。准备什么时候去?办了婚礼之后再去吗?”沈冬月矜持地道:“婚礼不大办,就和他姐姐一家吃个饭,不在光州过年,今年县城太热闹,怕遇到咱村的人。”沈冬素自然明白为什么今年特别热闹,今年凌王妃在光州过年啊!哪怕她人不到县城,县城的欢庆活动也能一波接一波。轻叹一声:“别人就算了,但是咱爷,你还是要说一声。”沈冬月听到阿爷,眼眶又红了,目前整个沈家,对她还关心的,除了沈冬素,也就是阿爷了。她低声道:“阿爷知道的,丁启去作坊拿粉丝,单独见了阿爷。”沈冬素这才放心:“那就好!”“我对不起阿爷,等我们在扬州站稳了脚,有机会我一定接阿爷去扬州住,好好孝敬他。”沈冬素起身去取礼物,几匹缎子,一套金镶玉的头面,还有二十两金锭,全部装到一个箱子里。送给沈冬月:“给你添妆,别说不要,我成亲你也给我添妆了啊!”沈冬月连忙摆手:“快别羞我脸了!我就给你绣了点荷包……”沈冬素打断她:“咱们姐妹,各论各的心意,你那时多苦,还给我绣那么多荷包。”“你们去扬州,从头开始生活,万事都要钱,别拒辞,等你们在扬州安顿好了,有机会我去看你。”沈冬月抿着嘴,表情从羞愧到委屈,突然抱着沈冬素嚎啕大哭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像要将所有的委屈全给宣泄掉。好像要用眼泪洗去过往,重获新生一样……沈冬月是翌日早上被丁启接回去的,沈冬素没见丁启,沈林钟见的。同时丁启把沈林钟当成沈冬月的亲兄长,向他提得亲。就这样,沈冬月和丁启悄悄地成了亲,悄悄地离开了光州,去往扬州开启新生活。再说沈冬素第二天回到沈家村,禁军大队伍由甲四带走,这些禁军得把凌王妃平安送到幽州,才回长安复命。至于王府亲卫和婢女们,大半去王府别院由刘管家安置,她只带了几十人回沈家村。她人离村还老远,远远就看到沿路摆的鞭炮,她问大哥:“村里有人成亲?”沈林钟笑道:“不是,是……”还没说完,就听有人吆喝:“王妃的车驾到了!”然后就看到点火放炮,噼里啪啦的炮声,外加敲锣打鼓的乐声,还有从村里跑出来看热闹的村民们。搞得比当初她成亲时还要热闹!月见真心道:“王妃,你家乡的人都好欢迎你啊!”沈冬素尴尬一笑,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到她离开那一天吧?这样的话,她都不想在家过年了。本来见村里的路修得挺好,她想下马车和月见慢慢走回家的,虽然家乡的冬天是一片灰蒙蒙,没有任何景致可以看。但她还是想给月见介绍一下,她家的田啦、阿爷的藕塘啦、沿河的水车啦……现在只能坐在马车上不露面,直到到了沈家大门口,沈爷爷出来给围观的村民发糖发干果子。把村民们给劝走了,沈冬素才下车。一看到阿爷,她的眼泪就忍不住流,阿爷的头发全白了,人瘦得像一棵老松树。但精神还很好,脚步生风,眼神像鹰一样犀利。“阿爷!”“冬素。”沈冬素上前挽住阿爷的手臂,沈爷爷眼角泛着泪花,却笑呵呵地说:“好孩子,怎么瘦得这么厉害?快回家,阿爷给你炖大鹅!”然后就听到看家的大白鹅嘎嘎叫两声,小黑狗围着她欢快地摇着尾巴。就像之前每一次她从王府回来时一样,小黑狗和大白鹅接到河堤上。沈爷爷笑着轻踹大白鹅一脚:“不是吃你!”“老子养了一塘的鹅和鸭,天天炖给我孙女吃都成,用得着吃你这老货!”大白鹅嘎嘎叫着跑远,这一刻,沈冬素才觉得真的回到家了!沈父从沈爷爷后面走出来,同样声音哽咽地唤了一声:“冬素。”沈冬素行一礼:“父亲。”对于知晓她真正身份的沈父,她实在难以像对沈爷爷那样亲近,同样,沈父面对这个女儿,也很难做出亲密的姿态来。点头道:“一路受苦了吧!这么冷的天,快回家烤火。”沈爷爷依旧笑得和蔼,沈父依旧疏离但体贴,那还有……“你现在是王妃了,怎么回家才带这点人?我听说王妃回家叫省亲,能有几百人开道呢!”蒋氏踮着脚往后看,确实只来了几十人,并且也才带了两马车的礼物,很是不满。她可是把牛皮吹出去了的,女儿回家,最少带几百个佣人,几十车礼物。沈冬素悄悄翻个白眼,果然,蒋氏的刻薄会迟到,但不会不到。“几百人咱家住得下吗?”她边说边扶着沈爷爷往屋里走。蒋氏一噎,还想说啥,被仲阳打断,他跳到沈冬素面前,脆生生地喊了声:“姐!”沈冬素大喜,拉过他比划:“你都有我高了!”丝毫不夸张,这孩子已经到她眉毛了!最多一年,绝对超过沈冬素。她朝阿爷笑道:“看来您的鸭子都没少吃,瞧仲阳这一年长的。”小虎和小满到底还有些拘谨,站在仲阳后面小声喊了声:“冬素姐。”两个小家伙也长高不少,之前沈冬素给他们买的衣裳都小了,但因料子好,小了也舍不得扔。蒋氏给改大了穿,现在衣裳的袖子和下摆,都补了老长一截。“哎!都长高了,小虎的头发也长这么长了。姐姐给你们带了很多礼物哦!”到沈家的时候正值午饭点,今天来掌勺的竟然是大麦姐,但很快被沈冬素带的王府厨子给接手了。大麦参与到全家人的聊天之中,说三个姨母还有大莲、山山,晚点都会来,一起在沈家吃羊肉火锅。一年多不见,大家都有着说不完的话,但只要沈冬素一开口,所有人都安静地看着她,听她说话。她也没觉得不自在,就像昨天见沈冬月一样,她很清楚,单是那凌王妃的身份,这辈子一家人都不可能像以前那样畅所欲言了。就连蒋氏,都不再怼她,甚至蒋氏一开口,就会被仲阳或沈父打断。也只有沈爷爷还像以前那样,笑呵呵地看着她,满眼慈爱丝毫未变。怕她累了,吃了午饭沈爷爷就说让她先去午睡,一大长下午,大家再好好聊天。沈冬素住的是她自己的那三间套间,带月见去看,笑道:“这是我家新房子,才建起来,我都没住几天,就嫁到王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