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天刚蒙蒙亮,陆溪就醒了。
她比陆家任何醒的都要早,听着公鸡的打鸣声, 抹黑进了柴房。
打开一个老式的手电筒一瞧,能看到角落里,铺了大概五六平面积的腐质地上面,长出了新鲜的蘑菇——可以拿出去卖了。
陆溪找到这么多含有菌丝的腐质地不容易,些天下来, 可把她给累惨了。好在蘑菇长得非常快,她的付出很快就能见到成效。
找来一个竹篓, 小心翼翼把蘑菇摘了放进去,等到竹娄装满,拿上一块布盖上, 陆溪就走出门去。
前一天晚上,她就找村长借了自行车, 还借了一把秤砣,一大早就能立即启程。
微风和煦,轻轻的吹拂在脸上, 使人感觉无比的惬意。
陆溪接着微弱的天光, 小心翼翼的注意路上的路况, 车轱辘支呀支呀地转动着, 就这么开进了城里。
此时, 城里的人也是刚刚睡醒, 街上依稀能看见几个行人,除此之外,街道一片安静。
陆溪停下自行车,推着往前, 来到供销社。
此时的供销社人也不多,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售货员倚靠着柜台打呵欠,显然也是刚刚醒来不久。
陆溪来到一个写着收粮牌子的柜台前,问道:“蘑菇收么?”
售货员爱答不理的样子,有气无力道:“收。”
陆溪便掏出一朵蘑菇来给她相看:“同志你看,都是好货色,刚刚摘下来不久的。”
“湿货,不值钱,一斤两毛。”他随便摸了两下挑挑拣拣,“要是晒干了,一斤四毛。”
要是晒干了的话,三斤能晒成一斤,价格却也没高多少,属实亏得紧。
陆溪面上的笑容顿时垮了一下,她继续道:“能不能再多给一点啊?些都是我从山上摘回来的,可不容易摘呢,就赚个辛苦钱。”
售货员不耐烦道:“去去去,爱卖不卖。价格又不是我定的,你要不买,那就别来烦我。”
陆溪抿唇,然后背起自己的竹篓,麻溜走了。
傻子才在那儿卖呢。上次陆溪都在黑市里打听清楚了,新鲜的蘑菇,一斤四毛都有人要的。
她本来寻思着,如果价格还过得去,三毛一斤左右,她也就卖了,虽然比在黑市少赚了一点,但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她还能早点回去,哪想到,里的收购价格低到离谱。
完全够不上陆溪这么多天的付出。
陆溪决定要冒点风险了,年头,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想发家致富,哪能一点风险都不担呢?
谋生活不容易,只要她跑得够快,就没人能追得上她。
有“舞蹈家”、“格斗术”、以及“机甲战士”的加持,陆溪对自己的体能有足够的自信不被巡逻的人抓到。
此时,天亮了不少,黑市里的人也多了。
陆溪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她用一张头巾蒙住大半张脸,想必此时哪怕是陆秀英和陆建雄两人站在她面前,都不一定能把她认出来。
做好这一切伪装之后,陆溪才找好位置蹲下。
但凡身边路过一个像来买东西的城里人,陆溪就神秘兮兮的问对方,要货吗。
陆溪从没想过,居然有么一天,她就只是卖个东西,也能搞得像警匪片一样。
“闺女,你个蘑菇怎么卖啊?新不新鲜?”有个大叔问她。
陆溪低声道:“刚摘的,上面的露水还没掉呢。补身体,尝尝鲜,都是好的,比肉还好吃呢。”
那大叔拿起来蘑菇闻了闻,确定味道没有错,清香扑鼻,更不是什么烂货,才兴奋道:“来,给我称五斤。”
陆溪点点头,然后拿出秤砣来,给他称了五斤。
陆溪定价一斤三毛钱,五斤的价格一共一块五。
陆溪对个年代的物价和工资有一定的了解,一个蓝领工人,一个月大概六七十块钱,个大叔看上去气度不凡,看上去收入应该不低。一块五的钱对农村人来说,扣扣索索攒好久,不到不得已时不会拿出来用,但城里有工作的人,工资高,懂得享受生活,就能消费得起。
大叔付了钱之后就离开了,他也半捂着脸,害怕让人看见。除他之后,再也没有人来找陆溪询价。
陆溪稍微有些丧气,来的时候还想着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结果来了一趟她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还是胆大的少,胆小多。
人都是害怕承担风险、容易从众的,看来她的生意做起来并不容易。
日头渐渐高升,天大亮。温暖明亮的阳光洒在身上,由一开始的舒服,到最后的燥热。陆溪心想着要不要回去算了,此时刚才买了蘑菇的大叔去而复返。
他神色匆匆,着急问道:“闺女,刚才那蘑菇,你还有吗?”
