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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大祭(1 / 1)

白鹿楼,第九层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原本热闹的白鹿楼已经没有几个学子了,整个藏书楼人烟寥寥,除了守阁人外就只有几位不喜欢凑热闹的座师先生还在这里研习着一些古籍。

墨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手中翻阅着《泗水纪》最后一部残卷,看的是津津有味,一边还拿手在一旁的布帛上记录着一些东西,神情专注而肃穆。

今天是大虞的大祭之日,但墨先生没有被这个重要的日子打乱自己的工作,他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研究,还有无数的事物需要解密。

“呼~”深吸一口气,墨先生终于从这部深奥的著作之中脱离了出来,随后亲手整理着自己手边那些誊写下的记录。

揉了揉自己干涩的眼睛,墨先生看了一眼大厅内的水钟,感慨了一声时光飞逝,然后就准备离开白鹿楼。

然而,就在他要起身离开的时候,一个站在书柜前翻阅着书籍的身影却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背影,美丽到哪怕是不看她的正面,墨先生也能猜到这是一个绝世的美人,她就静静的站在离墨先生不到一丈距离的书架前,随后挑下一本书卷翻阅着。

这名陌生女子看起来很高,身上是一件很少见的纯白色长袍,一支蛇行铜簪插在她满头青丝之上,一只手轻轻的翻动着手中的书页,就这样一个人静静的站在这里,好像兰菊立于水野。

墨先生不由得咽了下口水,但也没有出声打扰这位女子,只是转身默默的准备转身离开。

他一大把年纪,早已经不是少年人的心性,自然知道天地下不会有如同市井戏曲中那般美好的艳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他也早就没了寻欢作乐的心思。

“先生请留步。”

就在墨先生都已经准备离开时,这位神秘的女子却突然叫住了他。

墨先生回过身,却看见女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的面前,一张美丽的足以蛊惑人心的脸就这样出现在他的眼前。

女人淡绿色的眼眸如同最深沉的湖水一般,皮肤带有淡淡的褐色,整张脸好像同时夺去了天地之间所有的艳丽一般,美好的身躯被一件最素的白袍包裹着,她站在这里,就好像一盏油灯点亮了这个空间。

“先生手中是帝伏朝时期的大秘法士汤氏所写的《泗水纪》吗?”这位美丽的让墨先生甚至都产生了一丝压力的女人问道。

“确实是《泗水纪》,姑娘是需要借阅吗?若是需要的话可以先行借阅去。”墨先生恭敬的将书递到女子面前。

“先生不是大虞人吧?”女子接过书籍,却突然莫名的问出这样一个问题。随后又自问自答的说道:“不管离开自己的家乡多久,不管多么熟练的掌握了异乡的语言,但藏在心里的孤独是掩盖不了的。”

陌生女子翻开书页,那双美丽的眸子却看向了墨先生,轻轻的问道:“先生还在思念着北方的草原吗?”

这一回,墨先生已经不敢再说话了。

为了来到大虞,他做足了一切的准备,进行了无数的伪装。而如今这些伪装就好像一片轻丝一样被眼前这个陌生女子捅穿。

这一刻,哪怕是在愚笨迟钝的人,也可以从陌生女子那柔和似水的眼眸之中看出危险的气息了。

墨先生的眼睛忍不住朝着一处角落撇去,他知道那里有着一位实力强大的守阁人,但他不知道是否应该大声的呼喊,让守阁人知道这里的情况?

“我劝先生最好不要,但如果您知道打算这样做,我也不会阻止。”陌生女子也转过头,看着不远处的那个角落,等待着墨先生做出决定。

要不要呼来守阁人?这个问题被踢到了墨先生手中。

水钟的滴答声一直在这个寂静的空间内回响,陌生女子就这样静静的等待着墨先生做出决定。

深吸一口气后,墨先生拱手道:“敢问阁下来此何事?”

他决定不去赌,他有种预感,如果眼前这位绝世的美人想要杀人的话,哪怕叫来守阁人,也不过是多出一具尸体而已。

“来取一些东西,但没想到遇到了先生这样有趣的人。”陌生女子莞尔一笑,“我没有敌意,原本是打算悄无声息的取了东西就走,但没想到会遇到和我一样背井离乡的先生,所以就来打声招呼。”

墨先生松了松皱起的眉头,但依旧不敢轻举妄动。

“话说回来,先生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哪。”陌生女子又问道:“这么多年后,先生还在思念北方的草原吗?”

