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艾丽莎身穿蚕丝轻纱,白皙粉嫩的皮肤在薄纱下若隐若现,犹如刚出水的芙蓉,散发出淡淡清香。
纤细的双腿并拢,侧坐床沿,一双清明的双眸落在百丝虹上,认认真真地擦拭表面的污渍。
“你去哪了?”
艾丽莎这一句看似漫不经意的询问,却使得莫简初冷汗直冒。
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难道她发现我偷偷藏钱的事情了?
“我哪也没去……就一直蹲在门外……看月亮。”莫简初眼神飘忽不定,发动脑子疯狂搜索能够瞒天过海的借口。
“可是今晚没有月亮。”艾丽莎瞥了一眼窗外漆黑一片的天空说道。
“哦是吗!这月亮跑的真快,我看的时候它还在,我猜它一定是想家了!”莫简初额头豆大冷汗哗啦啦流下,尽管心虚不已,但仍强装镇定,装出一副“我什么也不知道”的无辜模样。
“你刚在门外的事情,我看见了,也听见了。你好像从口袋拿出了什么?金色的硬币?是什么呢?嗯?不会是你偷了我的钱吧?”艾丽莎不停变换着百丝虹的形态,似乎只要莫简初回答半句假话,便一梭子戳死他。
就在几种形态变换的一刹那间,莫简初忽然注意到百丝虹核心处闪耀着银光的纹路,他快步贴近艾丽莎,眼睛直勾勾盯着百丝虹,“我好像见过这种奇怪的纹路。”
艾丽莎被他突然贴近的举动吓得汗毛炸立,生怕他做出什么不合时宜的事情,于是把他推开,“你做什么?你不要靠近我!”
莫简初自知自己被误会了,赶紧指向百丝虹,羞红脸解释道:“我是在看你手上这把武器的纹路。”
听到此,艾丽莎的瞳孔闪过一丝震惊与迟疑,“你能看到百丝虹的铭纹?”
“通常情况下看不到,但在它变换形态的时候,我能看见一点。”莫简初手舞足蹈仍觉得自己解释不清,就想用翻书作为比喻,“就像翻书一样,大致看清书中某页的内容,如果翻得速度足够快,次数足够多,就越能看清楚。”
艾丽莎顿时眼睛一亮,坐直身体道:“嚯,原来你的眼睛能够观察这么细微的东西,那你能画出来吗?”
“应该没问题。”莫简初根据脑中的记忆,用手指沾湿水,在地上画出一个极其复杂的纹路。
这个过程持续了十二三分钟。
艾丽莎两眼逐渐放光,嘴角不自觉往上扬,她无法用惊喜或是高兴等词汇来形容此刻的心情,说话的语气明显欢快很多。
“想不到,你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描录出这么复杂的铭纹。或许,你有成为铭纹师的潜质呢!”
“我画的这玩意叫铭纹?”
“没错,铭纹,能够赋予武器生命。如果一件武器没有附有铭纹,那它和破铜烂铁没有差别,强度受到极大限制,无法进行自修复。简单来说,一件附有铭纹的武器能够随意摧毁一百件没有铭纹的武器。在现如今的战争中,参战方考量的最重要一项因素就是武器铭纹,它会最大程度影响胜利的归属。”
“呀,听着有点类似游戏中的‘附魔’。不过,是不是附一次铭纹,就能拥有百丝虹这样强力的武器呢?”
“当然不是了,铭纹之间亦有等级的区别,从劣到优分别为:无暇铭纹、圣洁铭纹、神级铭纹。无瑕铭纹的武器对比普通钢制武器在硬度高上一个档次,达到削铁如泥的效果;圣洁铭纹就是一个质的变化,它能使武器自愈,即便是断了,也能恢复如初;神级铭纹则能使武器拥有特殊技能,通过战绩好坏被选入神兵序列,享受至强者待遇。”
“既然铭纹如此重要,铭纹师岂不是香饽饽的职业?”
“但并非人人都有资格成为铭纹师,仅仅反应天赋这一条门槛就足以令绝大部分人望而却步。举个例子,在观察两个火苗随风摆动的同时,分毫不差地将它运动轨迹画出来,那么他就达到了铭纹师的入门要求。除此之外,还需要掌握渊博的知识,以便于搭配不同材料研制铭纹模具。最后就是需要过人的勇气,因为一旦模具套入武器失败,就会引发剧烈反应,甚至可能把自己给炸死。”
“还会送命?这是高危行业呀!”
