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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臻将醉得不省人事的叶迦淇背回了叶宅,累得筋疲力竭,又暗自里骂了陆嫣这丫头没义气,居然把他一个人丢在电影院。

他走到马路边准备拦车回家,这时候,接到了秦皓的电话,让他来酒吧玩。

“老子准备回去了。”

“今晚平安夜,大家都在外面玩,这么早回去干嘛,给你女儿辅导作业吗?”

“你妈的。”陆臻骂了声,又问:“在哪里。”

“娱乐街这边开了新酒吧,听说请了乐队过来演出。”

“行,等我。”

陆臻也是个爱玩的,这会儿才八点,他也不想这么早就回家,索性叫了车直奔娱乐街的新酒吧。

梁庭在卡座边冲他挥了挥手:“这儿!”

陆臻走过去,梁庭问他:“刚刚给你打电话不接,干嘛呢?”

“别提了,刚把叶迦淇送回去。”

“你送他回去?”

梁庭笑了:“你俩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老子总不能把这醉汉扔街上吧。”

“叶迦淇,他会喝酒?”

陆臻将事情的经过简单地说了一遍,梁庭听出了端倪,笑着说:“他怕是让沈括套路了吧。”

“不知道,反正他俩老子都不喜欢。”

陆臻仿佛是想起了什么,神秘兮兮对梁庭说:“我感觉,我闺女可能又看上叶迦淇了。”

梁庭呛了呛啤酒,咳嗽了一下:“何、何以见得。”

“不知道,感觉,现在女孩子不都喜欢这种小白脸。”

梁庭给陆臻倒了一杯酒,笑了起来:“你是不是傻啊,真看不出来你闺女早就对”

“对什么?”

“算了,没什么。”梁庭指着舞台说:“呆会儿有新乐队过来唱歌,听说还挺受欢迎的。”

陆臻对这些不太感兴趣,懒洋洋地倒在卡座沙发边给陆嫣发短信,问她回家没。

不过陆嫣没回他,打电话也没有接,陆臻显然有些烦躁,又给家里座机打了电话,。

“死丫头,肯定没回家,不知道又去哪儿鬼混了。”

梁庭笑着说:“你管人家做什么,都是十六七岁的大丫头,人家没有自己的夜生活啊。”

“屁个夜生活,她倒是敢”陆臻说:“你又没养闺女,不懂老子的心情。”

再大也是他的闺女。

梁庭说:“还真别说,虽然小嫣那丫头跟咱年纪一样,但我还真把她当干女儿了,你说神奇不。”

陆嫣笑了笑:“你最好永远把她当干女儿,别打歪主意。”

“我本来就没动心思。”

秦皓看看梁庭,又望望陆臻,傻fufu地问道:“那我是不是也不能动心思?”

陆臻一巴掌薅他后脑勺:“你想动啥心思!”

“我挺喜欢小嫣的啊,但她看不上我的嘛。”

“草!禽兽!”

“简直不是人!”

“揍他丫的!”

几个男孩打闹了起来,而这时候,乐队上台,一道淡淡的烟嗓传了过来――

“大家好,我是简瑶,接下来请听我们野狼乐队带来的演出。”

听到“简瑶”两个字,陆臻身形猛地滞住,他脖颈僵硬地转向了舞台。

台上的女孩穿着一件边缘毛糙的灰T,T恤紧致地勾勒着她纤瘦的腰身,露出了平展的肚脐。下身穿的是宽松版休闲裤,配一双马丁靴。

超酷。

陆臻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傻了。

秦皓的手落到陆臻面前挥了挥:“陆哥,看什么呢!”

“竟然是她。”陆臻失魂落魄地喃喃:“是她”

梁庭顺着他的目光望向舞台上的女孩:“她谁啊?”

“我老婆。”

“噗!”秦皓嘴里的啤酒喷出来,喷了陆臻一脸一身:“你也太直接了吧。”

陆臻这才稍稍回过神来,站起身走到舞台正前方,站在舞台下距离她最近的位置,抬眼望着她。

梁庭和秦皓看着他的痴汉背影,面面相觑。

“她说她叫什么来着?”

“不记得了。”秦皓扯来身边一个男人,问道:“台上那女孩叫什么?”

男人说:“你们不知道她啊!野狼乐队的主唱简瑶啊,她经常去酒吧唱歌,很多人都知道她。”

“简瑶”

梁庭喃着这个名字,猛然睁大眼睛,望向台上的女孩,女孩抱着吉他,温柔地弹唱着一首《风继续吹》。

秦皓拍拍梁庭的脸,说:“你也看傻了?”

