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强调,西硫是一个专业的杀手!
当枭与娑没有按照他的计划追来,他就意识到不妙,肯定有什么环节出了问题。
从枭与娑往他刚刚包扎伤口的位置前进就可以得知,枭与娑至少刚才并不打算放过他,毕竟大家明显是不死不休的关系,怎么可能放任他活着离开。
将心比心,在有着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他也不会放过枭与娑,甚至会做出更加残忍、恶毒的举动。
那么为什么对方不追来?
突然,西硫想到一个可能性,对方知道他前方有怪熊。
再仔细思考,他意识到对方之前的埋伏就很有问题,仿佛知道他们一定会从那里经过,起初他以为那是因为对方故意留下脚印引诱他们过去。
但现在回头一想,未必是故意留下,因为那里并不是脚印的终点,而且根据记忆中的画面,他发现那片地里有两行脚印。
“那两个小鬼到底是不是人,人怎么可能……”
渐渐,他想到一个可能性,但这个可能性太匪夷所思,根本不可能,除非对方不是人。
这时地面在震动,他转身藏在一棵树后面,地面震动越来越近,接着他慢慢调整角度,希望可以骗过怪熊。
他躲避怪熊是在看到怪熊之前开始,毕竟他能够看到怪熊,那么怪熊必然也能够看见他。
这种最简单的预判,他还是可以轻松执行,唯一让他担心的是他的伤口。
野兽的嗅觉都非常敏锐,他的伤口渗血,血腥味很可能会被怪熊发觉,但现在他想跑也已经来不及了,毕竟他身上有伤,一旦快速跑起来,没有能够祸水东引的目标,百分百会被怪熊追上。
就像是克莱恩。
因为激怒怪熊,即使跑进地洞里依然是死路一条。
西硫紧紧按住伤口,屏住呼吸,只希望自己不会引起怪熊的注意。
一切正如他所想,地面震动越来越快越来越剧烈,最后怪熊喘气的声音都能够清晰的听见。。
怪熊从他不远处奔跑而过,他见怪熊没发现自己,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还好怪熊没有留意到他,否则刚才他必死无疑。
“活下来了!”
他慢慢坐下,一只手擦了擦汗水,心里轻松地想道。
既然怪熊现在没有发现他,那么接下来他只要走远,基本上不可能再与怪熊有交集。
不过就在这时候,四周出现奇怪的声音,声音密集而细小,悉悉索索之间快速的靠近,他站起来就看到一片黑色的潮水涌来,整个人眼睛瞪的极大,接着一只土蝼撞击在他的眼球上,他顿时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土蝼细小,但四根毒角却很长,刺穿他的眼球之后,毒素注入到眼球内,疼痛极其的剧烈。
这一刻,西硫总算明白为什么怪熊没有发现他,那是因为怪熊自己都在逃跑,哪有心情找他麻烦。
不过意识到这一点时,一切都已经迟了。
片刻之后,他就被大量的土蝼覆盖,等土蝼离开时,地面只剩下毛发与骨头。
幸好枭与娑已经跑出很远的一段距离,这一带并不在两人的听力范围内,两人一边跑一边选择方向,刻意避开林中的野兽,渐渐来到一座山丘之下。
“越过这座山丘就休息一会吧。”枭看娑跑的满头大汗,喘着气说道。
娑点点头,接着两人互相搀扶着上山。
这座山丘并不高,大概也就一百八十米左右,山中树木茂盛,杂草丛生,许多杂草都长到一米多高,两人往山上走,仿古陷入一片植物海洋。
两人手牵着手,走的非常小心。
虽然他们听力都得到增强,但有些动物依然非常危险,比如毒蛇。
事实上,耳鼠的天敌就是蛇,尤其是许多喜欢守株待兔的毒蛇。
这些毒蛇在攻击前都不会发出任何的声音,就连心跳都仿佛停止下来,而在攻击的瞬间,即使耳鼠听见毒蛇攻击时的声音也已经来不及避开。
枭与娑同样有这种缺陷,两人无法确定草丛里是否藏着毒蛇。
一般的毒蛇,他们并不惧怕,毕竟他们吃过衮衮弥尔的肉,身上有一层能量保护,毒蛇的毒牙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
但自然界有太多神奇的生物,难保不存在毒牙可以穿透能量鳞片直达血肉的毒蛇,因此两人依然不敢大意。
两人走着走着,突然枭眼睛一亮,快步向前停在一株植物前。
这植物差不多半米高,叶子分叉如两颗眼睛,而在叶子的中间是一枚果子,就像是眼珠子。
“枭哥哥,这是什么?”娑见枭激动的样子,不由开口问道。
枭取出一块干净的布,回答道:“这是眼珠果,有一道菜必须有这个果子。”
“什么菜?”娑好奇地问道,同时有些期待。
枭做的菜不但好吃,而且吃完对身体还有巨大的帮助,甚至让人获得匪夷所思的超能力,因此她渐渐喜欢上吃枭做的菜。
“那道菜的名字叫‘百目脍’,需要搜集一百种动物的眼珠子,然后经过很多工序才能够做出来,每吃一颗眼珠,吃的人就会随机在身体上长出一颗眼珠。”枭并没有卖关子,直接介绍道。
他一边说一边摘果子,而娑则露出嫌弃的表情。
一想到自己身上长出大量眼珠子,她就感觉不寒而栗,反正她打死也不会吃百目脍这道菜。
枭好笑的看了娑一眼,接着道:“不过还有另外一道菜,算是百目脍的改良版,只需眼珠果跟混珠鱼的眼球就可以完成,不但特别的好吃,而且吃完还会随机获得一种跟眼睛有关的能力,比如千里眼、透视眼之类的。”
“那枭哥哥知道哪里有混珠鱼吗?”娑眼睛一亮,开口问道。
枭摇头道:“不知道,不过混珠鱼因为眼睛很特殊,如同珍珠而闻名,只要找到大城市,应该可以在珠宝店买到混珠鱼眼睛做的珠宝,到时候直接拿来做菜就可以了。”
反正现在他们有钱!
