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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那年那月(1 / 1)

当孤独成为习惯,看待一切事物也都是孤立的。

云朵孑然半生,自然是看不得人家的阴晴圆缺。

而且秦风,还是她想象中想要杀死的敌人。

如果秦越当真收他为徒,那么她......

她不甘心。

她就像一个棒槌,杵在楼道旁,眼瞅着那女子将秦风扶上楼去。可目光触及到秦风那条腿,她又心生自责和不安。

“原来他伤得如此厉害。”

她咬着嘴唇,手脚竟然有些无处可放的感觉。

......

秦绵,这个几乎已经遗忘的名字。

被秦风故意遗忘的。

少年的心思,从经历那场屠杀开始,他把一切美好的想念都化成了仇恨。

不仅仅是恨这个阿妹,更恨他的阿母。

为什么别人都有亲人所爱,而他却流离失所。

为什么那场屠杀,阿母却一夜之间不见的踪影。

为什么他会被独自扔下,独自去承受那整村屠杀的噩梦。

她究竟是死是活?

亦或者她故意在逃避什么?

从他记事开始,阿母教他认字,“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

为什么他遇见的从来都不是善人,而是恶人。

不但那些野狼凶恶可怕,比那野狼更可恶可恨的恶人遍地都是,所有人都高高在上,恨不得将他踏成一地血肉。

当然除了这个请他喝酒的师父。

他只记得阿母消失前的那夜。

她坐在他的床边,拉着他的小手,那时他刚刚得了风寒,正在发高烧。烧得他头晕脑胀,头疼剧烈。

她摸着他发烧的额头,一脸的慈祥。

“阿风啊,世道无常,你要像风一样地活着。”

与阿母消失的,还有她随身携带的黑色箱子。

那箱子黝黑发亮,银色的把手,显得这东西格外的珍贵。

他曾经以为那是阿母的嫁妆。

可她却告诉他,那是阿母活命的本事。

这本事她却没有留给他,而是独自带走了。比他这个儿子更加地珍贵。

所以,他宁愿相信她早已经死了。

后来很多人都告诉他,他的阿母死了,死得很惨烈,也很悲壮。连血肉和骨头都被狼和鹰给叼走了。

他想不明白,本已经死掉的阿妹为什么还活着。

因为当年阿母告诉他,阿妹爱上了别人,所以她抛弃他们娘俩,背叛了这个家。

可秦绵却告诉他,她是被天下会的人给救了。

她没有爱上别人,而是别人强行掳走了她,要让她当别人的弟子。

至于原因很简单。

天下会的人说,一个女孩子能把一把菜刀,施展出绣花针一般的绝活。不但天赋极高,而且她的身上藏有惊天的大秘密。

秦风痛苦地依靠着云间客栈的暖阁中的一张椅子上,他想杀人。想杀了这个阿妹。为什么她没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而是现在才出现。

阿母曾经说过,凡属背叛者皆可杀。

那么杀了她,是不是也应该杀掉阿母?

雪光反照出来的暖阳,穿破了这座阁楼的阴霾,铺洒在房间的各个角落,独独在他和秦绵的脸上留下了两处阴霾。

秦绵唏嘘道,我知道你肯定在想,我身上究竟有什么大秘密,值得天下会如此大动干戈。我只能告诉你,我没有秘密。阿母才是他们想要的秘密。

跟着她又哽咽道,他们掳走我,其实是用来胁迫阿母。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阿母宁为玉碎不为瓦,当夜就放火烧掉了我们的家,也杀光了村里的所有人。就连老族长和小阿娟,她都没有放过。

“凡属村里但凡有点与她相关的,杀的杀,烧的烧。没有一个幸免。”

对于她的话,秦风自然是不信的。在他看来,阿母虽然抛弃了他,但她连杀条鱼、杀只鸡都下不了手的人,又怎么会去杀人。

大多数时候,阿母都是让他去杀鱼宰鸡。

他记得很清楚,他第一次杀鸡,阿母说像切萝卜那样去切,所以他一刀下去斩掉了鸡头。阿母说他干净利落,还奖励了他一颗糖吃。

“她是恶魔,还是刽子手?你亲眼所见她杀人了?”秦风冷笑道。

秦棉抹了一把眼泪,哭泣道,我刚开始自然是不信的。阿母走路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又怎么会那么残忍。可天下会的人找出了很多的证据。现场虽然被阿母烧得一干二净,但阿母留下的刀锋剑意,是这个天下人做不到的。

“什么刀锋剑意?你可曾见过阿母拿过刀、提过剑,她浑身上下只有一支玉钗子。”

“独孤九剑,燃木刀法,绣花针......”

“够了,这是阿母给我们讲的故事里的功夫,她又怎么会。”

“她若不会,你又怎么会小李飞刀,而我又怎么会东方不败的绣花针!”

