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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胭脂虎(1 / 1)

东远城。

身为边塞城池,本应该如百战老兵,镇守边疆。风吹不到,雨冲不毁。

但它的城墙,却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残垣断壁,一片废墟。

但它并非年久失修,而是被反复攻打,才会成为这样的。城墙上,残存着刀枪剑戟的痕迹,还有许多箭矢插在城上,随风晃动。

暗黑色的痕迹,是牺牲在这里的兵丁,留下的鲜血。

它仿佛是久经沙场,力战而亡的将军。

因为屡次失守,城池又成了这个样子。所以城中没有任何朝廷的驻军,是一座名义上属于楚国,其实是两不管的城池。

这里贸易极为繁华,但是罪恶也极多。

既有流寇、马贼的人,带着抢来的货物在这里销赃。也有正常的商人,在这里贸易。

楚国人的江湖客、亡命之徒。

也有很多蒙元人,胡人在这里纵横。

这里强者为尊。

城门口当然也没有守城的兵丁,进出的人没有个秩序,乱糟糟的很。吴年看见一名老汉。

这老汉一头银发,驼着背,身形极为瘦弱,脸上布满了纵横沟壑的皱纹,走起路来巍巍颤颤,需要一根木棍支撑。

这样的老汉,不呆在家里头,却来这危险的东远城,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他知道自己很碍事,所以走路小心翼翼,尽量避免与别人冲突,卑微的仿佛是蝼蚁。

但就算是这样,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蒙元人,因为马受惊,而撞倒了这老汉。这蒙元人不仅没有下马道歉,而且勃然大怒。

“你这老贼。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不呆在家里等死,出门来是想讹诈人是吧”

这蒙元人翻身下马,手中马鞭便打在了老汉的脸上。

这名蒙元人国字脸,脸色黑红,满脸虬髯,身高有点矮,但十分强壮。身上穿着蒙元人的衣服,一头头发扎成一根根小辫子,操着一口别扭的辽东汉话,身边带着十余个佩刀的高大蒙元人护卫。

可能是一个蒙元贵族。

他没有半分怜悯,竭尽全力的挥舞出了手中的马鞭。

“啪”一声,老汉的脸上立刻皮开肉绽,鲜血横流。哪怕是老汉这张脸饱经风霜,肌肤较为坚硬,却也挡不住如狼似虎的蒙元人的一鞭子啊。

“啊。”一声,老汉发出了一声惨叫,向后跌倒在了地上。但他没有哭,反而第一时间求饶。

他挣扎着跪下,对着蒙元贵族磕头道:“这位大人。这位大人。是小人的错,是小人的错。请大人饶命。”

汉人讲的是儒家礼仪,不是说没有地痞流氓,懒汉恶霸。只是极少。

有的地痞流氓,懒汉恶霸,还是很讲仁义的,对付这种老汉的人那就更少了。

但是蒙元人不一样。他们生活在白水黑山之中,尊崇的是强者为尊。在崛起之前,他们如果遇到大暴雪,或家养的牲畜大批冻死,或是家中没有存粮,他们会赶家中的老人离开。

让老人在冰天雪地之中,活活冻死。

没有忠孝仁义的约束,他们只讲强者为尊。

所以先贤说,人性本恶,需要后天培养,熏陶。

老汉的求饶声,并没有引起蒙元贵族的怜悯,反而更激起他的怒火。他手中的鞭子,如雨滴一样落在了老人的身上。

老人熟练的卷起身子,硬抗着落下的鞭子,发出了一声声压抑的闷哼声。

四周不是没有人路过,也不是没有汉人强者,但却都只是看了一眼,有人同情,但没人出手,匆匆离开了。

在这辽东地界,生存本就不容易。

更何况现在蒙元人强盛,这个蒙元贵族又带着许多护卫,并不好惹。

何必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节外生枝呢

不远处,停着一支队伍。

二三十人簇拥着几辆大车,其中一辆是人坐的马车。马车比较精巧,看起来马车中人,颇有身份地位。

而这些人之中,有十名骑着高头大马,带刀背弓的壮汉,行动举止很有章法,眉目之间充满了迫人的杀气。

他们的来历,确实是不简单。乃是指挥使卫长青的家兵。

在大楚国。

指挥使是卫的最高军事长官,麾下有五个千户,五十个百户,有兵丁五千余人。

卫长青是辽东宿将,以骁勇名震楚、蒙两国。

他是整个辽东诸卫之中,少数能打,敢打的大将。

马车之人,也不简单。乃是卫长青小女儿,卫襦。

在楚国女子十三四岁就可以嫁人了,但是卫襦今年十八,却还没有婚配,是属于“当代剩女”。

不过她一没有身体缺陷,没有狐臭,没有残疾,没有体弱多病。

二模样长的好看,乃是百八十里非常出挑的美人。

她之所以嫁不出去,是因为她很强悍。人称“卫家女虎”。

她不会刺绣针线,不会织布洗衣服。但身强力壮,能手格猛兽,开强弓,左右驰射,使一杆丈八马槊,飞驰猎虎。

她上有三兄,但武勇都不如她。

卫长青经常感慨,若是小女是男儿,传我将门,我死也瞑目了。

马车内。

卫襦轻掀起黑色的车帘子,看到了城门前的一幕,轻叹了一声,说道:“满城汉人,竟无一人是男儿。”

她生的一张鹅蛋脸,眉毛刚直,犹如男儿的剑眉,五官生的极为精致,美丽之中带着英气,英气之中又有少许妩媚。

她身高很高,异于常人,身材倒是如正常女子一般,该大的大,该细的细,只是这女子之躯内,隐藏着恐怖的力量。

她的穿着打扮,也很是清爽。一头浓密柔顺的青丝,只是绑着马尾,垂在脑后,身上穿着窄袖的劲装,腰间插着一把精致的匕首,身旁竖着一把带鞘的钢刀。

卫家胭脂虎,从不梳妆打扮,也不喜欢那头饰手镯,偏是武器不离身。

红唇轻吐话音的时候,卫襦纤细却有力的右手,却已经摸向了旁边的钢刀,一双眸子之中,闪烁着要搞事的光芒。

刚直的眉毛,散发着冰冷的杀气。

“小姐。你不能再搞事了。上一次你把陈宗宝给阉了。老爷花了好大力气才摆平的。”

马车内还坐着一位小婢女,看着自家小姐充满杀气的脸颊,她胆战心惊,巍巍颤颤道。

陈宗宝是个千户的儿子,因为醉酒,举止不当调戏卫襦。被她拔出了腰间的小匕首,亲自给阉了。

有听说过贵女,派人把调戏自己的人给阉掉的。

但从没有听说过,一个女人自己动手把男人给阉掉的。

她嫁不出去,有嫁不出去的道理。

就在这时,吴年眸中精芒一闪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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