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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舔了舔嘴唇,很是可惜:“就这么一点,根本就不够吃。”
“想吃的话不要急,等到了白天我们可以满树林里面找这种虫子。现在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要看看这种虫子是不是真的有这么神奇的效果。”
刚才刘阳逼着何云山走出火圈,何云山怎么也不同意。现在何云山让刘阳走出去,刘阳也不会同意的。他们两个陷入僵持,为了避免刘阳再次拿枪威胁自己,何云山主动说道:“其实也没有那么麻烦,我们还是有办法的。比如现在我们可以把你刚才用过的刀子扔到外面,如果那些蚂蟥绕过刀子,不就证明这些蚂蟥怕虫子了吗?”
刘阳看了下自己手里的匕首,还有些舍不得。这匕首可是伴随他很久了,不是何云山嘴里随时拿来丢弃的普通刀子。不过再怎么不舍,他也不会蠢到舍不得扔出去。
看到刘阳将匕首扔出去,何云山把手电筒的光亮打过去。然后很明显的看到在匕首落地以后,方面几十厘米范围内的蚂蟥全都绕开了匕首的范围。何云山想了一下,然后很懊悔的说道:“可惜了,可惜了。”
“没事,就是一把匕首,没了也比丢了性命强。再说等到了白天,说不定蚂蟥就退了。到时候再把匕首捡回来,不是照样能用。”
“我不是说匕首可惜了,我是说可惜了刚才你吃得那条虫子。”
听到何云山这么说,刘阳有些不爱听:“你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可惜了。难不成只有你才有资格吃,我就没有?”
“你误会了,我不是说你吃了可惜。”何云山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刚才你是用火烧了以后才吃的,那样才是可惜。既然这东西真的是蚂蟥的天敌,我们就不应该这么吃。我觉得刚才如果生吃的话,或者效果更好。要不然就干脆别吃了,直接把它捏碎。然后把捏碎以后得到的浆液或者粉末之类东西抹在身上,那不就不用怕了?”
刘阳真的被何云山说得有些心动,然而如果真的让他生吃,他还未必能够吃得下去。毕竟那虫子白白胖胖的,简直就像是放大号的蛆。烤熟了闻着香味吃下去也就罢了,生吃的时候没有那香味,肯定会很恶心的。
看到刘阳似乎对这个提议没有兴趣,何云山只好转而说出另外一个建议:“如果不能生吃的话,也不是就没有办法了。你想想看,这虫子被烤熟以后,都能对这些蚂蟥产生威慑。如果是在生前呢?”
刘阳也不是笨蛋,经过这么明显的提示,当然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只要这些蚂蟥够聪明,就不会到虫子生活的范围去生事。我觉得或许这种幼虫本身并没有什么对付蚂蟥的本领,而是它的成虫才是这些蚂蟥的捕食者。现在蚂蟥主要是在地面,或者埋伏在草丛里面。这些幼虫是在树上生活,所以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井水不犯河水。咱们如果爬上树,其实就不用担心了。”
何云山很想说声孺子可教也,但是他可不敢真的这么跟刘阳调侃。不过两个人现在既然都同意这个推测,接下来事情就好办多了。他们再次一左一右,将火圈变成一条通向大树的通道。等到了树边,刘阳就像一个猴子一样飞快爬上树,然后看到何云山还在下面磨蹭。
“你不会是不会爬树吧?”
何云山是一个实诚人,有什么说什么,很坦然的承认道:“我的确是不怎么会爬树,让你见笑了。不过你也不用帮我,我自己慢点也能上去。”
何云山说得是真的,他的确不怎么会爬树。不过现在他也是一个异能者,所以身体素质比普通人强大多了。就算是不会爬树,借助自己的灵敏性,爬上去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他就这么慢腾腾的往上爬,因为他害怕那些虫子。
既然蚂蟥都害怕,说不定这些虫子真有什么大招没用。即使幼虫没什么危险,但是成虫就不好说了。等到上面一直没什么动静,何云山才爬上去。他看到刘阳早就占好了一个位置,自己就另外找了一个树杈然后躺了下去。为了避免自己一不留神掉下去,还用腰带把自己绑在树上。
作为一个心大的人,何云山就这么躺着睡着了。等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有阳光能够透过树叶照到他的脸上了。虽然这边的树林很茂盛,可是到底比不过真的热带雨林,做不到完全密不透风。
何云山把腰带从树杈上解下来,然后伸了一个懒腰。他跟刘阳问道:“怎么样了?”