秦风愣住了。

片刻间急促的呼吸,就像整个人被瞬间溺水一般,顿时让秦风涨红了脸。他的手紧紧地拽成了拳头,胸中撕裂的痛苦,还是让他难以接受。

他依旧固执地不肯妥协道,她是神,还是仙?

秦绵自然懂得他的意思。

纵观天下武林,无论各路豪杰,也无论名家泰斗,但凡能够掌握一两个绝技,已经是惊为天人。

而且功法与内功紧密相关,一个练就了一个功法,绝不可能还会练就第二个功法,除非他想走火入魔。

秦绵沉默了。这也是她始终想不通的地方。

阿母再怎么神通广大,也不可能都会这些功法吧。“除非.......”

“除非,那也不可能!那根本就不是人能够做得到的。”

秦绵哀怨地摇了摇头,阿母始终还个秘啊。

这么多年,天下会搜罗了不少的武道天才,也推演了不少次那些遗留下来的印迹。

可以说每一部功法都足以傲视天下,但凡有一人学会其中的任何一部,都足以开宗立派。

可惜天下会竟然无一人洞悉其中的任何秘诀。

天下会也曾经几次用尽了各种手段,企图从她的身上破解她是如何将菜刀的刀法变为绣花针的功法,可最终让人瞠目结舌。秦绵的功法毫无口诀,似乎是与生俱来。

她的功力也似乎与生俱来。

天下会只能想到一种可能。

江湖失传百年的旷世绝学:醍醐灌顶。

这让天下会的人更加地疯狂。

各种的试验、各种的推演、各种的能够想到的可能......

可疯狂之后,最后的结局还是一地鸡毛。

天下会寻遍天下武林,竟无人能够施展这一绝学。似乎这一绝学,从它失传的那一天起,就从这个世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各大门派的藏经阁里都难以找到只言片语。

似乎早就被人刻意抹得一干二净。

这更让天下会为之惊恐。

当年这人该有多大的能耐,才能将这一切做得如此彻底。

但尽管如此,天下会仍旧不甘心放弃。

他们把她的绣花针功法作为至高绝密。而阿母成了他们心中难以企及的高人。对其招揽之心,更是与日俱增,竟然堂而皇之地公推其为天下会圣王。

要知道天下会历代仙逝的会主也不过冠以贤主之名,而远非圣王。

“圣王?好大的名头,我怕你们都是疯子吧!”

“这就是人心。阿母说人心是把刀,果然没错。”秦绵感叹道。

“天下会如此疯狂,究竟想干啥?”

“一统江湖,坐拥朝堂,天下共主。”

“做梦!青天白日梦!历朝历代多少年,哪一个王朝的先祖没这么干过,可谁成功过。江湖就是江湖,朝堂就是朝堂!掌控朝堂的士族们,又怎么可能让一群武夫去主宰他们的命运。”

“不,你不记得吗。”

“什么?”

“阿母说过,有个叫明教的教派就曾经做到,侠以武乱禁。他们建立了明朝,这是一个长达276年的旷世王朝。之那以后,世上再无江湖。那个王朝是个前所未有的盛世,不和亲、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那是传奇故事,不是真实的。是她杜撰的。”

窗外北风还在吹着,秦风却感觉浑身上下大汗淋漓。阿母当年将这个故事讲得热血沸腾,连目光里都闪着光。

而他们俩也听得心思神往,如果有来世,他们也想生在那样的国度。

这个故事,秦风又怎能忘却。

可现实的残酷,不只是一次给他当头一棒。

他连活成一个人的样子都这么艰难,又怎么敢去奢求这样的世道。

恼怒之下,他一把撕掉身上的衣服,露出了遍体鳞伤的光背。

老伤新伤伤疤结伤疤,血红的伤口如鱼鳞、似蛛网一般地爬满了这个稚嫩的身躯。

本不该他这种年纪承担的苦难,硬生生将这个本该白皙柔嫩的肌肤变成了如老树枯皮一般的模样。

秦绵的心犹如被人硬生生地被人掏走了一般。即使这世道最为卑微的奴隶,浑身上下也不曾有过这样惨痛的伤口。

一滴泪。

滚烫而出。

跟着犹如大雨滂沱。

秦风不由地打了个激灵,那滚烫的火热烧得他口干舌燥。

在他的身后,秦绵死死地抱住他。

她无声哭泣的眼泪,跟她的心一般的火热。

“阿风,你是怎么活过来的啊?我苦命的阿风啊!”

秦绵的话,让本想一下子挣脱她的秦风,瞬间哽咽得厉害。

一双手。

慢慢地爬上他的后背。

犹如穿针引线一般轻柔地划过他背上的每一道伤痕。

似乎每一道伤痕,都能够让她看到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逃亡。

突地,一双手紧紧地抓住了这双手。

秦风面带泪光,脸色铁青。

“你在可怜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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