“有!”陆溪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第一个回头客了!
“还有多少,我全都要了。”大叔掏出钱来,一开口就全要。
他刚才买了蘑菇回去之后,和鸡肉一块炖了。本想就是增个香,怕是不会像陆溪说的那么新鲜好吃,哪想放下去之后,房间顿时香气四溢,就连邻居都跑来问了问,家里煮了什么东西这么香。
那七十岁的老母一闻见个味道,打听清楚来路之后,立即让他重新回来买。
毕竟他老母亲说了,样的好货色,平时可不多见。他们家人口又多,不管买多少,都能吃得完。再说了,要是一下子吃不完,还可以晒干晾起来,或者做成酱储存起来,当一口咸菜,不管怎么说,买下来都是划算的。种买到山上长出来的新鲜蘑菇的机会可不多得!
陆溪精神一震,她把剩下的蘑菇全部称完,又卖出了七块五的价格!
就这样,陆溪把所有的蘑菇都卖出去了。钱踏踏实实到手之后,陆溪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
大叔问了问她以后还来不来,平时都卖些什么东西。陆溪一一答了,说都是一些山货,还有自己捣鼓的小玩意儿,小零食,保管是外面没有卖的。
大叔就说:“样闺女,你待在这里,不安全,不如你以后进城,去我家。你卖山货,我都买。一来安全,二来不会让你白跑一趟。我的亲戚同事很多,平时里会走街串门,说不定看到你的货,也想买。”
陆溪欣喜若狂,忙点点头同意了。
虽然大叔说得含蓄,但陆溪听出来了:意思是可以帮她介绍买家呢!而且换了场所,她被发现的概率就小了很多,安全性也提升了!
城里人是按户口分量,每个月能买到的粮食都是定量的,所以就是手里有钱也没处去花,因为没有票。平时手里有闲钱,就会来黑市逛一逛,或者托农村的亲戚能不能带点东西来。
但一来,黑市毕竟有风险;二来,农村的亲戚自己吃的也不多,未必有东西捎给他们,家里没有余粮,所以所有人都过得紧巴巴的。而现在陆溪说会经常往城里倒卖山货,对大叔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啊!
有钱又怎么样?还是没那口吃的!
