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一整个无语住了。
我就这么像保安?
“您误会了,我是来拜访一下同学的,她住在a栋04。”
望着头发花白的保安大爷,沈墨耐心解释道。
“住哪?”
大爷咳嗽两声,翻出一本花名册。
“a栋04。”
沈墨又重复了一遍。
“叫什么名字?”
大爷伸出食指舔了舔,按在花名册上划动。
“胡思。”
“在这里登记一下就可以进去了。”
大爷咳了几声,拿出一支笔递给沈墨,又有些不死心地说道,“小伙子,看你年纪轻轻的,应该还没找到工作吧?要不要来应聘下我们这的岗位?”
“我有工作的。”
沈墨呵呵一笑,在花名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和来访事由。
“小伙子,你年纪轻,不懂事,现在还有什么工作能比当保安轻松?”
大爷露出没剩下几颗牙的口腔,嘿嘿笑着,“现在的年轻人总是心比天高,喜欢坐办公室,整天整夜绞尽脑汁,工资也没见得比我们高多少。”
“兜兜转转,最后还不是变成保安?五险一金!还包吃住,去哪找这么好的活干?”
“再说了,我们小区治安向来很好,平常的工作也很简单,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帮女业主揪出偷内衣的变态小偷,好玩又不危险。”
一边笑着,大爷一边从保安室里面放着的床底下抽出一个纸箱子,哐当哐当拍了几下,”你要是来我们这,我送你一样宝贝。”
沈墨汗颜
为什么
他好像远远地就看见床底下堆了一堆粉色的女人文胸
“咳咳”
大爷却是没注意到沈墨表情的变化,继续绘声绘色地讲着,打开纸盒子,一堆妙龄女郎封面的碟片露在眼前。
“欧美的大洋的野性的要什么有什么,五百多个国家。”
“绝对刺激!这可是我的传家宝啊。”
沈墨:
“得得得,没兴趣就算了。”
瞅见沈墨一脸无语的表情,大爷也知道自己讨了个无趣,收回那一箱子的碟片,又问道,“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沈墨尴尬地笑了两声,“呵呵,大爷,我在金融公司工作。”
“什么职位?不会也是保安吧?”
大爷用手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眼镜。
“呵呵,我是董事长。”
沈墨咧着嘴笑道。
“董董事长?”
像是被什么噎住了喉咙似的,大爷一脸的尴尬。
人家可是董事长!
你居然劝他来当保安?
原来自己才是小丑!
“没什么事我就先进去了。”
看着大爷吃瘪的模样,沈墨忍不住想笑,但对他的话也没放在心上,打了声招呼就朝里面走去。
还没迈出几步呢,沈墨又折返回来,冲着大爷竖起了一根大拇指,“大爷老当益壮!”
咳咳。
差点没给大爷干到头埋进沙子里去。
沈墨转身走了进去。
a栋就在大门左手边,这个老旧小区没有电梯,胡思也没有下来接自己的意思,沈墨就只能步行上了五楼。
楼道口挂着几盏早已经坏掉的灯管,电线裸露在外面,要是遇着大雨,有很大可能会漏电发生意外。
一路上,沈墨的眉头皱得就越深。
这些年,胡思过得不怎么样啊
很快上到五楼。
“沈墨,在这!”
门口,胡思冲着沈墨热情地招了招手。
沈墨抬头,只见胡思今天穿了一身黑丝,两条大长腿跟筷子一样笔直,上半身穿了件镂空内搭,裹了一件披风。
脸上化着淡淡的妆。
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
不过沈墨也没有多想,听说人家早就结婚了呀,应该不至于有什么别的想法。
“来了。”
当下,沈墨笑了一声。
一前一后走进屋子。
沈墨大老远地就闻到一股中药味。
进了屋子,虽然很明显,胡思认真打扫了一番,但是橱柜上还是摆满了各种放不下的瓶瓶罐罐。
屋子里的装潢也很老旧,墙上的白粉蹭一下就掉一层灰,天花板上的漆面也已经发黄。
家具更是,连茶几都被老鼠咬缺了好几个角。
桌上摆着的茶杯沾满了茶垢。
胡思走在后面,哐当一声关上了门。
“沈墨,坐着喝杯茶?”
胡思一边翻箱倒柜找着茶叶,一边端了盘水果出来。
“我喝水就行,不用麻烦。”
沈墨也不客气,坐在沙发上,就是感觉气氛有点微妙,有点尴尬?
