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Chapter 9(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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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军训结束,周与森喊林粟一起去吃饭,林粟推说孙圆圆在等自己,拒绝了。

解散的高一新生加上放学的高二高三生,食堂爆满。林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排队上,就先回宿舍洗了个澡,之后才错峰去吃饭。

吃完饭,差不多要到晚自习的时间,她又想在收发室关门前去问问有没有自己的信,就掐着时间往学校后门赶去。

因为着急,林粟走得很快,几乎是用跑的,结果因为惯性避闪不及,在收发室门口撞上了人。

她把那人手上的一封信撞掉在地,反应过来后,她立刻蹲下身捡起来,一边歉然道:“对不起,我——”

她的声音在看到对方的脸时戛然而止。

谢景聿面色不豫,伸手直接抽走林粟手上的信。

“抱歉。”再开口时,林粟的声音克制了许多。

谢景聿了无情绪地扫她一眼,抬脚要走,忽又顿住。

“周与森。”他开口。

林粟抬头看向他,眼神不解。

“那小子很蠢,别打他的主意。”谢景聿冷声道

林粟的一颗心倏地往下一沉,莫名有种失重般的感觉,她绷着脸,暗吸一口气,用同样的语调回道:“你放心,我不会。”

谢景聿的目光在她脸上掠过,似乎是冷哼了一声,极具嘲意。

收发室的看管大爷要关门,林粟赶紧问有没有自己的信,大爷翻了翻,找到了一封没写班级的信递过去。

“是这个吗?”

林粟看到自己的名字,忙点头接过。

拿了信,再回头,谢景聿已经不在了。她抿抿唇,匆匆赶到教室,把信件塞进了书包里。

一中的晚自习从六点半上到九点半,三小时的时间看着很长,但被各科卷子填充后就显得匆匆。

或许觉得时间不够用的只有林粟。

高中的知识和初中的比起来,难度徒增,像是从三阶魔方直接进化成了五阶魔方,而她的知识基础甚至连三阶魔方都达不到。

能考进一中的人都不是泛泛之辈,还没正式开始上课,林粟就认识到了自己和身边人的差距。一张卷子,她有一半的题目做不出来,还有一半不知道做得对不对,反观别人,总能很快做完卷子,再互相对答案。

别的同学对军训怨声载道,但她觉得,比起站军姿、踢正步,晚自习的卷子更难。

第二节课下课,班上很多人都起身走动。林粟就坐在位置上,神贯注地盯着卷子上的一道物理题,眉头越皱越紧,都没察觉到有人站在了自己身旁,正低头盯着她的卷面看。

“要我点拨你一下吗?”

身边突然有人说话,林粟吓一跳,倏地抬头,就看到周与森笑得人畜无害。

周与森问完,也不等林粟回答,直接拿过她手中的笔,在她的卷子上画受力分析图,又刷刷在边上写了几个公式。

“懂了吗?”周与森问。

林粟抿了下嘴,接过他的笔,防备地看着他。

“有事吗?”林粟问。

“没事,就是下课了来找你说说话。”周与森说得很坦荡。

林粟察觉到班上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往他们这儿看,她不喜欢这种因为旁人而备受瞩目的感觉,就站起身,拿上杯子往外走。

周与森跟在她后头,边走边说:“你有题目做不出来,可以问我啊,我的成绩虽然不如景聿,但是也不赖。”

“真的,不信你问你同桌,我和她一个初中的。”

“我最拿手的科目是化学,英语差点,不像景聿那家伙,从小双语教学,和她妈讲话还用英语,明明都是中国人。”

“你和他认识很久了?”到了饮水间,林粟把杯子放在热水器上问。

周与森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林粟问的是谢景聿,遂答道:“和许苑比起来不算久,他俩父母那辈就认识,从小一起长大的,我和景聿是初中因为打篮球才熟起来的。”

“你别看他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其实熟了就会知道他人还不错。”

林粟颔首,不用周与森说,谢景聿在她心里也是个大好人,不,说是大恩人更准确。

热水器的水跳到了100℃,林粟拧开瓶盖装水,又听到周与森问:“我看你在班上都不怎么说话,是不是还不适应?”

