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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捡到金疙瘩(1 / 1)

梁西亭笑得得意,伸手在鼻尖上一挑,回答:“为了让这畜|生听话,我可是下了本钱的,整整一条鸡腿呢!”

“汪汪汪——”

大黄扭头朝梁西亭狂吠了几声,那声音似乎在抗|议。

你才是畜生!

你全家都是畜生!

梁西亭拿着狗绳的手哆嗦了一下,紧忙过来,将大黄交给高云端。

“接下来,你看住他,剩下的交给我们!”

说着话,梁西亭朝小弟们一挥手,几个人兴奋的应和一声,浩浩荡荡朝村外的树林走去。

高德村外就是猿啸山,山峰没多高,但是树木茂盛,山里藏着不少宝贝,但也有凶猛的野兽,一般村民是不敢来的。

如今冬天树叶都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整个猿啸山看起来就有些寂寥了,一眼能看到远处的山头。

“你们来这里做什么?这山里可有狼!”

高云端拉着大黄,忍不住开口。

虽说平常也没见过,但是晚上能听到这边传来的狼嚎,正是因为这样,高德村几乎家家都有狗,以防狼群攻击村子。

梁西亭手里拿着一个巴掌长的飞刀,扭头看向高云端,不以为意的咧咧嘴。

“放心吧,我们这么多人呢,手里还带着家伙,就算有狼出来也不怕,更何况,咱们又进林子深处,就在外面。”

“你们是要打野兔?”高云端看看梁西亭几个人手里的工具,一下子反应过来。

猿啸山里野生动物不少,但是也有危险的,比如狼和蛇,其中还有不少毒蛇,这边的毒蛇很猛,人们几乎不敢随便进山狩猎,但现在是冬天,蛇要冬眠,倒是个好时候。

昨晚一场大雪,将地面覆盖了个严实,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的,这么冷的天,就连狼也躲在山洞里不出来了。

雪地对于野兔来说活动起来困难,正是抓野兔的好机会。

“汪汪汪……”

这时候,大黄停住,朝着右侧方向叫了起来。

梁西亭顺着方向看过去,就看到一只灰色的野兔从地上蹿了起来,一蹦老高的朝着远处跑。

“嘿!自己撞上来的,追!”

梁西亭兴奋的大吼一声,拿着手里的家伙就追了过去。

几个人也紧忙跟着冲了过去,一时间,本来寂静的山林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

高云端没他们那个精神劲儿,也不想傻呵呵追兔子,就拉着大黄在边道上慢慢的走。

从山口进去,往里走,不多远就是葫关口,葫关口的道路很宽,是从猿啸山通行的唯一道路。

之前边境打仗,军队也是从葫关口通过的,就连玉子羡的父亲,锦衣侯当年运送军饷也走过了这条路,也是在这条路上出事的。

想起锦衣侯,高云端就忍不住叹息,不光因为他是玉子羡的父亲,更是惋惜这样一位忠良将领就这样被冤死在牢里,不,不是冤死,而是被人残害。

利益,在利益的驱使下,那些人真的是丧心病狂,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

一路顺着梁西亭几个人离开的方向走着,明明是这样开阔的地方,高云端却感觉心口一阵沉闷,说不上来的难受。

“汪汪——汪汪汪!”

这时候,大黄又停了下来,朝着道路一旁叫唤起来。

高云端停下脚步,顺着大黄叫的方向看过去,这一次,却并没有看到兔子,连只田鼠都没有,光秃秃的一片,只有枯叶啊。

“大黄,你是不是看错了?”

高云端拉着绳子就要走,可向来听她话的大黄,这一次却不听话了,扯着绳子朝刚才的方向走了过去。

大黄个子很大,跟个藏獒似的,高云端这瘦小的身板在大黄面前,明显处于弱势,还不等她想明白,就被大黄拽了过去。

大黄并没有进林子里面,而是在道路旁边停了下来,它低着脑袋在地面上嗅着,忽然,又开始叫唤。

高云端听不懂狗语,但是,她见大黄朝着一个地方叫,肯定是有缘由的,往前走了几步到跟前,蹲下身来。

“汪汪——汪汪汪——”

大黄依旧朝着被枯叶覆盖的地面叫着。

高云端看看地面又看看大黄,从旁边捡了一根树枝,蹲下来,用树枝扒拉开那些枯叶。

这一扒拉,竟然从枯叶下面扒出来一颗金晃晃的小球。

金疙瘩?

听说锦衣侯运送的那批金子就是在葫关口消失的,难不成,还有落下的?

高云端浑身一震,紧忙将那金疙瘩捡起来,然而,手指触碰,眼前出现分析画面时,她脸上的兴奋却逐渐沉了。

成分分析,这东西并不是金子,确切来说,应该是化合物,而且,其中成分并没有金。

可是这样看着,这的的确确是金子啊!

