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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的装逼已经不加以掩饰了,实际上这才是年轻时候刘邦的本性。
他本就好华服犬马声色,就喜欢大排场,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混混作态,就是个混不吝,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在丰县混不下去。
至于到了沛县厮混,走过人生大半,才有了老混混老油条的作态。
雍齿看着面前恨不得把车开到自己脸上的刘邦脸色变的阴沉起来。
说实话,雍齿和刘邦并没有太多交集,雍齿是丰县本地望族,刘邦在丰县厮混的时候只不过是一个声名狼藉的小混混。
雍齿也只是当面嘲笑过刘邦,但是他从未把刘邦放在眼里,哪怕后来刘邦在沛县略微混出来一点名头,对于雍齿而言他依旧不放在心上。
无非就是结识了几个吏员和一些浪荡子罢了,能有什么大能耐?他可是丰县的坐地虎。
可是现在,时过境迁了,一切变的不一样了。
刘邦身上穿着比他还要精致的华服,驾驭的双架马车是雍齿家中都没有拥有的,还成为了赵泗的门客。
赵泗啊!
那可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人物,所谓的丰县坐地虎,对于赵泗而言,其中的差距远比雍齿和刘邦的差距还要大上无数倍。
始皇帝近臣!
仅这五个字就能够说明一切。
倘若还不够的话,那么赵泗于东郡立保王驾不失,锤杀魏氿身负重伤,始皇帝因此在东郡大开杀戒,从郡守到本地豪强被弄了一个遍……这则消息也能够证明赵泗的地位。
这样的人雍齿别说惹不起了,对方甚至碾死雍齿都不用问问雍齿是谁。
“原来你成为了赵侍郎的门客,以前却是我小看你了。”雍齿低着头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句话。
他低头了,他也必须低头。
坐地虎可以不怕县令,但是赵泗是谁?那是中央特派员!
但是刘邦是个纯纯的混不吝,他可不管什么尴尬不尴尬,装逼生硬不生硬,他讨厌一个人是直白的,更不会因为自己发达了装腔作势故作大方。
“说错了,主公现在是郎中!”刘邦摇头笑了笑上前故作大方的拍了拍雍齿的肩膀尔后开口笑道。
“我还记得当年我带着猎犬出去游玩,雍齿你亲手开弓射杀了我的猎犬,我愤怒的找伱质问,你不屑和我这样的小人物计较,扔给我十五钱。”刘邦脸上带着唏嘘。
“那是我年轻时候不懂事才犯下的错误,现在我时常会感到后悔。”雍齿低头开口。
“是啊,可是就是因为如此,从此丰县的人都小看我,认为我连自己的猎犬都保不住,我也在没有脸面在丰县厮混,这才跑去了沛县,我每次想到这件事情都十分生气。”刘邦摇了摇头。
“如果您还计较这样的事情,我愿意为我犯下的错误向您道歉,并且赔偿你的猎犬……”雍齿沉声开口。
刘邦注视着在自己面前低下头颅的雍齿看了许久。
他真的很恨雍齿射杀了自己的猎犬,但是没必要了。
“你是丰县的豪强,家产不再少数,可是哪怕你倾尽家资,又如何能够买回来当初跟随我的猎犬呢?”刘邦复而大笑,转身驾车离去。
徒留下雍齿站在原地,周围人指指点点,面色铁青。
上车以后,刘邦看着站在原地的雍齿,还有身旁的几个随从,啐了一口唾沫扬长而去。
真威风啊!
出门有随从跟随,前呼后拥,聚成一团,行人莫不避让。
不得不承认的一件事实,年轻的时候,雍齿的一切,就是刘邦那会的目标。
然而,大不相同了。
雍齿,算什么东西呢?丰县?沛县?丰沛之地,太小太小了!
仅仅是自己驾驭的双驾马车,都足够压的整个丰县喘不过来气了,太小,太小!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什么,也知道这一切都是谁带来的。
一次想都不敢想的邂逅,一个做梦都没想过的事件展开,他的人生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也终于让他能够昂首挺胸的站在丰县,走在归家的路上。
钱财才是人胆!
什么狗屁的低调,刘邦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自己出息了,老刘家最被人看不起的老三刘季出息了!
和雍齿的邂逅算是了却了刘邦的执念,他驾驭者豪华马车,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笑容。
“主公真真大方啊……”
太大方了,这样的赏赐实在是太大方了。
一辆双驾马车,车里还有一箱金银布匹。
一辆保时捷和百万现金,谁能经得住这样的考验?
