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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载酒过闹市(1 / 1)

说起来也是郁闷。

张世平虽然也姓张,但不是半边张。与蒙元人尿不到一个壶里。虽然他也是以贩卖蒙元人的人参起家的,但却从来没有反向对蒙元人输血过。

比如铁甲、马槊、粮食、铁矿石等物品。

他卖给蒙元人的是茶叶、丝绸,这些东西,又不能打仗,反而消耗蒙元人的财富。

张世平在东远城,行为其实也很霸道,属于唯我独尊,嚣张跋扈的。但却从不对蒙元人卑躬屈膝。

总而言之,他算是义商。

他家兵很多,也有一些心腹。但到底是富一代,底子薄了一些。再加上对手是蒙元人。

先是钱广渊进入了他家做西席,然后稀里糊涂的他就被蒙元人给控制住了,以至于现在身不由己。

帮蒙元人卖特产,还得经手一些盔甲、武器,真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死了去见祖宗,怕是要挨骂的。

张世平越想越气,恨不得把钱广渊给千刀万剐,亏你还是个读书人。

俗话说的好啊。

仗义每多屠狗辈,最是负心读书人。

这一回,全靠吴年了。

乱世嘛。张世平还是有几分警惕的,那一千两银子是他埋下去,以备不时之需的。

现在拿出来,请吴年送信去见卫长青,他认为值。

太特马值了。

张世平觉得自己已经是把钱广渊给看扁了,但他错了,大错特错。

钱广渊放下了账簿后,略有些犹豫,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红云。但最终胆气一生,对张世平拱手说道:“张先生,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张世平虽然不知道钱广渊要说什么,但是心肝儿一颤,有些不太好的预感。一张有些滑稽的驴脸上,勉强挤出了一点笑容,很客气的拱手说道:“钱先生言重了,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来。”

钱广渊点了点头,又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扭捏道:“说来惭愧。我从小读书,虽然聪慧过人,但因为朝廷,屡试不中。三十余了,也还是孑然一身。自从入了贵府之后,我见府中三小姐温柔贤惠,贤良淑德。希望求为妻子。”

说到最后,钱广渊胆气更增,昂首说道:“我与蒙元朝廷联络,乃是重要人物。等将来蒙元入主中原,我至少能捞个七品县令做做,不会辱没了令千金,还请先生放心。”

张世平有四个女儿,大女儿与二女儿已经出嫁了,三女儿、四女儿待字闺中。

三小姐张氏闺名月华,生的是一等一的美人,身段婀娜,还能吟诗作对,是远近闻名的才女。

张世平是商人出身,有钱,很喜欢附庸风雅,爱屋及乌,视张月华为掌上明珠。

以至于张月华今年十五,却还没有婚配。

钱广渊打了三十多年的光棍,进入张府之后,对张月华一见倾心,念念不忘,直到现在。

“这个狗贼!!!这个狗贼!!!”张世平几乎炸毛了,恨不得手刃这个贱人。

但他到底不是吴年,一没武力,二没有那种破釜沉舟的泼天大胆。在一阵天人交战之中,他冷汗淋漓,脸上挤出了一抹笑容,说道:“能被先生看重,是小女的福分。只是我家虽然是商人世家,但也讲礼仪。须得有媒人作保,请算命先生选择良辰吉日,风光嫁人。”

张世平的脑子疯狂转动了起来,先拖延时间,再想办法把婚事给搅黄了。

如果把我女儿嫁给这个狗贼,我还不如亲手勒死她,然后上吊自尽算了。

钱广渊自然不知道张世平的脑中所想,只以为好事成了,顿时大喜过望,连忙站起,掀起衣襟,跪在了地上。

“岳父大人,请受小婿一拜。”

一声岳父大人,叫的张世平地动山摇。他脸上挤出笑容,汗如雨下,却不得不弯腰,扶起了钱广渊,说道:“贤婿快快请起。”

就在这时,吴年带着大队人马来到了东远城,在一处僻静的地方停下休整。

“大人。怎么办要不要正大光明杀进去”章进一脸杀气腾腾。

“没错,我们手持马槊,披甲,杀进去。见了蒙元人就杀。”龙且嘴角露出了一抹冷酷的笑容,仿佛地狱中走出的恶魔。

出门在外,得小心又小心。

吴年等人这一趟有带盔甲、马槊、大弓,完全就是一支小型的军队。

吴年听了章进二人的建议,颇为心动。但是想了一下后,吴年摇头说道:“这一次,我们是把张世平这人给捞出来。不要节外生枝。”

“披重甲杀进去,容易引起对方警觉。我们精选五十人,先混入城中,再杀入张府。”

三人头尾还是分的很清楚的,既然是吴年的命令,龙且、章进自然无话可说。

随即,吴年带上了龙且、章进,精选五十人,只带着钢刀,而且分散成为了较小的目标,进入了东远城中。

吴年先去买了一辆平板小推车,然后进入了一处酒肆,对那满嘴胡渣的老板说道:“老板,给我五坛美酒,五斤熟肉,打包带走。”

“好嘞。”老板见大生意上门,顿时喜笑颜开。当即让自己婆娘切了五斤熟肉,自己去取了五坛美酒,还贴心的为吴年把酒抱上了小推车。

“多谢老板。”吴年谢了一声,取出了银子付钱,还找了一些碎银子。然后他取出了一顶斗笠,躺在了小推车内,斗笠放在了自己的脸上,钢刀竖在一旁,似在昏睡。

五个兄弟,或推着车,或簇拥着推车,往张府而去。

与此同时,章进、龙且等人或来到了张府门前的角落等待,或打算从侧门闯入。

一行五十三人,只等杀人取命。

“咔嚓。咔嚓。”五个兄弟推着载着吴年以及酒肉的小推车,靠近了张府大门。

车轮声,十分难听。

巧的是。今天张府门前的这一队守门护卫,与吴年那一天来的是同一队人。

辽东民风彪悍,壮汉佩刀而行比比皆是。

更何况东远城,更是丛林法则。

家兵护卫们对于吴年这一行人,没有任何警惕。反而被酒肉香味,给吸引了去。

“真是好香。是刘家的熟肉香味。”

“真的是刘家的熟肉香味。”

家兵们鼻子抽动闻了闻,觉得熟悉,也勾起了肚子里的酒肉虫。便在这时,吴年取下了斗笠,手持钢刀站起,扑向了一名家兵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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