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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宿敌(1 / 1)

其实,我一直是个外貌协会钻石级会员。

当初一见黎堂峰,就被这厮的皮相所吸引,当然了,我得承认我们家领导无论从外在美还是内在美都无可挑剔。

所以,我对长得好看的人一般都很难有抵抗力。但是眼前这个沈蓓,我就有些莫名的反感了。

你说人家妹子长得不好看吗?非也,这个叫沈蓓的姑娘长得还算可爱俏丽,眼睛不是很大,但是又圆又亮,笑起来弯弯的眯着,格外有感染力。

而且人家古龙大师都说了,女人但凡是年轻的,都不会太丑。

可就这么一个年轻可爱的妹子,我居然第一反应是不怎么喜欢。别开脸,我暗自皱皱眉。

柳鹤霖只是礼貌的笑笑,并没有继续理会沈蓓的意思,跟我和黎堂峰打过招呼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个叫沈蓓的姑娘,自说自话的来了句:“柳总还是这么忙呢,真厉害。”说着,她冲黎堂峰笑道:“黎先生认识的朋友都是这么厉害呢!”

她的语气间有仰慕也有恰到好处的娇憨。

这么说吧,这种略带傻白甜的女生估计是很多直男都无法抗拒的类型。

我下意识的瞄了黎堂峰一眼,领导也在看我,他漆黑的眸子里透出一股无奈。

黎堂峰说:“那是我太太的哥哥,算是亲戚。”

沈蓓的眼睛腾地亮了,这才看见旁边的我,她笑着说:“原来柳总是黎太太的哥哥呀,我都不知道呢!黎太太,你好,我是沈蓓。”

看着眼前突然伸过来的那只小手,我有些僵硬的握了握就立马松开。

就在这时,秦莎莎送钥匙来了,她刚走到我面前就顿住了脚步,眼神有些游离和不安的看向我身边的沈蓓。

几秒的功夫,我立马判断出这两人之前肯定认识,直接挽起黎堂峰的手说:“走吧,有人来找我了。”

沈蓓却像是浑然听不懂似的,又弯起了眸子:“呀,这不是莎莎吗?好久没见了呢,听说你结婚了,我之前都在国外没机会参加你的婚礼,真是可惜了。”

秦莎莎小脸白了白,身子差点没站稳,她硬撑着说:“没事。”

“怎么能没事呢?我们可是大学同学呢!那会在班里,我跟你关系最好了。等我空了,一定去你家拜访。”沈蓓笑着,那笑声就跟银铃似的清脆。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有点本能反感沈蓓了,这妹子太热情了,热情的有点刻意。什么事情一旦刻意,就会变得让人心生厌恶。

我打断了她们的叙旧,对秦莎莎说:“钥匙呢?”

秦莎莎赶忙将钥匙送到我手里,一副乖乖的样子。

说真的,我突然有点怀念起从前那个任性嚣张的秦莎莎了,起码那时候的她脸上还有生气,不像现在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黎堂峰喝过酒了,按理说司机应该来接他才对。

可这时候,我莫名有些想替秦莎莎解围,便说:“你会开车吧?”

秦莎莎愣了愣:“……会。”

旁边的沈蓓却见缝插针:“我也会啊,我车技要比莎莎厉害多了。莎莎你没忘记吧,我们一起去学车的时候,你差点没把教练给吓坏了。”

沈蓓娇笑道:“我来送你们回去,黎先生喝酒了也不方便开车,您说呢孙总?”

一直站在身后的孙总笑了笑:“是啊,让小蓓送你们我也放心。”

看来,这个孙总就是今天跟黎堂峰谈生意的大客户了,我有些不耐,却不好在这个当口坚持下去。

谁让这个沈蓓实在太伶俐了,别人嘴一张她就知道下面要说什么,要说我遇见过的人里面,就数这个沈蓓最八面玲珑、长袖善舞。

我只能让秦莎莎自己先回去,由沈蓓开着车送我们回家。

在沈蓓的车里,我与黎堂峰一起坐在后排,沈蓓充当司机的角色。这一路上,沈蓓一直在笑嘻嘻的跟我攀谈着,话题中竟然有不少是关于秦莎莎的,这跟笃定了我之前的猜测。

沈蓓和秦莎莎不但认识,而且关系微妙。

沈蓓笑笑说:“以前在班级里的时候,莎莎可是最风光的女生呢!今天看来,她好像过的并不开心。”

说话间,她的语气是关心,表情却是得意。

黎堂峰就这么半依靠在我身上,脑袋还搁在我的肩头,姿态亲昵的很。

沈蓓又说:“黎太太,你们夫妻的感情真好呢。”

我干巴巴的回了一句:“等你结婚了也会这样的。”

沈蓓惊喜:“真的吗?那就借黎太太的吉言了。”

这么说吧,跟沈蓓聊天你永远不会缺乏话题,但也始终聊得兴趣缺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到了家门口,我的耳朵总算可以轻松一会了。

回到房间里,我没好气的推了黎堂峰一把:“好了,别装睡了。”

已经躺在床上的领导这才挑起一边的眼角看着我:“你居然都知道。”

我轻哼:“你才喝了多少酒呀,就能醉成这样吗?”开玩笑,你以为这几年的夫妻爱人是白当的嘛?