“没有。”林粟回得简单。

“那你怎么不和同学多交流?”周与森循循劝道:“到了新学校,就要多交几个朋友,这样校园生活才会更精彩。”

这话真像是班主任说的,林粟听完直截了当地说:“我是来读书的,不是来交朋友的。”

周与森愣住。

林粟在心里叹一口气。

她知道周与森没有恶意,但他的热情让人觉得有负担,而且,她并不想和他走得太近,免得谢景聿觉得她别有用心。

思及此,林粟不打算再和周与森周旋下去,她把杯子装满水盖好,转身往回走。

经过三班时,正巧碰到了站在走廊上的谢景聿。

周与森喊了一声,谢景聿回过头,看到林粟的那刻又很快地移开了视线,连余光都不曾给她。

林粟面色平静地收回目光,走进自己的教室。

周与森走到谢景聿身旁,双手搭在栏杆上,表情居然罕见的很郁闷。

他平常大大咧咧的,神经粗的可以在上面开车,谢景聿稀奇,想到他刚才和林粟走在一起,轻嗤了下,问:“踢到铁板了?”

周与森挠了下头,把林粟刚才说不交朋友的话复述了一遍,谢景聿听完就明白了——他傍晚说的话起作用了。

“我是不是说错话了?”周与森问的有些伤心。

谢景聿淡然回道:“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喜欢交朋友。”

“你说的是你自己吧。”周与森抱怨了句:“当初和你熟起来费老劲了,要不是你球打得不错,我才懒得搭理你。”

“终于肯承认我的球打得不错了?”谢景聿似笑非笑地说。

“也就那样,和我比还是差点。”周与森得意洋洋的,他看着谢景聿,突然又恢复了活力,乐观道:“连你这样的大冰块我都能焐化,林粟肯定比你好相处。”

谢景聿听到周与森把自己和林粟拿来对比,眉头微紧,正想提醒周与森离林粟远点,免得之后遭人利用,但见他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便作罢。

周与森这人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林粟就像是白茅、香蒲这类植物,兴许他要被割几回手才能明白,不要去招惹她。

有些人天生就混得开,周与森就是这样的人。

开学不过几天,在许多人尚且不能认班上同学的脸时,他就凭借阳光的外貌,开朗的性格让班主任赞赏有加,让班的人都对他印象深刻。

周与森无疑是四班的风云人物,这样一个阳光大男孩,主动和林粟这样孤僻到不合群的女生讲话,自然会引发班上人的讨论。

晚上林粟回到宿舍,洗了澡晾好衣服后就坐在桌前继续做卷子。

李乐音吹完头发,在凳子上坐下,拿了镜子摆正后就开始往脸上抹东西。她搽着脸,余光瞟了下林粟,突然开口问:“你和周与森以前认识?”

林粟正在计算一道数学题,听到李乐音的话,摇了下头算是回答。

“不认识他为什么找你?”李乐音扫了眼林粟的卷子,“还教你做题。”

“之前他和我一起送圆圆去医务室,说过两句话。”林粟敷衍了句。

“就说了两句话,他就挑你去走分列式?”李乐音看着镜子,语气不太高兴,“明明班上还有更适合走分列式的。”

林粟知道李乐音对不能进分列式方阵的事耿耿于怀,就不接话,让她自个儿在一旁生闷气。

“隔壁寝的人说前几天看到你和周与森、谢景聿还有许苑一起吃饭,是真的吗?”本以为没人接茬,李乐音就会消停,可她并不打算让林粟安心做题,又开了口。

周宛拿着换洗衣物正打算去洗澡,闻言停下脚步,看向林粟惊讶地问:“你和谢景聿一起吃饭了?”

