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依接过钱当了回跑腿。
上次那间房子并不难找,屋子里头依旧如故,但地上再没有报纸铺垫,干净了很多。
柜子里黑色的包中装的有半个手臂长的刀几把,还有三支手枪,两颗‘菠萝’。
抽屉里的钱不止五万块,全部百元的蓝色钞票,堆成叠,几乎塞满了抽屉,约莫二十叠。陈依完全不能理解冰哥父母的想法。将近二十万块钱就这么放着,随便自己的孩子取用?真就有钱到了这种地步么?而他父亲来在亲友中收入最高,还在为十几万的装修费迟疑难下狠心。
钱与钱的差距,对待钱的概念竟然能够相差这么远。
陈依拿了五叠塞进包里,匆匆忙的关门下楼,拦车直奔大富豪夜总会。
但他赶回包间时,已经不见了冰哥他们一伙人。
夜总会的姐告诉他那个油头大腹的人领来一群人把冰哥他们带走了。
去了哪里,她们都不知道。
陈依负着黑色背包走出夜总会,站在片刻前的街边栏杆旁时,心里一片茫然。冰哥为什么会那么合作的跟军哥走?他想起电影里的情节,不由怀疑会否就在附近建筑的偏僻巷道,于是开始搜寻。
没有结果,附近的建筑根本没有电影里那种狭窄又昏暗的走道,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很宽广,灯火通明,绝对不适合为作奸犯科提供便利。
这么空自焦急一阵,他又觉得此刻的自己实在可笑。冰哥他们就算出了什么事情他本也不必担心,俗话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陈依当然不相信什么命运,但是做善事当然有可能在某一天换来别人的感激回报,同样的,作恶事也总有被报复的时候。
走着他又回到大富豪门口,越觉得无奈。既不能就这么回去,又茫无头绪线索。正考虑该问问萧乐能否提供线索,还是求助师父时,忽然看见马路那边跑出来个人。
是王福!
王福的脸上有淤肿,好像跑了很远的路,上气不接下气,一路扶着栏杆跑几步一停。
陈依连忙迎过去。“怎么回事?”
“走!”
王福领着他就往来路跑,转进夜总会后面的住宅区时,他就拉开背包拿了两把手枪往腰间插了把,塞给陈依一把。
“军哥那个王八蛋!他老母,这两年吃用拿了冰哥家里多少钱,今天翻脸就不认人!”
王福激怒骂咧着脏话,一直走到栋楼下面,忽然又道“在地下室的房子,你下去后一定要稳住场面,就我们这样搞事情没办法了结,除非真敢开枪杀人,那样闹出人命谁都不好过。军哥那群人什么事情都敢干,真见血了很麻烦。我去打个电话找人来帮忙,你千万要稳住场面别让他剁了冰哥手指!”
王福叮嘱完了就走,急匆匆的去找公用电话。
陈依怀里揣着枪,心里暗骂真是好差事。踌躇几秒,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步朝楼上跑。
地下一层只有一扇门,房门紧闭,他不可能去敲门。
门是绿色的铁皮门,锁是那种上螺丝的便宜货。他家里每次遗失钥匙陈母必定更换两层大门的锁,陈依买过,也动手拆卸安装过。这类锁固定用的螺丝质量并不优良,他觉得有可能实现电影里头警察踹门的场面。
门的另一面连接门框由金属贴片固定,踹那里肯定是笨蛋行径。锁舌是铜铸的,绝对不可能一脚踹断。陈依短暂考虑几秒,觉得要想踢开门则必需靠一脚冲力震毁锁的固定,这样锁舌才会丧失作用。
他深吸口气,运功聚里,后腿两步,快前冲同时旋身一脚朝最靠近大门边缘的门锁位置狠狠踹出!
‘嘭!’的一声震响,那道铁皮门整个被踢开,门锁飞进房里时,陈依左手拿枪右手握了把西瓜刀飞冲了进去。但这一刻他竟然想的是陈母过去总买价格贵的锁,陈父没必要她还责备陈父在这种事情上马虎大意,便宜的破锁就是引贼惦记。现在,他觉得陈母的考虑不是没有道理。
像是间堆放货物的仓库,一箱箱的东西直堆到天花,进门就是宽敞的大厅,里头好像还有房间,半掩的门里传出来的声音像是k的哀嚎哭叫,也不知道正遭遇什么惨事。但陈依根本懒得理会k的遭遇,王福已经安全了,现在他只是不希望冰哥和阿涛出什么大事而已。
冰哥整张脸都被人打肿了,但还站着,背后是回力酒吧那个女人。竟然安然无恙。
军哥和三个约莫十八至二十岁出头的男人把他们围着。那三个人都拿着枪,却好像不能使用似的反而抄着棍子,明显在攻击冰哥。
陈依的闯入惊动了他们,其中一个人怒目瞪来同时,举枪就朝他对准。
张动的嘴巴像要骂咧什么脏话。
但那人没有骂出口。
看到他举枪,陈依根本连思考都来不及,右手握的刀已经夹带急冲之势挥了出去。
鲜血溅的他满头脸都是,那一瞬间他竟然觉得自己就置身在梦中,为保护李心挥舞凶器杀人的时候一样。
但这次他没有杀人,也许潜意识的反击仍旧夹杂理智。这一刀砍重那人握枪的手,那根大拇指只连着层皮,涌喷着鲜血,让人不忍再多打量半眼!
陈依的枪对准了军哥,强自压抑内心的紧张和对血腥的惊惧不安。被他一刀砍伤的人抱着断指在地上打滚嚎叫。
里头半掩的门里接连跑出来六个人,也不过成年不久的模样,有两个还没穿裤子,但手里都端着黑色的五四式手枪。
和军哥一样,都被地上那人的惨况惊呆片刻。
军哥的脸上渗出冷汗,但人仍旧显得镇定。
“陈依兄弟,我就过你是拥有神圣力量眷顾的战士,你真正的道路是追随真神的引领,绝不是跟这种凡夫俗子混迹于酒吧市井。我很器重你,我们所信奉的真神也必定会接纳你,给予你通往更神秘强大力量的道路方向指引……”
“如果真如你所,今天就让我带走他们。”经历过路遥的事件后陈依已经学聪明了,隐隐体会到言语的攻防性。
他虽然不喜欢话,但绝非笨嘴笨舌。因为在他三年级时,性格还没有那么内向时曾经参加过学校的辨论大赛,班级决定性的胜利就因为他的诡辩赢得。这也是他从就不怕老师,敢于眼皮也不眨就鬼扯的原因,他谎从来不会只应付当时,所以也总能轻易捕捉别人言辞里可利用的漏洞。
军哥呵呵轻笑,陈依知道这是人为自己争取思考时间整理言词的下意识表现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