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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碰瓷小提姆(1 / 1)

杰森陶德的黑历史有了,作为公平的化身,达米安觉得不能厚此薄彼,提姆德雷克的也得有。

所以,白天没事的时候,他打算带着小维迪斯去碰瓷提姆德雷克,为了不打扰他上课,还特意挑了周末去碰瓷。

提姆德雷克,法律名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八岁,是哥谭一位普普通通的富家少爷,父母俱在,父亲杰克德雷克和母亲珍妮特德雷克是一对恩爱夫妻,每天过着寻常富家少爷的小学日常。

其实达米安和小维迪斯蹲在哥谭小学的树上好些天了,就为了偷偷观察小德雷克。

小维迪斯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奇怪,像传说中的变态,但是她觉得说了达米安也不会听她的,所以干脆闭嘴不说。

“可恶!他才八岁,就有一米三了!”达米安嫉妒的红了眼。

提姆德雷克可是和布鲁斯韦恩一样的社会阶层,德雷克家比不上韦恩家,但也积累了几代,产业颇为壮观。这样的家庭,他作为独生子,自然是精致养大的男孩,每天吃穿用度都是精心搭配出来的,保证他营养均衡,过的舒适。

所以,不存在杰森陶德那样营养不良,瘦瘦小小的可能。

只会展现全部的潜力,健康的成长。

八岁的提姆德雷克完全是电影里的英伦小绅士,白净的脸蛋还有一丢丢婴儿肥,穿着统一的学校制服,领带打的一丝不苟,湛蓝的眼睛很是灵动。

总之,是个漂亮乖巧的小男孩。

如果把他丢到杰森陶德面前,绝对会被后者啃的渣都不剩。

谁又能想到,这样父母双全,家庭和睦,有这幸福快乐童年的富家小少爷,以后会自己送上门,成为罗宾,走上打击罪犯的道路。

按照正常的轨迹,他应该老老实实顺着父母的安排,继承家业,成为哥谭上流社会蓝血贵族中一员。

不过……哥谭最纯的蓝血贵族就是蝙蝠侠,这么看的话,提姆德雷克是罗宾,也没什么好稀奇的了。

有钱人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要说身高,小维迪斯也羡慕嫉妒恨,忿忿不平,“就是!我十一岁了还是一米!”

达米安瞥一眼身边缩着的小肉团子,扎心道:“纠正一下,你是,不到一米。”

小维迪斯据理力争,“四舍五入就是一米!”

“一米很高吗”达米安惊讶反问。

达米安,看剑!

上课走神的提姆德雷克撑着脑袋看向窗外,想缓缓酸涩的眼睛,结果发现窗外那棵树剧烈的摇晃起来,树叶子跟下雨似的直往下掉。

起风了

不是起风了,是两只蝙蝠崽打起来了。

盯了几天,终于到了周末,达米安决定实施碰瓷计划。具体的执行人是小维迪斯,没有原因,因为她小,还有一张无辜的憨批脸。

蝙蝠家一致认为,如果有拐卖儿童的案子,那让小维迪斯去钓鱼执法最适合不过。白胖健康看起来还纯真无辜,简直是人贩子见了就走不动道儿的存在。

而且……

其实亚裔儿童在欧美更好卖,总有变态有不为人知的特殊癖好。

可惜不知道哥谭的坏人们怎么了,这两年来只拐女人不拐儿童,累的史蒂芬妮忙死了,偶尔提姆还得反串一下。没办法,他俩年龄合适,史蒂芬妮本就是女性,而提姆身材挺合适,迪克和杰森都大了点,肌肉块儿不太适合女装,金刚芭比可没人去拐。

其实不拐儿童完全是因为btbby的存在,拐女人顶多被蝙蝠女孩或者红罗宾盯上,要是拐儿童,来的铁定是btbby,谁能扛得住她断子绝孙的烂招儿

还没出过碰瓷任务,小维迪斯对于达米安的交代很迷茫,这个瓷要怎么碰呢

小维迪斯自知演技很差,看上次连装晕都装不好就知道了,所以这个碰瓷她真的很为难。

达米安恨铁不成钢,“笨,跑过去抱着他喊哥哥就行,就说迷路了。”

小维迪斯想着之前达米安诓骗杰森喊他师父喊他哥哥,就很不服气,“现在的提姆明明比我小,为什么要喊哥哥!”

达米安翻个白眼,伸出两根手指头把猪猪妹连脑袋带人转个身,让她对着面前的玻璃看,“自己照一照,你哪里看起来比他大了”

一米不到的小幼崽,脸蛋因为婴儿肥圆嘟嘟的,还有双下巴,甚至还有可爱圆乎的小肚锅,怎么看都只有两三岁的样子。

说是侏儒都没人信。她不是单纯的矮,而是真的长不大。

“哼!我长寿!”心里不爽的小维迪斯嘴硬道。

达米安不置可否,一如既往的扎心,“可是赛亚人的平均寿命还没人类长,你们长寿的前提是半道儿没有战死。”

小维迪斯:“”

