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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记住我的味道,也只能记住我的味道(1 / 1)

洛弗尔满脸委屈,眼角泛着泪花,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在它的视角里,就是赫敏输不起掀桌子。

看着洛弗尔那副委屈的模样,赫敏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但她还要强撑着维持自己的威严,所以她努力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对狼崽说道:“叫你不老实,刚刚、刚刚——”

洛弗尔歪了歪头,“这只是正常的交流与沟通啊。”

洛弗尔没有撒谎,互相舔舐确实是狼群里交流与沟通的方式,想表达友善的情绪,舔舔对方的毛是最简单的方式。

赫敏心头闪过一丝明悟:自己的狼崽一直在试图和自己交流,那自己是不是应该配合一下?

要学会从狼的角度去思考!

她长出了一口气,既然做了决定,那就实施。少女坐到床边,手搭在腰部,捏住了连裤袜的裤腰。

那是一抹纯粹的黑色,似乎能吸引住人的部目光,让他们在这片幻梦般的黑色中沉沦。可突然,几根洁白修长的手指搅乱了这片黑色,它们搭在上面,缓缓向下。

在它们的努力下,那抹黑色如潮水般缓缓褪去,一抹动人心魄的白皙显露了出来。白皙逐渐扩大,占据了主流。最终,一只白嫩光滑的小脚丫从裤袜中挣脱了出来。脚丫白皙,上面没有死皮和老茧的痕迹,光洁的像一颗剥了皮的鸡蛋。它似乎还有些不适应周围那自由的空气,于是它紧绷了起来,就像害羞的花朵。

一双带着余温与赫敏的味道的裤袜被她抛到了地上,好像这件衣服已经完不重要了。

裤袜落在狼崽身边,趾尖的位置正好搭在了它的爪子上。

狼崽拿起了这条刚刚从赫敏身上脱下来的,略带潮湿的袜子,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为什么,袜尖上传来的气息,让它的心跳渐渐加速。

或许是信息素在作怪。

赫敏的气味,赫敏的温度,赫敏的……一切。

一只白生生的脚丫伸到了狼崽嘴边,上面的指甲散发着健康的光泽。

“舔吧。”赫敏居高临下的看着蹲在那里发呆的狼崽,强行压制住心中的不安,一边不停的跟自己说这都是狼族里再正常不过的交流方式,一边用平静的语气说道:“你们狼族,不是就喜欢用这种方式交流吗?”

粉嫩的舌头在洛弗尔唇边划过,既然赫敏都发话了,洛弗尔自然会有行动。

白嫩的鸡蛋上多了一道粉红的印记,接下来是第二道、第三道……

赫敏坐在床上,感受着这新奇的体验,娇嫩的皮肤遇上沙沙的触感,让她忍不住有些想笑出来。

很快,洛弗尔就乖巧的蹲坐在床边了,它时不时吐出舌头,在自己的嘴唇上卷一下。

“记住我的味道,也只能记住我的味道。”赫敏用趾尖挑着洛弗尔的下巴说道。

作为以野性著称的狼族,洛弗尔本该严词拒绝,然后怒斥赫敏的霸道,但今天不知怎么的,它下意识的“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赫敏。

一旦点头同意,那便不能反悔了,所以洛弗尔算是稀里糊涂的答应了赫敏。

见狼崽答应了下来,赫敏嘴角挂上了一抹微笑。

很好,她很满意。

她害怕失去洛弗尔,害怕哪天它突然说自己有了新的签约对象,要离开了,所以她决定将两者捆绑得紧一点,让它舍不得离开自己……

看样子,很成功。

最终,洛弗尔和赫敏之间的信息交流结束了。

……

当洛弗尔与赫敏在以狼的形式交流时,在遥远的霍格沃茨,邓布利多正在他的办公桌前忙活着什么。

他的凤凰福克斯用爪子抓着椅子的靠背立在办公桌边上的一张椅子上,正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伙伴。

乍一看,邓布利多正在做针线活:他的桌子上摆着些布料,还有针、线,都是做针线活的标配。不过只要多看一眼,就能看出邓布利多的针线活和普通麻瓜做的针线活的区别——邓布利多桌子上的针自己在动。

那根银色的针如蝴蝶般飞舞,连带着尾部串上的线都在上下翻飞。很快,一个小袋子就逐渐显露雏形。在最后一个针脚被打好后,那根针自己绕了个结,掉过头,嗖的一下将线挑断,一个朴素但针脚细密的袋子就被缝好了。

看着做好的袋子,邓布利多没有收工的意思。他抽出自己的魔杖,抵在袋子上,随后一串晦涩难懂的咒语从他口中念出。

等念完最后一个音节,袋子上闪过一丝流光,邓布利多这才算完成了这个“小手工”。

福克斯侧着脑袋,盯着桌子上的袋子看得入神。它不明白阿不思为什么要熬夜制作这种一眼看上去就非常费时费力的东西。

或许是察觉到了老伙计心中的困惑,邓布利多微微一笑,自言自语地说道:“收了人家的圣诞礼物,总得回礼才行,一把年纪的人了,哪好意思占一只小狼崽的便宜呢?”

福克斯这才明白,原来桌子上这个袋子是送给洛弗尔的。

这个袋子看起来平平无奇,在精美程度上甚至不如路边集市上一英镑一个的针织香囊,但明眼人都知道它绝非凡品,因为制作它的人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本世纪最伟大的魔法师。

本世纪最伟大的魔法师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给一只小狼崽做一个小袋子?这还要从那双羊毛袜开始说起。

邓布利多在收到羊毛袜后颇为触动,虽然他觉得狼崽大概率是瞎猫遇见死耗子——从小在禁林里长大的狼,去哪里得知羊毛袜的含义?马人教的吗?

但这并不妨碍他很开心。

开心的邓布利多决定给洛弗尔回礼。这很正常,收了人家的圣诞礼物却不准备回礼,实在不绅士,可难处在于回什么?

礼物应该投其所好,然而狼喜欢什么呢?总不能送只兔子过去吧?

福克斯捎回来的消息带给了邓布利多灵感:狼与人不同,对它们来说想随身携带物品的难度极高,这本被落在办公室里的书就是很好的证据。

那自己为什么不帮它做一个储物道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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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奉上,顺便来一张白色小狼崽的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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