林粟写算式的笔一顿,平静地点了下头。

“你怎么会……”周宛问的迟疑。

林粟说:“有空位就坐了。”

林粟没说是周与森喊自己过去的,那样会引发更多不必要的联想,而事实上他们的确不熟。

“林粟,你不会是故意的吧,想和谢景聿他们搞好关系?”李乐音瞟了林粟一眼,话里带刺。

“没有。”

“那你这么积极。”李乐音嗤笑了声,似乎是在嘲笑林粟的不自量力,“你和他们不是一类人,玩不到一块去的。”

林粟转过头,眼睛不避不闪地看着李乐音,面无表情地问:“那你又是哪一类人?”

“我……反正我和你也不一样。”李乐音在林粟的注视下有些心虚,却仍是梗着脖子说:“我说的是事实,我妈说了,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的,你别不信。”

“我想我不需要你告诉我什么是现实。”林粟冷声道。

早在别人还在无忧无虑的象牙塔里时,她就接触到了这个世界丑陋的一面,现实是怎么样的,她不需要别人来教。

寝室里的气氛一时有些凝滞,周宛的目光在林粟和李乐音身上转了圈,调和道:“什么现实不现实的,我们现在要面对的现实就是明天的拉练怎么办?”

孙圆圆啃着鸡架,也察觉到了气氛的古怪,马上愁眉苦脸地附和道:“是啊,走到污水处理厂,差不多有十公里呢。”

周宛:“那么远,我怕我坚持不到终点。”

周宛和孙圆圆一唱一和的,总算是将话题岔开了。

李乐音没在林粟那儿讨到好,抹完脸把镜子往桌上重重地一搁就出门了,也不知道是去哪个寝室串门了。

周宛见状,拿着衣服洗澡去了,孙圆圆继续啃着鸡架。

林粟低头想接着做卷子,但思路被打断了就很难续上,她的心思不再集中,不受控制地往别的地方发散出去。

李乐音的话虽然难听,但说的没错。以前在南山中学,学校里的学生都是一个镇上的,虽然家境也存在差别,但不会像市里的学校这么大。尽管校园已经是最不讲求贫富等级的地方,但阶级的界线始终存在着,它从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把人分成好几层。

从人生的某一个时刻开始,你以为是自己主动选择的朋友,但其实是环境促使你们走到了一起。

不用李乐音提醒,林粟都知道自己和谢景聿他们不是一个圈层的人。她汲汲渴求的读书机会,是他们的理所当然,只要谢景聿愿意,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她的人生。

他们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

想到这儿,林粟心里无端烦躁,她做不进卷子,就从书包里掏出了傍晚从收发室里拿来的信。

信是同在茶岭长大的一个哥哥给她寄的,她喊他小郑哥。小郑哥年长她四岁,是南山中学上一个考上临云一中的学生,他今年已经考上了省里的大学。

以前小郑哥一家还住在茶岭时,林粟会经常去问问题,小郑哥也会很耐心地为她解答。他上高中后,举家搬去了县城,他们见面的机会少了,就通过写信维持联系,这个习惯保持到了现在。

小郑哥知道林粟好学,因此经常在信里给她出一些难题,让她好好琢磨。林粟之所以会下定决心报考临云一中,就是小郑哥鼓励的。他深知知识能改变命运,读书是大山的孩子去到外面世界最好的途径,所以经常和她说,要努力学习,去更广阔的天地。

小郑哥对林粟来说,是一个可靠的兄长,可以信赖的朋友,值得学习的榜样。她性格独立,从不轻易依赖人,但每每有困惑时,小郑哥就是她为数不多的几个会想求助的人之一。

小郑哥在信上写了大学里丰富多彩的生活,林粟看了不由心生向往。看完信,她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本子,撕下一张空白的纸,想写一封回信,分享下自己初入高中的生活。

她把纸张铺平在试卷上,思索了下,提笔在纸上写道:

小郑哥:

展信佳!

我已经顺利进入一中就读了,也见到了上回在信里和你提到的那个叫谢景聿的男孩,和我猜想的一样,因为之前的事,他并不待见我。

写到这儿,林粟顿笔,微微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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