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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好杨可,邹夏就只身踏上了验证真相的未知之旅。
第一站是张延顺居住的小区,张延顺死后,那些地痞流氓可能不会再出现在这栋小区里,所以他从张延顺的邻居口中问出了那些人平时相对活跃的地区。
找上门。
“知道张延顺是谁吗?”
在一间夜开酒吧大闹一场后,邹夏踩着倒在地上的酒保的肩膀问道。
“知知道,他以前经常跟在磊哥后面过来喝酒。”
“磊哥?”
“程磊,在附近一带名气很大,主要负责民间借贷贵重物品抵押的生意。”
“民间借贷就是高利贷呗?”
“也可以这么说。”
“张延顺平时都跟谁混?除了你嘴里‘磊哥’的那伙小团体之外。”
“就跟磊哥,是磊哥带他出道的。”
“出道?”
“就是正式带出来活动,告诉周围的团体或者店家,从现在起他替我做事,我保护他安”
“张延顺死后,磊哥有什么反应吗?”
“这不知道,但是张延顺死后到现在磊哥都没来过店里,好多人猜测张延顺的死可能和磊哥有关,他已经离开了宁安市,躲到外地去了”
“你们没有和他联系过吗?”
“没有,他只是我们的一个顾客而已,我们酒吧也不是给他开的。”
“行,现在联系他,告诉程磊,我有辆顶配宝马,新车,打算抵押。”
“让他来这里见我!”邹夏随意的从酒柜上打开一瓶白酒,给自己倒上一杯,看着酒保慌里慌张的打电话。
其实邹夏已经做好了程磊有可能已经死了的心理准备。
已经在思考要是这通电话不通自己又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了解真相。
但是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期间,酒保的那通电话,通了。
酒保害怕的看了邹夏一眼,谨慎的编着各种谎话,给邹夏的借口润色了很多,这才骗过了程磊。
“他说,他很快就到”酒保抹了把眼泪道。
邹夏坐在吧台上,品着略带辛辣的美酒,也不搭理酒保,以各种新花样,在手里摆弄着还愿,甩出一朵朵漂亮的刀花。
程磊抵达酒吧的时间约是40分钟之后。
进门的时候,他就已经察觉到了异常,酒吧里让邹夏闹的非常混乱,各种酒瓶摔碎在地上,刺鼻的酒精味道充斥在空气中,各种设备也歪斜的摆着,然是一副刚刚经历过激烈斗殴的模样。
常年混迹在道上,根本不用人提醒,程磊就已经联想到了事实。
自己被那个酒保坑了!
想到这里,他一边骂娘,一边就转身往外跑。
反应速度很快,但是还是晚了点。
从他走进这家酒吧的瞬间,就已经暴露在了邹夏的视野中。
“彭!”
半满的酒瓶,几乎是擦着他的头皮,摔在了酒吧门框上。
程磊下意识扭脸,然后就看见了,坐在吧台上,隔空朝他举杯的邹夏。
少年白净,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模样。
不像铁板。
“是你把我找来的?”程磊问道。
“你,”邹夏端着酒杯从吧台上往下跳,然后踩着轻快甚至有点古怪的步伐,来到程磊面前。
不识茬的问了句:“你认识张延顺这号人吗?”