笔买卖,陆溪和买主互利共赢,敲定之后,两人的内心都是愉快的。
和大叔说好见面的地方和地址后,陆溪才离开黑市。
等走出那片地方老远后,陆溪才把头上的头巾拿下来,露出一张脸来,终于不那么闷了。
幸好,以后可以假扮亲戚直接去大叔家,不然天天要么捂着,也真是够受罪的。
陆溪走进了供销社里,打算把家里缺的东西都买了。
现在她身上有九块钱,能买不少东西。
首先是晚饭的问题。
个年代缺衣少食,陆溪不会在衣食住行上亏待自己。现在住一项上暂时没多大的改变,但在食一项上,陆溪会尽最大的努力不亏待自己的喂。
前几天天天吃萝卜,都吃得快成兔子了,陆溪决定除了买荤菜之外,还要买点素菜回去。
陆溪买了两斤花生,花了四毛钱。个时候是吃藕的好时节,只不过时令的蔬菜贵,陆溪没敢买太多,只要了三斤,花了九毛钱。
剩下的就是荤菜了。
今天供销社的人少,陆溪来到肉摊子前,居然看到还有一片残存的肥肉。
个年代,吃肉的机会少,肥肉是比瘦肉要金贵的,陆溪立即指着让师傅割下来了,打算回去炼油渣,家里的油也快用完了的,现在没有钱买菜籽油。
最后,陆溪用一斤八两的肉票,买了一根猪后腿,花了一块五。
冰糖也快没了,但陆溪不打算急着买。她那罐梅子酒也差不多入味,能卖了。下次进城时,如果受欢迎,她再多买点冰糖回去,继续酿。
买了满满一车子的东西,陆溪才踩着自行车回家。
她一边蹬着自行车,一边盘算着自己手中还剩下多少钱。
卖蘑菇赚了七块钱,在供销社里买东西花了两块八,她现在还剩下四块二的存款。
陆溪目前不打算花光,她决定攒一些下来,等有钱之后,就先买一辆代步的自行车。
个是很有必要的,总不能每次出门,都要去村长家借吧?那也太厚着脸皮了。
只不过自行车在这个年代是大件,一个村里没几个人有,想买一辆自行车,不仅要票买,还要足够多的钱,至少得准备一百块钱才行。
陆溪自己做的决定,不打算换陆秀英和陆家的其他人跟着承担风险,所有她只会从自己赚的钱里想办法拿出一百块钱。
目前还任重而道呐。
陆溪嘴里哼着歌,一路蹬着自行车来到村口。
回家放了东西后,去给村长还自行车去。除了自行车,还给搭了一些花生给村长。
总不能白用人家的自行车,些花生都是陆溪精心挑出来的,个头最胖的。
陆溪放下花生就要走,村长媳妇热情的留她吃饭,都被陆溪拒绝了。
本来村长媳妇见陆家天天来借自行车,心里有诸多不满的,自己家的东西一直借给别人用,磨损了用坏了都挺糟心的,可这闺女会做人,嘴甜,还喜欢给他们送东西。
有道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村长媳妇吃了陆溪的东西,也就不好意思小气了。
你来我往,家里陆溪送的东西越来越多,倒是让村长媳妇更乐意把自行车借给陆溪。
毕竟别人借了也就借了,未必会像陆溪这样投桃报李。有的是仗着自己没自行车,看着她家有,让她家做贡献的。
村长媳妇看着陆溪送来的花生心里全是满意。
想着想着,忽然觉得不对,便对着自己男人说:“我说当家的,陆溪这女娃娃,是不是变了好多?怎么和外面传的不一样呢?我瞧着,不像读书读傻的呀。”
村长说:“外面传的什么?人家本来就没有读傻呀!谁说书越读越傻的?”
“可是……可是外面就是那么说的!”
村长鄙视道:“头发长见识短,我倒瞧着是个好的。你不也是满嘴满眼的笑?人家送来的东西吃得那么欢呢?还埋汰。”
“我去你的!”村长媳妇和他说不下去了,呸了一口,觉得话不投机半句多。
不过她男人说的倒是有点道理。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陆溪这个女娃娃,看来是有两把刷子的,没那种带着坏心眼的机灵劲儿,聪明得恰到好处,让人如沐春风,连她这个一开始对陆溪带着偏见的,现在这心里头都被哄得热热乎乎的,见了陆溪油然就感到亲近。
那到底是谁,在外面说她嫁不出去,懒得酱油瓶倒了都不扶的?
不挺好的嘛。
本来好好一个姑娘,长得又好看,倒了适婚的年龄,应该很多人上门求亲的才对。就因为这些不着调的流言,让陆家上门的媒人一个都没有!