“我在这观察了有一阵子,发现下面应该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就算是有,也不耽误事。”
因为现在是白天,没有蚂蟥的威胁。刘阳恢复了之前在海上当搜索队长的时候,那一种无所不能的样子。他从树上跳下来,然后四处看了看。对着还坐在树杈上何云山招招手:“下来吧,没事了。”
其实这树杈离着地面还真不算特别高,如果跳下去估计也不会摔断腿。不过作为一个以低调保命为己任的伏地魔,何云山可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所以他还是乖乖地从树上一点点爬下来,全然不顾刘阳在旁边发出的笑声。
“你这小子,未免有些太过于胆小了。”
何云山笑道:“胆不胆小,只能在最危险的时候才能看出来。平时冒险谨慎一些,总归是好的。”
刘阳也不多话,将做完落在地上的背包拿起来就准备找出去的路。他跟何云山招呼道:“你有什么打算?”
“没有啊,先出了这片林子才是整件事。只要待在这里,我总是有些不安心。有一个科学家验证过的道理,我现在忘记叫什么名了。他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碰到一件倒霉事,那么你接下来就会碰上更多的倒霉事。其实这个道理咱们老祖宗早就发现,并且总结的很到位那就是走霉运。我觉得自己现在就在走霉运,你要是怕的话,就不要跟着我。”
在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有一个同伴总比独自一人强。尽管何云山让刘阳不要跟着,刘阳依然跟着他。当发现他走往昨晚李国昌死掉的地方的时候,刘阳忍不住问道:“现在是末世,应该不拘小节。既然人都已经死了,看尸体又有什么意义?”
何云山笑道:“你觉得是看尸体,但是我觉得是给李国昌一个机会。别看他昨晚那么惨,说不定还没死呢。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你说对吗?”
刘阳没有说对错,只是跟着何云山走过去。何云山走在前面,比刘洋更早看到李国昌的尸体。其实他也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李国昌,因为他看到的只是一副骨头架子。当然说是骨头架子,其实这么说也不全面,因为骨头架子应该只有骨头。但是李国昌身上毛发俱存,就连皮肤都完好,只不过干巴巴没有半点水分。这不应该算是骨头架子,更应该称作为干尸。
何云山感叹道:“对不起,我刚才说错话了。你不是一个坏人,要不然能活千年不至于现在就死了。”
虽然话是好话,可是李国昌已经死了,当然不会回应他。何云山也不过是说说,压根就没有把李国昌的死当回事。他之所以要回来,只不过是不想浪费了李国昌的枪。
武器太重要了,如果昨晚何云山也有枪,就不用被刘阳拿枪指着了。现在他把李国昌的步枪背在身上,然后手枪插在腰带上。再把刀子插在靴子外沿上,可以说在装备上已经不输于刘阳了。而且他还有从李国昌这得到的手电筒,李阳可没有这好东西。
刘阳来得稍微晚几步,又因为被李国昌的干尸所吸引。因此当他看到何云山拿枪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现在他如果想要把枪抢回来,那就只有火拼这一条路可走。
要是火拼,也不是不行,刘阳压根就不会怕。但是在这古怪的森林当中,刘阳不希望自己一个人孤单的行走。所以他容忍了何云山,只是提醒道:“这东西不是李国昌自己的,是新家园的。你拿了新家园的东西,早晚是要付出代价的。”
何云山点点头:“你说的我都知道,还有吗?如果你只是想说这些事情,那么既然说完了,咱们就该走了。”
刘阳没想到何云山是这态度,一时之间还真没什么好说的了。倒是何云山的提议很是让他心动,他一点也不像继续待在这个地方。
何云山这人不是一个贪心的人,但是末世里面什么东西都珍贵,所以何云山拿完枪以后,不想放过李国昌手腕上带着的那块表。那是一块机械表,虽然可能误差说不定比电子石英表更大。但是它有个好处就是不耗电,所以越是末世维持的时间长,也就越为显得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