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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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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见宁犹豫了片刻。

去见一个陌生男子并非小事,若是约在了公共场合,香港寸大的地方,碰上了熟人难免要解释不清;若是约在了偏僻地方,她一个女孩总觉得不安。

她不想让温家其他人知道她写恋爱,所以不可能让家里的人陪同前去。温柏青远在广州,来往着实不便,也不好麻烦他。

沉吟半晌后,温见宁才提笔回信,问对方能否约在青鸟咖啡馆见面。

这间咖啡馆位于皇后大道附近的楼梯街拐角处,店面不大,至少见宛她们逛街累了绝不会去那种小地方歇脚;却位于市区的繁华街道上,至少可以保障安。隔壁有一家小书店,她之前偶尔会去那里淘旧书,和书店的老板算是认识,若是情况不对,还能有个照应。

等写完回信,温见宁这才想起来那部的原稿,当即翻箱倒柜地将其找了出来,把稿纸摊在书桌上,认真审视自己人生发表的第一部通俗。

她写的这个恋爱故事名为《还珠缘》,是以她已故爹娘的经历为原型,但结局与现实然不同。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珍珠和明贞一样,自小长在江南水乡,后被送去大户人家做太太身边的贴身女佣,后来与留洋回来的小少爷一见钟情。他们的感情遭到了封建家长的反对,最终两人被生生拆散。

怀着身孕的珍珠回到家乡,在兄嫂的帮助下生下一子。不久后,有对自称是珍珠亲生父母的富商夫妇找上门来,说珍珠是他们流落在外的亲生女。双方认亲后,珍珠抱着儿子来到富商上海的家中。因这对夫妇只得了她一个亲女儿,又流落在外多年,接回来后自然对她悉心教导。珍珠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逐渐成长为一个进步的新女性。

后来经过父母劝说,珍珠终于决定去相亲,却没想到相亲对象正好是从前和她相恋的少爷,一切皆大欢喜,故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

总的来说,这个故事情节很俗套。

起初写完时,温见宁自己也并不是很满意,不过她本就没打算一次投中,反正不过是投石问路,所以还是寄了出去。

但在那位方编辑的来信中,却不吝赞美之辞,说了一些夸她“行文简洁明快”“字里行间洋溢着主人公对新生活的憧憬”之类的话,让温见宁看了一阵脸热,既有几分飘飘然,又莫名觉得这样让她很不好意思。

温见宁原本想给远在上海的齐先生写信,和老师第一个分享这个好消息。可看完原稿后,温见宁却觉得有点心虚。这篇写得并不好,虽然侥幸中了,但给齐先生看了,未免丢人现眼。更何况写通俗,显得她不务正业,让齐先生知道了,说不定要批评她。

这样一想,齐先生那里肯定是不能告诉了。

不过转头温见宁就写了封信给温柏青。

信里没有明说发表这回事,只是不无骄傲地告诉他,她最近发了笔小财,暂时可以周济他一下,顺便还附上了那张还没捂热乎的钞票。

自从温柏青上了军校后,这几年便很少回香港这边来。因他住在学校里,给他打电话也不方便,发电报又不划算,两人还是只能通过书信联络。上次见宛成人礼时,温柏青说要找他的母亲,急需用钱,这段时日却没再来信,也不知进展如何。

只可惜她帮不上他的忙,赚的这点钱也未必能够用。

想到这里,温见宁不由得叹了口气,再一次意识到钱的重要性。

等她把信装好,才想起这件事还没告诉过见绣。不过她先前已和见绣说了,只是随手写写,可一转眼自己的就已经发表了,这样一来难免会让见绣多想。

——算了,还是再等等吧。

等温见宁收到方编辑回信的当天,《还珠缘》终于刊登在了最新一期的《星岛杂谈》上。

这天照例喝下午茶时,只有温静姝被人约了出去不在家。

佣人们在园子里支了一把大遮阳伞,圆桌上铺了白累丝桌布,上面放了各式点心、果汁、茶水和给她们打发时间的几份报纸。

梅珊是最后一个来的。

她抽开椅子坐下,随口问道:“今日的小报上有什么好看的。”

这几年来随着女孩们长大,别墅订的报纸种类日益增多。除了市面上最热的几份小报外,还有申报香港版和几份时闻报纸。不过家中最常说起的还是小报,毕竟总不能让这一群只知打扮的女人聊什么国计民生。

见绣笑道:“只有一份小报改版了,其他的还是那些陈词滥调。这一期只有一个叫明菅的作者所写的《还珠缘》还能看罢了。”

温见宁动作一顿,险些呛到,好在她及时做了掩饰,也没人注意到她。

一旁的见宛只觉这个名字她隐隐在哪里听过,却始终想不起来,索性也不再多想,随口道:“看着作者的笔名,应当是一位脾气古怪的女士。”

梅珊跟着轻笑了一声:“这倒未必,内地不是有些文人,分明是男子,却喜欢起什么‘安娜’‘萍云’之类的笔名。用了这种名字尚还不够,还要在后面加上女士二字,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欲盖弥彰。”

她这样一说,见宛也觉得有几分道理:“管他们是男是女,写得好看就行了。”

梅珊瞥了一眼默不作声的温见宁:“不过说来可是巧了,这笔名恰好和我从前认识的一个人的名字一模一样。”