莫简初一听风险如此之大,顿时打消了成为铭纹师的念头。
“但是,铭纹师是天道秩序下最尊贵的职业,哪怕是他仅会制作普通铭纹模具,也能够享受一般人辛苦半辈子也达不到的高昂薪水,被当成国家战略性人才进行培养。”艾丽莎故意加重语气,着重说明铭纹师的优势。
“制作模具就能挣大钱?还不用冒生命危险?”莫简初不自觉咽了一口唾沫,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问道。
“确实如此。”艾丽莎点点头,给出明确的回答。
“那我可有点心动了。”莫简初贪婪的深吸一口气,又舔了舔嘴唇,此刻的他已经开始畅想今后的完美生活了。
“好啦好啦,你也别太激动,这种事情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天先说到这里,明天我带你去认识一个人,他会教你如何掌握铭纹的理论系统。唔,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洗个澡,你身体很臭。”艾丽莎捂住鼻子,面色一沉,盯着莫简初脏兮兮的衣服,眼神又是嫌弃又是无奈,“哎,总不能强迫你光着身子,你今晚先穿上我备用的衣服吧,等有机会我再给你买一件新衣服。”
“你的衣服?”莫简初的眼睛不自觉瞄向艾丽莎曼妙的身躯,脑中浮想翩翩,“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共衣同睡了吗?”
顿时,房中气氛变得十分暧昧。
艾丽莎被这突入袭来的暧昧吓了一跳,赶紧拉过蚕丝被遮住身体,俏脸羞红,怒目圆睁,嗔怒道:“如果你不想变成瞎子的话,就立刻收起你那恶心的念头!”
莫简初无奈地耸耸肩,翻了翻白眼,转过身,低声抱怨:“是你说的嘛,要穿你衣服……”
听到此,艾丽莎气得倒吸一口冷气,红润的嘴唇轻轻含住,举起百丝虹。
莫简初见势不妙,赶紧跪下认怂:“我错了!”
开玩笑呢?
这小妮子手上可是沾血的!
若是她动了真怒,就算自己有十条命也不够砍!
艾丽莎傲娇地冷哼一声,这件事算是过去了。
她伸出手,轻念一道咒语,无名指的戒指立即闪耀出炫目的水蓝色光芒。
莫简初在触不及防下,被这道光芒吓了一跳,“这是什么?”
“容纳戒,专门装衣服之类的生活用品,品质不同,容量大小也不同。我这个虽然是低品,但满足基本物质需求仍不在话下。而我们作为猎手,长时间游走于各地,因此都会带上几件男女衣服,以备不时。”
艾丽莎一边说明,一边探手从容纳戒取出一件亚麻长袍,整体呈巧克力色,衣领处缝制褐红色花边褶皱,即便由于长时间不穿,它仍散发出淡淡的栀子花气味。
换新衣服总会让人充满期待。
莫简初钻进角落,拉过遮帘,一通洗漱之后,便迫不及待地换上崭新的长袍。
他对着古铜镜子照了又照,乍一看像是学院里的学者,庄严肃穆,不言苟笑。
“挺合适嘛。”艾丽莎在一旁点了点头,由衷赞叹道:“总算像个人了。”
莫简初打着哈欠,径直向床走去。
“你你干什么?”艾丽莎吓得花容失色,瞪大眼珠,不知所措。
“上床睡觉。”莫简初丝毫不避讳。
“这是我的床!你去别的地方睡!”艾丽莎愤然张开双臂,像一只护食的老虎。
“明天再说吧。”莫简初此刻累到了极点,沾到到被子就陷入昏睡。
“不许睡!快起来呀!你这头笨猪!”艾丽莎嫌弃的拧着他的肩膀肉,愤恨道。
任艾丽莎如何推嚷,他怎么也醒不来。
无奈之下,艾丽莎只能尽量远离他,像蚕蛹一般蜷缩在角落,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艾丽莎又忍不住观察这个才认识不到三天的男人。
“哎,男人的睫毛也这么长吗?”艾丽莎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从小到大从未如此近距离的观察异性的脸。
于是,她又壮大胆子,与莫简初贴得更近一些,仔细观察他的每一寸皮肤,每一根毛发。
“真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不知不觉中,她也在困意中睡了过去。
当莫简初第二天醒来时,乱糟糟的床上就只剩他一个人,艾丽莎不知踪影。
莫简初四处张望,最终将目光落在红木桌上的一张泛黄的羊皮卷,
莫简初目光扫向一旁,这才发现水壶压着古铜色的羊皮卷:
我去猎手工会了,你可以找过来,也可以到处闲逛,不过须要太阳落山之前回到旅店。
——艾丽莎
小巧清秀的文体倒挺符合她的风格。
莫简初拿起笔在羊皮卷写下“我去猎手工会找你了,我会赶在天黑前回来,无需担心”。
忽然,他的脑子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如果有一天,艾丽莎手中拿的不是剑而是笔,和普通学生一样,在课堂上记随堂笔记……
那应该很美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