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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朝廷武侠(夺玉)20(1 / 1)

村子里的日子开春后过得平淡但飞快,转眼开春过了盛夏后就要进入暮夏了。

这恬静的日子让时南絮都快逐渐适应眼睛看不见的生活了,而且令她意外的是长乐这些日子话也多了些。

时南絮发现长乐每日从镇上或是从山中归来后,总喜欢拿着块骨头逗弄那只取了名叫阿瑾的小狗。

长乐会将骨头特意拿高,惹得小狗汪汪叫后,时南絮伸手去推他,他才会把骨头给它,还会夸赞小狗,难得带着浅淡的笑意说一句。

“阿瑾真乖。”

时南絮总觉得怪怪的,但长乐夸赞的语气温柔真切,分明是十分喜爱这条小狗的,不然怎么会每次回来都给它带骨头呢,就随他去了。

而且这么些日子早就叫顺口了,时南絮也懒得给这小狗改名。

然而这夜皎洁月辉清冷,晚间从山上匆匆归来的长乐一进屋,便开始收拾屋中的细软银钱,收进包袱里的大多都是时南絮的东西,他自己不过收了寥寥几件衣物和伤药。

他清俊的脸似是结了一层寒霜,冷得厉害,身上还残留着未曾散干净的杀气,骨节分明的手中持着南孤剑。

寒光闪烁的剑尖淌下三两滴鲜血,却在看到屋内还点着等他归来的朦胧灯光时,眉宇间的寒气暖了几分。

正因为天色晚见长乐还没回来的时南絮听到这番大动静吓了一跳,险些打翻了手里的灯。

鼻尖捕捉到了那点子血的气息。

时南絮霎时就紧张了起来,放下手中的灯,循着声音去找长乐,“长乐?你是不是受伤了?”

长乐倏地转过身,看到了少女莹白面容上的担忧之色,身上的杀意被渐渐抚平,他伸手握住了时南絮往前摸索的手,入手有些凉,可见她是被自己吓着了。

他斟酌了半晌,最终还是决定不瞒她,“小姐我今日上山,在东山腰遇上了魔教的弟子,还发现了他们搜寻的痕迹。”

“他们还想要毒杀去了东山头的老猎户,我便先下手了。”长乐看着时南絮愈发紧张的神情,抬手将她鬓边的碎发别至耳后,“小姐莫怕,长乐赶在他们报信前就解决了那几人。”

他知道时南絮在担忧什么,又道:“尸首都收拾干净了。”

魔教向来不干人事,若是让他们寻到了这处山形闭塞的村子,知道小姐和他曾来过,将这整个村子屠杀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长乐身为影卫,拾掇干净人生活过的痕迹向来最擅长的,不过半刻钟,整个木屋就被他弄得破败得好似不曾有人住过一般。

在他抱起时南絮就要运起轻功离开此处村落时,时南絮搂着他脖子,小声地问了一句,“长乐,阿瑾不带上吗?”

阿瑾自然是指那条小狗,他就知道小姐舍不得这小家伙。

长乐忽然轻笑了一声,用斗篷盖住了时南絮的脑袋,温声道:“小姐放心,带上了,就在包袱里安睡着。”

在离开前,长乐还将笼子里关着的鸡悄无声息地安置在了隔壁林婶子家中,留下了一小包铜钱和一封书信在她门前的案桌上。

道是夫妻二人准备前往京城投奔亲戚,多谢林婶子这些时日的照顾了。

思及林莹娥,长乐不由得垂眸看了眼虽然不安,但还是信服地搂紧了自己的少女,心尖只觉得软成一片。

这些时日,多亏了林莹娥照看着时南絮,他才能放下心来去镇上市集或是进山打猎。

毕竟小姐看不见。

临近卯时,天际隐约多了抹鱼肚白后,长乐和时南絮二人总归是到了镇子上。

长乐掂量着手中的银钱,牵着时南絮一边穿过已有游人的长街,一边思索着。

当初离开莫家堡的时候,那位武林盟主慷慨赠予了他不少银钱,小姐体弱骑马定然是不行的,连日奔波她受不住。

被他按着在茶庄里坐着的时南絮安安静静地饮着茶,耳畔是茶客们的唠嗑声。

不过一会,长乐便回来了。

也不知他从何处弄来了辆马车。

时南絮搭着他的手,长乐稳稳地搀扶着她,将人安置好。

奔波了一夜的时南絮被这马车颠簸着,一开始还格外新奇地撩起车帘想听听林中的鸟鸣,但晃着没一会就抱着小狗靠在马车壁上睡着了。

季夏的雨下得细密已经悄无声息地多了几分含意,笼在马车上成了淡淡的一层白雾。

细细说来,长乐其实是不大喜欢这般灰蒙蒙不见天日的雨天的,却又有几分难言的感触。

坐在马车前驱使着马匹的长乐曲着条腿坐着,倚靠在架子上,凤眼平静地望着幽幽的秋雨出神。

因着江家被灭门那夜之后,也是这般下得没完没了的雨天。

血和天际的残阳连成一片霞红之色,难舍难分。

而当所有的生气和纷争都销声匿迹之后,便下了场这般的雨,似是想要将地面上所有的血色都洗净一般。

初入孤剑山庄的时候,他就曾在雨中回到过已经破败不堪的江家,房梁被火燎成了黑色,不见原本的面貌。

家中的武术典籍和珍宝,已经被洗劫一空,于是搬不走的这些重却珍贵的木料,便被烧尽了。

江家没了,血脉共生的弟弟也不知所踪。

雨能洗干净地面上的血,却洗不净素白衣裳上沾染的血迹。

马车檐角的雨在颠簸中落在了长乐的脸上,顺着他的眉梢落下,他眼眸微阖的脆弱模样,合着那滴细雨,倒像是是落了滴难辨悲喜的泪。

“长乐?”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温柔的呼唤。

似是穿过沉沉的血海与含着血泪的记忆,来到他耳畔。

长乐睁开了双眼,微微侧身就看到了撩起马车帘子的少女。

她手中递过来一块豌豆黄糕点,却怕找不准长乐的唇边,所以只是悬于半空,没有再送得近些,“赶了这么久的路,长乐你不饿吗?”

