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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夜袭(1 / 1)

北山虎丘。

长庚星独立夜空。

山川与大漠,犹如与生俱来的死对头,相互虎视眈眈千百年。在岁月这座时钟的挑拨之下,此消彼长的存亡大计从未断绝。

彼时,马蹄声如雷,几十匹骏马如旋风一般地冲下夜色笼罩的虎丘。骑马的人大都是黑色毛毡大氅,里面身着黑色布衣。人人似虎,马如蛟龙,人既俊杰,马亦雄壮,每匹战马都是高头长腿,通体浑身漆黑,奔到近处,那马匹之上隐隐闪动着金锁鱼鳞甲,马蹄竟然是泛着银灰亮光的玄铁打造。这群奇骏气势雄壮,让那些潜伏在虎丘之下的江湖俊杰,竟有一种千军万马袭来一般的恐惧。

待带头的十八匹奔到身边,拉马向两旁散开,一骑高头大马从中驰出,竟然比身后的那数十匹黑马更加高大雄壮,鬃毛漆黑如黑珍珠般光亮,眼如铜铃般虎虎生威,腿壮如柱子,脑袋高高地昂起,显得极为傲气和不屑,隐隐以马中之龙自居。待它一声低声的嘶鸣,那身后的马匹纷纷顿住马蹄,不敢前进半步。

见一黑衣锦帕少年,从那高头大马上翻身跳下来,群雄之中有人惊呼,这人我识得,是天下会北山舵的风少爷,端是有一手杀人于无形的飞刀绝技。

秦风从马背上跳下来,轻轻拍了拍这高头大马,请它安分下来。那大马还有些不逊,恼怒地蹬了蹬后腿,重重地溅起一片尘沙。秦风暗笑,这马王爷还真是不好伺候。

没错。这黑马,就是大魔王罗一刀那便宜师傅老叫花,从大漠偷来的龙血宝马,远不是北山王府那些汗血宝马能够相比的。传说,这龙血宝马千年难遇,乃是神龙与马王杂--交的后代,身负龙血,极为暴烈,又特好--色。可谓天下第一淫--马,凡是被它所看中的母马无一不是天下间少有的名贵品种。但因为龙血暴烈,很难有母马能够产下后代。故而,这家伙就是从来不用负责的老-淫-棍。向来是只耍流氓,不用谈恋爱的那种混蛋。

依照老叫花和老王爷罗成达成的协议,罗一刀三年游历归来,老叫花只能忍痛割爱。谁叫他当年擅闯观海楼,偷走了王府珍藏的名剑山庄的赤霞剑和飘雪剑。

而且这马王爷也确实难以伺候,不但脾气暴躁,谁也难以驯服,而且还大口喝酒吃肉,以丐帮那点身家,还真养不起它了。而且给它配种,就没有一个怀上,反倒是让它白白占尽了便宜。

索性老叫花眼不见心不烦,极为大方地拱手送给了他这便宜徒弟。罗一刀本以为他那神骏汗血宝马红朵儿,能看得上这不要脸的家伙。没想到,红朵儿压根不让它近身,想来聪慧灵通的它也把这家伙看明白了,这家伙就是登徒浪子,根本信不过。指定是个吃完了,就抹嘴摔碗的花心大萝卜。

罗一刀躺在床上,听闻秦风要独立领着轻骑营出关,为江湖豪杰撩阵,心里痒痒得不行。将秦风叫到身边,一个接一个亲热的大哥叫着。硬生生将这坑货送给了秦风。秦风不知道这家伙是个烫手玩意儿,心想着他身为轻骑营将军,也该有一头威风大马。轻骑营的马都是名花有主的,况且卢的用过的战马他又看不上,心里正想着。没想到刚刚打瞌睡,就有人送上了枕头,自然是半推半就也就答应了。