温见宁仿佛没听见她们的谈话,随手从托盘上面取了一块三明治,低头吃了起来。

好在梅珊也没在这件事上多做纠缠,只是随口一提。

众人一起喝着下午茶,谈一下最近新流行的旗袍款式、百货公司新上的洋装。不一会,见宛的同学来喊她出去玩,她把见绣也一并带走,梅珊也先回了别墅里。

一时之间,原地只留下温见宁和见瑜两人。

夏日午后的花园一片静谧,熏风夹杂着玫瑰的香味迎面吹来,令人昏昏欲睡。

见瑜突然轻声道:“大家都说大姐姐是才女,依我来看,三姐姐才是真正的才女呢。”

温见宁瞥她一眼道:“大家都说你的记性从小就不错,看来确实如此。”

她很不喜欢见瑜这种试探中带着挑拨的态度,说罢便要起身离开。

才走出没几步,见瑜在身后叫住她:“我听梅珊姨说,我小时候不懂事,曾经得罪过三姐姐。是因为这个原因,三姐姐才一直只喜欢和二姐姐一起玩,而对我心存偏见吗?”

温见宁脚下一顿:“都说了是小时候的事了,你不记得,我也不记得了,又何来偏见一说。”

她虽然心胸并不宽广,但还不至于因为小孩子的几句话记恨至今。只是不知为何,她对这个妹妹一直喜欢不起来,索性也懒得和她虚与委蛇。

等回到楼上,温见宁才考虑起换笔名的事情来。

若非今日梅珊她们恰好都在,只怕她还得过段时间才能发觉,用从前的名字作为写通俗的笔名实在不妥。且不说若是被齐先生看到她写这种东西,定会觉得她不务正业,更有梅珊、见瑜这种清楚她底细的聪明人,时刻在旁窥伺,她可不想被她们抓到把柄来取笑。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细想,佣人便敲了门送了信来。

温见宁拆开一看,原来是方编辑的回信。对方已经答应两日后的下午和温见宁在青鸟咖啡馆见面,并告诉了她见面时的穿戴细节,以便相认。

她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开始起考虑见面那天要穿什么衣服。

赴约当日,温见宁提前二十分钟到了青鸟咖啡馆外。

因是第一次单独出门见外人,她出门前特意打扮过,还抹了一点口红,好让自己成熟一点。

在侍者的带领下,温见宁来到靠窗的座位,那里已坐了一个穿黑色长衫,带金丝圆眼镜的中年男子,他身前的桌子上还摆了一份报纸。

温见宁走到对方跟前,问道:“您好,请问是方先生吗?”

对方站起身来,仔细打量了她几眼,才伸出手来:“您应该就是明菅女士了吧。”

温见宁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客气地称呼她为女士的,不由得耳根一热,却还是镇定自若地点了点头。

等她坐下来,两人点了单,对方这才感叹道:“您比我想象的还要年轻。”

这位中年先生正是先前那位姓方的编辑,他名叫方鸣鹤,年龄四十岁左右,原先在上海的一家报社工作,几个月前才到港担任《星岛杂谈》的编辑。

虽然从来信的字迹上,他已经猜出这位明菅女士的年龄应当不大,但真的见了面还是不免有几分惊讶,眼前这位小姐虽然神态沉稳大方,但还是掩盖不了一脸的稚气。

温见宁客气道:“先生过奖了。不知先生今日特意约我出来见面,可是有什么事。”

方鸣鹤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慢条斯理道:“是这样的,我们的报社近期改版,风格上比以往有很大的变动,想必您已经从最新一期的报纸上看到了。您的风格恰好与我们的理念很符合,不知今后是否愿意持续给我们报社供稿。”

虽然来之前隐隐有了猜测,但由对方亲口说出,温见宁还是惊喜道:“当然愿意。”

两人初步聊了一会后,咖啡端上了桌。

方鸣鹤看了温见宁一眼,才道:“我方才突然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温小姐这样年轻,就如此才华横溢。但不知你是否愿意在报纸上刊登你的玉照,或许这样能为你吸引更多读者。”

方鸣鹤这话说得很是委婉含蓄,但话里的意思温见宁听明白了。

对方是想用她来炒作,这种事时下并不少见。有的人为了博个才子才女的名声,写出一本作品便迫不及待地联合小报炒作,来扩大名气,也确实吸引了一些追捧。温见宁是个相貌清丽的女孩,还写这种鸳蝴,若是操作得当,不是没有一举成名的可能。

但温见宁没有丝毫犹豫,果断摇头拒绝:“不,我不希望写的事影响到我的生活与学业,也希望方先生您可以理解。”

方鸣鹤脸上露出遗憾之色,不过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这位温小姐一看就家世良好,写通俗不过是兴趣爱好。想要让她来放下身段配合报社的炒作,未免不太现实,确实是他异想天开了。

这个话题被一笔带过,二人又聊了会时下通俗流行的题材和几位风头正盛的作家。

方鸣鹤是专业人士,对文学的造诣很高。他并没有因为温见宁的年龄小而轻视她,而是认真地和她探讨,还指出了《还珠缘》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番谈话下来,温见宁只觉获益匪浅。

等从咖啡馆里出来,和方鸣鹤道别后,温见宁一个人坐在回去的电车上,还是心潮澎湃。她看向电车外迅速后退的街景,车窗玻璃上映出她犹带青涩的面孔,那双漂亮的杏核眼正因为兴奋而熠熠生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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