“我是真的嫌那个沈蓓烦的不行。”黎堂峰从床上坐了起来,开始跟我吐槽今天晚上应酬的细节。

沈蓓是那个孙总带来的外甥女,算是给自己人在公司里安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职位。这次来平城谈生意,也顺便带上了沈蓓,为的就是给她长长见识,顺便结识一下平城里的大人物。

有孙总这个舅舅在前面挡着,沈蓓自然是有恃无恐。

大概是刚出校门没多久的女孩都是这样骄傲天真,沈蓓起点高,又有点能力,自然是应对自如,一点都不怯场。

可这样不怯场居然带来了新的麻烦,那就是沈蓓实在是有点太热情了,热情的有点过头。

起码在我和黎堂峰看来,这样的feel不是我们的菜。

原本这只是一支小插曲,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无非两天后的新店开张,还有柳鹤霖拜托我的求和。

好在这两样可以完美的错开时间,就是得好好安排一下,毕竟新店刚开业的时候一定很忙。

次日,我照旧来到新店里忙碌着,店里的东西已经布置一新,员工也准备到位、各司其职。

在众多员工里面,秦莎莎显然是比较特殊的一员。

她既不算是正式的员工,也不算是学徒工,她更像是个杂工,而且是直接听命于我和小萌的杂工。

她什么都能做一些,却又什么都说不上话。

如此一来,小萌都不好意思对她太过颐气指使。

秦莎莎有点太乖了,乖的有点让人不放心。就在新店开张的前一夜,我准备好明天要供应的全部点心后,突然心血来潮的拉着秦莎莎聊了几句。

秦莎莎来我店里也有一段时间了,现在的她已经习惯了不施脂粉、素面朝天,虽然没有了之前的不可一世,却别有一种淡淡的安静。

我说:“你和沈蓓关系很不好吗?”

秦莎莎顿了顿:“以前挺好的。”

我总结:嗯,那就是现在不好了。

想想也是,以前的秦莎莎给谁能喜欢呢?脾气那么不好,又偏偏一副大小姐的做派,估计是个人都会讨厌吧。

我又问:“那你很讨厌她吗?”

秦莎莎有些纳闷的看着我:“谈不上讨厌吧,一般般而已。”

她想了想,又说:“不过,她应该很讨厌我。”

呵,秦莎莎遭此大难居然有自我反省的意识了,倒也不算是坏事。

“为什么呢?”我继续打破砂锅问到底。

看得出来,秦莎莎并不很想提起这一段,而是因为我的追问,她不得不说。

秦莎莎告诉我,她和沈蓓在大学时期就是同宿舍的好友。那时候的沈蓓和现在差不多,一样的爱讨好人,一样的八面玲珑受欢迎。如果不是外貌颜值的限制,她说不定真能成为传说级的校花人物。

可惜了,沈蓓顶多只能算是可爱俏丽。

算起来,秦莎莎和沈蓓其实差不多。一样都是自己家里一般般,却有个给力的外戚。秦莎莎有秦妈,沈蓓有舅舅,所以她们能玩到一起去也属正常。

只是那时候沈蓓的舅舅还不是现在的孙总,当然秦莎莎的风头要胜过沈蓓许多,况且当时的秦莎莎也不知道谦虚为何物,能被人讨厌也在可以理解的范围。

听完了关于秦莎莎和沈蓓的八卦,我语重心长的拍了拍秦莎莎的肩膀:“明天就开业了,好好加油。”

我这句话说的很通俗了,却把秦莎莎感动的泪眼婆娑。

“我会的,谢谢你相信我。”秦莎莎抽泣着说。

我一阵无语,至于嘛!我不过是突然萌生了一种想要关怀下属的冲动罢了,没想到引起秦莎莎这么大的反应。

很快,开业那天到了。

秦莎莎果然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在店里勤快的很。因为她对店里的情况很熟悉,这些事情做起来几乎要跟小萌差不多熟练了,也因为有秦莎莎,很多杂事变得顺手起来,连带着其他员工都对秦莎莎改变了看法,甚至有些人都开始喊她一声莎莎姐。

我能看得出来,秦莎莎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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