长乐微愣,随即回过神来倾身过去,衔走了她指尖的糕点。

感受到指尖转瞬即逝的温热,时南絮缩了缩手却被长乐握住了。

“谢谢小姐。”

说着,他牵过时南絮的手,用绢帕擦干净她指尖的糕点碎渣,“小姐吃了吗?”

“吃过了。”

但出来马车后发现能吹着夏雨凉风的时南絮却不肯再进去了,小狗阿瑾在马车里头睡得安稳。

含着水汽的晨风吹过,带来了难以抗拒的睡意。

肩头一沉,长乐下意识地侧首看去,原来是时南絮靠着他的肩就这般睡着了。

怕马车颠簸着,她身形不稳摔下去,长乐索性把人抱至身前,双手拉着缰绳将她拢在怀中,怕有雨水落在她脸上,又为她戴好了斗篷。

离开了村子十余日,终于快要靠近京城了。

按长乐告诉时南絮的就是天子脚下,那些魔教中人不敢如此肆意妄为。

其实他还有一事没有告诉她,那日在山中和那几个魔教弟子打斗间,被暗箭所伤。

箭头是抹了毒药的,是以长乐那日运功用了息影步带着时南絮迅速赶往镇上,丹田是受伤了。

恰巧能够在京城中休养一段时日。

而且最重要的,让长乐下定决心赶往京城的,其实是酥云传来的信,说是近日有了棠花清露的消息,那药能够治好时南絮的双眼。

长乐很清楚,对于小姐来说,看不见有多么难以忍受。

他曾在知道时南絮双眼失明了之后就尝试过,用黑布缠住双目,在山中摸索了半日。

眼前漆黑一片,只能够听觉依稀辨别声响传来的方向。

那种无助之感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每当看到少女眼前缠着一圈雪色绸布,朝着自己柔柔地笑着时,长乐就觉得喉间发紧,唇齿间尽是苦涩滋味。

进京城的这日依旧在下雨,阴雨绵绵。

城门前有一位窈窕的姑娘,身着一袭天青色衣裙,是难得淡雅的打扮,手执一柄纸伞。

伞面是和衣料颜色相近的远山青云,远远看去,淡雅的色泽就像是一幅水墨画一般。

路上走过许多撑伞的行人,但大多都步履匆匆。

毕竟这雨纷纷的天气,没有人愿意在长街上多做停留。

伞面上的水珠顺着伞骨缓缓而下,落在地面上的一滩水上,荡开圈圈涟漪。

酥云艳若桃李的脸上带了点格外勾人心魂的浅笑,那双眼含秋波的眸子透过雨幕望过来的时候,勾的一些干活的人差点走岔了道,或是险些撞到旁的人。

信鸽传来了信,那家伙说是小姐今日就能进京城了。

虽然知晓小姐看不见她穿了什么,酥云还是下意识做了与在红尘楼时截然不同的打扮。

至于自己如何来到京城的说辞,酥云早就已经编好了。

若是小姐问起来,她只管顺着之前墨瑾说的话头说便是了。

在魔教的时候,时南絮不是没有问过酥云的去向。

墨瑾让酥云亲自给她写封信,他念给时南絮听。

墨瑾让她告诉时南絮,自己因为担忧时南絮的眼睛,所以前去京城打探消息。

想到墨瑾编的名字殷怀瑜,酥云涂了殷红口脂的唇就不由得勾出一抹嘲讽的笑意。

他大概是真的在魔教外待久了,在他看来,比起教中那死气沉沉的氛围,还不如红尘楼里轻浮的脂粉气。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呼唤。

酥云转身,看清是红尘楼里常来的一个书生时,脸上的笑愈发浓了,却没了一开始想起时南絮时的真切。

在身着青衫的李书生走过来时,酥云静静地往后退了一步,伞边缘的雨水滴落。

来人跑的急,鞋履踩在地面上溅开许多水珠。

很显然,酥云并不想让地上的脏水污了自己的衣裙。

酥云粉面含春带笑,眸中却无温,平日清甜妩媚的嗓音似是也如这雨季般,多了几分冷意,“李公子是来寻奴家的吗?”

他言语时的尾调总是这般,仿佛带了个勾魂的软钩子似的,挠得人掌心发痒发酥。

李公子对上酥云那张噙着笑意的艳丽面容,不由得红了脸,可能是跑得急,即使打着伞,几缕额发也被雨水打湿了。

他下意识地理了理自己青色长衫的褶子,只是一开口对上酥云精致如画的脸,又忍不住结巴了起来。

“酥云姑娘,我有一事要告诉你我已同家父说过,即使他不同意,我也可以用自己在私塾教书攒下的银子”

“为奴家赎身吗?”

心不在焉的酥云淡淡地接过他的话茬,眸光和心神却落在了雨幕中缓缓而来的马车上。

衣裙素雅的小姐,未施粉黛的玉白小脸上缠着一圈白绸布,倚靠在一个身着玄衣的高挑青年肩头。

睡颜恬静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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