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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明筝适才在席间被乡绅奶奶们撺掇着饮了好几杯,脸色酡红,连耳朵尖都是热的。怕席间出糗,忙早早退出来。此时一见风,便有些轻飘飘的头疼。
她头疼是旧疾了,常年用清脑醒神的香药按揉额头,能稍稍缓解她的难受。她自己也说不清,这头疼的毛病跟脑后那个隐秘的伤疤是否有什么关联。
从胡家走出来,本该侯在巷子里的马车不见踪影,那送客出来的胡家少奶奶抿嘴笑道:“对不住得很,前头挤了太多乡亲们,把巷口堵了,车子一时进不来,劳烦奶奶们随我走几步。”明筝知道此刻前门空地上挤满的尽是忙着瞧戏的老弱妇孺,一年到头享受不到几天清闲日子的他们正兴高采烈对台上的戏文行头品头论足,边嗑瓜子边尝着点心。而白天帮忙清路出过力的男人们都被邀请在院里吃酒。里里外外的喧嚣像股热浪,闹哄哄充斥在香甜的空气中。
明筝和林氏均戴上了纱帽,夜里这般吹着风踏着人声走在外头,对两人来说都算是极为稀少又新鲜的体验。
乡下人淳朴热情,不讲求那些虚礼,为着生存,女人一样要出来种庄稼收麦谷做苦力。贫穷但直爽,没人拐着弯的去说话,要人费心费力去猜话音,心里想的和嘴里说的全是一个样。
这份简单纯粹,于明筝来说是太过奢侈的东西。她早就学会察言观色,学会审时度势,学会捡着人想听的话去说。
几人沐浴着清凉的风,慢悠悠走在巷子红彤彤的灯影里。有人看见她们,不知谁起了个头,高喊:“菩萨奶奶!”
更多人的目光被吸引过来,白日里见过明筝一行的妇人们抢先挤上来,“奶奶,要回去了吗?一块儿瞧瞧戏?我叫小子占个最好的地儿给您。”
“奶奶,去那边儿坐,我带了小马扎,还抓了一大把莲子糖,您吃?”摊开的手掌,黑黝黝粗糙糙,一点也不像女人的手。掌心托着几粒糖果,抓得黏糊糊的,不知已攥了多久。
明筝正要说话,胡少奶奶蹙眉嚷起来,“去去去,都起远点儿,仔细挤着了贵人,叫你们吃不了兜着。”
她讲话态度蛮横极了,那些村妇明显有所顾忌,敢怒不敢言。明筝和林氏含笑谢过大家,在瑗华等人的护送下从巷子里挤出来,在东边大路上坐上了马车。
林氏撩帘瞧了瞧外头还在跟车相送的村妇和孩子们,回身对明筝努努嘴道:“这胡家人可够霸道的,乡里头没有不买他们帐的。我瞧那些官兵也待他们家客气得很,这下更连嘉远侯也给笼络了,怕是胡家祖坟上冒青烟,眼瞧就要更进一步了。”
明筝闭目靠在车壁上,懒懒地道:“胡家奶奶跟娘房里的赵嬷嬷有亲,不看僧面看佛面,毕竟是伺候了娘一辈子的体面嬷嬷。只要他家不做触犯国法的事,怎么发财出头,那是他们本事。可若是背地里打着明家的旗号乱来……”
她抬手揉了揉额角,蹙眉续道:“那便不能容让。嫂子回去提醒一声,叫哥哥暗地里查一查的好。也不必知会娘那边儿,免得弄错了什么伤了老人儿的体面。”
另一边儿,有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快步朝着黑黢黢的小道走去。他行色匆匆,面容紧绷,衣襟上露出一截与他打扮格格不入的茜红色绢布,眼看就要消失在转角的巷子前。
就在这时,他猛然退了几步。瞪大双眼目视前方,仿佛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
锣鼓点紧紧密密,看台下人挤着人,没人注意这黑暗的巷口。少年不敢喊叫,腿一软跪在了地上。郭逊立在巷口的暗影里,收起手里的刀,低喝:“拿出来!”
少年哆哆嗦嗦从衣襟里掏出那个茜红色绢布小包袱,郭逊接过后,拿在手上颠了颠,顺手掀起一角瞧了眼,面色就变得古怪起来。
但他脚步没停,不理会那还跪在地上的少年,转过身几步踱入更幽暗的阴影里。
“侯爷,是女人的东西……”
许久,靠墙立着的男人才慢慢说了声:“嗯。”
“侯爷……”郭逊迟疑,“这个、好像不是多贵重的东西,也许主人家都未必发觉它被人顺走了。”侯爷命他捉贼拿赃,他原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结果……就这玩意儿?他拿着都嫌烫手。
对面伸来一只手,骨节均匀的指头张开,掌心朝上,意思是?郭逊不自在地咳了声,“侯爷,您要亲自验赃?”他是不是该提醒提醒……
东西落入掌心,分量不算重。郭逊暗自想象着侯爷打开此物时脸上该会是什么表情,却见陆筠将绢布好好裹紧,把东西贴身放进怀里,“不必送官,不许声张,打五板,给他吃个教训。”
陆筠简单下令,然后转身蹬上马,很快消失在巷中。
郭逊张嘴愕然,许久没有反应过来。侯爷这是怎么?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这东西的主人必然不简单。
陆筠一路纵马狂奔,跑出约十里远近,才把速度慢慢降下来。
他心跳的很快,胸口贴身藏着的东西令他紧张难言,又莫名带了几分难以名状的欣喜。
他屏住呼吸,借着清亮的月色,小心翼翼将东西取出来。
茜红色轻绢,质地很好,一重重打开,然后霎时,脸上红了一片。
嘉远侯面红耳赤地望着掌心上托着的物件。
——是对做工精巧的绣鞋。
软底锦质,绣着小巧的并蒂莲。
他托着东西的手轻轻颤栗。说不出清道不明的情绪,丝丝缕缕像蔓藤一般缠绕着他的心脏,连呼吸都变得十分艰难。
她有一对非常精巧纤细的足……
他没办法再想下去。
对她是种亵渎。
他也瞧不起这样的自己。
深夜的虢国公府,静谧得没有一丝人声。
南边的窗户没有闭紧,风吹竹叶的沙沙轻响,细微得几乎听不清,却足以令陆筠心烦意乱又辗转难眠。
十年。
他把一个人放在心里十年。
他很少自苦,甚至多数时候都不允许自己去想。
注定无望的缘分,再去奢求什么都是自寻烦恼。
他一头扎进军营,苦守西疆,和将士们同食同寝,一心扑在战事上头,就这样熬过了这十年。
就在他以为自己完全可以放下的时候,他又遇见了她。
也许上苍觉得给他的磨难还不够。
要对他继续考验。
他看起来如此威严强悍。可他知道,这世上也有他办不到的事。
他在外是如此自制克己,可一旦什么事沾染了她分毫,他就会立即退化,会软弱下来,会变回那个无能为力,又痴傻可笑的少年。
并蒂莲花绣鞋整整齐齐地摆在枕边,他侧过头看见,目光从鞋面之上,一点点描绘出心里想过一千遍一万遍的那个轮廓。
他咬紧牙关,闭上眼,不能控制被底的变化。他难堪地握住拳,额上青筋都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