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这边的闹剧,很快就传到了林九娘的耳里。
她忍不住眉头上扬,这动作还真够快的。
这么快就勾搭上了,而张超也被他们弄成了一个听话的傀儡。
有意思。
抬头,看向林东,“看来你们昨晚做得不错。
安在山已经起了疑心,你让人去盯着他,适当的时候加把火,逼他主动去找他背后主子的把柄。”
林东点头表示知道,随后继续道,“林娘子,还有一事。
朝廷出了诏书,三皇子准备在十日后登基为帝。”
林九娘点头,嘴角翘着笑了起来,很好。
秦越做皇帝,没那么快过河拆桥,她好歹还能过段舒心的日子。
同样,十日后,他登基时能不能顺利登基,怕也是个未知数。
躲在暗处的老鼠们,可不会轻易让他做皇帝。
林九娘摇头站了起来,嘴角轻勾:
“走,咱们去会会丰隆银庄,我,这么大的一个客户在这,他们应该不会拒绝吧。”
林东轻笑,“我去套马车!”
很久没见林娘子主动出击了,他有些期待。
但在出门时,却被人拦住了。
姜家的人,不对,应该说四皇子秦野的人,拦住了她的去路:
“安庆郡主,姜小姐请你过去她府上一聚。”
“滚,”林九娘淡淡地送了他一个字。
秦平富低着头,不卑不亢,“安庆郡主,还是请吧,你闺女现在已经在去姜家的路上。
你不到,你闺女应该会很想你的!”
林九娘的脸直接沉了下去,扭头看向林东。
林东会意。
拔剑的同时,快速朝对方攻去,直取对方的项上人头。
秦平富心一惊,身体下意识的往后退去。
但却晚了。
林东的剑落在了他的肩膀上,一个用力,剑刃划破他的衣服,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剑伤。
鲜血,瞬间浸透他的衣服。
秦平富手捂着伤口,狼狈地往后退了几步,抬头时平静的双眼终于多了一抹惊惧。
一击得手,林东立即退回到林九娘身旁。
林九娘一脸冷漠地看着秦平富:
“这是给你的一个教训,我告诉你,我闺女若出事,就算他是四皇子我也一样剁了他!”
秦平富心一惊,收起了脸上的轻视,他知道她是说真的。
忽然有些后悔听姜末与的话。
他压低了头,“安庆郡主,请放心,没人会为难林姑娘。
姜小姐请她过去,不过是想成亲前聊下天罢了。”
“哼!”
林九娘冷哼了一声,直接朝他身后的马车走去,准备上马车。
但在经过秦平富时,林九娘却忽然朝他扑了过去,而她手中同时也多了一把匕首,匕首直接朝他胸口方向刺去。
秦平富吃惊,他万万没想刚才林九娘的下人出手后,她还会亲自出手。
也因为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之前的男人身上,忽略了她,导致林九娘动手时,他没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等反应过来时,却已经迟了。
噗嗤!
匕首入体的悦耳声音,让林九娘满意。
松开手,她往后退了几步,双眼欣赏的看着他胸口的匕首:
“碰我的人,你可以死了。”
在她面前嚣张、摆谱,找死!
他主子秦野,都不敢这般嚣张,不过是个没胡子的假男人,惯得你!
砰!
秦平富直接摔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而他带来的人,直接被吓跑了。
林九娘没管他们,而是看向林东,“让人把尸体送去给燕王,让他把尸体给扔到秦野的府上,提醒秦野,管好自己的狗。”
林东点头,转头朝身后喊人。
而林九娘脸色阴沉得可怕,姜末与,你为什么就学不乖?
姜末与这边,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归功于跑回来的两人。
“这,才是林九娘,嚣张、霸道。”姜末与轻笑,挥手让人下去,然后让一旁的丫鬟给自己上妆。
女为悦己者容。
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姜末与满意。
这才是她姜末与才该有的气度,之前的她,脑抽!
她明明可以成为京城所有女人羡慕的对象,只可惜,她走错了路。
现在,她把路给纠正了。
姜末与站了起来,抬脚朝外面走去。
此时,林可妮也被带到了姜家偏厅。
她不想来的,只可惜,林俐被人骗走了,然后松鹤楼里的叛徒和姜末与的人勾结在一起,里应外合,她不来也得来。
她很好奇,这姜末与脑子有病吗?
强迫自己来这里,就不怕她娘杀过来?
看来这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皮痒,又想挨揍了。
林可妮一脸淡定的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既来之则安之,她娘,应该也收到她不见的消息了,不慌。
姜末与来时,刚好看到这一幕。
忽然有些明白韩不乙为什么看上她了。
虽没出色的外貌,但那一身的气度,可不是一般人所拥有。
自信、落落大方。
就算是被人请到自己这里来,脸上也不见有丝毫的惧怕之色。
人啊,冷静下来之后,就能看到一些自己以前看不到的东西。
就比如现在。
以前总觉得自己是最优秀的,却不知别人也不比自己差,只是自己迷了眼。
林可妮看到了她,嘴角轻勾:
“你这请人的方法,还真是特别。”
“不然请不来你们,不是吗?”姜末与脸上带着一抹淡笑,抬脚缓缓的走了进来。
林可妮不想和她废话,直截了当:
“说吧,大张旗鼓地请我来有什么目的?”
她可不相信这女人没目的,这女人就是一个疯批。
她娘说的。
这种疯批,为了自己的目的,啥也敢做。
更何况,只是弄死别人而已,又不是弄死自己。
自己爹娘,都能下狠手的人,你就别指望她会对你手下留情。
“这个,还是等你娘来了,一起说吧,”姜末与挑眉,“毕竟,有些话,我不想说两次。”
看到林可妮看向自己,她嘴角勾了下:
“放心,你娘很快就到了,不会让你等太久。”
林可妮挪开眼,果然是疯批美人。
不对!
她算不上美人。
就算她脸颊打再多的粉,也藏不住上面的疤痕。
破相了。
还有她的手。
林可妮有些好奇。
听说她的手是烂得见骨头了,现在不知道怎样了。
可惜,全藏在了袖子里,看不到。
林可妮有些惋惜。
姜末与没错过她的眼神,但她现在根本就不在意,甚至,还亮出自己的双手:
“是想看这个?”
林可妮惊。
光秃秃的,就只剩下个大拇指,她剩余的手指头呢?
“好奇吗?”姜末与嘴角轻勾,狰狞从眼底一闪而过。
慢吞吞的用袖子把自己的手给藏了起来,一脸漫不经心:
“我的手,过年时冻伤了,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开始溃烂,一直没好。
等我进大牢时,伤口就彻彻底烂了。太医说了,切掉,还能保住我的命。若要保留着手指头,我命就没了。”
所以,她为了命,选择弃掉了自己的手指头。
林可妮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的,姜末与不一样了。
她收起了原本藏在心底里的轻视,对自己够狠的女人,绝不好招惹,而且还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这样子的姜末与,让人害怕。
因为,没人能猜透她的心理。
就比如现在,她根本就看不透这女人把她们请来的目的。
但绝对没好事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