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1)

一年后。

凌云意挽着新交的女友走在大街上。秋意正浓,马路两旁的梧桐树叶被风一吹簌簌作响,缓缓地落了下来,令人平添了些许萧索,就象他此刻的心情。这一阵子来,凌老爷子仕途并不顺利,Z省作为一个经济强省,经济工作占了重头,年轻一辈的后浪推前浪,干劲足点子多,老爷子上调的希望年年有却年年落空,久而久之也就淡了,于是就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儿子身上,屡次命令他立刻找一个像模像样门当户对的姑娘赶紧把事情办了。

女友姓柳,是H市市府机关的组织部主任科员,比凌云意小三岁,和凌家门当户对。凌云意被迫无奈之下,准备应景地和她交往几天就逃到N市的分公司去,反正现在大部分的业务都在N市。就让这件事情慢慢地淡下去,无疾而终,这样也算是对老头子有了个交代。

小柳今天的目的地是H市书城,她是个漫画迷,特别喜欢插画,据说今天有个插画家要来书城签售,非得拉着凌云意参加这个签售会。大厅里排着长长的队伍,除了几个零星的男人,基本上是清一色的女孩子,唧唧喳喳地说着话,一会儿聊明星的八卦,一会儿聊喜欢的衣服,凌云意陪在一旁觉得有点心浮气躁,不由自主地四处溜达起来。

忽然,签售台那里有一阵小小的躁动,保安奋力地围了过去,拉住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子,呵斥着:“你干什么!回去,要签名排队去!”

男孩子挣扎着喊着:“艾漫,我爱你!我一看到你的画就爱上你了!”

现在的年轻人!凌云意惊愕地摇摇头,刚想走开,忽然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喂,别抓住他,让他过来!”凌云意怔了一下,晃了晃脑袋,想把这幻听晃走:奇怪了,为什么他会对那个只有几面之缘的女孩子也一直念念不忘?

队伍恢复了平静,签售台被几个读者围住了,包括刚才那个插队的男孩子,里面不时传出来几声轻笑,若有如无,让凌云意心里痒痒的,他犹豫了一下,慢慢地走了过去,站在旁边看着那个男孩子送出了自己的礼物,拿了签名的书满足地走了;看着那个名叫艾漫的插画家低头写字,几缕头发披散下来遮住了她白皙的脸颊;看着她缓缓地抬起头,对着面前的人灿烂地一笑……顿时,他激灵灵地打了个寒战,不由得失声叫了起来:“缓缓!小归!归缓缓!”

那个插画家怔了一下,大大的眼睛乌溜溜地看了过来,脸上露出了一个诧异的表情,有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坐在她旁边,其中右边一个长了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的男人,冲着另一个麦色皮肤的男人示意了一下,那个麦色皮肤的男人立刻“蹭”地站了起来,走到凌云意的面前,有礼却疏远地问:“先生,请问你贵姓?”

凌云意一看就知道这是个退伍军人,估计还是干过特种兵的,肌肉健硕,走路都仿佛带着一股无尽的力量。他勉强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掏出里一张名片:“你好,我姓凌,和那位姓归的小姐是老朋友了。”

这个保镖谨慎地打量了他几眼,接过名片,走到那个桃花眼身边耳语了几句,那个桃花眼锐利的视线瞥了过来,站了起来,走到后面负责发书的主办方那里去了。

凌云意顿时觉得有点不妙,还没等到他想到什么,书城的一个负责人出来了,在话筒前清咳了一声,说:“诸位热心的读者,谢谢你们对艾漫小姐的支持,由于身体的原因,艾漫小姐的签售会需要提前结束,在这里排队的读者们请和我们的工作人员留好联系方式,我们会将艾小姐亲笔签名的最新插画书《心境》快递给你。谢谢大家,也请大家期待艾小姐的新作品。”

人群骚动起来,艾漫在签售台上低声和那个桃花眼的男人争执着什么;凌云意快步走了上去却被那个保镖拦了下来;他的女伴尖叫着冲了过来,凌云意的耳膜不由得被震得抖了抖;签售台上的艾漫跺着脚往后走去却脚一歪滑了一跤,顿时多米诺骨牌一样,所有的桌子和椅子倒了,发出了一阵巨响,等到凌云意回过神来,艾漫和那两个男人已经不见了。

凌云意气定神闲地站在书城的大门,不耐烦地挥手拨开在一旁念叨的女友,飞快地拨了几个电话:开玩笑,只要你出现在H市,我如果不能把你揪出来,我从此就不姓凌改姓乌龟的龟!

