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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吧,把阎老大的身份武功,行事风格,都给我细细讲一遍。”
陈平大马金刀坐在倒塌的香案碎木板上,就像将军端坐白虎堂,眼神平静无波。
几人一看他神情,立刻镇静了下来。
仿佛迎面而来的狂风骤雨都不算什么,分外的令人安心。
“阎老大暗地里管着这条街道乞丐流民,算是个小头目,平日里其实没有多油水,不过,听他自己吹嘘所说,是烧三柱香的正式弟子,去酒楼饭店不要钱……”
“是啊,还听他说,经常跟兴庆府的捕头一起喝酒,估计是往脸上贴金,抬高自己的地位,倒是街上三十二家店铺收取例银,都是他带人亲自去的。”
“前段时间董香主下令,每条街道必须缴纳纹银百两,他交不出来。因此,疯狂压榨我们这些人,石头里面都想榨出油。以前,我们还能藏着几文钱,偶尔买两个馒头,后来,就没人胆敢再这么做,那天,那天……”
小桌子瞄了瞄陈平的断腿,没有再说下去。
“……”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话,把阎老大老底掀了个干净。
听了一会,陈平明白了,阎老大是何许人也。
这家伙是七色堂青字堂手下的大头目,以后世的话来形容,就是麒麟街扛把子,负责收取商家保护费,并且,控制乞丐团伙乞讨。
或许,还控制着一些小偷小摸创收。
反正,不干好事那种。
当然,这条街的收入,他也不能独吞,还必须给香堂上供。
也因此,疯狂的压榨手下人等。
这人死不足惜,问题是,打死此人,怎么应付七色堂的报复,就是個问题。
……
左断手弓着腰,快速的在阎老大和瘦高个身上摸索着,很是熟练。
搜出了一点碎银,加起来约莫有三两多点,其余的除了瘦高个亲自携带的黑铁短刺之外,阎老大身上还有一小瓶酒,一个粉色肚兜,一条不明用途的泛黄长条白布。
这些东西都堆到陈平的身前。
花脸儿蹲在地上,细细拆开陈平伤腿之上绑着的断竹杆,看到又开始流血,低声嘀咕了一句。
见到左断手搜出来的一瓶酒还有长条白布,眼睛就是一亮,拿了酒水淋在伤口之上,稍稍清洗了一下,就想拿白布来裹伤。
“那块布不能要。”
陈平连忙阻止。
“哦。”
花脸儿疑惑抬头,也没有坚持,于是拿过鸳鸯戏水的肚兜来当绳子。这东西绸布做的,扔了可惜,留下也没谁有脸拿来穿,当废物利用了。
“说说武功吧,我看阎老大力量强横,身手很是不凡,也不知有什么门道?”
陈平想了想又问。
他其实不想露怯,但是没奈何,自己前身的记忆,一点也不知道,连自己怎么就成了一个乞丐都不知道,更别说这几人的来历了。
还有,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朝代,身处环境武力值高低都不知道,偏偏来这没多久,直接就干死两人,其中还有一个是帮派头目,显然不是没有后患。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对方不死,死的就是自己。
被打断手脚,能不能活得下去,大傻都知道了,自己这些人不可能不明白。
对于陈平的问话,几人没有一个感到意外,似乎是接受了他发热烧坏了脑子,不太记事的毛病。
左断手对武功方面比较了解,闻言答道:“阎老大在我们看来,自然是很厉害的高手。正常情况下,就算是十个人围攻,也难伤他分毫,反而会被生生打死。但他毕竟只是外功修练者,筋络未曾通透,只是练到骨头,算是不入流。”
“倒是董香主,有传闻称他已经开始洗髓换血,外家功法练到极为精深的地步,若是他来寻我们麻烦,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咦,你能看出阎老大的武功层次?”
“这个不难,若是阎老大练筋大成,筋膜连成一片,后颈就不是七哥你拿着劣铁铲柄轻易刺穿的了……最多入肉半分,会被卡住。”
左断手理所当然的回道。
陈平注意到,这小子开始称呼自己为“七哥”,不再是称呼“瘸子哥”,应该是先前干掉阎老大的行为,得到了他的认可。
真够现实的啊。
“这么说来,我们只要过了董香主那一关,就可以高枕无忧?”