村长媳妇含着花生嚼来嚼去,口头之欲被满足了,大脑也格外活跃,她越琢磨事,心里就越是活络,渐渐有了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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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溪回到家里后,开始烧水做饭。
大娃和二娃在家就总盼着小姑回来,一见她进门,立即一拥而上,大喊“小姑小姑”,一个给锤肩膀,一个给倒水,特别的狗腿。
陆溪知道他们是想要糖。
她抱歉道:“小姑忘记买糖了,不过有花生,一会儿给你们炒点花生米。”
“好!”两个小孩立即开心的拍拍手。
花生米他们也吃过,但不多吃。一般是爷爷和爸爸喝酒的时候,会买点花生米来做下酒菜,他们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爷爷和爸爸就会给他们夹几颗,香香脆脆的,特别好吃。
陆溪招呼两个小的,抱来一堆柴荷,然后开始生火做饭。
米下锅了,今天煮干饭,有肉吃,就得配点好饭,绝不能像之前那样将就。
等火堆生起来后,陆溪拿出猪蹄,放在火上烧了烧,一步的目的是去除毛囊上的异味,同时清理没有拔干净的猪毛。
猪蹄被火舌裹住舔舐,表皮很快就呈现出一股焦黑的颜色,陆溪才停止继续炙烤。
把炙烤焦黑的猪蹄放进清水里,用丝瓜囊洗刷干净,把焦黑的部分去除掉,露出底下金黄的颜色。
到这一步,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食物的焦香味了。
两个小孩子嘴馋,从陆溪处理食材开始,他们就像小萝卜扎在地里那样,扎扎实实地蹲在陆溪旁边,陆溪舍不得他们干活,不让他们打下手,他们还争着干,一步都不想离开。
猪蹄在火上炙烤的时候,他们就在一旁看,等到猪蹄烤出点香味了,两个小孩心情都写在脸上,眼睛里倒映着火苗,亮晶晶的,都忍不住“哇”的一声,狗鼻子似的,用力嗅啊嗅,嗅啊嗅。
嗅着嗅着就咯咯笑了起来,好像遇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开心事。
陆溪拍拍他们的脑袋:“去,去菜园子给小姑把点蒜苗和姜来。”
“好!”两个小孩赛跑似的,忙跑向自家菜园子,吭哧吭哧,很快拔了一把姜和一把蒜,又蹬蹬蹬跑回来。
“小姑,我们回来了。”
陆溪让指挥他们用井水洗净,自己则是用菜刀把猪蹄给砍了,剁成小块。
把洗净的姜切片,又加了点料酒,放进猪蹄里搅拌搅拌,先静置十几分钟,等着一会儿用。
趁着个时间,陆溪把今天买回来的肥肉切了,然后放进锅里,炼猪油。
灶台的火烧旺,白色的、油汪汪的猪肉放进铁锅里翻炒几下,很快就被逼出油脂,铁锅也蒙上一层油脂。
陆溪往里面加了一把盐巴,一个作用是能防止猪油直接和锅底接触糊底,一个作用是能给油渣一点底味,吃起来香。
随着时间的流逝,炼油的锅底逐渐热闹起来。白色的猪油开始微微焦黄,有点蜷缩起来。在它们中间,咕嘟咕嘟的冒气一个接着一个的气泡。是猪油里残留的水分被逼出来,蒸发。
继续等了一会儿,猪油的颜色逐渐加深,陆溪用勺子稍微搅了搅,翻个面继续煎。
等炼出来的猪油冒出的水泡逐渐减少变小,说明水分已经被蒸发干净了,现在锅里留下来的,全是油脂。
不过还不够。
只有把油渣炼成金黄色,才能最大限度逼出里面的油脂,油渣也能更好吃。