第一次,高云端见到分析芯片里都没有存储的东西。

难不成是分析芯片出了故障?

她也不确定,但还是将那金疙瘩小心翼翼的放进了口袋里,随后又在刚才的位置附近找了找,找了半天只找到了一小块,比刚才那金疙瘩还要小。

她刚刚站起身来,梁西亭一帮人就回来了,一个个兴高采烈的,后面两个小弟手上还拿着好几只兔子。

“四爷,大收获!你瞧!”

说着话,梁西亭一转身,后面拎着兔子的几个人便走了上看来,一共六只又肥又大的野兔,够他们吃一顿了!

“我们还带了酒来,今晚在瞎子叔家喝酒吃烤兔呗?”梁西亭咧着嘴,满脸兴奋。

平常人家可不让他们这么闹腾,更何况,他们这当地有名的混混,一般人可不敢让他们进家门的,也就瞎子家了。

瞎子一个人住,也不理会他们,只要他们能制服大黄,随便在家里干什么,不放火就行。

加上瞎子家里简单,院子也大,够他们一帮人撒野热闹的,如今倒成了他们聚会的重要地方。

“行啊,有酒有肉,瞎子肯定欢迎你们!”

高云端撇撇嘴,拉着大黄往回走,并没有提及金疙瘩的事情。

一帮人浩浩浩荡荡回了瞎子家,刚进门,就见瞎子在院子里磨刀。

高云端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这老鸡贼,倒是提前都准备好了!

“你们先剥皮,我去准备些东西!”

高远端说着话,进了瞎子的厨房。

来的多了,在瞎子家吃饭的机会也就多了,高云端嫌弃瞎子做饭没什么作料,便将自己做的作料拿过来一些。

烤兔肉,虽然兔子是新鲜的,但是没有作料,只是纯肉也不好吃,趁着梁西亭和瞎子处理兔子的时候,她开始准备烧烤用的东西。

人多了,干活就是快,不到半个时辰,兔子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这边高云端处理好摘下来的内脏,梁西亭那边已经架上火,开始准备烤了。

农家小院,院子外面,一片白雪茫茫,院子里面,架起了篝火,众人围在篝火周边,火苗照亮一片,暖烘烘的,真真是热闹非凡,就连经常不爱凑热闹的瞎子也难得的出来跟众人一起坐在篝火旁边。

他依旧不怎么爱说话,只专注于喝酒吃肉,倒是梁西亭一帮人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高云端一边给烤肉上刷油,一边放作料,兔肉在火架子上靠着,发出“滋滋滋”的声音,香味很快飘了出来。

大黄本来还在狗窝里美美的吃着蘸了肉汤的饼,此刻闻到外面的肉味,顿时感觉嘴边的饼就不香了,从里面钻出脑袋来,朝着篝火的方向“汪汪汪”的乱叫。

一会儿功夫,肉差不多烤熟了,众人用刀子直接从兔子身上往下割肉吃,蘸着高云端提前配好的作料,一口肉下去,鲜嫩入围,油星在唇齿之间流淌,真真是人间美味。

“我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

梁西亭吃的满嘴都是油,一边说着话,往高云端身边凑了凑,“四爷,你是神仙吧?怎么什么东西到你手里都变得这么好吃!”

这马屁都拍到天上去了。

高云端扭头给他个白眼,然后将刚烤好的肉递给他。

梁西亭拿着肉串,心满意足的缩了回去,一边吃着,举起酒杯。

瞎子没他们那么闹腾,但也跟着喝了几杯,火苗照亮众人的脸,明明外面这么低的温度,大家却一点都感觉不到冷。

新鲜的兔肉,加上自己配置的作料,高云端也有种久违的感觉,好久好久没有吃到这么香的烤肉了。

更重要的是,盐是细的,还有辣椒,和一些不常见的作料催发出来的香味,这才是现代的味道。

这个年代的作料其实并不少,但是,很多东西被他们视作野菜或者不能吃的,比如辣椒和胡椒,这里其实是有的,只是人们知道能做调料。

如今高云端自己动手做了辣椒面和胡椒面,用来做饭更提高了味道的醇美,入口,让众人惊叹不已,自然是他们没吃过的味道了。

众人吃得差不多了,高云端将骨头给大黄拿过去,他们吃的时候特意没吃那么干净,有意给大黄留了肉。

见大黄看见骨头,撒了欢的蹦跶,狗眼都发光了,也不管旁边的热闹了,心满意足的抱着自己的骨头躲进了狗窝。

晚上回家,众人已经吃完饭了,出门的时候,高云端跟雷氏说了不回来吃,也没做她的饭,此刻,各自回各自的房间,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高云端回到屋里关上门,拿出那个金疙瘩,仔细研究,可依旧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

这东西从外表来看,的确跟金子长得一模一样,软硬程度也差不多,可分析出来的数据,却并不是金子,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正看着,门口传来脚步声,还不等高云端反应过来,雷氏就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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