“怎么不会去思念哪?日出草原时的河山大好,万千牛羊迁徙时的壮观景象,万骑席卷天地之间的豪迈气概,没有一样是我可以忘记的。”墨先生说完,话锋却又一转:“但我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还有必须的使命要去背负。”

一番思考后,墨先生还是决定说实话,他明白在眼前这位绝色女子的眼眸下,一切的谎言都是毫无意义的。

“更重要的事情,必须的使命?”陌生女子笑了笑,随后把《泗水纪》递了回去,“那先生和我还真的是很像啊,同样的异乡为客,同样是作茧自缚。”

“先生可以走了,至于我的行踪,先生可以帮我隐瞒,也可以转身告诉守阁人,我不介意的。”陌生女子理了理长袍,随后向着九楼的梯道而去。

白鹿楼一共十层,而她要找东西,就在第十层。

……

中京城外三十里处,有一片不算大的平原,这处平原与四周的丘陵、森林、以及帝舜陵一起,组成了大虞最重要的几处地方之一——祭野。

而就在今天一早,姜昭被阴阳正揪出了被窝,冒着初冬的寒风,带着贾文赫、李洵、秦狰、以及茫茫多的护卫一起来到这里,参加大虞最重要的活动,大祭。

大祭,是指大虞祭祀帝舜的日子,这是每三年一次的盛大祭典,到来的各色宾客几乎会把帝舜陵的四面八方挤得满满当当,中京的二十七公卿、姬姓诸侯们、中原各国的使节等。

对于那些上了年纪的世家公卿而言,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场合,而对于那些年轻的世家子弟而言,大祭的仪式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也不够资格登陵,但祭野四周的各色野物如今就遭了灾。

祭野平日里都有陵卫看守,寻常百姓家连一丝泥土都不能挖去,一根枯柴也不准拾取,更不要说在这帝陵周围打野了。而到了每年的大祭之日,这漫山遍野的野兽就遭了灾。

天子、二十七公卿、六位姬姓诸侯、如今都在帝陵的祭坛丘前举行仪式,一次就是整整三天时间,而这三天里,那些跟着到此的世家子弟以及他们的随从都会在附近安营扎寨,或是打猎,或是在野地之中歌舞以乐,结交朋友。对于这些人来说,大祭就是一个另类的社交场合而已。

姜昭也不列外,他在上午代表东泰国递献祭品后,余下的登陵活动就和自己无关了(姜昭不是姬氏,也不是二十七公卿),他也无可奈何的加入到了这场狂欢之中。

姜昭坐在车驾上,看着四下来来往往的公卿子弟,以及被他们“追亡逐北”的猎物们,心中不禁想到,真是应了秦狰的那句话:吃饱了没事干。

当年受子光的影响,他对这种驾着马车、带着仆人追杀野物的行为一向不太喜欢,尤其是在这个天寒地冻的日子里,尤其是他像个木偶一样坐在战车上,而驾车的人是李洵,站在他身侧护卫的是贾文赫。

姜昭拉了拉坐在车右位置上驾车的李洵,问道:“洵,能不能帮我找匹马来。”

李洵看了一眼姜昭,问道:“公子是要骑马吗?”

姜昭点点头。他实在是忍受不了战车这种有些累赘的移动工具了。

李洵有些为难的苦笑道:“公子,您看这边那家公卿子弟是骑马的呀?世家子弟,当然以驾车为尊贵的象征啊。”

姜昭一抬手,指了指骑在战马背着长弓,眼睛里不断扫视这四下猎物的秦狰。

秦狰今天听说有打猎,死活要和他一起出来的,挑了一匹最烈性的燕北大马,背上了自己祖传的秦弓,打算把自己这个月的饭钱给挣出来。

秦狰如今吃住都和自己一起,但他死活要付钱给姜昭,无论姜昭如何解释他不缺钱,但每到月底,秦狰都会背着一袋铜钱硬要塞给他,想不要都不行。

“额……”李洵有些无语道:“公子,秦狰也不是世家的公子啊。”

姜昭再次一抬手,指了指另外一边鲜衣怒马的卜鬼,而卜鬼看到姜昭指着自己后,还调皮的朝他笑了笑。

卜鬼是阴阳正带出来的,因为阴阳正是天子的公卿,必须要去登陵,一去就是三天的时间,所以就把这位爷丢到了姜昭的营地里。

而这位卜姑娘也不是安分的主,她挑的坐骑是北原有名的雪中青,以轻快灵动闻名,加之毛色优美,体态匀称,是马中极品,就连姜昭这次来中京都一共只带了四匹,想不到这就被诓走一匹。

姜昭拍了拍李洵的肩膀,严肃道:“我要一匹马,现在,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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