你说的对。

小维迪斯被灌输的记忆中就没有一个赛亚人是寿终正寝正常老死的,基本都是在青壮年就光荣的被打死了

烦死了,好好地哥哥就偏偏长了一张嘴。

今天是周末,提姆被德雷克夫人带出来玩,脱下了英伦绅士风的制服,穿上了可爱的背带裤,脚上蹬了一双适合奔跑的运动鞋。看也知道德雷克夫人是想让他多跑跑跳跳,结果这孩子无趣的很,从家里带了一盒新的乐高积木出来,就坐在垫子上自己对着说明书搭乐高玩。

惹得和手帕交聊天八卦的德雷克夫人直翻白眼,可是真的说两句吧,手帕交就会说她凡尔赛,别想要这么乖巧的孩子还没有呢,就她见天的在这作。

最差也就是提姆不搭理自己,小维迪斯想着提姆总不会跟杰森那样,一言不合就跟她打起来,甚至烂招频出。

于是小维迪斯真的就跑到提姆德雷克跟前,一屁股坐到他对面,然后盯着他手边的小零食小点心瞅,玩是不想玩,吃她是真的想吃。

身边来人,提姆德雷克一开始以为是他那活泼的母亲,结果等了会儿没听到她在耳边啰嗦些有的没的,出于意外,便抬头看去。

然后看到了一个脸生的小姑娘,白白胖胖的小团子,黑亮的小鹿眼滴溜溜转,看着就是个皮的。

提姆德雷克不记得今天有哪位阿姨带来的孩子是眼前这一位,于是扭头往四下都看了看,没看到有跟这孩子相似的亚裔,于是自己脑补了一番,“你是迷路了吗”

小维迪斯轻轻的嗯了一声,然后指着提姆手边的吃的喝的,状似不好意思的微微低头,然而声音却异常响亮,“哥哥,我饿了。”

原谅提姆八岁的年纪见识太少,或者说他的社会阶层注定了他身边的人都没这样的,从未见过如此厚脸皮的人。

饿了,那就吃呗。

提姆德雷克想着母亲每次准备的都很多,但是从来都吃不完,回家很多都倒了,挺浪费的。他母亲就是典型的眼睛大肚子小,准备的时候这个那个都想吃,但是真的到吃的时候,三两口就饱了,然后就会催着他使劲吃,天知道他才八岁,根本吃不完这么多,最后再堂而皇之把浪费食物的名头怪在他头上。

于是,小德雷克把手边的零食点心都放到了小维迪斯跟前,甚至很大方的表示,“想吃多少吃多少,不要客气。”

小幼崽本就亮的黑眸更亮了,奶声道谢,“谢谢哥哥!”

不要客气~

有你这句话,赛亚人就不会客气的。

小维迪斯就这样心安理得的开始疯狂摄入,看的八岁的富家少爷提姆德雷克目瞪口呆。

蹲在不远处树上看戏的达米安觉得超丢人,还好现在他没在身边,不然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为了口吃的,至于吗让你去搭讪碰瓷,你怎么还吃上了!你还记得你要干什么吗

维迪斯韦恩,你可是韦恩家的小姐!这吃相比陶德那个东区出来的都要没眼看。

小德雷克想过这孩子嘴馋,但没想到这么能吃,不应该啊

这声称自己走丢了的小姑娘一点也不慌不怕,而且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名家定制的,想来家庭条件不会差,而且皮肤白里透粉,精神头十足,想来健康也没有问题。应该是和他一样被父母捧在手心长大,衣食住行都被细致安排的。比起迷路,他更愿意相信这个小姑娘是自己离家出走的。

可她的吃相真的很像是在家里受了虐待不给吃不给喝似的

小德雷克觉得这个小妹妹比手里的乐高积木有趣,看她噎到了,连忙递了杯果汁过去,装作随意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接过果汁吸一大口,小粉拳在胸口捶了几下,总算把这口气顺过来了,然后注意力持续分散的小维迪斯就没想多,老实答道:“维迪斯韦恩。”

“嘴边有果汁,擦擦嘴。”小德雷克边说边递了张纸巾过去,然后紧跟着又问,“是布鲁斯韦恩的那个韦恩”

还是那副闲聊的语气。

“是,又不是。”

小维迪斯下意识就回了是,她本来就是布鲁斯韦恩的小女儿,但是随即又想到这个便宜爹说他不是她爸爸,便又改口。

于是,提姆德雷克得到了一个很怪异的答案。

“好像没听说布鲁斯韦恩有新。”小德雷克不知为何情绪有些低落。

不知道怎么解释,小维迪斯就只能摆烂了,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接下来,小德雷克就安安静静看小维迪斯吃东西,等她把所有的零食点心一扫而空,才提议问道:“维迪斯,要一起放风筝吗”

问完,他才想起来自己还没介绍自己,“提摩西德雷克,你可以叫我提姆。”

“那提姆也可以叫我维斯。”小维迪斯礼尚往来,也让三哥幼年体叫自己昵称。

“好,维斯,我去跟母亲说一声,然后我们一起去放风筝。”

“好鸭~”

看着小德雷克跑远的背影,达米安冷嗤一声,完全不打算提醒小妹她已经掉入这个垃圾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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