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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1 / 1)

“盛副团说家里请吃饭,非让我带着扁头一块儿来,你们平时那么帮衬我,我也没啥拿得出手的东西,这是我亲手缝的汗衫,当是一点心意,你可别嫌弃。”

厨房里的三人接连停下手上的活……

亲手缝的汗衫还叫拿不出手?这年头布得多珍贵啊!

可问题是给一没有任何亲缘关系的已婚男人送亲手缝的衣裳,这不合适吧?要是真有心,大可以送给盛利媳妇或者盛利的娃,再不然直接送布也成呐!

“倒是真会谢人,全给谢盛副团那儿去了。”王胜男拧着眉头小声嘟囔。

盛利媳妇青着脸,“咣当”把手上的搪瓷盆摔水槽里。

宋恩礼赶紧摁住她,“别急,你这要是出去一发火,之前的努力不都白费了?你越生气人越高兴,到时候盛利还得怪你不懂事,可千万不能让她得逞。”

王胜男有眼力见,在宋恩礼说话的时候她已经轻手轻脚把厨房门关上,“就是啊盛嫂子,我四表嫂说的对,她是我们家最聪明的人,你听她的准没错。”

“那我咋办?今天送衣裳明天洗衣裳,后天呢?怕是要代替我住进来吧!”

“也得她等得到这天。”宋恩礼冷笑着脱下围裙塞王胜男怀里,“你俩继续洗菜,我先出去看看。”

盛利父母中午都在单位吃饭不在家,客厅里只有四个大人和仨孩子,扁头正跟盛利家的大儿子在玩一套五颜六色的积木,是去年孩子生日的时候宋恩礼送的,最小的那个还不会走路,正在摇篮里睡得香。

盛利欢喜的拿着新汗衫在身上比,“嫂子你这么客气干啥,我这都是应该做的,你攒点布也不容易,回头我让我媳妇想法子给你整点儿,给扁头也做身新衣裳。”

深色汗衫仿的是商店里的款,用的虽然是普通的棉布,但做工挺精细,看得出来做的人很用心。

只可惜心思用歪了。

“黄大姐手艺真不错,这线脚比缝纫机车的还细密,要不回头你抽空帮我们家萧和平也做一件吧,我不会针线活,怪委屈他的。”宋恩礼笑眯眯抢过汗衫,有意无意往萧和平那边斜了一眼。

正在和小孙下棋的手蓦地一抖!

“不要,除了媳妇和娘,我不穿别的女人做的衣裳。”萧和平义正言辞,严肃的样子看上去像宣誓。

见宋恩礼露出满意的表情,他才松了口气。

小孙背对着宋恩礼朝他竖起大拇指,盛利却是不屑的抢回宋恩礼手上的衣裳,“老萧真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就爱瞎矫情,百货公司里卖的衣裳还不都是别的女人做的?你不也照样穿。”

“那不一样,那是我媳妇给买的。”

“萧和平,你胡说八道啥呢!”宋恩礼眼瞧着黄小麦的脸快被尴尬给淹没,这才歉意道:“不好意思啊黄大姐,我们家萧和平就是不会说话,他不是针对你,主要是我这人吧平时心眼挺小,他就挺在意我的感受。”

刚主动让帮着做衣裳,这会儿又说的自己心眼小,不是故意的谁信?

黄小麦好半天找不回脸上的笑,干巴巴的咧开嘴角,“你们两口子感情真好,真让人羡慕,我们家孩子他爸还在的时候啊就爱穿我亲手做的衣裳,说是贴心合身……”

说话间,她已经掩面。

白面皮的人一哭就容易脸红,甭管真伤心假伤心,看上去就是比别人多几分哀情。

盛利急得直瞪萧和平,“嫂子,过去的事儿就让他过去吧,你不是还有我们嘛,我们都是你的家人,有啥事儿你尽管吱声。”

厨房里又是“咣当”一声……

萧和平看着都替盛利着急,他媳妇让他说这些话还不都是为了点醒这家伙,偏偏人缺心眼到没药可救,亏得他媳妇脾气好,这要是换做他们家红旗,早他娘掀桌子翻脸了。

敢穿别的女人做的衣裳,连皮带衣裳一块儿扒!