毕竟是这么多年没有联系的老同学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稍稍显得有些不得体。
翻了好几个箱子,胡思才找到一包没剩多少的鸭屎香,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挽腿坐在沈墨的左手边,肢体有意无意地轻轻接触沈墨的小腿。
靠得很近。
沈墨甚至能够清楚地闻到她身上那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
“你是开车来的吗?”
胡思捋了捋发梢,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在沈墨面前俯下身子,胸口露出一大片雪白。
沈墨无意间将那抹雪白尽收眼底,随后便迅速移开了眼神。
气氛都到这了,沈墨又岂能不知道今天可能会发生一点不一样的事情?
当下,他尴尬地轻轻咳嗽了两声。
“难得来一趟,开了车就不喝酒了,茶总要喝一杯吧?”
胡思笑着露出几颗白牙。
脸上的妆容虽然很淡,但也丝毫不影响她姣好的面容。
若是时光倒回五六年前,配上今天这身装扮,她在大学里的追求者只怕也得排队
岁月推移,胡思的身上少了些当初的青春活力,多了几抹人妻的韵味。
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
宅男杀手?
“好,那就喝茶。”
沈墨淡笑着回应道。
“茶不好,沈董事长可别嫌弃。”
胡思的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同是海市大学的同学,一个事业如日中天,身家百亿,自己却是身陷囹圄,生活窘迫。
两相比较,着实有些难堪,又或者说落差。
“怎么会。”
沈墨笑了声,接过胡思递来的茶杯,饮了一口,又扫视了屋子一眼,问道,“家里有人生病了吗?怎么这么浓的药味。”
闻言,胡思微微低下了头。
“是,我孩子生病了,今天求你过来,也就是想让你帮帮我的孩子。”
沈墨锁了锁眉头,两只手指不停摩挲着掌心,沉沉问道,“什么病?”
“白血病。”
胡思叹了口气,脸上满是心疼,话音落下便站起身来,走进卧室,怀里抱着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男孩。
白白胖胖的,冲着沈墨咧开嘴不停笑。
一点儿也看不出来生了重病的样子。
显然是被胡思精心照料得很好。
“真可爱的小家伙啊。”
沈墨抱着孩子,伸出手指轻轻挑了挑他的脸颊,煞是可爱。
“客厅风太大,我把他抱回去。”
阳台的推拉门被打开,穿堂风不停敲打着室内的玻璃,沈墨心中生出一股疼惜感,径直走进卧室,把孩子小心翼翼地放下。
卧室被收拾得很干净。
一尘不染。
比起客厅和其他的房间,这间房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倒是苦了胡思啊。
这间房,让沈墨感受到了胡思对孩子的宠爱,也让他心中徒增了不少感慨。
风雨多临苦难身,噩梦总降穷苦人。
终归是麻绳专挑细处断!
走出卧室,沈墨坐在胡思对面的小椅子上。
后者拿出一沓病例。
“这是孩子的诊断证明,后续的医药费对我来说真的是一笔天文数字。”
“要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我也不敢麻烦老同学你。”
胡思叹了口气,眼眶红红的。
孩子病了两年时间,她就担心了两年,一颗心整日整夜地被悬在空中,就像湖中漂流的浮萍一样,不知究竟何时才能落地。
心无所依!
像极了城市里的流浪汉,尝尽了人情冷暖,尝尽了漂泊的滋味。
“孩子他爸呢?”
沈墨看向挂在客厅正中央的那张照片。
胡思穿着洁白的婚纱,脸上的笑都快要溢出屏幕了。
照片的右边却是被撕了下来,只剩下她一个人。
胡思闭着眼睛,神色痛苦而又悔恨,“孩子生了病之后就跑了,车子开走了,房产证也给他拿走了要不然我还可以把房子卖个二十来万,先给孩子治病。”
沈墨的心中泛起一丝心疼。
他的眼前仿佛在跳跃着几幅画面。
一个本有着幸福小康生活的母亲,在孩子病重后,被丈夫无情抛弃,孤苦伶仃地抱着孩子往返在各个充满了药水味道的医院。
为了省钱,蹲在街角用泡面将就了一餐又一餐。
风餐露宿的,没有了生活的奔头。
“孩子接下来还要多少的手术费?”
沈墨问道。
“两百两百万。”
兴许是感觉到沈墨同意帮助自己,胡思的一颗心激动到砰砰狂跳,声音都在颤抖。
“我出了。”
沈墨大手一挥,不只是冲着胡思是自己的老同学,更因为这点钱对自己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买辆车都几千万上亿了
两百万就能救一条小生命,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