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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痛快(1 / 1)

我伸过手去,他也把手伸了过来,我们握在一起无关风月,只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惺惺相惜。

“小时候,我妈妈也打我。我记得七岁那年,我早上起来晚了,妈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耳光,一巴掌打得我直接倒在了地上,你可以想象一下那需要多大的力气。可是,我依然爱我妈妈。后来,长大后,妈妈说,你还记不记得妈妈小时候打过我。其实我记得,但是我摇头,我说妈妈我只记得你的好。我想,你外公也有对你好的地方,这,可能只是个人表达方式的问题。”我轻轻地说。

此刻的顾永源,他那张俊俏的脸上写满了许多的情绪,他嘴唇动了动,然后说:“我听他话的时候,他对我很好。我不知道给我很多很多的钱算不算是爱。但是我知道,他对别人,很吝啬。”

我给了他一个会心的微笑。我说:“对,这就是爱。”

他也笑了,一笑,那份真情流露的感情就收回去了。他连忙把手抽离了回去,然后拿起啤酒,又恢复了那副正常的语气说:“好好的我们说这些干嘛,来,今天就是来喝酒的。”

我笑着说“好”,也拿起啤酒杯,和他响亮地碰到了一起。

酒吧的中央有人唱起了歌,歌声很一般。顾永源听着听着就不能忍了,他对我眨了眨眼睛,然后说:“我送你一首歌,怎么样?”

“当然好。去吧。”我得瑟地说,心情也大好了起来。

“好的。你等着。”他说完,站起来提了提裤子,吊儿郎当地就过去了,不知道他和唱歌的那哥们说了些什么,总之,人家很快就把话筒和舞台都让给了他。

他对我潇洒地甩了下头,然后眨了眨眼睛,对在座的几桌客人说:“我想为我的朋友唱一首歌,如果唱得不好,希望大家见谅。”

他坐在舞台中央的样子很酷很帅,台下顿时无数女生率先尖叫了起来,甚至有好几个坐在楼上的客人都跑到了栏杆处往楼下张望。

音乐响了起来,原来是我最喜欢的那一首歌,信乐团的《天高地厚》。

他闭上眼睛深情地投入其中唱了起来,一开始是坐着的,后来随着音调越来越高他唱着唱着便站了起来,把满腔的感情都投入到了歌声之中。

他独具特色的歌喉和饱满的情绪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我忍不住也走到他的对面为他鼓掌为他尖叫附和着他一起唱了起来。一首歌唱完,不知道为何,他的眼角有泪,我也有。

曾几何时,这首歌伴随了我很漫长的一段时光。在我大学最失意、最自卑、最找不到自我、最迷茫的那一段日子里,我曾经无数次哼着这一首歌走过学校大大小小的小道。那时候我的人生贫瘠得宛若寸草不生的荒漠,只有音乐才是我内心情感的最好宣泄。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为他鼓起了掌声,甚至有几个女生以为他是哪个明星,兴奋地跑过来问他要签名,他倒是也真不客气,拿起笔就在人家的本子上潇洒地签上了“顾帅”的大名,我在一旁痴痴地笑着。

这种感觉很肆意很简单,对,和顾永源的相处,就是一种特别释放自我、特别轻松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陶醉下,我甚至什么都不想想,包括曲歌。

午夜过后,我们两从酒吧里走了出去。顾永源要开车,我拦住了他,我说:“别开了,我不想死。”

他便笑,他说:“之前你还说不怕。”

“主要我不想和你死在一起。”我笑着说道。

“切。”他虽然不屑,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满得仿佛快要溢出来。

“我们走回去吧,这里离我家有多远。”我问道。

文艺女青年的细胞从我的脑海里滋生了出来,我当时心里有种“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的豪迈之感。就想时光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不要再继续往下,我不想天一亮我又得在这个城市里拼得头破血流,我又得去面对人性的种种阴暗和复杂,就这样,时光,静止……

“你确定?走不动了,我可不背你。”顾永源说。

“切,你不用我背就已经很好了。”我锤了他一拳。

他便又笑,走路一颠一颠的。两个醉汉,就这样借着午夜和酒精逃避着俗世的种种,逃避着人生所必须面对却不想面对的种种。

他对c城已经无比熟悉了,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每一个角落每一条街道他都一清二楚。

他说:“我带你走小路。不过,那里有一条长长的胡同,没有路灯,你敢走吗?”