本以为罗一刀还想看一场大戏。看他如何驯服让他吃尽了苦头的这坑货。没想到,这天下还有一物降一物。

秦风端着一碗雪绒跑山犬狗肉喂它,又给它喝了几坛子好酒。这个白眼狼马王爷,竟然屁颠屁颠地要跟着他走。

罗一刀暗自后悔,早知道如此好骗。当年他何苦跟它较劲跟它抢肉喝酒。

罗一刀告诉秦风,此马,老叫花给它取名叫黑龙。但它似乎很不满意,每回见到老叫花就不断地追着撕咬。

秦风想了想道,既然它性比天高,看不上这黑龙的名字。何不叫它为鲲鹏。传说鲲鹏,向来吃龙为生。

老黑马听了这名字,竟如明珠暗藏多年之后的狂喜,不断地抬起双腿,嗷嗷地嘶鸣,临了还用脑袋瓜子不断地磨蹭秦风,尾巴摇得更狗似的。仿佛,它总算是遇到明主了。

“天下会?传闻天下会暗投了北山王府,看来是真的了。”有人唏嘘道。

跟着数十名江湖豪杰朝着他飞跑了过来,带头那人马前躬身拜见。竟然是天下会北山舵藏锋堂的堂主郎青。

跟着秦风身后的宋义和聂远,见是他和一帮藏锋堂的兄弟们,也连忙翻身下马迎了上去。

“你们怎么也来了?”秦风扶起郎青。

“风少爷,我们得知北山王府发出了英雄帖,带着北山武林的英雄好汉连夜赶来了。兄弟们都说,北山卫是北山的儿郎,我们生是北山的人,死是北山的鬼。如今北山危在旦夕,危卵之下岂有安巢。而且如今朝堂势弱,正需要我们江湖人士匡义护持。王爷有召,且能不来。”

秦风见他说得眉飞色舞,全然忘了他本是江南人,暗自欣慰,绵儿挺能识人用人。暗自告诫,自己初来乍到,还得多学学才行。

宋义只道他们中途脱离天下会,这天下会的兄弟们定然生份不少,或心中多有怨恨和疏离,没想到兄弟们如此热切地前来参见,陡然间热血上涌,虎目含泪,抱拳还礼。

而那聂远,见此番王爷征召,往日多年未见的北方绿林十八寨的老兄弟,甚至还有不少当年的敌人,也都拿着英雄帖,纷纷朝他拱手叫道,老寨主,往去多年,可想死兄弟们了。一句老寨主,顿时让他热泪盈眶,过去无论是非恩怨,都是江湖过往。此番不计前嫌,悉数来战,可见这些人心中都藏有侠义。

当即抱拳道,兄弟们,此战靠你们了!我和秦将军,为大家撩阵!

当即有人跟着抱拳道,此番我等若战死,望老寨主将我等葬于梅山。

“我等此生便再无遗憾!”

秦风见这些江湖豪杰,一个个面色坚毅,一副视死如归,当即不忍心道,尔等可明白,此战只许败,不许胜!

众人哑然失笑道,我等既然来了,就没想过能活着回去。家业也都散尽,儿女也都安排妥当。只盼着能早点与那梅山之上的兄弟们一聚。

顶替聂远的北方绿林十八寨主李胜,从人群中站了出来,抖了抖手中血红的英雄帖,朝着群雄严肃问道,什么叫英雄帖?为国为民、为侠义者视为英雄。此番我等既然认领了这英雄帖,便是北方江湖的侠义之士。老王爷曾经说过,北山的儿郎是死不绝的。此战王爷有令,只许败,不许胜。但咱们败也要败个样子,决不能让那蛮子占到咱们半分便宜。打不赢,咬都要咬上他两口。杀不赢,咱们便与他们玉石俱焚。蛮子打我北山草谷多年,多少北山儿娘惨遭毒手,惨不忍睹。这口气,我们积怨了多年,也该是以血还血的时候了。

秦风见这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端是一番不怕死的好汉,暗自点头,北方江湖果真是有骨气、有血性。非一般江湖草莽可比。又扫了一眼群雄,见独独少了华山派和崆峒派,他这才信服天残的话没有错,只怕这两大门派,早已经加入了杀秦盟。

“杀!杀!杀!”

“以血还血!”

“给北山儿郎报仇!”

“请将军下令!”

“请将军下令!”

秦风注视这群不畏生死的江湖豪杰,目光中闪动着泪光。他生来其实也很羸弱,若不是这乱世,他又怎能杀出血性。他心知,这群人看似个个都是豪杰,但在训练有素的北国铁骑面前,也只能是一堆炮灰。可即便是死,这些人也毫不改色,当真是令人叹服和佩服。

由此可见,这北山对蛮子的恨意该有多深。

他一把扶起躬身跪拜在地的李胜,再提起抬头,朝着群雄连连三鞠躬。

群雄连忙制止道,将军,折煞我等了。

这些老江湖,自来便是人精。他们看得很明白,秦风虽然是个少年,但如此年轻,便跻身将军,可见王爷该有多重视此人。而自古,官便是官,民始终是民。秦风连连给他们深鞠躬,顿时让他们大为感动。这娃儿,是真把他们当成了英雄在看待。而且他们也深知,这三鞠躬,也远非个人情感,而是代表着北山万千的父老乡亲。

“拿酒来!”

秦风突地一招手,朝着身后的轻骑营吼道。

宋义和聂远含着泪,连忙招呼轻骑营的将士们,从马背后搬下酒坛子和酒碗。宋义和聂远抢着要去给群雄敬酒,却被秦风抢先一步,他一一走到群雄面前,恭敬地一一斟满。

再回到马匹前,秦风端起手中的酒碗,恭敬道,天可忘,地可以忘,但北山不会忘,北山的父老乡亲、北山的群山雪地不会忘!这碗敬诸位英雄好汉!干了!