“也不是,董香主是干大事的,眼里没有我们几个小乞丐,反倒是手下三个副香主,狐狸、黑狼、花豹,这几人会过问一下。据我所知,阎老大是跟着狐狸常三思常副香主的,他死了,常副香主不可能不管。”
说到这里,左断手紧皱眉头,望向屋外黑沉天色,面上有了焦虑神色。
陈平仿佛没看到他脸上的急色,也根本没提逃跑的事情,低头思索,“常三思,好名字,狐狸这种生物总是狡猾的,不会很莽撞,以此为号,应该是个谨慎人。”
他没有仔细打问这位常副香主的实力到底如何。
事实上,就连阎老大的真实实力,也远远超过现在的自己,更别提副香主了。
在这古代社会,又是混江湖帮派的,很少会出现能者在下,庸者在上的情况。
因为,无能的人,很快就会被人暗地里打死了。
那么,可以认为,常三思的武功比董香主的洗髓换血要差一些,比阎老大这种锻骨境界要强上不少,至少就是练筋大成,反正,打是打不过的。
得另想他法,破开困境。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天都黑了,听几人议论,晚上还要宵禁。正常情况下,位高权重的常副香主会身处温柔乡中,没兴趣急赤白眼的来寻几个小乞丐的麻烦。
毕竟,死的只是帮派之中一个小头目而已,又不是他爹,并不用连夜奔丧。
更有可能,那逃走的活口,根本没什么胆量夤夜禀报给副香主,想见到人都难。理论上来说,这一晚上是安的。
“想走的话,就离开吧,随便找个地方躲着。待得明日天亮,想办法混出城也可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好过在这里等死。”
陈平没想过要逃,他腿伤,走几步路都难,逃个毛线,就算不被人在暗夜里当成贼子直接砍了,一到天明,也太过显眼,直接会被逮住。
还有一个原因,如果来的是黑狼或者花豹两人“追凶”,他是一点心思都没有。
是狐狸常三思的话,就还有得谈。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把准脉搏,阎老大和瘦高个的死,也不是不可揭过。
“我不走,七哥在哪,我在哪,生死同。”
花脸儿抬起头,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
草,这是个爱哭包。
“我们兄弟也不走,那天田七哥从臭水沟把我们拉出来,不嫌弃我们是阉人,今日又杀出生天。不管怎样,我都跟着。”
小凳子面相阴柔,此时白净脸上有着异样的狠厉,像是要吃人一般。
小桌子没说话,只是重重点头,显然也赞同自家弟弟的话。
左断手叹了一口气,眼神中第一次有了波动:“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活下去,但是,七哥你把我从野狗嘴里救下,还给了吃的,这条命,卖给你又如何。”
合着这些人是自己原身救下的啊。
这是什么大善人。
不用问了,大傻肯定也是自己救下的。
别说他了,那家伙已经死了,被阎老大一脚踢死。
死得如同蝼蚁,没有一点价值。好在,自己几人也算是帮他报了仇,算是可以闭眼。
“让我好好想一想。”
陈平有气无力的挥了挥手,想要带着这帮小乞丐一起活下去,难度好像有点大。
不过,他不慌张,自然有不慌的道理,倒不是因为胆大。
先前打死阎老大那会,眼前似乎看到一个细小透明光球,直奔眉心。冥冥中能感觉到,这应该是机缘。
忍了好一会,终于忍不住,心中想着那光球,视线突然恍惚,看到一条白花花的蚕虫,正趴在云雾中睡着大觉,身体一涨一缩的。
死死盯着白蚕,有一些明悟涌入心中。
[春秋蚕(二转)]
[天赋:溯源夺运、蜕茧重生]
[根骨:4(中人之姿)]
[悟性:3(平凡)]
[劫运:2(破境)]
[福缘:1(改命)]
[功法:游身八卦掌(精通)、弹腿(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