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qg34
九州,天空城,城主小宫城。
倒在血泊中的一个金丹境食客,艰难的爬行着,他口中不断的喃喃自语:“马上、马上通知城主、城主”
一步又一步,他爬过同伴们的尸体,从他们身上翻找,却没找到任何的储物袋,最后只能来到了小宫城的仓库,企图找到一张传讯灵符。
“你要干什么?”忽然背后传来一道女声,声音很柔,仿佛圣女的天籁。
女子的紫色衣裙迎风摆舞,但是她手中的剑冒着寒芒,却让气氛变得死寂。
那个重伤的修士,瞳孔骤然一缩,刚要说什么。
嚯,剑划过疾风,那个打算通风报信的重伤修士,剑过人头落地,也死掉了。
阳光照影下,女子微微仰头,望向远方,女子的轮廓模样看不真切,但只听她略微抱怨的说道:“我不会让你们这些凡人影响他的。”
咻,此时的永冬荒山的天空,一道剑气飞逝而过。
正是御剑而来的林天翔,通过银角身上的魇兽分身,林天翔知道了魇兽本体的位置,也就是师妃雪的位置。
他必须要过去跟师妃雪汇合。
但是途中他看到了包素娥,这个为了养父,抛弃师尊的女人。
“额?大师兄?”包素娥的惊讶的转过头,喃喃道:“怎么是你?”
林天翔心中一定,回头望了望,说道:“你等他吧?”
那个他,自然是包素娥的情郎,看样子她们约了在这里见面。
林天翔稍微一回忆,说道:“一路赶来,我并没有见到任何人。”
意思就是,你那情郎已经不回来了。
包素娥苦涩的啜泣起来:“也是呢,他怎么可能放弃大好前程,而跟我一起逃命呢。”
林天翔看到她这样,却是愤怒了,她太软弱了,在段正阳和师尊两边犹豫,动手后又后悔又无助。
“大师兄,你是来杀我的吗?”
林天翔沉着脸说道:“是的,包子,这是我最后这么称呼你了,跟你同门一场,以前的你,开朗活泼,积极向上,没想到变成这样。很少有人能让我这么气,如果师尊不是还活着,我已经不会再跟你说话了。”
“大师兄,代我向师尊说声对不起。”包素娥祭出上品法宝飞剑,痛苦的说道:“那么,来杀我吧。”
林天翔拳头紧握,看着包素娥刺剑而来,这是等着他去杀了他啊。
林天翔内心其实也是有些煎熬,重活一遍,也是逃不过这宿命吗?
为什么变成这样?
噗,林天翔把冲到身面前的包素娥脖子一把抓住,捏着她的脖子,灵力散发,入侵她全身,令她的金丹停滞无法旋转。
“呃呃呃!”包素娥的脖子被捏得神藤,几乎快被捏断了,痛苦的她无力反抗。
林天翔说道:“我改变主意了,我会把你留着,交给师尊判断,师尊要杀你,你就是,师尊要放过你,你就活。现在,你给我回去宗门执法堂等着。”
“咳咳咳”包素娥大声的咳嗽起来,无力的跪在地上,她难以置信的望着林天翔,喃喃的问道:“为什么?”
听到包素娥这样问,林天翔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只能干硬的回应道:“因为我临时改变了主意。你应该高兴才是,如果是两年前的我,你早死了。你现在的命已经不再是段正阳的了,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呜呜呜大师兄,如果可以,求你救救我爹。”包素娥的再次哭起来,最后她御剑返回万剑神宗。
林天翔派出金角跟着,最后确认了她返回万剑神宗才放心下来。
“至少这样,能让历史稍微有点不同吧。”林天翔心想:“那么一点点,改变了也好。”
金角返回的时候,却遇到了个奇怪的问题,道:“怪啦,怪啦,刚才我碰到个奇怪的女人,高深莫测。”
“怎么?把你给强上了?”林天翔揶揄道。
金角傲慢的说道:“呸,我连模样都看不清,怎么可能被她给霸占了?你给我说话小心点,要不看你是我本尊,我一只手捏死你。”
“”林天翔很是无语,自己这破眷属,怎么多去这么久了,还一点不懂得尊敬他这个主人?
“那么,什么奇怪女人?”林天翔耐着性子问道,等待的时候,他并没有全程窥视着金角。
金角摸了摸头上的龙角,说道:“浑身迷雾,我的修为根本看不透,但是她说了一句,怎么活下来了,当时我就知道要糟,急忙隐匿起来,但是她的眼睛视线,看似有意无意,但是我知道,我被发现了。”
啊?金角可是灵体,本体更是山魅,化灵后融入万物,寻常之辈发现不了。
听金角这么说,显然有很大的问题。
“怎么活下来”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重过的林天翔知道,包素娥本该是必死。
前世是被复仇怒火冲昏头脑的林天翔,领悟的了破灭剑意太强,导致然后意外落入天圣秘境。
重后的现在,他元神境的修士,锻体修士,就不会发那种情况了。
所以,包素娥必死的言论,本该林天翔自己能论断,现在被别人论断了,能不奇怪?
而且那人发现了金角,却没有动手,也很可疑。
林天翔知道自己已经置身某位大能的局中了,一切来得都有些快。
沉思良久,他决定还是先渡过这一难关。
他掐指占算起来,大衍天机术!
现在的他衍算天机术已经从容很多了,并没有那么痛苦,对灵力的需求也能承受得住,但这要似乎衍算的事件以及影响。
手指间灵动的光波流转而过,林天翔刹那间意识一片空明,最后手指僵直住了,中指内曲,食指也弯曲掉。
“唔”林天翔突然捂住嘴,大口的血水溢出来,他跪在雪地上,长吁一口气,甩了甩手,雪地沾染了一片血迹。
“血光之灾啊。”林天翔望向无尽妖林方向,自言自语道:“倒不没有化解的机会。”
擦干净了手,收回金角,林天翔批了一件斗篷披风,再次上路,他选择用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