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阿墨眼中的陆乔乔是风风火火的,典型的多做事少说话。
而今天,喝醉了酒的陆乔乔却变得格外多话。而且,也展示了她与寻常女子的不同之处。
尽管阿墨也知道,陆乔乔有些喝醉了,却还是听得很认真,并没有把她的话当成醉酒后的胡话来看待。
“乔乔,这些你又是从哪里得知的?福生说了,你们全家人一直生活在陆家村里,同安镇是走得最远的地方,你为何会知晓这么多东西呢?”
虽然自己已经失忆了,根本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但阿墨潜意识里觉得,一个小小的农女,按道理不应该这般有见识。
也不知道是被风吹醒了头脑,还是被阿墨的话给提醒了,陆乔乔的酒意瞬间就被赶走了一大半。
“咳咳……我方才跟你说的那些,都是我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毕竟我只是个孤陋寡闻的农村人,又没见过世面,肯定不知道外边的世界是怎么样。”
刚刚是因为太放松了、且没有任何防备,所以陆乔乔才越说越起劲,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通通说了出来。
陆乔乔的这个解释,听着没问题,阿墨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我就说嘛,你连同安镇都没离开过,又怎么会清楚外边的世界有多大。”
不过说着说着,阿墨又顺口带了几句话:“不过话说回来,干娘还是挺宠你的。尽管你是女儿身,但她还是愿意掏钱让你识文断字。光是这一点,便没几个农家妇人能做到。”
打可以自行走动的那一刻起,阿墨便不肯长期卧床,非要坐在铺子大堂里,看食客们来来往往。
知晓他很无聊,李雪梅倒也没说什么,只是叮嘱他走路小心点,别磕着碰着伤到了哪里。
关于陆乔乔写的字,阿墨也见识过了。虽然不是很好看,却能轻易将它们辨别出来。
比起那些打小就饱读诗书的干金贵女来说,陆乔乔就是个土包子,学识可以忽略不计。
但比起当地的同龄女,会做饭、会做生意的陆乔乔,简直就是石头堆里的珍珠,怎么看怎么耀眼。
“啊……呵呵……”
陆乔乔不知道怎么回答,干脆不回答。
事实上,关于这个问题,陆乔乔和李雪梅昨两才讨论过。
毕竟过去那么多年来,两位原主一直生活在陆家村,不管是村长也好,王红杏等人也罢,还有那些女工们,对原主的底细都很了解。
她们大字不识一个,性格唯唯诺诺,每天除了干活就是干活。
尽管她们勤快善良,不争不抢,甚至吃了亏也不吭声,却一直被陆金贵全家压榨和欺负。
形象点来说,她们啥都不是,就是几坨任人搓圆捏扁的面团。
可现在,她们的性格变了、能力强了,和之前的那两根废柴,简直是判若两人。
最典型的,是她们认识字、会算账,而且主意多多,怎么看也不像是平庸的农村人。
在创业初期,陆福生对此很是纳闷,甚至还问了好几回,她们是什么时候认的字。还好,当时的王红杏和牛桂香巧妙地转移了话题。
也就是说,王红杏和牛桂香发现她们娘俩不对劲的时间,甚至比陆福生还早。
不过,她们不仅没有提出质疑,还帮着掩护这事,装作什么也没发现。
这么说来,卢香云、老沈、还有陆招娣,应该也早就发现了她们娘俩有问题。但大家都默契地选择了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人问她们问题。
陆乔乔刚陷入沉思,阿墨的声音又冒了出来。
“话说回来,新食记和新口味售卖的东西,都是同安镇上之前所没有的。这么好的点子,你们是怎么想出来的?”
陆乔乔的酒意,已经彻底醒了,所以淡定地回话:“有些是听别人说的,有些是我们自己慢慢琢磨出来的。”
“那你们挺幸运、也挺胆大的,居然敢干常人不敢干、也看不了的事。”阿墨越听越好奇,对陆乔乔等人的佩服也更甚。
“好了,这里风又大,时不时还有蚊子叮人,咱们还是过去那边坐吧。”说完,陆乔乔便起身往人群走去。
阿墨原本还想和陆乔乔多聊一会儿,享受一下只有二人共处的氛围,见陆乔乔就这么走开了,他只能也跟着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