梁庭回过头,望了他一眼,说道:“你知道台上那酷酷的姑娘是谁?”

“谁啊?”

“陆嫣的妈。”

……

简瑶的音色极好,无论是唱民谣小调儿还是流行歌曲,亦或者是摇滚,都好听,而且她个人风格强烈,很带动现场的氛围。

简瑶唱歌的时候,时不时目光下移,望见了陆臻。

陆臻手肘撑着舞台,笑吟吟看她。

见她望过来,他冲她矜持地挥挥手。

简瑶翻了个白眼,谁听歌凑这么近啊,也不怕边上的音响震破耳膜。

她弹了一道重音,陆臻立刻捂了捂耳朵,然后张张嘴,似乎被音浪震疼了。

简瑶嘴角漫起一丝浅笑,不过在陆臻望过来之后,她立刻恢复了冷漠的表情。

酒吧驻唱的前台会放盒子,要是客人听得还算满意,也可以给点小费。不过那会儿给小费打赏的人不算多,一整晚,简瑶的盒子里疏疏落落也不过几块钱。

陆臻背过身去,摸出钱包看了看,又回到自己的卡座间,问梁庭道:“带钱了吗?”

“你没带吗?”

“带了,不够,借我点。”

梁庭看了看他的钱包,里面也就十来块钱。

“你怎么穷成这样?”

“刚刚让我闺女掏空了。”

梁庭也算是富家子弟,随手掏出百元的钞票递给陆臻,拍拍他的肩膀:“嫂子很正。”

“那当然。”

……

这场唱完之后,简瑶和乐队的伙伴领了薪酬,坐在偏远的卡座喝酒聊天。

陆臻一整晚的目光都挂在她的身上,当然,她身边几个乐队伙伴也注意到了他。

“简爷,你认识那男的?”

简瑶喝了一口啤酒,狭长的丹凤眼漫不经心睨了陆臻一眼:“学校的,见过几面。”

“出手挺阔绰啊,给的小费比咱们出场费都高。”

简瑶抽回目光,淡淡道:“傻bi。”

傻逼陆臻当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不过他注意到简瑶和那几个男的又是抽烟又是喝酒的,啤酒还加了冰块他有点看不过眼,径直走到他们的卡座边,对简瑶说:“你这几天别喝酒啊。”

他话里自然有深意,今天早上简瑶刚被“那个”困在厕所里,托他去买了卫生巾,这会儿就在这里喝酒抽烟。

陆臻家里也是有闺女的,知道女孩在那几天金贵得很,不能洗头碰凉水更不能喝冷饮。

简瑶看着少年胀红的脸颊,嘴角扬了扬,鼻息发出一声轻嗤,没理他。

陆臻有点尴尬,但也没有离开,就直愣愣地守在他们的卡座边。

乐队一个爆炸头少年看不过眼了,嘲讽陆臻道:“你家管太平洋的?管的真宽啊。”

“她是我”

“老婆”差点脱口而出,又被他生生地吞了回去,憋出了“同学”两个字。

爆炸头站起来说:“你是不是蠢?管天管地还管到我们简爷身上了。”

“简爷?”陆臻咂摸着这两个字,望向简瑶:“男的啊?”

简瑶坦荡地与他对视,扬扬眉毛。

没错,简爷。

周围几个男孩都被陆臻傻乎乎的样子逗笑了:“哪里来的家伙,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

“滚开,别他妈影响哥几个喝酒。”

“仗着自己有两个臭钱,就了不起了,老子最看不惯就是你们这些有钱少爷。”

乐队的少年们大多叛逆又仇富,自然是看不惯陆臻这样的阔少。

梁庭和秦皓件这边吵起来了,赶紧走过来,站在陆臻身边给他撑场面。

秦皓说道:“怎么着了,有钱还惹着你们了是吧!”

“想打架是吧!”乐队的男孩们也很年轻,都是少年心性,一言不合就动手也是常有的事。

简瑶终于站起身,走到陆臻身边,攥过了他的衣领,慢慢将他拉近自己。

陆臻呼吸一紧,瞪大眼睛看着她逐渐放大的精致五官,心慌意乱:“你你干嘛!”