程磊听闻脸色骤变,扭脸就打算跑,但是衣服被邹夏从后面死死拽住,两脚在地上摩擦了好几下,硬是没能从他手里挣脱。
“看来你们确实很熟!”邹夏笃定道。
在听见张延顺这个名字过后,程磊脸上的表情变化很有趣。
先是怔愣,然后有些惊慌,最后才是恐惧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对自己和张延顺那晚杀害的女学生有多少了解?”邹夏问道。
“你是特队吧?我可没杀人,虽然平时没做过什么正经生意,但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程磊外表是30多岁的中年男人,身上应该有大面积纹身,脖子侧面露出一颗精美的龙首,头发稀疏有点秃顶,牙齿很黄,不知道是常年吸烟所致还是其他问题,体型很富态,但不是肥胖,肉很结实,属于没有明显肌肉块,但是肌肉比例大于肥肉的类型。
这样的人从外表真看不出有什么智慧可言。
但是偏偏他头脑就很清晰,而且很冷静,被邹夏抓住,第一反应不是要打倒邹夏离开这里,而是以自己确实杀害了一名女学生的经历,揣测邹夏的身份,进行辩驳。
在他的意识里,万一邹夏是特队,自己首先没有袭警,其次自己没有承认自己认识简小雨。
对方手里要是没有决定性证据,自己多半是能逃过一劫的。
他不是张延顺那种半吊子学生,那晚他做了很多防护,指纹,dna,可以确保通过任何渠道,自己都不会被发现。
“我要是特队,我们就不会是在这里见面,而是在警局的审问室里。”
邹夏冷笑着把还愿刺进程磊的大腿上,然后再抽出。
伤口很深,但是他手法很准,没有伤害到任何的动脉,所以不会流很多血。
程磊当场就趴那了,剧痛从腿上袭来,他来不及思考其他的,下意识嘴里就发出了一声惨叫。
听着都疼。
但是邹夏却不为所动,继续问道:
“那个被你们杀害的女生叫简小雨,你对她了解多少?提醒你一下,现在才刚刚开始而已,要是你不老实,很快你身都会被捅出这样的血洞。反正也不是什么特别机密的问题,早答晚答都是答,但是区别在于早答你还有可能走出这扇门,要是晚了,说不准我哪刀就捅在了动脉上,你说呢”
“操,你,你不能好好问”程磊头上很快冒出一层白毛汗。
是疼的,也是吓得。
邹夏没有再开口,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不满,程磊腿上立马又多出了一道新鲜的刀口。
“我说,我说”
程磊又是一声杀猪般的惨嚎,同时也不敢在抱怨,乖乖说出了自己知道的情况。
就像邹夏说的那样,这不是什么机密,说了就说了,自己又不是啥保密机构的,犯不上去赌命。
而且他知道了,邹夏应该确实不是特队,不是相信了邹夏的片面之词,而是就没有特队会这样问问题,好家伙,前后没有两分钟,自己腿上就被捅了两刀。
混了那么多年,程磊深知一个道理——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但不要命的也怕不拿命当一回事的。
程磊不是宁安市本地人,他老家是乡下的,前两年过年回家打麻将的时候和隔壁桌起了冲突。
以程磊的性子,那种情况,就算没有个十万八万,至少那桌人也得每人排着队给自己磕头赔罪。
但是他却选择了息事宁人。
原因无他,那桌上有个男人,他认识,并且很熟。
那个男人杀过人!十几年前,当着村里很多人的面,砍死了企图强迫自己老婆的村长!
最终宣判的时候,他是过失杀人,只判了十几年。
但是当年程磊亲眼看见了,他很平静的把村长砍死,就像宰了一只鸡一样平静,拿着血淋淋的菜刀,在村里逛了大半圈。
脸上始终带着一抹让人不明所以,却很吓人的笑容。
那天,那个已经年近50的男人,又看了自己一眼,同样的平静表情,毫无波澜的目光,意味深长的笑容
别说找麻烦了,程磊当场吓得腿都软了。
还过年?
当天就收拾行李,从乡下跑回了城里。
所以程磊对于类似的危险人物,感觉很灵敏,可以说他能混到当今的地位,这种灵敏的感觉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同样的,从邹夏捅了自己的那一瞬间,他就意识到,这个看着斯斯文文的年轻人,内心里绝对藏着一只凶狠的野兽、
他不是那种把生命当儿戏的人,
但是却是那种更残忍的,把人当玩具的人。
这样的人,就是存在于人间的恶魔,远比村里那个蹲了十几年的杀人犯还狠,还让人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