最后关头,陆溪不敢大意,一直搅动油渣,同时减小灶台的火,只是用小火满煎。因为现在差不多能出锅了,稍微不留神,油渣就会炸过头,吃起来发苦,要十分留意才行。
终于,见颜色差不多了,陆溪捞起一块油渣,咬了一口。
“咔嚓”的一声响起,陆溪烫得直呵气却舍不得吐掉。
酥脆可口的油渣已经炼好了,陆溪把油渣捞起来另外放置,猪油则是留在锅里,等着放凉。
趁着油降温的时候,陆溪去另一个小灶台上烧了一壶开水。
一切准备就绪后,才开始煮猪蹄。
她把锅里的猪油捞起来,放在瓦罐里,锅底流油,但不多,只是浅浅一层。
灶台重新加大火,等油温升高后,放进去料头和姜葱一起爆香,然后把腌好的猪蹄放进去一起翻炒。
猪蹄也有油脂,一步的目的是把里面多余的油脂逼出来。
等猪蹄被炒得有点焦褐感,此时就把烧好的开水倒进去,一起炖了。
开水本就是沸腾的,一倒进锅里,立马咕嘟咕嘟冒起泡来。
奇异的是,些开水倒进去之后,很快变成了白色的。
要想炖出乳白色的汤汁,一步放的必须是开水才行。如果是用高压锅炖,后面炖出来的,是软烂软糯,入口即化的猪蹄。不过现在没那玩意儿,也就只能将就了。不过样用柴火灶炖出来的猪蹄,味道也不赖,就是要多费点时间罢了。
陆溪盖上锅盖,放猪蹄在里头自己翻滚,她趁着个时间,把一碗花生洗干净,藕削皮,然后切片。用清水泡泡,去除多余的淀粉,然后和花生一起倒进锅里,然后加大火,继续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陆溪才掀开一次锅盖,稍微搅动了一下,防止糊底。见水快炖没了,就又继续往里面加了开水。
汤还是乳白色的,看上去十分可口,一看营养就很足。
炖了大概一个小时候,猪蹄的胶质都被炖出来了,陆溪用勺子舀起汤汁,发现乳白的汤汁里,多了点浓稠的胶体。
差不多了。
陆溪把灶台的火转小,慢慢的继续热着,打算等家人回来再上桌吃饭。
“他们家今天吃的什么,又么香?”
“陆家这是发达了?”
“是那个小女儿本事大吧,同样的菜,人就是能炒出国营饭店的水准来,不服不行。”
“说得你好像吃过国营饭店的菜一样,依我看,比国营饭店的还好吃!国营饭店里就没味儿!”
“要谁能娶得样的闺女,那真是有口福了。”
一群人七嘴八舌路过陆家的篱笆门口,说的话全让陆溪听见了。
陆溪暗暗摇头,还娶她呢?抱歉,她目前没这样的想法。
不过对于同村人的改观,陆溪还是乐见其成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她可不想看着原来的坏名声越传越远。
她招来两个小孩:“快,去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回来吃饭。”
终于要开饭了,大娃二娃撒开脚丫子就跑,一个个像阵风似的。
陆秀英和陆建雄他们回来之后,一进屋就闻见浓郁的肉香。
陆建雄眼眶就红了,痛苦并快乐着,他喃喃道:“又吃肉,又吃肉,样吃下去,家里有金山银山都吃不够的!”
陆秀英瞪他一眼,不客气道:“闺女孝敬你你还不乐意,那行,一会儿你别上桌,就看着,我吃完,给你块骨头就行。”
还给他块骨头就行,当他是狗呢?!
陆建雄气不打一出来,气哼哼瞪她一眼,自己洗脚洗手去了。
闺女也是他的闺女,又不是陆秀英一个人的闺女,吃还是要吃的。何况闺女猪的饭越来越好吃了,比酒席还好吃,凭什么不让他吃?
饭桌上,陆建雄忍不住提了一句,他含蓄道:“溪溪啊,爸知道你有孝心,身上也有点体己钱,但过日子不能这么过,天天大鱼大肉,什么家底能兜得住啊?以后别这么花钱了,一顿又花了不少钱吧?听爸的,从明天起,我们吃几天的糠。”
陆溪:“……”
吃糠?