“出来说话。”

简瑶拉着他的衣领,跟拽狗子似的,拽着他走出酒吧。

这姑娘力气真大,拉得陆臻连扑带爬出了门。

天空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小雪,冷风一吹,简瑶身上这单薄的衣衫便受不住了,“嘶”了一声――

“草,怎么下雪了。”

陆臻见状,果断脱下了自己的羽绒服,裹在女孩单薄的身上。

简瑶本来想拒绝,但穿上他这带了体温的羽绒服,暖得简直像来到天堂一样。

羽绒服质地很软,很轻,也很舒服,绝对价格不菲。

简瑶从来没有穿过暖和的羽绒服,竟有些舍不得脱下来。

陆臻打底是一件单薄的黑色羊绒毛衣,显出了他熊背蜂腰的好身材,倒是挺有形。

简瑶打量了他一眼,问道:“所以,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肚子痛不痛啊?”陆臻关切地问她:“我家姑娘呃,我妹妹,每次那个的时候,疼得趴在床上打滚,我看你还喝冰啤酒”

简瑶无奈道:“不是每个女孩都会肚子痛。”

她也没那么金贵。

“那你还是注意一下。”陆臻说:“别喝了冷的了,还有,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不要喝酒。”

简瑶抬眼打量他,他眉宇坦荡,眸光清澈,倒是发自内心地关心她。

有点感动。

“你叫什么名字?”

陆臻立刻理了理衣领,郑重其事地说:“正式介绍一下,我叫陆臻,今年18,你好啊。”

“你好,简瑶。”

简瑶轻轻拍了拍他的掌心,当时握手了。

陆臻的狗爪子却一把抓住了她:“可能你觉得有点突然,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是你未来老公。”

“……”

女孩的身影渐远了,梁庭走出酒吧,看着陆臻脸上红扑扑的五指巴掌印,摇着头说:“嫂子真是个人物啊。”

陆臻暂时没有告诉陆嫣,遇到她妈妈的事,同时也让梁庭和秦皓保守秘密,不要说。

梁庭挺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说,陆嫣那小丫头一直在到处打听她妈的消息,现在好不容易遇着了,也该让她知道啊。”

“那丫头跟我一样冲动,老子不想她跟老子一样”

陆臻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巴掌印:“总之,这件事要慢慢来,别把人家吓着了,第一印象很重要,不要让她觉得我们一家人都不正常。”

梁庭笑着说:“小嫣可能还是比你要稳重一些。”

寒假将至,高三年级的期末考试放榜日,校园公告墙挤满了看分数的同学,陆嫣好不容易挤进去,甚至都用不着数,年级前百光荣榜第一名,沈括。

陆嫣踮起脚看了他的各科分数以及总分,真的是牛逼,他的总分比第二名的叶迦淇多了28分,连他最薄弱的英语分数,都已经追了上来。

这个成绩放在全市来看,也绝对是名列前茅。

难怪钟恺成天把科学家挂在嘴边,就沈括这脑子,不投身祖国的科学建设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仔细算起来,他未来从事的互联网科技领域,却也真真实实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陆嫣挤出人群,远远望见沈括背着挎包走在出校门的林荫道上。

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高领毛衣,更显得肩宽腰窄,普通的黑色裤子勾勒着他高挑颀长的腿型。

冬日里明亮的阳光下,他干净利落的短发微微垂下几缕,落在漆黑的眸前,细细碎碎。

陆嫣小跑着追上去,问他道:“沈括,看了分数么?”

沈括回头望了公告栏一眼,说道:“人太多。”

他一贯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

陆嫣兴奋地说:“我帮你看了,又是第一。”

“嗯。”

沈括似乎没有太大的惊喜,这个成绩他早有预料,不过他转而又问:“叶迦淇多少分?”

“少你28分!”陆嫣知道沈括介意这个,因此特意帮他算过总分差:“前十名的总分都咬得很紧,都是几分差,你拉开了28分的差距,真的是独树一帜啊。”

沈括淡淡道:“不算多,他没来之前,我的最高纪录是52分。”

陆嫣笑着说:“叶迦淇脑子也很聪明的,我听叶叔叔说他在美国念高中每年拿奖学金。”

沈括不置一词,停下脚步,侧过身望向她:“你怎么样?”

“啊。”

“多少分?”

“我我忘了看。”

她这才反应过来,她特意过来查分,居然把自己的分数忘了。这也太刻意了吧。

陆嫣无比懊恼地咬了咬舌头:“反正,我成绩一直都那样咯,不好不坏,这次肯定也保持年级前五十吧。”

他问她:“你考哪所大学?”