一路驱车,这次刘邦就不再生硬的下车和人装逼了,只不过每次遇到认识的,特意停车打打招呼寒暄寒暄还是有必要的。
车架摇摇晃晃,不断行进,没过多久,就来到熟悉的村落附近。
那是生育养育刘邦的小村落,习惯的让刘邦心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或许是近乡情怯。
所谓的近乡情怯,也无非是因为离家太久,担忧家中出现了什么变故,父母老人身体的情况有所改变,自己没有干出来什么事业的彷徨……
以往困顿刘邦的事情大抵都是如此。
老父亲的怒骂呵斥和白眼。
沉默寡言的两个哥哥偶尔的劝诫和沉默的拒绝。
两个嫂嫂的冷漠和嘲讽……
他总是躲着这里,躲着这个家,摆出来一副混不吝的样子,去想尽办法逃避。
又能怎么办呢?
家中一共就那么点田地,可是刘邦兄弟三人,若不是刘邦被自愿舍弃了田地继承,两个哥哥上哪里娶媳妇成家立业?
难道要撕破脸和两个哥哥争田产,让整个家都不安宁?刘邦干不出来这样的事情。
到了熟悉的村落,熟人就多了很多很多。
原本冷漠,嘲讽,戏谑,拿着他刘邦逗乐的村民乡老,换了一副嘴脸,围着驾驭马车的刘邦啧啧称奇。
“呀!刘季,你这是发达了?”村口的二婶子脸上带着惊讶,满是沟壑的脸上怄出来最深的笑容。
“刘季,我就说你这小子行!”
是谁?或许是惯看不起自己的二大爷,平日里说话总是冷言冷语,今日语气也颇为感慨呢。
“刘老三?”
刘邦愣了一下,只见一个稚童正跳着往这边看去。
这个小家伙刘季有印象,惯是村子里最皮实的娃,父亲是个混不吝,母亲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泼辣,给娃养成了这种没教养的德性,以前刘邦回村,这小子没少故意拿刘邦逗乐子。
刘邦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还在思考着该怎么整治一下这个小娃的时候,只见他那十里八乡以泼辣出名的母亲就在他头上狠狠地扯了一巴掌。
脸上哪有甚么泼辣,挤着笑容对刘邦开口:“都怪俺们,平日里给这小子惯坏了。”
泼辣妇人的男人只是闷着一张脸,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明明是最熟悉的地方,明明是自己长大的地方,却给了刘邦一种最大的陌生感,在那一瞬间,刘邦眼底满是恍惚。
不一样了,切切实实的不一样了。
以前嘲笑过挤兑过刘邦的,现在脸上的笑容比谁都殷切。
他开着双驾马车衣锦还乡,乡邻不知不觉把他簇拥到人群中央,唠着家常,他打开了……
嘿,就连村尾巴住的寡妇都迫不及待的想为他展示花丛中央……
刘邦不是个憨的,打开车架,里面是他早就采买好的一应小礼物,有麻布布匹,还有各种各样的东西,还有山里的干货和一些糕点。
车架已经走不动了,能攀关系的攀关系,纷纷旁敲侧击刘邦是如何发达,寻思着能不能拉扯一下。
甚至有人隐晦的表示希望刘邦把自己家里犯事的人摆平,毕竟,他们从小看刘邦这小子都行。
村口的喧哗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就连乡老和里正都来了。
所谓的乡土情,不是能落在每一个人头上的。
谁让刘邦是个混不吝呢?谁让在场的人大多数都心虚呢?
就连乡老里正说话,都得看看刘邦的微表情,毕竟这小子是真的混不吝,拿乔论辈分可拿捏不住刘邦。
“呀,刘太公生了个好孩子啊!”
刘邦一听就笑了。
他爹都成太公了!
嘿!
以前可是都不怎么听到这样的称呼,不知不觉之间,竟然成了潜移默化的事实。
“刘太公!刘太公!”你家老三回来了!
有人奔走告之……
直至寒暄许久,人群自发的避开一条道路,拄着拐杖的刘太公站在了刘邦面前。
佝偻的身形看起来也不在强壮,他皱着眉头审视着刘邦。
“老三成了赵泗的门客嘞!”
“老太公好福气啊,我从小就看这小子行!”
刘邦脸上也带着满满的笑容看向自己的父亲笑着开口道:“始大人常以我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
刘邦真真是个混不吝,这样尴尬的问题在这样的场合他也能够开口问的出来。
刘邦的老父亲脸上闪过一丝愠怒沉声开口:“归家!”
刘邦没有动。
刘太公重重的用拐杖敲在地面上。
“归家!”
“我虽然老了,可是还是能够提着拐杖教训你!”刘太公眯着眼睛。
“嘿!这就回这就回……”
刘邦霎时间软了蔫了,陪着笑容哄着自己老父亲归家。
他是个混不吝不假,但哪里会让自己的老父亲在这么多人面前下不来台呢?
刚刚的询问,只不过是过去积年累月下来的心酸的质疑罢了。
(冇了,人物刻画,担待一下,没个人场景一个人的性格根本立不起来。总不能是单纯的集邮,下章就好啦,不会每个人都水一下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