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条,张剑建议利比亚交战双方保持克制,国民军尽快停止进攻,双方争取以和平手段去解决争议。
同时呼吁马布鲁克释放李穗斌等所有被其控制的华创员工,不要去学那些恐怖分子,走向一条不归路。
在那些被困人质问题上,张剑还让关瑜代表他隔空对马布鲁克说两句话。
张剑要说的是哪两句话呢?
第一句是:“智中仁者方能成功,疯狂之人必入绝境”。
第二句是:“杀我同胞者死,犯我华人者、纵逃千里必惩击”。
其实说白了,张剑就是用过这三个决定,在给马布鲁克一个信号:我支持你小子反击,但是不支持你搞分,更不允许你伤害我的同胞。
利比亚的钱、财产留给你,你小子把我的员工、尤其是我的同胞都给我送到摩纳哥去。
你要是敢伤一人、敢杀一人,我对付其他绑架我华人的犯罪集团、恐怖分子的原则,对你小子同样适用……
关瑜的记者会召开同时,中国驻利比亚大使馆迅速行动起来。
就在关瑜的记者会结束时,迫于中国、俄罗斯、法国的压力,利比亚国民军只能暂时停止进攻、撤出被其占领的汪达尔领地。
当国民军派出代表,开始去和马布鲁克和谈时。
那小子收到了张剑隔空对他的喊话,作为学生、他当然明白张剑喊给他的话是何用意。
所以就在和谈开始后,马布鲁克第一时间便将以李穗斌为首、3321名华创集团的各国员工“礼送”出他的领地,交给了中国大使馆派去的代表阚文敏。
当得知马布鲁克放人的消息之后,张剑刚刚想长舒一口气。
可是坏消息却随即而来,让张剑愈发地愁眉不展。
又是个什么消息,让张剑愁上加愁了呢?
这次消息是来自于联合国的,美国人动议、英法等国赞成,联合国安理会颁布了一项新的决议。
这项决议的主要针对是苏莱曼等北非国家,其核心内容只有一个:所有北非国家,无论是合法还是反对派,不得再雇佣任何国家PMC人员前往其境内为内战服务。
苏莱曼、埃塞国、埃及和利比亚四个国家,更是明确地被点名要求必须即刻启动司法程序、修改现行法律,将雇佣兵犯罪列入四国法律制裁范围中去。
联合国的这个决议,为什么会让张剑愁上加愁呢?
那是因为这个决议一出,苏莱曼的巴希尔很难扛得住来自联合国的压力,估计很快就要宣布结束与“蓝狮”安保的合作协议。
而正在苏莱曼活动的,这些“蓝狮”安保的员工则不再受军事特权保障,一旦出现战争中致他人死亡的情况,极有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变成通缉犯。
当然了,员工都可能面对的情况,作为最高指挥官、张剑更是可能会遭遇到。
那些潜伏在苏莱曼政权内部,长期以来视“蓝石榴”特勤旅为眼中钉、肉中刺的人。
肯定会抓住这个机会、根据这项决议,日后将张剑变成一个遭国际刑警组织全球追捕的通缉重犯。
只要是三观没问题的人,谁都不会想着让自己去变成一个极度重犯。
张剑的三观没出问题,自然也不希望自己变成惶惶不可终日、只能东躲西藏的罪犯。
所以当得知联合国的这个决议后,张剑第一时间的思考是:人质还救不救?
如果继续营救人质,一旦巴希尔迫于联合国的压力,即刻下达召回“蓝鹰”突击团的命令。
那么到时候自己的行动必然是中途停止,会让格罗斯和扎耶夫知道“蓝狮”公司遭遇了此等困境,将不会再成为凌于他们头顶上的利剑。
一旦让扎耶夫得知这个情况,以那个该死罪恶魔头的一贯做事风格。
他肯定会对整个北非地区的华人、华侨展开疯狂的袭击,借以宣泄他被压制了这么久以来的郁愤。
不行,绝对不能让扎耶夫现在就知道联合国的那个决议,已经让“蓝狮”安保面临困境、不能给他任何胆量去报复任何一个同胞!
心中产生这种坚定的想法那一刻,张剑果断地发出了一道命令:孙东彬加快与丁卡人的谈判,最多一个小时后、全团必须立刻展开营救人质的总攻行动。
逾期丁卡人不投降,三个炮兵连、空中打击部队立刻对其展开覆灭性打击,杀光那些丁卡人……
当张剑向丁卡人发出最后通牒时,又一个更让张剑愁眉不展的消息传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刚刚结束的一次例行发布会上,当被问及“华创集团”利比亚危局、“蓝狮”安保大量雇佣中国老兵前往非洲参战的问题时。
那位发言人代表中国官方做出了三个表态:第一,“华创”系在中国只是合法的企业,并未开展任何PMC招募、培训活动。所以该集团在国内进行的投资,将得到与其他企业相同的待遇、保护。
但是该集团在海外从事的雇佣兵行业活动,中国官方不支持、不反对、不会允许其PMC业务进入到中国境内展开。
第二,利比亚大批华人华侨已被汪达尔部落全部释放,人质危机在张剑董事长的努力下已经得到解决。
对此,中国官方对张剑先生表示感谢,但是同时呼吁张剑先生尽快离开非洲,停止中国法律不认同、不允许国人在海外从事的行业。
同时,中国官方也正是呼吁那些正在“蓝狮”安保工作的中国人,尽快返回国内或转做其他行业。
任何人、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是什么身份。
无论其在海外还是国内,只要其犯罪,中国都将不纵容、不包庇、不放过。
第三,中国滨海市华创集团的项目,因其资金来源中有一部分属于PMC行业收入,经辽东省政府会议、已正式暂时停止。
中国支持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但不支持老兵以做雇佣兵作为最大牟利的发展渠道。
中国支持所有投资正常运营,但不欢迎、不支持被中国法律所否定的资金以任何形式,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