“我暂时还没有考虑过哎,到时候看吧,看我的分数够报哪所学校,没有目标。”

陆嫣无所谓地耸肩:“反正还早,这才高二。”

“不早,你的成绩太烂了,如果现在不抓紧一些,会考不上。”

“你别咒我。”陆嫣拍了沈括的腰一下,以作惩戒:“我这成绩,肯定考得上重点大学。”

沈括垂着眸子,脚踩着地上细碎的光斑和枯叶,淡淡道:“但上不了Q大。”

Q大在全国来说都是名列前茅的大学了,跟清华北大不相上下,甚至部分专业分数会更高。

陆嫣这成绩,妥妥是够不上Q大的录取分数线。

陆嫣表示自己很佛系:“我要是能上Q大的分数线,我干嘛不报清华北大咧?”

“因为我会报Q大。”

陆嫣的脚步蓦然顿住,一阵风起,树梢沙沙作响。

他会报Q大,当然。

上一世,沈括念的就是Q大最牛逼的计算机专业,以他的成绩,报考Q大完全没有问题。

“大学我会报Q大。”沈括望着她,平静地说:“所以最后一年,你也要努力才行。”

陆嫣的心忽然一热,耳垂也烧红了,她小声说:“我、我为什么要努力啊。”

沈括微微展颜,认真地问:“你不想和我念同一所大学?”

这一刻,陆嫣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八百码加速跑的心跳声,嗓子干哑,紧张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沈括抬眸看着远方山隘,继续说道:“如果想和我念同一所大学,最后一年,你要努力了。”

“沈括,你什么意思。”

她咬了咬下唇,低着发烧的脸颊,都不敢看他。

心潮澎湃。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沈括的指尖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背,但也不过一瞬,便收了回来。

“陆嫣,如果是我认定的事情,一生都不会放弃。”

他低醇平静的调子缓缓响起――

“所以隔了这么久,我才真正鼓起勇气、下定决心。”

陆嫣感觉自己的心脏真的都快炸了。

鼓起勇气,下定决心。

是表白吗,为什么要在这么平常的时刻,她所幻想的表白,一定是要在浪漫的星空下,或者午后静谧的花园里,有鲜花也有礼物

不不不,这一切都不重要,完全不重要,只要是面前这个男人,就算在厕所门口都不重要

厕所,她为什么要想厕所!

啊,要疯了!

“陆嫣。”他唤了她一声:“你在听我讲话?”

“我在、在听啊。”陆嫣的手紧紧抠着自己的毛衣洞洞,强迫自己专注:“你说厕所门口。”

沈括无奈:“我说下定决定…”

“哦哦哦!下定决心…”

他在表白!他一定在表白!

“或许你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

“不会了!”

听到这句话的陆嫣反应还算迅速,连声否决:“不会,不会有比你更好的人了。”

少年嘴角轻扬了扬:“听我说完。”

“你说。”

“或许你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因为现在的沈括不是最好的沈括。”

他眸子里泛着笃定而自信的光芒――

“但未来的沈括,绝不会让你失望。”

陆嫣的眼眶有点热了,她太知道未来的沈括是何等光景,他所攀上的巅峰是所有人都难以企及的高度。

陆嫣摇了摇头,忽然握住了他的手腕:“你想错了,沈括,现在的你就是最好的。”

沈括低头看着她白皙的手背,苦笑:“现在有什么好。”

迷茫与困顿交织的少年时期,生活一团糟,进退无门,能有什么好。

“反正,我更喜欢现在的你。”

努力、真挚、热忱的你。

他反捏住她的手,用力握了握,陆嫣能感受到他掌心的湿汗,他也很紧张。

不过几秒,他便矜持地松开了她。

陆嫣发现沈括这人,自控力真的强到令人咋舌,而且极擅伪装,表面不动声色,平静无澜,谁都猜不出他的心思。

陆嫣也收回了手,揉揉手臂,紧张地说:“虽然有点困难,但是我一定会努力追上你的脚步,我也想和你念同一所大学。”

“嗯。”

“那我去看看我的分数啦?”

她转身就想开溜了,而沈括的手臂忽然从后面伸过来,揽在她锁骨的位置,用力将她往自己怀里紧了紧。

陆嫣猝不及防,背靠在了他平展紧致的腰腹。

他低沉的嗓音在她耳畔响起来:“那就定了?”

陆嫣感受着他的呼吸轻挠着她的耳鬓,抬头,阳光透过树梢晃着眼。

“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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