正如他所说,混珠鱼之所以叫混珠鱼,其实就是因为眼球太像珍珠,甚至材质比珍珠还要好。这个世界也有鱼目混珠这个词,但这个词却是褒义词,意思跟我们所知道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鱼目混珠的意思类似于沙里淘金,即使在一堆鱼目中也可能藏有混珠鱼的眼睛。
“走吧!”
枭采集完眼珠果,小心翼翼的放好,对娑笑着说道。
他的心情很不错,毕竟如果可以得到透视眼,他就可以更容易观察狮蚁蜂,寻找到狮蚁蜂的弱点。
当然,得不到透视眼,千里眼也不是不能接受。
两人在草丛里继续前进,一路走走停停,枭时不时都能够发现一些可以用于烹饪的材料,按他的话说就是这些材料比较难找才需要搜集,但在他眼里其实杂草也是材料,只是杂草太容易获得,因此不需要刻意储备。
毕竟《大吃一经》里有言,世界上一切都可以用于烹饪。
泥土是用来做叫化鸡的材料,杂草可以用来做清草饼,即使是屎尿也可以用来调配药膳,只要有人能吃的下……
枭认同《大吃一经》的理论。
半小时后,枭与娑听到远处传来的吼叫声。
“是怪熊!”娑肯定地说道。
枭点头道:“嗯,感觉应该受伤了,不过土蝼杀不了怪熊,最多也就是让怪熊吃点小亏,我们继续走吧。”
他很了解怪熊与土蝼,在《大吃一经》里,这两种生物都是上佳的食材,弱点与优点都有描述。
怪熊在森林里就是土霸王,只要不遇到少数几种游荡型的野兽,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土蝼想要杀死怪熊,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怪熊困在地洞里,慢慢将怪熊耗死。
现在怪熊已经跑出地洞,土蝼不可能杀死一心想要逃跑的怪熊,最多就是让怪熊受点无伤大雅的小伤。
其实枭挺眼馋怪熊的肉,如果能够得到怪熊的肉做食材,他就可以烹饪出让人获得怪力的菜肴。
别看之前他杀死东谷跟贩奴队老大似乎很容易,但这完全是因为两者都没有跟他比拼力气。
东谷就不用说,当时如果不是眼睛被撒了小盐,一只手就能捏死他。
而贩奴队老大的力气同样比他大,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吃过衮衮弥尔的肉,贩奴队老大的力量已经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因此,枭其实光比力量,还远不如这些人。
两人继续往山上走,通过怪熊的吼叫声,他们可以确定怪熊是往另外一个方向离开,无论是怪熊还是土蝼,显然都不会跟他们两人再有交集。
半小时后,他们登上山丘顶端,枭站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往山的另一边眺望,最后发现远处有炊烟。
“那边有一座村子。”枭指着炊烟,对娑激动道。
有村子就意味着有店铺,有店铺就意味着他可以买到各种厨具。
实话实说,他真受够叶子做的锅,匕首削的木棍做的汤勺,还有其它零零总总的‘厨具’,等到了村子,肯定要买齐所有厨具。
再也不需要担心锅随时可能穿孔,而且有铁锅意味着他可以炒菜、可以焖菜、煎肉、炸肉!
“走吧!”
枭从岩石上跳下,对娑说道。
本站域名:.biqu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