记忆中确实有过。
不过那都是实在饿得没饭吃了,闹饥荒的时候,不得已才会吃的。因为糠吃下去不能消,会闹肚子。老人小孩吃了都不好,吃多了成人身体也不好,一般都是用来喂牲口的。
早就知道陆建雄有点抠,但没想到抠到这个地步。
陆溪解释道:“爸,你放心吧,我花的是自己赚的钱。我……我不是在柴房种了点蘑菇吗?然后去供销社收粮站卖了,身上有几块钱呢。我平时在家里不懂事,孝敬你们是应该的。你就放心吃吧,我不会花家里的钱。”
陆建雄还想说些什么,但没张口,就被陆秀英一眼瞪住,道:“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至此,没人再说话了。
今天晚上顿炖猪蹄,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炖猪蹄。
猪蹄炖得软烂,哪怕是牙口不好的老人,也能一下子就嗦下来,十分好吃。包含胶质好肉沫的汤放凉,还可以做肉冻,可以说没什么不满意的了。
一时间,只能听见吃饭的声音。
吃完饭后,何氏自己主动洗碗收桌子。在她看来,饭都让小姑做了,她要是不表现点什么,显得很过意不去。
而此时,陆秀英悄悄把陆溪拉到角落里,暗暗告诫道:“我的傻闺女,你是不是傻啊?你说说,你买那肉干啥?”
“诶?”陆溪愣了一下,搞不明白了。
明明家里,最支持她的应该是陆秀英才对,怎么会儿反倒说不行了呢?
陆秀英见她一脸迷茫的样子,又狠狠的叹口气,轻掐了一把陆溪的胳膊,训道:“你说你一个没有出嫁的小姑子,吃你哥的,吃你爸的,那不是理所当然吗?凭什么要花你的钱,用一个女娃的钱来养家啊?他们要脸不?”
她越说越激动,继续数落道:“男人不当家,还要他们干啥?你别犯傻了,赚了钱也不能说出来,更不能全让他们吃进肚子里了。东西吃完了,谁还记得你的好啊?你要是有钱没处花,上交给我啊。我帮你攒着,给你攒嫁妆。女人啊,手头还是要有点体己钱才行,不然去婆家也要看脸色的!”
陆溪刚要说的一肚子话都给咽了回去。
陆秀英确实是真心实意为她好的。
不过她自己也不是一点打算都没有的傻白甜,带着一家子吃好喝好,还是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的。
可能在陆秀英眼里,她这是赚了几块钱,就把那几块钱都贴补家里了,样的姑娘确实是傻的,简直像抽干了自己的血来喂养别人,可她陆溪才不是那样的呢。
她是花了几块钱,但她以后还能赚更多的!她的前途不会止于此,等到她赚到了更多的钱,几块钱算什么?现在拿着几块钱,给家里人做了顿好的,看着他们吃得开心,她的心里也是开心的。
尤其是那两个小孩子,长身体的年纪,缺着营养,天天眼馋着别人家的饭,她看着也辛酸。
陆溪安抚道:“妈,我知道了,世上对我最好的就是你了。不过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呢。”
说着,一边掏出剩下的四块钱,对陆秀英眨眨眼:“你看,我还有呢。等我以后赚了大钱,就带你享福,都给你。”
陆秀英松了一口气,道:“那就行,自己的钱自己收着啊,我不管你了。”
说完,果真不管她了,也没说让陆溪上交。
啊,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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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溪并不急着频繁进城贩卖东西。
接下来几天,她一直致力于蘑菇孢子的生长上,一直在观察第一批蘑菇孢子。
除此之外,她还自己搭了个架子,一共四层,用来培育蘑菇。一层的产量就有三四十斤,四层,那得一百多斤,只要卖一批,就能入账不少钱,没多久她的自行车就能有了。
至于个木架子,陆溪可以自己搭。
以前陆溪学过榫卯的工艺,所以这点木匠的活对她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当陆溪拿出工具来,上山砍了老树回来打滑时,陆家人全吓了一跳。
陆建雄问道:“又搞什么?又搞什么?你以为木匠的活是那么容易干的吗?你从山上砍了树,我们是要种回去的!”