见秦风含泪干掉了手中的烈酒,扬起空空的酒碗,猛地朝着地上一摔,那股子杀气腾腾的杀气冲天而起。

群雄也群情激奋,当即将碗中的烈酒,一饮而尽,也猛地将手中的酒碗,摔了一地。

“青山可鉴,长刀可鉴!我等兄弟定不负将军所望,不负北山所望!兄弟们,杀!”

上百人的北方江湖群雄,趁着夜色沉重,连夜冲下虎丘,朝着远处的高阙塞摸索了过去。

秦风偷偷地抹了一把眼角的泪水,迎着寒风,远远地看着渐行渐远的队伍,心中暗自祈祷,兄弟们,可千万要尽量活下来啊。

宋义和聂远走到他的身边低声说了几句。秦风皱了皱眉头,发出一声叹息,难为他了。

转身他翻身上马,朝着轻骑营命令道,分队出列,按照之前的命令,立即执行。

宋义和聂远当即带着队伍,沿着群雄的路线,悄悄地跟了上去。

老王爷这招围魏救赵,是拼着命,要将战场摆回北山,利用北山的地理位置优势,集结北山卫、定远卫和虎豹军,在虎丘再来一场当年秦王秦山的壮举。

而秦风这撩阵的活,并不好办。既要让蛮子摸不准老王爷的套路,还得充分保障这群敢死队的杀伤力。好在在这群江湖豪杰之中,并非都是意气用事的草莽,而大都是像李胜这样的江湖老手。论阴谋算计,他自信,十个蛮子也不是李胜的对手。

但蛮子训练有素,又善于突击作战。要想用这点人弄出大动静来。难,而且非常难。

这是秦风领兵的第一战。

天残和地缺大都抱着旁观的心态,躲在一旁隔岸观火,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轻易出手。因为他们一旦出手,熟悉他们的北国将领,定然会龟缩不出,反倒是坏了老王爷的大计。

老王爷给这帮江湖客下的命令,是尽可能滋扰和捣毁蛮子的辎重粮食和马匹。而不是单单去杀人送死。

至于只许败,不许胜,却是这个度的拿捏。

因为眼下,北国狼牙还没有公开攻击大秦帝国,他虽为王爷,未得兵部命令,也不能擅自挑起两国大战。否则,他即便是有一千颗人头,或者是个杀不死的九头蛇,也不够朝廷杀。那么要想保全北山卫,只能激将,让蛮子率先开战。

秦风连夜思来想去,最终决定采用化整为零、圈点打援、草木皆兵三计。

宋义带着部分轻骑营化整为零,随时支援,随时斩杀敌人的有生力量;他带着主力,在外围做好圈点打援,阻止敌人短时间内将这群江湖豪杰消灭,而聂远则带着其余的轻骑营,潜伏四周,一旦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迅速造出北山关佯攻的架势,威迫敌人不敢轻易闯关。同时,给他和宋义打好掩护,便于及时撤退。

高阙塞地处大漠与北山山脉的交界处,远没有北山关高大。

虽有雪水从旁经过,但北国狼牙却从未修建护城河。宽阔的河面,直达关塞之下。加之城墙也不高,对于普通的兵来说,比较难,但对于这些江湖高手来说,反而极为轻松。这也是老王爷,之所以动用英雄帖的原因。

此战,就看李胜这个大寨主和郎青这个堂主,如何将这群江湖豪杰化整为零,偷偷潜入高阙塞。只要能够潜入一半的高手进去,高阙塞的守军必然大乱,定会引起关塞之后,北国狼牙铁骑的注意,一旦辎重被捣毁,国师努尔泰所带来的铁骑必然会前来支援,此战便达到了老王爷的目的。

说白了,老王爷就是想画地为牢,让北国铁骑固守在高阙塞与他周旋,而不是将战火烧到整个边疆。

如此这般,他既有战略纵深,又能够迅速集结所有力量。与当年冲动好战的秦越不同,多年的战争生涯,让他更加地老练。

他算准了北国此战定然准备不足,如此冒然前来,并非单单是因为毗伽女王与秦越的个人恩怨,而是北国内部矛盾纠葛,加之罕见的雪灾,不得不用战争来获取财货,转移矛盾。

蛮子经过这番折腾之后,弹尽粮绝,必然会急于与他决战。而到那时,他只需要固守和袭扰,便可以拔得头筹。一旦时机成熟,再来展开最后的决战。

老王爷罗成老谋深算,算无遗策。

但自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关键就看这群江湖豪杰的执行力了,究竟他们的破坏力能够对这场战争造成多大的影响了。

因此,秦风身上背负的压力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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