“盛副团真是勇气可嘉。”连小孙都忍不住夸赞。

好好的一顿午饭,就因为黄小麦的眼泪而变得气氛万分诡异,餐桌上一个个大眼瞪小眼,差点没吃噎着。

借口送宋恩礼回家,盛利媳妇一路上又抹了几次眼泪,“你都看见了吧,我们家那口子也不知吃错了啥药,成天三迷五道,根本听不进去劝。”

这事要说麻烦还真是不容易解决,黄小麦虽然有歪心思可毕竟没表现在明面上,起码当事人盛利就没看出来,在盛利眼里这就是一可怜善良又能干的女人,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把话直接说开,不然说不定还得被人反咬一口。

不过有句老话说的好啊,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宋恩礼故意拉着她走慢几步,跟前面的萧和平和小孙错开老长一段距离,小声提醒她,“你不是在你们厂工会上班吗?那可是咱工人的娘家,有苦难找工会,个人问题啥的你不帮着解决解决?她黄大姐一个人带着个娃多不容易,你就没想过让人帮着解决解决?”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她特地加重了语气。

盛利媳妇眼前陡然一亮,“我这就去找人帮忙!”

她们厂工会里那些个中年大姐最喜欢干的就是这档子事儿!解决苦情小寡妇的个人问题,大功劳一件啊!

当然了,黄小麦好歹也是军嫂,见识过盛利萧和平这样优秀的男人,仗着自己有几分小聪明眼界又高,一时半会儿指定瞧不上要跟寡妇处对象的男人,所以这事还得耗得起慢慢磨。

好在纺织厂里不乏娶不上媳妇的临时工,他们自身条件并不好,收入也低,干的都是厂里最重最累的粗活,却总因为户口在城里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看不上乡下姑娘,,非得也跟正式工似的娶上个有城市户口吃商品粮的城里媳妇,一拖二拖,基本都拖成了三十上下的大龄男青年。

黄小麦本来长得就好,二十来岁的看上去跟没生过娃似的,听说她每个月除了工资还有一份部队里抚恤金可领,又是工会干部家的亲戚,哪怕是个带着拖油瓶的寡妇,一时间也成了个香饽饽。

每天都有人主动给她拎水打饭干活,有时候还特地等在她家门口问她有没有啥需要帮忙的,烦得她根本腾不出时间来纠缠盛利。

这个时候,距离萧和平从满蒙回来已经过去大半月,首都那边关于严首长的案子也总算有了些消息,不再深沉大海。

宋恩礼一直都在默默关注这件事,担心萧和平会被严党的人报复,也担心严朝宗会因为这个大伯受牵连。

哪怕他是举报人,可政治这种事不好说。

情况的确有些复杂,原本严朝宗跟伍先生做交易的条件是除掉萧和平他才会拿出最后那份关键性证据,一举拿下严首长,可中途在满蒙那出了这么个乱子,他自己又保着萧和平回来了。

萧和平没死,关键性证据他自然也不同意拿出,这么一来,那些被划为严党的人为了保命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全都反指被人陷害,严首长身上看似坐实的罪又开始风雨飘摇。

省城小道消息多,萧和平担心宋恩礼从哪儿打听到严朝宗的情况会跑首都去,早早跟他娘商量好,决定这两天就回老家。

偏偏事情就是怕啥来啥,小孙这边才刚把火车票定下,宋恩礼已经听说了严朝宗被半软禁的事,暂时连首都都不出了。

“到底啥情况,萧和平你就不能对我说句实话?大叔不会有危险吧?”一整天,她坐立不安。

萧和平没把严朝宗设计害他的事告诉宋恩礼,可毕竟是死里逃生过来的,听到她担心严朝宗难免气不顺,“这老狐狸不坑别人就不错了,一肚子坏水儿他能有啥危险,你有这闲工夫担心他还不如担心担心我。”

宋恩礼气噎,“萧和平你咋说话的,要不是大叔帮忙你能活着从满蒙回来吗?这种时候能不能把你的小醋坛子先收一收?”

萧和平闷闷不说话,吊着一只胳膊往行李箱里装东西,“反正他不会有事,你尽管把心放肚子里,这说生就要生的人了,少操点有的没的心,回老家。”

他又不是白让严朝宗帮忙的,这孙子自己给自己降了辈分,非要当他儿子的干爹才肯出手帮忙。

“回就回。”去哪儿也妨碍不了她。

“走开,你个残疾人少碍我事。”宋恩礼把他推一边,自己挺着个大肚子开始收拾东西。

这趟来省城,好些军嫂都问起她肚子里的娃,知道她要回老家生没法去看望,便提前把要送给小婴儿的东西送来,十几二十号人,还加上萧和平平时买的,又是满满一大堆,收拾起来都费劲。

很快,夜就暗了下来。

军属楼里安静,一点轻微的动静都显得格外清晰。

萧和平刚帮着宋恩礼把行李箱放地上,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宋小姐,有人想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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