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那唯一的一个人。
就是他明明很脆弱很小只,却无时无刻不把照顾他保护他放在第一位的,被曲解了也只是含着眼泪瘪瘪嘴都不会对他恶语相向的妻子……观宁啊。
心神一荡,温凛的身体稍微动了动,结果腿上没蹲稳,反而极速向后跌坐下去,为了保持平衡,他下意识地一抬手,竟然打掉了伸出桌沿的手机。
手机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正好是闪光灯那面朝下,四周一下子黑了下来。
温凛坐到地上后的第一个反应是去拉滑下膝盖的日记本,然而就在他拿着日记本站起身时,他突然发觉,日记本的纸张散发出了蓝绿色的荧光。
而那荧光的部分,正是他的画像。
每一页都是。
左下角写了他的名字,右下角写了绘者的名字,中间画了颗爱心。
“温凛爱傅观宁。”
80三追
“温凛爱傅观宁。”
温凛喃喃念了一遍,一页一页往后翻。
画里有打篮球的他,有喂猫的他,有低头的他,有站在镜子前整理头发的他,有在食堂吃饭的他……
全部都是钢笔速写,寥寥几笔便是神型兼备,黑夜中闪闪发光的英俊少年跃然纸上。
温凛爱傅观宁。
这是少年人的幻想,故意把喜欢的一方和自己颠倒过来,假装有一天愿望会成真。其实日记里的每一天,都是“傅观宁爱温凛”才对。
温凛翻着翻着,翻到了日记本的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是Q版的画面,两个小男孩手牵手并肩站在一起,最下方隐隐有字,却已不是荧光的了,温凛把手机捡起来照着看,上面写道:
“愿望实现啦!明天我就嫁给你了,温凛!这本日记现在看太肉麻了,等结婚过几年再给你看,你不要笑我啊!”
最下方用花体字写了一串:“Love U Forever,My Star,My Light”
温凛伸手去抚摸那工整秀美的字迹。
他是眼睁睁地看着观宁的字迹在这许多年里逐渐变得漂亮,而这,也是为了他。观宁说他字太好看,自己一定要想办法配得上他。
胸口一窒,他忽而觉得,自己错过了十多年美好的青春。在那花叶葳蕤的年华中,他不曾注意到角落里有一双闪闪发光的杏仁色眼睛。
及至对方顶着烈日从角落中走出来,捧着真心来给他的时候,他接受了,却也没认真去看。
不怪妻子不早点说清,妻子脸皮那么薄,怎么好意思当着他的面说日记里那些话?是他当初不够重视妻子,其实他只要再仔细想一想,就能发觉妻子爱的就是他。
娘家房间里挂的照片,都是他大学校园附近的公园和街道。
一次次向他描述“那个人”的形象,里面多少藏了他的特质。
房间书架上的书好些都是他曾经在图书馆借阅过的。
只让他一个人替自己品尝那些吃的。
很听话的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来不反驳。
那么多次向他妥协,任他揉捏,最后还是要靠到他怀抱里寻求安慰。
甚至于将这本都不好意思给年轻的丈夫看,要等到老夫老妻的时候才有胆量拿出来的日记……如果他当时再多读一些,哪怕是从中间看,倒着翻,他们之间都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
温凛摇头。眉头紧蹙着不断摇头。
他知道,这叫作“懊悔”。
可同时他的心跳又充满立刻活力——悔不当初,然而并未悔之不及,因为觉得自己已经参透了一切,复合的希望曙光已经在眼前了。
他想立刻就打电话告诉观宁他找到答案了,他是真的喜欢观宁,很喜欢很喜欢,不是喜欢宠物的那种喜欢,他,从来,没有那样喜欢过谁!
还有他一直以来都错怪了观宁,都是他的错,他没有好好珍爱妻子,他不是个好丈夫,他会改,他都会改。
他差点就拨了电话过去。
啊……忘记了,现在是半夜,不行。观宁睡觉了。要等到明天再打,明天一早一定要告诉观宁!
温凛兴致勃勃地躺回去睡觉,想了想又爬起来,到妻子的卧室里,拿了一套妻子一套穿过后洗净的衣服抱在怀里,把领口贴在面颊上,这才闭上了眼睛。
幻想中残存的温暖气息在黑暗中包裹了他,他不敢乱动,假装妻子就在身边,然后在假装中浮想联翩,竟也就有了困意。
第二天醒来时,他立刻拿起手机拨了观宁的号码。
打不进去。
一连打了好几个都打不进去。
……观宁好像,可能,应该是又拉黑了他。
又是一阵心烦意乱,温凛低头揉了揉眉心。
……等等,今天是周五,下班下得早,直接去见观宁也不是不行?
于是,失落几秒后,温凛重新振作起来,到衣架前进行了一番挑选,挑了一套色泽较为浅淡的西服,配了颜色柔和的琥珀袖扣,在衣柜里取了一只檀木香包偷偷揣进口袋——妻子说喜欢这个味道,一定要弄得比平时浓些才好。
用完早餐,他走得飞快,把一阵熏风往车里刮,邵一成闻得莫名,揉了揉鼻子后顿悟道:“哥,今天去见嫂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