不到两个小时,第一份报告就放在了凌云意的桌子上:插画家艾漫,真名归缓缓,B市人,三个月前出版绘本《心境》,一炮而红,最近为了宣传自己的绘本进行全国的签售活动;她的母亲姓风,在B市政府担任要职,父亲归易仁,任跨国公司阳明实业的董事长,两夫妻中年得子,对这个唯一的女儿疼爱异常。旁边的桃花眼男人叫风榆阳,是风家长房长孙,归缓缓的表兄,是B市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归缓缓的私人律师。报告上配有照片,归缓缓的分明是几年前的旧照,看起来十分青涩,但那神情、那笑容,分明就和他认识的归缓缓一模一样。

他合上了报告,终于明白了当初为什么集叶潜之和他之力都没有能把归缓缓找到,他们一直认为归缓缓是从穷山沟里出来的,在内陆地区几个穷困的省份搜索,却不知原来她来自这么一个大城市、大家族!只是他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归缓缓会那么落魄地流落到N市,为什么会忽然不告而别,又为什么会看起来好像不认识他了一样?他犹豫了片刻,拿起手机,按下了叶潜之的电话号码,想要告诉叶潜之找到归缓缓了,然而,他的手却在按拨号键的前一刻停了下来,片刻之后,又把数字一个个删掉了。

归缓缓一行住在H市的香格里拉酒店,这是一座国际五星级大酒店,坐落于H市优美的风景区内,背山面水,风景秀丽。凌云意选了一个视线好的角落,坐在大堂内耐心地等待着。不一会儿,归缓缓就从电梯里慢吞吞地走了出来,那个桃花眼的风榆阳走在一旁,不时地嬉皮笑脸地说着话,不一会儿,两个人走进了位于一楼的自助餐厅。

凌云意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只见归缓缓蹑手蹑脚地从餐厅里走了出来,东张西望地在门口瞧了瞧,飞快地往凌云意坐的那个角落里跑了过来,一见到他,她愣了一下,紧张地竖起食指在唇边嘘了一声,躲在一旁往自助餐厅看去:没一会儿,风榆阳着急地跑了出来,四处张望了半天,悻悻地回餐厅吃饭去了。

归缓缓这才松了一口气,笑嘻嘻地看着凌云意说:“我认得你。”

凌云意轻佻地一笑:“你当然认得我,你把我们弄得人仰马翻难道还想装着不认得我?”

归缓缓怔了一下,疑惑地问:“下午的时候在签售会上说要包下我所有的书的那个自大狂是不是你?风大哥担心你是个疯子会伤害到我,害得我把签售都匆匆忙忙地结束了。”

凌云意顿时觉得一口气闷在胸口差点没被憋死。他深呼吸了两下,忍住想去掐她的欲望说:“归缓缓,你非得把我气死不成?你仔细看看我,不会傻成这样吧,才一年没见你就不认得我凌云意了?”

归缓缓定定地看着他,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惊恐的表情,她使劲地拍了拍脑袋,又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那力道如此之大,让他觉得她仿佛要把她的头发都揪下来。“你认识我?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看到过你?”

凌云意上上下下打量着她,忽然脑子闪过一个念头:难道说她失去以前的记忆了?“一年前你在哪里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我在B市,去年的B夏天特别的热,我都热得喘不过气来;我吃了好多冰淇淋,吃得都住医院了,不对,我是心脏难受才住的院,不对,我到底是为什么住院的……”归缓缓恍恍惚惚地回忆着,喃喃地念叨着。

凌云意打断了她的话:“你是不是头部受过什么撞击?有一部分事情想不起来了?”

归缓缓甩甩头,思路一下子又变得清晰起来:“没有,我的头好好的,没有撞到过。我都记得的,今天是第一次有个陌生人跑出来说认识我,你不会是个骗子想把我卖到山沟沟里去吧?”

凌云意盯着她的眼睛,想从里面看出点破绽。可是她的眼神清澈,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把他整个人都溺毙在里面。他的心里一凛,立刻清醒了过来:“你是不是喜欢王力宏?我曾经说过要请你看演唱会,你都忘记了?

归缓缓顿时一怔:“你怎么知道?你到底是谁?在哪里认识我的?你是我朋友吗?我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

凌云意笑了笑:“我当然认识你,一年前,我是你关系最亲密的朋友,对了,”他忽然冲着归缓缓的身后喊道,“之之,你来啦!”说完,凌云意死死地盯着归缓缓的脸,想从她的脸上看出哪怕一丝一毫的破绽。

话音刚落,归缓缓立刻扭过头去,高兴地说:“之之来了?你没有骗我吧?风大哥说宠物不能带上飞机的,我都想死它了!”

凌云意啼笑皆非地看着她到处找她的宠物狗,心想:如果她是在演戏,那她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好的演员。

归缓缓没有找到她的泰迪狗,失望地回过头来,嘟起了嘴巴:“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坏,我一看就知道你肯定老是骗人的,我不认识你,不和你说话了。”

凌云意凝视着她,忽然笑了:“不认识我没关系,就当我们是第一次认识吧,你好,我叫凌云意,我非常喜欢你,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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