陆溪敷衍道:“当然会了,书上都教了。”
嘻嘻,反正除了她,儿没人上过学,鬼知道书上教的什么。
陆建雄果然就不说话了,嘀咕几声默默走开。
他知道,自己是做不出任何阻止的举动的,个家里,就数他说的话最不管用了。
陆建雄躲在屋檐的阴凉处看着陆溪忙活,打算等她撒手不干了,再给她收拾烂摊子擦屁股,可没想到,看着看着,她居然真干得有木有样!
真是见了鬼了!
书上还真是什么都教啊!怪不得说读书能改变命运呢!
陆建雄懂了,一时间感慨万分。
第二天,陆溪的架子就做好了,当然不是她独立完成的,陆大和陆建雄都帮了不少忙,所以进度很快。
两人帮忙把夹子抬进柴房里,按照陆溪的指挥放好,然后就任由她折腾。
陆溪把摊在地上的腐质地转移到第一层架子上,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还空着,需要找更多的腐质地才行了。
在她还没有研究出最佳配比的培养基时,用本就含有菌丝的腐质地来培育,是最简单的办法——其实也就是把山上本就会长出蘑菇的土挪到家里来,然后等成熟了一块摘罢了。要说技术,还真谈不上。
夜晚时,陆溪又偷偷从鸡笼偷了把鸡屎撒进去。
偷屎真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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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陆溪又进城了,因为第一批孢子的蘑菇长出来,能摘了。
考虑到上次大叔已经买了不少,段时间不能消耗太多,所以陆溪这一次没有全部摘下来,只是挑肥大的摘了,剩下的打算再养养,卖不出去还能晒干,吃的时候用水泡发就行,延长储存的时间,香味也不会流失掉。
除了蘑菇之外,陆溪还带上前天从山上挖来的山药,还有一罐梅子酒。
见到大叔后,果然不出所料,蘑菇他没怎么收,不过还是帮其他的亲戚买了两三斤,山药倒是全部收了,还有梅子酒,也买下来了。
陆溪当场让他尝了一口,大叔尝过之后,欣喜若狂,没见过种清爽的吃法,当下表示还要买得更多,问她还有没有。
陆溪笑道:“梅子酒清甜爽口,果酒是女孩子都能喝的,后劲也不大,不过我现在没有了。如果你想要,倒是可以多酿几罐,酿好了,我带来给你。”
酒也是好东西,供销社轻易买不着好酒,而且放久也不怕坏,大叔当下答应下来,让她多酿一点。
陆溪知道个生意,她也能继续做下去了。
完成交易后,陆溪又拿到了十多块钱的进账。
山药是野生的,个年代比蘑菇要更难得些,所以买得贵。梅子酒也是个稀罕玩意儿,所以一罐卖了两块钱。
拿到钱后,陆溪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必须的香料、盐、冰糖,还有必不可少的晚餐。
不过陆建雄说得也没错,天天吃肉,多少家庭都不够折腾,所以陆溪打算等会自己去河里抓条鱼,抓到就炖鱼汤,抓不到就将就吃了,家里还有油渣,用来炒萝卜也很香的。
买完了东西后,陆溪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去了一趟城里的邮局。
出门之前,陆建雄说了,让她去邮局看看有没有人信寄来。
邮政员不下乡,所以村子里的寄件都是要自己进城拿的。
陆溪报了一下名字,那邮政员翻找了一会儿,还真找出来一封信来:“陆建雄?里有一封信。你是什么人啊?”
“他女儿,我代领的。”
拿到信封后,看到信封上的寄件人是:陆地。
她三哥。
是从军营里寄出来的信件。
陆溪放在手里掂了掂,发现挺厚实的,里面应该装了不少票和钱。
三哥真好。
陆溪带着信封,笑眯眯回家去了,等着陆秀英和陆建国回来就拆了,读给他们听。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更了,啾啾你们,晚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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