“万一遇到歹徒怎么办?”我一听“没有路灯”,本能地心里发毛。

“要是男歹徒,你献身。要是女歹徒,我就勉为其难陪一次。”他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

我不由得想踹他一脚,他笑着躲开了。我说:“算了,咱们还是走大道吧!”

“这么没有冒险精神,刚才还说想周游世界呢,就你这怂胆,你好意思说!”他见我退怯了,又开始激将了。

“行!谁怕谁!不过说真的,如果真有歹徒窜出来,你可不能一个人先跑!”我心底的孩子气也被他给激发出来了。

其实我从小就有阴暗面,我喜欢走看似狭窄的通道,也经常一个人溜到阴森森的山洞里面探索未知。我不知道顾永源是否也有这么一个癖好,但一般好奇心重的孩子都有这样的想法。

“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出事的!”他说完,伸手拉着我的手,带着我飞快地拐进了一个胡同里。果然,像他所说的那样,漆黑一片,能看到的,只有头顶若有似无的星星。

他不知道为何兜里居然会揣着一支强光手电,这时候拿出来,一照,简直晃我的眼睛。

我惊喜地说:“你怎么会有这个?”

“我出门必带物品,一把刀,一支手电。”他说。

“为什么要带这些?”我不是很懂。

他就笑,他说:“因为我经常打架,所以我得带着防身。”

“你?打架?”我诧异地看着他的背影,他走在前面带路,却把手电给了我。

“对,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经常打架,我和小豪还有ki他们,那时候我还被人捅了两刀,差点儿就死了。”他说。

“啊?”我不由得瞪大了双眼。我从没敢想,他还有过这么堕落的青春。

“啊什么啊,你应该一直就是乖乖女吧?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感觉你土不拉几的。不过,我喜欢你的眼神,很清澈,和那些俗气的女人不一样。”他边带着我快速地穿行,边说道。

“有吗?我怎么没觉得?对了,你那时候故意对我那样,是不是孙默默指使你的?”我问道。

他顿时停了下来,接着又继续往下走,他说:“她说她没想到曲歌会看上你,觉得不可思议。那时候我刚回国,她建议我自己去和外公提议下去锻炼,这样外公也高兴,我还能顺便查查你的底细。”

“噢……你还真听她的话。”我说。

“不是。我只是对你产生了好奇,我想知道曲歌过了这么久再一次看上的女人是什么样的女人。而且,我对他伤害孙默默耿耿于怀,所以我想让他伤一次。”此时的顾永源,对我已经是毫无隐瞒了。

“他没有伤害孙默默,是孙默默背叛在先。不过我告诉你,你肯定也不会信。孙默默在你心里就像女神,是不容玷污的。”我说。

夜色朦胧,胡同里突然传来了一声狗吠,我吓得尖叫了一声,顾永源立马把我拦在身后。我们走路太急,又一直说话,所以都有些喘。

他说:“没事,会叫的狗不咬人,你不要害怕。”

我“嗯”了一声。心有余悸。

他又说:“他们的事情究竟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胜男,你觉得呢?”

“是啊。那是他们的过去。”我说。

“对。”他附和道。

“那你还是爱着孙默默吗?”我问。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坚定地说:“嗯,还爱。不过我知道她不爱我。”

“她爱曲歌,是吗?”我问。

说到这里,他便有些不耐烦起来。“曲歌曲歌,能不提他么?我知道你也爱他,你们都爱他。cao,真他妈的!”

“别烦,我不提就是了。我们说别的,这条路还要走多久?”我连忙岔开话题。

“前面再拐三个弯,再往东走,出去便是离你家不远的那条梧桐大道了。”他说。

“你怎么会对这些小路特别熟悉?”我诧异地问道。

“你以为呢,以前打架的时候就得挑这种没人的地方打。打了人还得跑,没命地跑,所以得记路。这片是老城区,周围都发展起来了,这里就好像被新城圈起来了一样,我烦的时候就喜欢骑着车来这里,想想从前的日子,觉得挺好的。”他轻轻地说。

“噢……因为经常打架,所以才把你送到国外去的吧?”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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