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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字据(1 / 1)

且说府尹着人去钱府仔细勘验了那缸荷花,回来又唤了郑仵作询问,这样是否真的能够达成目的。郑仵作也是头一次听说这种手法,听罢沉思道:“倒也并非绝无可能,只是凶手须得对仵作行足够了解。”

府尹心想,看来,此事多半被那沈三娘料中了。那女孩小小年纪竟有这样玲珑机敏的心思,还真是难得。也不知她所猜测的知情者为何人,少不得又要把她请来府衙详细商讨。

就这样,沈嘉嘉下午时又来了府衙。这次来时,身后还跟着个男人。那男人面皮发黑,身材瘦小。沈捕快一看到陌生男人跟着女儿,一阵紧张。那人进了衙门口,也甚是紧张,再被一个人高马大的带刀捕快盯着看,更紧张了,一个劲往沈嘉嘉身后躲。

沈嘉嘉见到府尹,行礼完毕,介绍那瘦小男人:“府君,此人是瓦舍里的口技艺人,人送绰号‘孙百鸟’,说的是他能模仿一百种鸟的叫声。”

孙百鸟平生第一次和这样大的官说话,十分拘谨地行了个礼,“见过府君。”

府尹好奇问道:“你真的能学一百种鸟?”

一提这些个,孙百鸟便自信了许多,说道:“不止是鸟,只要是声音,小人都学得。”说着,抬手掩口,随便学了段山洪暴发的声音。汹涌澎湃,滚滚如雷。在场众人听了都是一阵心惊,倘若没有提前知道这声音出自孙百鸟,怕是都已经开始往外跑了。

府尹点头称奇,接着又问沈嘉嘉,“沈三娘,此举是何用意?”

沈嘉嘉笑道:“府君稍安勿躁,我想带他见一见马氏,顺利的话,真凶今晚便见分晓。”

到晚上竟刮起了风。钱府先是死了家主,接着主母与少主人都被官府带走,一下子弄得阖府上下阵脚大乱,外头秋风怒号,一阵阵刮得人心惶惶。

这时候官府又派人看管了他们,弄得谁也不敢轻举妄动,怕稍有不妥,被当做同党抓了去。

兰香把荷香生前的衣裳用具都整理好了堆在床上,她不敢往那边看,甚至,她不敢待在这个房间里。她想换到别的房间睡,可管家多事,说是案子尚未查明,所有人都不许乱走动,让她忍一忍。

她只好忍一忍。

晚上她不敢熄灯,于是点了灯坐在桌边缝衣裳,衣裳缝错了好几次,最后她放下衣裳,扶着桌沿发呆。

风把窗户吹开,在室内卷起一阵阴风,烛火被吹得忽明忽灭。兰香起身,关好窗户,一回身发现不知何时,门也被吹开了。

她压下心中害怕,又去关门。关好门转身,看到桌边凭空多出一人,她吓得“啊”的一声尖叫。

那人桃衣绿裙,与白天从井里打捞出来的荷香一模一样,此刻披头散发,浑身湿漉漉的,隔着一丈远,兰香都能感受到她身上扑面而来的水汽。

兰香吓得腿软,她想拉开门逃出去,却发现好端端的门,突然就打不开了!

她瘫软在地上,牙关大战,结结巴巴道:“你你你,谁谁谁……”

“呵,”那人笑了一声,“你不认识我了,我的好姐妹?”

因为那人头发挡着面庞,看不清脸,原本兰香心里除了九分害怕,还是存着一丝怀疑的,眼下听到对方开口,她一丝怀疑也没有了。就是荷香,她与她朝夕相处,这个声音绝不会认错!

荷香幽幽怨怨地说:“姐姐,你知道吗,井里真的好黑,好冷啊……”突然语气一变,厉声道,“是你!是你害死了我!我把你当亲姐妹,你却害我性命!今日你也死了罢,我们到阴间,继续做姐妹!”

“不是我不是我,”兰香吓得哭喊道,“不是我!”

“你不仅害死了我,你还想害死大郎,既然你这样没心肝,那不如今日我把你的心肝都挖来吃了吧……”

“啊啊啊不是我!是二郎,是二郎杀了你啊!是他从身后打了你的头把你推进井里,你只是没看到!我是亲眼所见的!大郎也是他陷害的,你去找他啊!”

“哈,你已经骗我做了鬼,如今还想让我信你?”

“是真的!我只是帮二郎递些个消息,他说事成之后可分我三成家产,他给我立过字据的,字据,字据……”兰香说着连滚带爬地蹭到床边,从床板底下翻了翻,翻出一封信递给她,“你看!他才是罪魁祸首!”

荷香并没有接信,而是阴恻恻地说:“所以,是你把我的秘密都告诉了他。他该死,你也该死。”

兰香两眼一翻,吓得晕了过去。

此时,门从外面推开,府尹身后跟着捕快并沈嘉嘉等人,走进房间。

“荷香”撩开头发,露出一张黑黢黢的面皮,有些讨好地问道:“府君,小人学得可还好?”

“嗯,不错,”府尹点点头,扭脸问沈嘉嘉道,“你是怎么猜到兰香有问题的?”

“凶手想要用这个方法陷害钱大,需要准确掌握钱大的行踪,尤其是他与荷香私会的时间,这种私密的事情除了钱大与荷香本人,其他人很难知晓。倘若有,那大概也只能是被荷香视作姐妹的兰香了。除此之外,荷香与兰香深夜长谈,当晚便有了留书,随后又被杀害,留书刚刚好成了最关键的证据,这一切都太巧了,使人不得不多想。我猜测,这留书也是兰香撺掇荷香写的,荷香以为写这封留书可以作保命符,却没想到,反成了她的催命符。”

沈嘉嘉说话时,沈捕快弯腰,从晕倒的荷香手里拿起那个信封,拆开看了一遍,里头确实是钱二立的字据,大意是倘若他钱二主持钱府,可将钱家产业的三成分给兰香,具体原因没写,底下签了名字与指印。以沈捕快处理民间纠纷的经验,他觉得这兰香怕是被钱二骗了。字据倒是真的字据,可这等大事,立字据通常需要有威望的人作见证,若无见证,往后撕扯起来变数很大。

不过,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实在也没办法找人做见证。这字据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府尹一声令下,众人立刻拘了钱二郎回去连夜审问。那钱二也是有骨头的,咬紧了牙关一句话也不说。到第二天,沈捕快从衙门里回来给沈嘉嘉带了句话。

“钱二说要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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